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红,常嘉佳
(1.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2.昆明文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步入21世纪以来,欧美发达国家相继推出了不同版本“工业4.0”,推动了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同时,全球科学技术水平突飞猛进,跨境资本流动持续提速,对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形成了强力支撑。在此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加快发展高度依赖资本和技术的服务产业。相应地,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实施的过程中,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服务贸易持续深化,整体规模不断提升。2020 年11 月15 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步入正轨,将对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以此为契机,中国与区域内其他国家将共同打造一个跨区域、宽领域、多元化的贸易和投资平台,推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以及最惠国待遇等规则在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适用性,大幅度提高区域内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这必将推动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朝着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方向发展。①商务部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国际司负责同志解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载https://www.sohu.com/a/432309378_284463,2020-11-15。在此背景下,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优势能否从传统贸易扩展到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上,稳健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而扩大其服务贸易在全球的规模,对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基于后疫情时代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比分析,进一步审视双方服务贸易合作中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充分利用RCEP 签署所带来的政策红利,增强双方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切实推动中国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针对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竞争力问题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服务贸易总量的比较来进行探究,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如王娟(2008)发现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服务贸易上的优势主要集中于传统领域,并且指出双方服务贸易在多方面呈现较强的互补性;[1](p55-58)卢文雯(2010)基于对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变化趋势的分析,探究影响两者竞争力变化的主要因素;[2](p29-32)汪艳(2015)通过构建中国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比分析后,发现中国服务贸易具有经济规模优势,但潜在竞争力较弱,尚不足以支撑核心竞争力的提升;[3](p32-36)李凌和匡增杰(2018)使用区域显示性比较优势(RRCA)指数对比分析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优势,并利用双重差分法(DID)从整体和细分行业两部分入手,评估《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的影响效应,研判其是否正向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服务贸易。[4](p67-74)此外,部分学者将研究对象聚焦到服务贸易重点部门:李亚波(2013)针对中国与东盟的保险服务贸易,利用TC指数、RCA指数等对其贸易竞争力强弱进行对比分析;[5](p8-13)王斐兰(2018)利用2005—2016年间的数据,对中国与东盟的电信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等信息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评价;[6](p57-62)刘庆(2019)运用多个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价指标和钻石模型,对比分析中国与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探索提升中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主要因素;[7](p112-119)任姝(2019)发现,中国与东盟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存在教育资源有限、国内高校整体管理机制不完备、留学生奖学金制度缺陷以及留学生就业等方面问题,需要通过强化高校市场意识、优化培养模式、完善奖学金政策、设立优势与特色学科等举措来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教育服务贸易的持续发展;[8](p90-91,127)刘荣春等(2020)利用IMS 指数、TC 指数、RCA 指数三大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来测度中国与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盟四国的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他们发现,中泰两国的旅游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泰国的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最高,新加坡、马来西亚在旅游服务贸易领域表现较好,马来西亚竞争力水平比菲律宾要高,中国竞争力水平略高于新加坡,新加坡的竞争力水平最弱。[9](p56-67)从已有研究来看,大多数学者使用了出口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TC)、显示性优势比较(RCA)、MI 等指数来测算和比较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本文将立足于RCEP 协议签署的大背景,结合中国与东盟之间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利用贸易竞争力指数和显示性优势比较指数对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综合比较,进而提出适应RCEP协议相关要求的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在地理位置相互接近的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服务贸易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互补性特征,但其服务贸易的发展基础、支撑条件、发展特色等方面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形成各具优势且竞争力较强的服务业。为此,我们先从服务贸易规模和出口结构入手,深入分析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以便后续对双方的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
近年来,虽然世界经济遭遇了“逆全球化”的寒潮,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却并未完全停滞,反而显现出新的生命力,全球的服务贸易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正逐步取代货物贸易,成为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领域。尤其是,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服务贸易以其独特优势,外加资本和技术赋能,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从表1 可以看出,2009—2018 年,中国、东盟的服务贸易均呈现出飞速发展的态势,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而且二者间的差距逐渐减小。其中,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以年均11.4%的幅度从2685 亿美元增长至7919 亿美元,贸易规模扩大了近2倍。东盟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由3665 亿美元扩张至7775 亿美元,增长了1.12 倍;但受累于2014—2016 年增幅骤降,东盟年均增长率较中国低了3.6个百分点。具体到服务贸易的出口情况,相较于东盟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持续增长,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呈现波段式增长,前期增速较快而后期逐渐放缓;并且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及其增长率均明显低于东盟,导致二者间的差距也从2009 年的543 亿美元扩大至1338 亿美元。然而,从进口方面来看,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进口总额增速明显高于东盟,且二者的差额亦逐步由负转正,并于2013年首次超过东盟,在2018年中国服务进口总额超出东盟1481亿美元。
表1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与增长情况对比
此外,从国际贸易收支平衡的角度看,2009—2018 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始终处于逆差状态,且贸易逆差规模持续扩大,到2018 年更是达到了2582 亿美元,较2009 年扩大了近10 倍。这可能是由于日益增长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需求与不充分不平衡发展的服务业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需要借助大量服务贸易进口方可满足国内经济发展需求。而东盟虽然在2009—2014 年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但从2015年开始东盟的服务贸易便实现了顺差,且贸易顺差呈现逐年递增的形势,到2018年实现服务贸易顺差237亿美元。
中国的服务贸易在2009—2018 年之所以呈现逆差持续扩大的态势,主要是因为出口增幅仅为进口的一半。具体到各服务行业的出口贸易结构情况,从表2可以看出,一是传统的旅游、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在中国和东盟均占据着主导地位,且排名居前;但东盟的各年度占比都高于中国,其旅游业占比从30.54%上升至35.41%,而中国却从32.37%降至14.79%;运输业占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东盟的占比依旧高于中国,这与东盟诸国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地理交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出现较大变化,其他商业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等信息技术密集型部门占比提升明显,排名分别从第四位、第六位跃居第一位、第二位;建筑服务、金融业服务的排名呈波动式变化,变动幅度较大;相比之下,东盟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变动较小,仅出现其他商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排名上升,进而使得部分行业排名小幅后移。三是东盟的技术密集型部门、资本密集型部门明显强于中国,其中以金融服务表现最为突出,相较于东盟金融业的出口排名稳居第四、占比在6.5%~7.4%之间小幅波动,中国金融业出口占比仅为东盟的1/6,且排名比较靠后、增幅相对狭窄。
表2 2009—2018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对比(单位:%)
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综合考虑RCEP 协议背景下中国和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潜力,本文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TC)与显示性优势比较指数(RCA),从整体和细分行业对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
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是指一国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的差额占其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它主要用于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具体公式为:
其中:Xij代表一年内j 国i 部门的出口额;Mij代表一年内j国i部门的进口额。TC取值范围为(-1,1);如果0 显示性优势比较指数(RCA)是在分别计算一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该国总出口额的比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总出口额的比重的基础上,再利用两者的比率来判断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水平。具体公式为: 其中:Xij代表一年内j 国i 部门的出口额;Xj代表一年内j国的总出口额;Xiw代表一年内世界i部门的出口额;Xw代表一年内世界的总出口额。一般而言,可以利用RCA值是否大于1来评价该国此产业部门在全球市场上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而且,若RCA>2.5,则表明该国这一服务贸易部门的竞争优势非常显著;若1.25 表3 比较了2009—2018 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整体TC 值的变化,中国服务贸易在2009—2018年持续逆差,导致中国的整体TC 值均为持续下降的负数,即便2017年开始降幅略微收窄,TC值也小于-0.3,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不具有竞争优势。相比之下,东盟服务贸易总体TC 值,无论是2009—2014 年呈现负值,还是2015 年以后转为正值,都在无限接近于0,表明东盟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当,且整体上明显强于中国。 表3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整体TC值 表4 为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整体RCA 指数的比较,可以算出中国与东盟的整体RCA指数均值分别是0.44和0.91,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弱于东盟,且不具有竞争优势。此外,相较于中国整体较低且有略微下降的整体RCA值,东盟的整体RCA值从0.79稳步攀升至0.94,明显高于中国同期水平,说明东盟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持续强化,具有了中度国际竞争力。 表4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RCA值 参照WTO 和UNCTAD 有关服务业分类的标准,结合生产要素投入密集度,本文选择了劳动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等三种类型的服务业,将中国和东盟服务贸易细分行业的竞争力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使用公式(1)对中国与东盟部分服务细分行业的TC 值进行测度,以进一步评价具体部门国际竞争力强弱,其结果如表5 所示。一是与货物相关服务、旅游服务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出现明显分化,其中:在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和建筑等方面,中国和东盟均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TC 值趋近1),且中国略强于东盟;在旅游服务方面,中国TC 值为负且持续下降,远低于东盟,表明东盟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明显强于中国。二是运输服务、政府服务等资本密集型部门的TC 值总体上都小于0,说明中国、东盟双方均只有微弱的竞争优势,且中国的TC 值比东盟下降的趋势更甚。三是其他商业服务等知识密集型部门具有微弱的竞争优势,其中,中国、东盟的TC值均稳步上升,但都在0附近徘徊,表明双方的知识密集型部门的竞争力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且中国的竞争优势略强于东盟。 表5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部门TC值对比 与此同时,本文使用公式(2)计算中国和东盟服务贸易细分部门的显示性优势比较指数(RCA),以期能够弥补数据缺失导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的不足,如表6所示。由表6可知:一是在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中,中国的与货物相关服务和建筑服务的RCA 值均大于1,具有竞争优势,中国的国际竞争力要明显强于东盟;但中国旅游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较东盟弱了许多,且中国RCA值减小而东盟RCA值渐大,双方的竞争力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中国和东盟的其他商业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且东盟的其他商业服务RCA 值处在(1.25,2.5)区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国虽然增速明显但也只具有中等水平的竞争力;虽然中国和东盟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的RCA值均低于0.8,但中国的整体增幅更大、竞争力提升更明显;保险与养老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个人文化娱乐双方均具有较弱的国际竞争力,但差距逐渐变大,表现为东盟的RCA 值稳步增长而中国增幅较小,尤其是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国的RCA 值接近0,说明中国在这些行业上难以同东盟国家竞争,导致该行业出现较大的贸易逆差。三是在资本密集型服务中,中国运输服务竞争力的RCA值在0.4左右徘徊,而东盟的RCA值均大于1,表明东盟的竞争力强于中国;在政府服务贸易中,中国和东盟的RCA值均低于0.8,而东盟绝对值相对较高,表明双方的竞争力均相对较弱,且中国略弱于东盟。 表6 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部门RCA值对比 根据对中国和东盟服务贸易的整体和细分行业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中国与东盟均以传统服务贸易为主,贸易结构逐渐优化,但中国服务贸易逆差较大,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较东盟更弱。具体到行业,中国在与货物相关服务、建筑服务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方面较东盟更具有国际竞争力,与货物相关服务占据中国服务贸易的主导地位,但近十年呈现竞争力递减的趋势,主导优势有所减弱;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出口规模发展迅猛,竞争力水平也呈现稳定增长,与东盟之间的优势差距逐渐拉大;建筑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则体现为波动式变动,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建设进程的持续深化,中国建筑服务出口规模将持续加大,国际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除此之外,中国其他服务贸易部门的竞争力都弱于东盟,尤其在旅游、保险、金融与知识产权方面,中国与东盟存在一定的差距;且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旅游业在研究前期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在贸易结构中所占份额逐年递减,竞争力水平下降速度也比较快,与东盟的旅游业竞争力水平差距不断增大;中国金融服务出口规模和贸易占比均呈波段上涨之势,但其国际竞争力依旧比较弱,这可能与中国跨境金融发展滞后、金融开放力度不足有关。 随着RCEP 协议的签署和稳步推进,整个亚太地区势必会成为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的集中地,这将极大地增强区域内经贸政策的透明度、稳定性、协调性和可预测性,优化投资预期,提振生产和消费信心,为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提供强劲动力。有鉴于此,我们认为,随着RCEP 协议的落地转化,要提升中国的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我们应加快构建区域价值链,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主导区域价值链;应发挥经济贸易规模优势,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应夯实服务贸易发展之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优化服务贸易产品结构,发展特色服务贸易。 一方面,中国要加快构建区域价值链。随着中国参与和融入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持续深化,前向参与率稳步上升,有力地支持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提高。但是,在这个欧美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中,中国多集中从事诸如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的下游环节,形成了过高的后向参与率,致使中国在短期内无法摆脱全球价值链中被“俘获”的处境,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也饱受约束。因此,在积极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同时,还要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RCEP 框架下的自由贸易政策,把握区域内货物贸易规模和生产要素跨国流动规模持续扩大的新动态,与东盟国家共同构建区域价值链,加快延伸生产链条、增多高附加值生产环节,推动区域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深度融合,促使国内产业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发展,提高产品出口增加值,进一步提升前向参与率;并借助国内经济“双循环”发展构筑更加完善的国内价值链,减少对国外核心产品的依赖和进口,降低后向参与率,继而提升中国在全球价值链和区域价值链的地位,确保中国实现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主导区域价值链的转型升级。这也可以进一步夯实中国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培育的基石,倒逼服务企业加速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升级、加快“走出去”步伐,为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的生产环节提供更加精准、更为多元、更具个性化的服务,进而实现服务企业在服务能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全面提升。 另一方面,中国要逐渐从嵌入全球价值链转化为主导区域价值链。中国在积极引进国外核心中间品的同时,可以通过与东盟国家更加深层次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汲取发达国家的技术精髓,加速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努力突破技术难关和技术壁垒,优化中间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提升服务业的支撑力和供给水平,增加对外输出中间品的附加值,减少对国外中间品的进口依赖,逐步从全球价值链下游向上游攀升,增强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获利能力,强化中国在区域价值链的主导地位,推动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创新发展。同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大量高端生产要素集聚,以“技术+模式+生态”为核心进行协同创新,推动中国服务业的深化变革,做大做强优势服务产业,引导优势服务业向着价值链高端爬升,提高服务贸易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优势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要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应用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全面提高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创新发展能力,形成“平台、数据、应用、服务、安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鼓励创新主体加速研究成果转化,推动计算机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金融和保险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发展向更高层次跃进,进一步提升“中国服务”在全球价值链和区域价值链中的地位,提升其国际话语权和国际竞争力水平。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国经济贸易规模优势。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庞大的人口基数、丰富的资源储备和完整的工业体系实现了自身经济的腾飞,在货物贸易、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等方面表现卓越。迅猛发展出的超大规模市场经济更是成就了科技企业、平台经济等诸多经济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速也远超传统经济,内需潜力进一步释放,由此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国内服务需求市场。此外,随着RCEP 区域内采用的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国际贸易自由度提升等诸多方面措施的落地实施,中国和东盟国家将会加速融合成为一个一体化的超级大市场,深化双方的生产分工与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的扩容升级,提速区域经济内循环发展,加速服务的“外部化”进程,创造出更大规模、更高品质、更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届时,中国服务企业将面对更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我们要抓住机遇求发展、迎接挑战谋创新,“引进来”与“走出去”同步并进,想方设法解决国内服务业供需矛盾,实现中国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要积极把握服务贸易市场需求增长的有利条件,促进服务贸易跨越式发展。利用RCEP 的实施,能够推动中国服务贸易在品牌、效率、创新、品质等方面寻求突破,积极培育核心竞争力,提升综合实力,支持服务企业巩固国内市场的同时,还能加快“走出去”步伐,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从市内、省内、国内延伸至RCEP 各成员国,获取规模经济效益,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品质逐步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在满足持续增长的服务需求时,还要不断优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资源配置,大力培育和引进各种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流动效率和配置效率,实现生产要素供给的“量”“质”齐飞,进而降低服务企业要素使用成本,推动服务贸易生产要素高级化发展,为发展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提供基础支撑,助推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 再者,要坚持创新先行、开放先行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主动探索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模式。对标《服务贸易总协定》、RCEP 协议等国际高标准,综合考虑我国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特点和状态,充分发挥经济贸易规模优势,全面取消对充分竞争服务领域的贸易限制,大幅放松有限竞争类重点服务领域的贸易限制,有序放开自然垄断类服务领域的竞争环节,稳步推进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进程。并基于后疫情时代的服务贸易新形势和新需求,创新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运用数字科技扩大服务的贸易范围。这将提速国内服务企业“走出去”和国外服务企业“引进来”进程,国内服务企业要紧抓随之出现的规模经济效应、知识外溢效应、辐射效应等带来的良好契机,汲取先进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凝练“内功”,加速服务创新和品质提升,以优质服务开拓和抢占国外市场,提质跨境交付规模,增速创建境外分支机构,继而进一步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使得中国在参与全球服务贸易时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要不断夯实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中国服务贸易虽然起步晚,但后发优势明显,贸易规模加速扩张、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已跃然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吸引着来自全球各地的投资者。RCEP协议的签署,在关税减免、金融开放、生产要素流动、投资便利化和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等方面营造了一个更加透明、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因此,我们要紧抓RCEP协议技术突破性进步和广泛普及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深化发展,支持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夯实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要以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推手,持续拓宽服务提供范围,增强服务的可交易性和可贸易性,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对传统服务业进行创新升级,将新兴服务业发展成为知识密集、资本密集部门,稳步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 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相关配套措施。一是优化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贸易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遵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RCEP 协议等服务贸易协定,继续完善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细化服务贸易统计口径,依托新兴信息技术搭建自下而上的服务贸易数据上报平台,充实服务贸易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基层全覆盖、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和服务企业动态监测。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服务贸易统计分析框架体系,以便实时掌握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时赋予高效能的扶持政策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二是加强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构建覆盖面更广、传输效率更高的移动通信信息网络,完善服务贸易信息交流平台,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翔实的市场信息。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口岸等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和升级,建立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营销网络,采取网上交易、电子提单等多种方式逐步简化服务贸易出口手续,提高服务贸易的效率,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跨境金融发展,多渠道推动人民币的“东盟化”,提高亚太地区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效能,助力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三是强化人才保障,重视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培育和引进。由政府、高校、企业等多方联合,紧扣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口,加强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在岗员工的岗位技能专项提升和再教育,着重增强服务部门的创新人才、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国际业务、熟悉国际规则、具有较强涉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充实服务贸易人才库;并不断完善服务人才信息平台,使服务企业能够更快、更精确地获取急需人才。还要积极落实和完善服务贸易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政策,加快引进一批服务业急需的高级专业人才。继续强化同RCEP 成员国间关于人员流动、资格互认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为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便利。对外籍高管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提供签证、居住等方面的便利,让“留得住”境外优质人才落到实处,继而强化人才保障,助力我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与中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相呼应的是,中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也逐步优化,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比重上升,传统服务贸易比重下降趋势明显。RCEP的签署则为亚洲这块有着高度发达的生产网络和高度复杂的区域内贸易网络的区域,提供一个整体制度性的自由贸易安排,提供一个不断强化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加速生产要素的集聚和优化配置,为成员国优化服务贸易产品结构、发展特色服务贸易创造条件。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生产要素优势,不断拓展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来源。顺应高级生产要素优势局部集聚、新型生产要素加速积累的大趋势,充分发挥中国的大国市场、制度保障、加工制造等相对比较优势,切实将要素优势转换成为服务产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稳步推进技术服务以及自主的、高端的信息和计算机服务的发展,巩固建筑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劳动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竞争优势。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RECP 建设机遇,补足与货物贸易紧密相关服务的短板,积极培育竞争优势,加速将中国货物贸易优势转换成为自主运输服务和保险服务优势,将生产加工优势转化成为技术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优势,提升跨境运输、国际保险、跨境金融等方面话语权,逐步扭转运输服务和保险服务持续逆差的局面。深挖生产要素互补性,积极发展跨界服务,借助优势要素资源弥补服务贸易短板,积极发展健康旅游产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跨境电子商务等,增强我国服务产业的外向化程度,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规模,逐步扭转服务贸易逆差格局。 另一方面,要深入拓展与东盟服务贸易合作,逐步形成服务多元化的竞争优势。得益于中国和东盟在服务业结构、服务贸易特点和比较优势方面存在着较强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在满足新增服务需求的过程中,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规模亦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增长,服务和服务企业的跨境流动规模持续扩大。因此,我们要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相关措施、中国与东盟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一带一路”倡议和RCEP 协议等,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开放度,从技术、建筑、运输、旅游、商务、金融等多维度切入,稳步提升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层次以及合作频率,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协同发展,不断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提升传统优势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服务业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中国在东盟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保险和养老服务、商业服务等领域的贸易规模,从拓展贸易伙伴、丰富服务类型等方面推动中国服务贸易的多元化发展。(二)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比较。
(三)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细分行业竞争力比较。
(四)竞争力比较分析结论。
四、RCEP背景下提升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构建区域价值链,实现从嵌入全球价值链到主导区域价值链的转型。
(二)发挥经济贸易规模优势,促进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
(三)夯实服务贸易发展之基,完善链接东盟国家的相关配套设施。
(四)优化服务贸易产品结构,发展多元化的特色服务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