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琼萱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自然这一观念常见于道家的思想中。其中,老子《道德经》中可以找到五处。虽然只出现了五处,但自然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是一个核心的观念。它是指自然而然,是指一种状态,同时,它区别于我们日常的自然和自然界。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老子的自然观念有其特殊性,从横向来说,它区分于孔子、孟子、荀子的思想;从纵向来说,它区分于庄子的思想。老子的自然观念曾经被人讨论过,但有些点还没有讨论到。笔者认为老子的自然观念的内涵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道论、美论、智慧。本文将从道法自然、自然为美、自然无为的智慧三个方面展开探索。
道论是指“万物皆遵循、根据此道,但此道则无所遵循、无所根据”。[1](p80)换言之,道论就是万事万物的根据和原则。自然观念作为道论体现为道法自然。自然成为了万事万物的根据,这就是自然的道论。道家注重回归自然,讲究在天地自然中安顿生命,而儒家则注重社会之道,即重视社会伦理生活和文明制度的建构。[2](p51)
“自”和“然”两个字组成了自然这个词。其中,“自”的意思是自己和自身;而“然”是指事物的样子或者事物的某种状态。可见,自然可以理解为事物自身某种自然而然的状态。这种自然而然的状态体现了事物自身存在的本性。[3](p265)在老子的思想中,自然意味自然而然,是指事物都应该顺任它的本身所具有的可能趋向运行,这也就是遵道而行。而道的本性体现为自然而然,即自然。那么,“道法自然”(第25章)中的“道”就是自然,“道”遵循其自身,规定自身,并为其自身建立根据。[3](p265)“夫莫之爵而常自然”(第51章)说明应让万物顺任自然,而不应该干涉其生长过程。道作为道家思想的基础,所以老子的思想体系都与道相关。道通常理解为道路。但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道不能理解为道路。这里的道应理解为事物自身的一种规律、本性。老子在《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认为天地形成之前道就已经出现了,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这个“物”就是指道。老子是第一个提出本根问题的人。在老子以前的时代,人们都以为天才是万物之母,天生成一切物。但是,老子认为道在天以前就出现了,并且道是天的根本。道生于天地之先,为一切之母。[1](p79)
那么,究竟什么是老子说的道?“道之为物”(第21 章)说明道是一个物。但在《道德经》中,老子并没有给这个物进行命名,而是用“无物”来形容,即“复归于无物”“无物之象”(第14章)。同时,老子用“有物混成”(第25 章)“无状之状”(第14 章)“惟恍惟惚”(第21 章)“是谓恍惚”(第14 章)对“无物”的状态进行描述。其中,“有物混成”的“混”理解为浑然一体;“无状”“惟恍惟惚”“恍惚”可以看出这个“无物”是没有形状、可有可无、恍惚的状态。但这种“无物”的状态,老子很难去命名,即“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第25章)。“强”是勉强的意思。这说明老子将这个“物”命名为“道”是勉强而为之。可见,老子的道并非某个具体的存在物。道是作为天地万物的始基,在天地万物出现之前就已出现。《道德经》第一章“天地母”、第四章“万物之宗”、第六章“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中,“母”“宗”“根”“玄牝”都说明“道”与万物仿佛是母子关系。道生育了天地万物,它是万物的根源。道之所以作为万物的始基,是因为道生万物,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42 章),“故道生之”(第51 章)。这其中的“生”体现了道的本源性。第五十一章,老子进一步说明道生成万物是自然无为的,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其中“有”是占有;“恃”是依赖;“宰”是控制。而“不有”“不恃”“不宰”体现了“道”生成万物时,却不占有万物、不依赖万物、不主宰万物。这也就体现了“道”让万物自然而然存在。老子在《道德经》中没有明确地给道下一个定义,故“道常无名”(第32 章)。道因为不可言说,所以是无名。
尽管如此,但是人要说不可说的这个道。[4](p210)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六章中指出“吾以观复”。“观复”是指看到万物的复归,万物回到自身的本性也就是达到永恒的道。“观”意味着人们可以通过观察道所显示出来的规律和特性,从而靠近道。第二十五章中“周行而不殆”中,“周”是循环的意思,“殆”是停止、衰亡的意思,“不殆”就是永不停止、永不衰亡。第十六章中连续四次出现“复”,即“吾以观复”“各复归其根”“静曰复命”“复命曰常”。“复”是回归、回到的意思。可见,道循环往复地运动并永不衰亡。第二十五章中,“强为之名曰大”说明道具有广大的特性。道是“大”,最大的大是无。万物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在无中生有的过程中实现了万物自身的生成。在这一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中的“大”“逝”“远”“反”描述了道运动的过程。这是万物离开自身后返回自身的过程。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中“反”是指对立、返回的意思。这说明“道”的运动过程不仅与自身相对立,而且最终返回自身。因而,这种与自身相对立并最终返回自身的过程也就是万物自身生成的过程,这体现了道的本性是生成性的。
但是,老子在《道德经》中认为最高的道是自然,即“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是《道德经》中重要的一章。其中“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显示了老子的天地结构,即世界结构。老子的世界结构是“道”“天”“地”“人”。老子的世界结构不同于中国一般所讲的世界的结构,更不同于西方的世界结构。中国人一般所说的世界,是指天、地、人三者合一的世界;而西方所说的世界是天、地、人、神的世界。不同的世界结构中的最高规定者也是不一样的。道在老子的世界中是最高的规定者,并且显现在天、地、人之中;天在中国一般的世界中是最高的规定者;而神在西方的世界中是最高的规定者。在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中“法”是效法。“人法地”是因为人生活在大地上;“地法天”是因为天笼罩在大地之上;“天法道”是因为天要遵道而行;“道法自然”是指道遵循其本身自然而然的状态,道以自身作为自身的根据。其中,天和地都效法道,故天和地都效法自然。天和地都效法自身的本性,自然而然地存在。因为天和地都效法自然,所以人也效法自然。人效法自身的本性生活在世界中,即圣人和百姓都自然无为。道引导万物作为自己而存在。道自身自然无为,同时也让万物自然无为,即“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51章)。“道法自然”意味着道的无为。为就是人为,与自然相对立。这里的无为体现为自然,是道自身的自然而为。在这个过程中,万事万物自然而然地生成,道为其自身建立根据。同时,道体现为自然而然的状态。因而,自然作为道的基本特性并规定着道。老子认为天、地、人都需要遵循道,而道是遵循自然,即事物自然而然的状态。
尽管道很难去言说,但可以通过观道所显示出来的特性,从而接近道。自然这一观念贯穿在道家思想体系里。所谓的“道法自然”就是指道法其自身自然而然的状态,也可以说是道法自身。“道法自然”是老子道论的核心,是自然观念作为道论的体现。这可以看出道在生成万物的时候,自然成为其根据,从而让万物自然而然。但是,笔者认为老子的“道法自然”中,道所法的自然有其历史局限性。因为,这自然是一个没有历史的自然,是静态的、封闭的自然。所谓的自然而然是孤立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换言之,自然而然是指人和事物自然而然地存在。但是,现代的人与事物生存在文明社会之中,区别于自然社会。文明社会具有其历史性,它虽然起源于自然社会,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与自然社会相区分。文明社会越向前发展,与自然社会的距离就越大,最终在文明社会里再也找不到自然的痕迹。因此,进入到文明社会后,应该注重以科技为手段的人与自然的关系。[5](p84)老子没有考虑到人自然而然的生活离不开自然本身;自然自然而然的成长也离不开人。自然而然的自然永远是静态封闭在它自身的情境中。在这样的意义上,真正的自然而然应该是人与自然的共生,他们有一个相互作用。道家谈自然失去了人的主动性。但从共生的角度看,如果排除了人,就是把人跟自然孤立起来,这就不是真正的自然而然。这个自然里面必然有人,此时的人是生长性的人。只有发展的人、历史的人才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文明时代的自然而然应该是共生的自然而然,人要发展,事物也要发展。
《道德经》里体现了老子独特的美论,美是作为显现。老子认为事物自然而然的性质显现出来就是美。自然为美作为对美的表述,是从自然的角度强调一种自然性或者自然而然的状态。之后,庄子受到老子思想的启发,认为道通为一,即美具有相对性。道家在美论上的思想区分于儒家的人文主义。[2](p51)儒家的美更注重人文,认为要去除自然的诡魅。其中,孔子认为文质彬彬为美,美不同于善且美从属于善,强调内容决定形式;孟子注重人格美,认为充实之谓美,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关于礼的思想,认为化性起伪为美,认为美应该从善出发,也就是要符合封建等级制度的礼。
在《道德经》第十二章里,“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指的是对声色味的感官愉快的无节制追求,“其结果会使人失去正常的理智感受”,[6](p207)以致眼睛看不清事物、耳朵听不见声音、嘴巴失去味觉。其中,“五色”“五音”“五味”就是“为目”(第12 章),会刺激人的欲望,“令人心发狂”(第12章),使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干出损人利己的事情。这是因为在贪欲的刺激下,人们的欲望超出了自然的边界,因而最终危害欲望者的身心。老子提倡“圣人为腹不为目”(第12 章),“腹”是指腹欲,是一般性的自然欲望;“目”是指目欲,是过度的欲望,即贪欲。老子反对穷奢极欲,提倡质朴之美。他认为只有合乎自然的欲望才是美的,需要去除不符合自然的欲望。老子在《道德经》第八十章提到了自己的理想国,想建立一个小国寡民的社会。他是这么描述这个社会的:“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展示的是一个无欲、无技的社会,因为老子反对妄为,提倡顺任自然而为,民众应该自由自在生活在世界中。“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就是要百姓知足常乐,以其饮食为甘甜,以其衣着为美丽,以其居住为安宁,最终杜绝过度的欲望。在小国寡民的社会中,百姓不使用器具,放弃了技术,即“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同时,百姓因为无所欲求,所以从生到死都不相互交往,彼此间无交流、无纷争,即“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从“使民复结绳而用之”可以看出,老子希望百姓回复到结绳记事的原始文明,这也体现了老子提倡回到自然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万事万物自然而然地发展,因而万物都是美的。老子所追求的美是自然之美,反对外观的形式美。当老子看到诸侯国之间用华美的语言相互欺骗,以达到各自的目的时,他说“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第62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第81章)。只有人和事物自然而然,保持质朴的本性而不妄为,才能“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17章),这才是美的。可见,《道德经》是对道的关于自然为美的言说。[6](p216)自然为美是老子独特的美论。美作为显现,也就是说美显示为自然而然。万事万物只有顺应自己的本性,自然而然地发展才是美。
跟人类历史相比,自然似乎没有历史。但自然美有历史,而且有和人类一样的历史。这就意味着自然美依赖于人类的历史特别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7](p82)老子的自然为美体现了人与自然合一,但在当代社会有其局限性。《道德经》的第二十五章,首先解释什么是道,道是天地之母(即“先天地生”)。从道的构成来看,浑然一体,听不到声音也看不到形体(即“有物混成”“寂兮寥兮”)。那么,道到底能否被听到、被看见呢?在《道德经》第十四章,老子回答了这个问题。“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也就是说,道不能被看见、不能被听见、不能被触摸到。从道的特性来说,广大无边、循环往复(即“周行而不殆”“强为之名曰大”)。其次,老子提出“四大”,即道、天、地、人,可见老子对人作为自然个体的肯定。那么它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在本章最后,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就是效法、遵循。“四法”从人开始,到“道法自然”结束。也就是说,人从效法“地”开始,逐步到效法“天”“道”,最后到“自然”。可见这一章的落脚点是人法自然,即人与自然合一,也就是人与自然万物实现无界的和谐统一。这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人有其本性、需求,故与自然总会有矛盾。《道德经》的第五十一章,首先讲“道”“德”与万物的关系。“道”“德”是万物产生的根据、动力。其次讲“道”“德”与自然的关系,即“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与“德”的尊贵在于它们是自然而然获得的,即万物依据自己的本性生存、发展。事物的本性意味着事物有其自身的需要,并且受制于它。比如,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定会有欲望并且需要运用技术。《道德经》第六十四章中主要强调三个方面。首先,强调“慎始”“慎终”的重要性。“合抱之木”“九层之台”“千里之行”肯定了“慎始”的重要性。“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肯定了“慎终”的重要性。兼顾慎始、慎终才能使事情圆满地完成。其次,强调“无为”“不执”的重要性。“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就是说做事不要以过分索求的心态就不会失败,不要勉强去做就不会有所损失。最后,强调“欲不欲”“学不学”才能“辅万物之自然”。也就是说,人不受物的牵制、无欲无知才可以助成万物自己如此的状态。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因为人有生活的需要,必定与自然发生某种关系,有关系就会有矛盾和摩擦。可见,人与万物之间不可能实现无界的和谐统一,因为任何一个现代人不可能离开欲望、技术而生活在小国寡民般的自然社会里。欲望在这里,并不是指禁欲,也不是纵欲。而是指人需要确定欲望的边界,从而认识到欲望的本性,使欲望回归其自身。任何社会的发展,最初都源于欲望的驱使。同时,人们需要确定技术的边界。在看到技术所带来的危害的同时还应看到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帮助。因此,在现代社会,自然为美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共生共存,即自然促进人的生成,人也促进自然的生成。
《道德经》的自然观念体现老子自然无为的智慧。道家的智慧是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智慧,注重自然无为;而儒家的智慧是人生在世的智慧,注重有为。“智慧是一种知识,来源于人的认识或者知道。”[8](p177)但是,智慧不是知道存在者,而是知道道本身。这个道就是指人与世界的存在之道。智慧是人的一种能力,但人并不是智慧的规定者。相反,智慧是对人的规定。智慧不同于愚蠢,也不同于聪明。智慧跟愚蠢很容易区分,但智慧与聪明很难区分。聪明是一种特别的愚蠢,它看起来知道,但实际上不知道。智慧是能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性,但聪明看不到事物的本性,被表象遮住了。
自然无为的智慧就是生存个体以自然而然的状态存在世界之中。《道德经》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中,“为”是作为,“事”是从事,“味”是品味;而“无为”是无为之为,“无事”是无事之事,“无味”是无味之味。这里的“无为”“无事”“无味”分别是对“为”“事”“味”的否定。老子认为人要作为无为之为,从事无事之事,品味无味之味,人的活动如同自然活动一样。虽然看上去有些矛盾,但是老子在这是要求人需要做合乎自然之道的事情,不要妄为,而要无为。圣人治理天下也是如此,“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64 章)“为无为”(第3章),从而实现“无不治”(第3章),最终得出“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17 章)“我无为,而民自化”(第57章)的结论。老子认为圣人治理国家的根本方式是自然无为,使万事万物按照自身的规律去发展。只有无为而不妄为,事情就自然而然完成了。“悠兮贵言”(第17 章)“希言自然”(第23 章)说明圣人治理天下要“贵言”“希言”。“贵言”是珍惜言说,不要妄为,而要无为;“希言”是要少言,就是要无为。可见,圣人治理天下的关键是无为而治。圣人让自己和百姓无欲、无技。因而,在为无为的时候,百姓就会任自然,从而回归自己原本的样子,就像婴儿天真纯朴的本性一样,即“皆孩之”(第49章)“复归于婴儿”(第28章)。婴儿是人来到世界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是人的开端、基础、本源,亦即最质朴、最自然而然的状态。此外,自然无为也意味着不争。不争也是道的本性,“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第8章)。其中,“争”是妄为;“不争”是合于自然。水的特性是不争,即自然无为。同时,水在不争夺的情况下,给予万物,让万物生长。“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第3章),说明老子不争的核心是无欲、无技,因为人们为了欲望会去与他人争夺;同时,技术的运用会强化这种争夺。《道德经》第三章里,“尚”是崇尚;“贵”是珍贵;“争”是争夺;“盗”是偷盗;“尚贤”是崇尚贤能;“贵难得之货”是珍贵难得的财物;“不尚”是不崇尚;“不贵”是不去珍贵。“尚”“贵”是指人们的欲望,而“贤”“难得之货”是指欲望物。正因为人们有欲望,才会去“争”去“盗”所欲物。也就是说,只有“不尚”“不贵”才会“不争”“不为盗”。只有人无欲,同时不追求帮助自身实现欲望的手段(技术),人才不会与他人产生争夺。不争并不是无能的体现,而是一种大能。因为当人们争夺的时候就会有胜负之分。而当人们不争的时候,才能自然无为。老子的自然观念体现了自然无为的智慧。自然无为就是不妄为,让万物自然而然、自由发展。道家在这一方面远远超过儒家。[6](p205)
《道德经》中的自然观念对现代文明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不断发展的:首先是畏惧、崇拜。在远古时代,自然是强大的,人类是渺小的。自然虽然提供给人类一切生活所需,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一些灾难。因而,此时的人类对自然主要是畏惧,以及因为畏惧而产生的崇拜。其次是遵从。在农耕时代,人类掌握了自然运行的法则,遵循自然的时令进行种植、生产。此时,人与自然和谐生存。再次是征服。工业革命之后,人与自然的关系被彻底改变,人是主体,而自然成为客体对象。人类通过技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甚至想要去控制自然。此时,人与自然已不再是和谐的关系。最后是友爱。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生态危机越来越严重,人类尝到利用技术控制自然后的恶果。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开始认为人类应该与自然成为朋友,友好相处。历史上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天人合一、天人相分。天人合一是指人去遵循自然的法则,天对人进行支配和控制。此时,人的欲望、技术的发展受到了限制。除此之外,还有天人相分说。天人相分说的关键是指人与自然是相互抗争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里,“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天、地、人是四大,在这四大中,人居于其中,属于四大之一,可见人与天、地、道处于平等的位置。人生活的世界由天、地、人所构成,其中天、地就是一般所说的自然。自然是与人发生关联的存在。人类绝对不是自然的主人,不可以随意破坏自然,人类是自然的看护者,自然是人类的朋友。人类除了要尊重人类自身的生命外,还要尊重自然界中其他生物的生命。因而,面对当下的现状,需要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的偏见。人类并非是宇宙万物的中心,自然也并非宇宙的中心。同时,天人合一、天人相分也是不现实的。人要与自然共同生成,即天人共生。人让天地生成,天地也让人生成,只有这样才能生生不息。人类的生是指人的生活,尤其是指人的日常生活,也就是人的衣食住行。衣食住行是人生在世的基本欲望。同时,人的生还包括生产,也就是人类通过技术、使用工具对自然界进行改造加工而获得生存的需要。人作为现实的人,有其作为人的需要,此时,自然成为了人的欲望之物,因而必定与自然有矛盾。但是,人类需要的满足,一定得以生态平衡为前提。就自然界来说,每一种动植物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人类不能因欲望去制造混乱,控制那些对自己有用的事物。可见,人的生主要表现为让欲望生、让技术生,但是这需要大道进行指引,即以道制欲、以道引欲、以道制技、以道引技。以道制欲、以道引欲告诉人们哪些欲望是可以实现的,哪些欲望是不能实现的;肯定边界之内的欲望的同时,否定边界之外的欲望。而以道制技、以道引技告诉人们哪些技术是可以使用的,哪些技术是不能使用的;肯定边界之内的技术,否定边界之外的技术。大道对技术、欲望的指引的目的是为了让世界生成,即让人生,也让物生。现代社会中,技术的过度使用给自然带来了巨大的危机。此时,自然已经遭到破坏,但是,任何一个现代人不能只因看到欲望、技术的危害就禁止欲望、抛弃技术而生活在原初的自然中。因此,人并非是自然的中心,自然也并非是人类的中心,两者之间应该建立共生共存的关系。人促进自然生成的同时,自然也会促进人的生成。虽然,人与天地万物处在相生相克的关系中,但是只有在这种矛盾、和平的关系中人与世界万物才能生生不息。[9](p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