艾易斯
(北京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朝阳 100029)
在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使党的民族工作实践和对“中华民族”的理性认知迈向了新的台阶。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指导,立足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并结合百年的民族工作实践,所产生的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的理性认识。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理解和认识始终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人的论著文献中,最早提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是在1917年2月李大钊发表的《新中华民族主义》一文中,主张“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矣”[1],文中以地缘、血缘和历史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因素抒发了对中华民族命运一体的时代倡议。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提出了“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2]18,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文件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对于激发被压迫民族的自觉意识和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认同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而在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认识还尚为浅显和模糊,有时会出现以中华民族指代汉族、“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混用等情况,但此时的“中华民族观”已经具有了对外反对民族压迫、对内倡导民族团结的一体性意识,在当时已是最为先进和进步的思想。
中国共产党在红军长征时期依然存在“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同用的情况,而在此过程中红军途经苗、瑶、侗、壮、纳西、彝、藏、羌、回等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深入了解到国内各民族的经济生活状况,开始从中国实际出发去认识“中华民族”。一方面,红军在进入民族地区后提出了“回、彝、汉人是一家人”[2]250、“彝、番、藏人一律平等”[2]251、“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2]323等有关民族平等的口号和宣言,同时强调“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和睦相处”[2]348和反对两种民族主义的民族团结思想,使党的民族政策逐渐深入人心,也为中国共产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开始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来思考中华民族的地位和意义。从国内来看,中国共产党提出苏维埃“不但是代表工人农民的,而且是代表中华民族的”[2]332,可以看出苏维埃是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无产阶级政权,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其民族性也正是中华民族,表达出了我们党对中华民族与政党、政权之间关系的认识和思考。从国际来看,中国共产党在讲述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的相互关系时已经认识到“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2]338,可见在这一时期党就已用世界眼光来看待中华民族与世界民族的关系,并立志为人类发展做出贡献。
全面抗战爆发后,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全国各界人士以不同形式投入到全民抗战之中,实现了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历史性觉醒。在这一时期党的纲领、指示等文件中都基本固定采用了“中华民族”这一称谓,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和接纳也在抗战时期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传播。就中华民族的任务而言,中国共产党在六中全会中提出把坚持抗战、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作为全中华民族的基本任务[2]608,也在多个指导民族地区工作的纲领、意见中提出“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抗日”的口号。同时,中国共产党把自身使命和中华民族命运紧密相连,《中共十七周年纪念宣传纲要》中提出解放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是中共的历史使命[2]592,在中共二十二周年纪念所刊发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华民族》一文中提出“共产党,如同革命的国民党一样,是中华民族所需要的”[2]719,突出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就中华民族构成而言,党认识到中华民族构成是整体性与多元性的统一结构,既是寻求独立、抗日图存的民族整体存在,又是由多个民族组成的多元性存在。因此在这一时期的文件中也多次出现“中华各民族”这一表达,一方面指代中华民族内部的多元性构成,以求得到各民族的归属和认同,另一方面也展现了党的民族政策中的民族平等原则。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也成为具有国家象征意义的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统一,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任何民族都以一定的政治结构组成民族,其最高形式就是国家。中华民族当代的最高政治结构,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3]。这一时期党的纲领、政策、会议讲话等文献资料中虽没有对“中华民族”展开详细的论述和分析,但是却将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和研究融于具体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立法之中。首先,通过确立中华民族各民族成员的合法地位,来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义务。1949年9月,在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1290,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地位。此外,中国共产党还通过“直接过渡”“和平协商”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进少数民族社会制度改革,为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提供前提。其次,巩固和推动“大家庭”意识,加强中华民族的内部团结。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领导人多次在讲话和论述中都提出了“大家庭”观,也是这一时期党对“中华民族”的核心认识。第三,确定中华民族的族属构成。党中央及地方民族事务机关组织科研队伍自1950年开始对少数民族进行调查研究,梳理了错综复杂的民族源流和现状,科学鉴别出了中国现实的民族成分,对“中华民族”的构成认知取得了重大突破,最终到1987年识别为56个民族,组成了“中华民族”的构成单元。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一如既往的坚持贯彻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倾向,始终强调祖国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而这一时期由于党内出现“左”倾的错误思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遇挫折,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观也因民族工作的曲折发展而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普遍开展,使党的民族工作一改以往“慎重稳进”的工作作风,忽视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历史事实,自上而下的刮起了“民族融合风”。“文革”时期更是否定了民族工作、撤销民族工作部门,把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视为“四旧”,宣扬民族问题已经解决,否定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存在。这一阶段尽管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都曾出现了错误和失误,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都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只是因受错误认识的影响,党内对民族发展规律和民族属性的认识脱离了实际也脱离了群众,否定了中华民族内部的多元性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党对“中华民族”认识的深化和探索也因此受到制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因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党中央的民族工作思想也有了重大突破,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断继承、发扬和深化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因此党在这一时期对“中华民族”的认识也更加丰富而深刻。首先,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构成的认识,在2009年借鉴民族学家费孝通的理论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4]的科学论断。第二,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问题的属性认识,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并提出“我们的民族问题是中华民族内部的问题”[5]221,“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5]260的主张。第三,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平等的认识,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正视民族间的发展差异,提出“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发育阶段的差别,经济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是历史形成的”[6]。第四,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内部民族关系的认识,在“两个离不开”思想之上提出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并将“和谐”纳入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科学概括。第五,对于中华民族意识的认识,是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意识”,强调对青少年和信教群众加强思想引领,以中华民族内聚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可见这一时期党对“中华民族”构成、格局、关系等问题的认识更加丰富,不仅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同时也结合中国历史和现实国情对民族的内涵、关系等内容做出了新的阐释。这些新思想新论断高度凝练了现阶段中华民族发展的时代特征,科学研判了中华民族的前进方向,因此党在这一时期对“中华民族”的认识更加理性和科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形势,高度总结党的民族工作先进经验,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阐释。首先,从中华民族的属性出发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新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回应了对“中华民族”实体论、复合体论等性质问题的争论和异议,更加突出了中华民族有着共同的历史记忆、共同的责任和使命以及共同的前途命运的共同体属性。其次,从中华民族的结构出发肯定了“多元一体”理论,并对此进行了深入阐述。在2014年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这既是对中华民族的结构框架和组成机理做出了阐述,也说明了“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的辩证关系。第三,从中华民族关系出发提出中华民族“大家庭”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7],强调了中华民族的有机统一性和内部多样性,彰显了中华民族内部手足相亲、血脉相连的亲密关系。第四,从中华民族的发展目标出发提出“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要求。2015年,习近平在会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提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转变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中华民族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伟大复兴征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做出了“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民族平等原则的坚决贯彻,也体现了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共担民族未来的坚定决心。第五,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出发对民族团结提出了“生命论”“石榴籽论”“交心论”等创新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作民族团结重在交心,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等民族团结思想,这些生动的语言成为各族群众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思想源泉,也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重要的行动指南,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团结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时代引领。这一时期党的中华民族观朴实而深刻,既是对历代领导集体中华民族观的继承和发扬,又在既有基础上创新深化,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理论飞跃。
中国共产党始终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中国的民族发展实际相结合,对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坚持中国化的发展方向是百年来始终不变的根本遵循,也为开展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经验、指明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早期也曾深受苏联模式影响提出“民族自决”“民族自治邦”“联邦制”等概念,但从红军长征阶段真正深入到民族地区的生活实际才开始逐渐摆脱苏联影响,不断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新模式。解决民族问题同样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中国共产党面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形势变化和民族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不断调整和改进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政治方向,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和提升,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站在党的一百周年新起点,坚持道路自信,既不能走邪路、歪路,也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才能使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华民族”是一个晚近的概念,随着西方传统“民族国家”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流行,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讨论开始关注其是否对应西方“nation”一词含义,而在西方民族国家理论框架下,无法适切的表达中华民族与国内各民族的历史与现实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超越了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话语权威,强调了各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命运,是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创新,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因此,坚持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话语阐释就是要坚持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方向,要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提高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影响力和解释力。
在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族纲领中,就曾提出以民族自决、联邦制、民族自治等原则解决少数民族问题,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的认识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前夕,李维汉同志通过对比中俄两国的历史国情,详细论证了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创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为多民族国家,而不同的多民族国家所进行的民族政治实践也各不相同,如民族自决、联邦制、地方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国族一体化、多元文化主义等不同实践模式。相较于其他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模式,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经历过实践考验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有效形式,在世界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实践中具备了良好的典范作用和先进经验。
“多元一体”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对中华民族格局形成所做出的科学总结,也为我们理解中华文化提供了解释框架。所谓“多元”就是各民族各有其发展的历史,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也各具特色,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形成了中华文化多元性的特征;所谓“一体”是指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的互动中共同创造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体现了中华文化的一体性特征。坚持“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就是要肯定和弘扬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在民族工作中所彰显的中国文化自信的格局和气度,一方面以中国发展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另一方面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鼓励民族文化交流和互鉴,为实现伟大复兴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一位智者,同历史对话,我们能更好的认识过去、把握当下、面向未来。”回顾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历程,就是要鉴往知来,从理论、思想、制度、实践四个方面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重要启示。
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的认识仍是一个延续的、进行时状态,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主体是今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不仅提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也衍生出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三词看似相近,在日常的理解上我们常常认为具有同一性,但却在发展和内涵上各有不同,因此我们尚可以从学理层面对这三个相关概念做出辨析。笔者认为,中华民族既是以国家公民为核心的政治共同体,也是在中华大地历史发展中以中华文化为核心具有历时性的文化共同体,是五十六个民族的统称;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基础上的现代构建,是中华民族在当代的流动和延续,强调了中华民族多维共同体属性,指代人群以当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核心群体;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对应的是费孝通所认为的中华民族的自觉联合,是百年来使中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建设主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民族公民及海外的爱国人士。
回望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华民族观的产生、发展和深化的全过程,可以清晰的发现具有公共记忆的重要时期或事件最易唤起全民族的民族主义热潮,中国共产党的中华民族观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最大程度的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和认同。因此,对于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把握公共记忆这一抓手来增强各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和相互亲近的彼此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相统一的过程,挖掘和塑造公共记忆既是强化中华民族认同的历史逻辑体现,也是建构认同、实践创新的重要方式。不论是各民族共同的团结抗击自然灾难还是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不论是物质存在的遗址、纪念馆还是精神存在的历史记忆,不论是网络转载的现实故事还是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都是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资源。
今天所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仅是要在民族自治地方加强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而是强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体的全民性的共同体意识。因此从制度层面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局性高度来提供更加完备、更加全面、更加稳定的制度支持。从制度层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统领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也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其次,从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入手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打好能够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第三,萃取和提炼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筑牢文化自信的根基。第四,稳步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享、共乐的社会环境。第五,提升依法处理民族事务和规范管理宗教活动的水平和能力,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先行者,可以通过“五位一体”的布局思路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协同发展和进步。在政治上建立可持续的跨境安全治理机制,经济上发挥“一带一路”的联动效应,文化上搭建多层次的文化交流平台,社会上扩大各领域的民间互助和府际合作,生态上开展双边和多边的生态治理和保护,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实践路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分离而互为独立的目标和行动,以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为出发,以实现个体利益、民族利益、全球利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逐渐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协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