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肖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革命性是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不止一次言明,“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1](p22)换言之,辩证法的革命性体现为从暂时性方面理解事物的发展过程,即在批判和改造旧世界中建立新世界。出于反对第二国际和苏联对辩证法的庸俗化理解、唤醒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普遍关注辩证法的革命性,如卢卡奇指出“唯物主义辩证法是一种革命的辩证法”。[2](p48)但他们强调辩证法只存在于社会范畴,辩证法的革命性也只表现为对“阶级关系的否定”,[3](p284)所以否认阐发自然界实在发展规律的自然辩证法具有革命性。此后,“马克思学”的部分学者贬斥自然辩证法,指责恩格斯消解了马克思辩证法的革命性,并据此将“马恩对立论”推向高潮。尽管当前诸多学者自觉地以学术辩论和理论宣传的姿态,对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误解做出了部分回应,但对自然辩证法革命性的阐发仍相对乏力。重释自然辩证法的革命性不仅有利于证明恩格斯在辩证法领域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贡献,而且能够有效廓清“马恩对立论”的错误观点,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和革命性辩护。
卢卡奇较早开辟了质疑自然辩证法革命性的理论道路,尽管他后来认识并澄清了自己的这一错误,但他之后的诸多学者仍沿承这条不归路,对自然辩证法的革命性展开了系统批判。
误解一: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不具有革命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认为研究辩证法需要自然科学根基。因此,恩格斯耗费大量精力研究自然科学理论,阐发“自然科学的辩证法”。[4](p503)恩格斯多次表明对工业实验的青睐,他强调实验方法使人们摆脱了求助神灵和主观揣测的思维方式,为发展自然科学和确立唯物主义自然观提供了基础。但这些观点却使恩格斯被误认为忽视批判自然科学的历史前提,以及具有实证主义倾向。
其一,恩格斯没有批判自然科学的历史前提。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因此,产生和发展于特定历史时期的自然科学是该时期现实境遇和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反映。卢卡奇指出,自然科学由于强调观察、实验而非批判的方法,其不科学性表现为当它“被运用于社会时,它就会成为资产阶级的思想武器”。[2](p59)他认为,马克思既看到自然科学的积极意义,又看到自然科学的资本主义性质及其历史性,因此马克思既承认又扬弃地对待自然科学。而恩格斯尽管早已认识到资本主义现实与理论认识的关系,但他的自然辩证法却看不到概念对象的现实性,一味强调“概念(及其与之相应的对象)的僵化轮廓将消失”,[2](p50)且停留在直观的思考层面,并未触动客体即思考的对象,最终使“流动的概念”成为“纯‘科学的’事情”。[2](p50)尽管卢卡奇没有直接批评恩格斯忽视自然科学的历史前提,但他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观点深刻影响了施密特。施密特指出,恩格斯由于受到圣西门和孔德的影响,注重对自然科学进行概括和分类,但“充其量不过是对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解释与叙述”,[5](p49-50)根本不触及自然科学历史前提的批判和辩证的方法论创制。这样,恩格斯背离了使自然科学辩证法化的初衷,更不要说论证辩证法的革命性了。
其二,恩格斯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是实证主义。但此种“实证主义”不是恩格斯论域中的“实践”和“实证科学”,而是指以被观察到的事实作为一切思维基础、强调经验事实和验证过程的实证主义。在众多批判者中,美国实用主义者悉尼·胡克最为直接。胡克认为,虽然恩格斯很少直接把辩证法等同于科学方法,但他关注科学命题与周围现实、事实经验的联系,并把辩证法视为发现新的真理的方法,使辩证法同其他科学方法一样被理解为“人们借以扩展其认识界限的,有组织的推论、预言和核对的程序”。[6](p159)因此,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某些公式在一定意义上会“安慰当代的实证主义者”。[6](p159)与胡克的批判视角不同,诺曼·莱文坚持马恩对立论的观点。他提出马克思注重实践创造过程,恩格斯注重直观验证过程,这一区别促成两人自然辩证法思想的迥异立场,即马克思认为自然辩证法揭示了人借由实践将客体自然界纳入思想领域的过程,而恩格斯强调自然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认为“自然辩证法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独立于思想之外的领域本身按照辩证法规律运转”,[7](p14)自然辩证法仅在于验证这些规律。最终,恩格斯使辩证法停留在认识论和反映论层面,只能“从肯定的方面理解事实,看不到事实在历史中的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8]尽管莱文认为恩格斯的方法是“实用主义”,但相较于他的具体评判,“实证主义”似乎比“实用主义”更贴切。
误解二:自然界的辩证法不具有革命性。
除了对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责难,萨特、施密特等学者还把批判矛头指向了恩格斯关于自然界的辩证法的阐释,认为恩格斯把辩证法推置“自在自然”,漠视人对自然界的实践环节,最终导致辩证法降格为唯心主义和自然主义。
其一,自然界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思想遗留。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通过现实实践剥离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壳”,并将辩证法置于社会历史领域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而恩格斯却把辩证法扩展到“自在自然”,使辩证法再次降格为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一方面,卢卡奇认为,恩格斯忽视“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导致思维与存在、理论与实践无法统一。因此,自然辩证法只能困臼于人的抽象思维和理论视野,背离了辩证法改造现实的本质,使“辩证方法就不再是革命的方法”。[2](p50)另一方面,科莱蒂讥讽恩格斯从自然领域赋予辩证法以唯物主义基础,却又把这一基础还原为抽象的物质概念。他认定,物质本身“只是一个理念,一种纯粹的虚声”,[9](p5)是人思维抽象出的一般存在。萨特也认为,自然辩证法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因为自然辩证法的本质不过是恩格斯“根据先验法则”[10](p160)对无人的自然界规律的主观概括并“使我们倒退到了彻底教条化的唯心主义”。[10](p161)根据萨特和科莱蒂的理解,自然辩证法在认识论层面类似于康德所坚持的“理性为自然立法”的原则,本质上是恩格斯基于人与自然界的二元分离,依托思维抽象对自然界的规律做出的主观臆断。因此,自然辩证法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淖,并不具有任何改造现实世界的功能。
其二,自然界的辩证法是自然主义的理论再现。柯尔施把辩证法革命性的消解归咎于列宁及其跟随者,而非恩格斯本人。柯尔施认为列宁及其跟随者倒退到费尔巴哈的水平,“把辩证法变成了客体、自然和历史,他们把认识仅仅描绘成主观意识对这种客观存在的被动的镜子式的反映”,[11](p82)不仅使辩证法沦为对现实的直观,而且还破坏了“革命运动内部理论和实践的一般和特殊关系”,[11](p83)使辩证法的革命性不复存在。而施密特不仅大张旗鼓地反对苏联对辩证法的阐释,更是把辩证法革命性的消解追溯到恩格斯。他一再表示,在恩格斯眼中“人作为自然过程的进化产物,不过是自然过程的受动的反射镜”。[5](p50)恩格斯抛弃了马克思强调的“进行反映的意识同时是人的‘实践批判’活动的一个要素”[5](p51)的观点,使自然辩证法既没有体现出自然界是人的实践产物,也没有彰显出人对自然界的能动作用,更不具有对社会现实的革命性。如果说,将自然界的辩证法视为唯心主义,责难其倚重人的逻辑抽象,割裂人的思维与现实自然界的辩证关系;那么将自然界的辩证法指责为自然主义,则是强调其仅仅是人对自然界的直观认识,缺乏对人的思维和能动作用的关怀。吊诡的是,两类相悖的观点却站到了一起,批判自然界的辩证法不仅其自身不具有革命性,而且也遮蔽了马克思辩证法的革命本质。
质疑自然辩证法革命性的学者指责恩格斯没有辩证地看待自然科学,并把辩证法扩展到“自在自然”,忽视人的实践,导致人与自然界、自然界与社会历史的二元对立,使辩证法丧失改造现实世界的革命意义。因此,还原自然辩证法的革命性,必须阐明自然科学的辩证法、自然界的辩证法的现实性和历史性,表明自然辩证法的实践特质。
19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呈现出新的变化:在自然科学领域,三大规律的发现证明了一切形而上学的观念和方法过时了;在自然哲学领域,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自然观残留在部分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头脑中,使他们一方面看不到自然界的现实性,一方面看不到自然界的历史性;在社会现实领域,巴黎公社失败后,以毕希纳和福格特为代表的庸俗唯物主义在德国极具活力,并试图用自然理论改良社会主义,对无产阶级运动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纠正思想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的理论与方法错误,恩格斯试图从自然领域阐发辩证法的现实性、历史性以及自然辩证法与社会历史的辩证关系。这一研究动因不但反映出恩格斯从最初就没有孤立看待自然界与社会历史,也直接影响了自然辩证法的理论形态。从文献结构安排看,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四束手稿包含辩证法阐释、自然科学中的观念与方法批判、自然界的辩证现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联系等方面。显然,恩格斯认可的自然辩证法在理论形态上至少涵括两个方面: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和自然界的辩证法。
1.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克服形而上学与高扬辩证逻辑。
恩格斯分析了同一与差异、偶然性与必然性、因果性三对辩证法的规律范畴,他发现自然科学研究由于“把辩证法同黑格尔派一起抛进大海”[4](p437)而存在几种危险倾向:第一,大多数自然科学家仍然秉持形而上学的同一律,认为“同一和差异是不可调和的对立物,而不是各占一边的两极”。[4](p477)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自然科学家把每一事物视作与自身的同一,拒斥同一与差异的相互作用,从而把一切事物当作永恒存在。尽管这一观念已经被自然事实驳倒,但仍然以理论形式保留着以抵制新事物。第二,部分自然科学家无法辩证地理解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常常将“必然性和偶然性看做永远互相排斥的两个规定”,[4](p477)并把自然界包含的对象和过程划分为必然性的和偶然性的,“必然被说成是科学上唯一值得注意的东西,而偶然被说成是对科学无足轻重的东西”。[4](p478)事实上,如果只承认必然性会导致自然科学成为研究既成事物的科学,只强调偶然性又无法理解偶然性的时候,就会把偶然性归于超自然现象,从而把偶然现象抛出研究范畴。这样,自然科学研究将永远徘徊在已知领域而无法进步。第三,恩格斯发现人的活动能够对事物的因果性做出验证,但部分自然科学家“直到今天还全然忽视人的活动对人的思维的影响;它们在一方面只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4](p483)割裂了人的活动与自然界发展的因果关系,导致自然科学研究中自然主义和唯心主义两种范式的滥觞。基于此,恩格斯对德雷帕忽视人对自然界的作用和奥肯强调思维、轻视自然科学方法的错误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认为这些观点不可避免地堕入怀疑论,使人无法真正了解自然规律。此外,恩格斯还指出自然科学的发展及证实了的自然界的辩证发展使经验主义者遭遇困境。蔑视辩证法的经验主义者由于无法理解自然事件的内在联系,只能陷入唯灵论以求得“合理”解释。对此,恩格斯强调,由于19 世纪自然科学已经由搜集材料的科学变为整理材料的科学,提出了把握事物发展过程及联系的方法要求,所以形而上学的方法超出其理论界限而不再适用了。“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类比,从而提供说明方法”。[4](p436)
作为理论思维的辩证法本质上是辩证逻辑。辩证逻辑完善于黑格尔,他借助辩证逻辑在形式上不仅解决了思维如何认识和统一存在的问题,而且阐明了事物发展、运动的内在关联,弥合了同一性与差异性、必然性和偶然性以及因果性等对立范畴之间的张力,但他的辩证逻辑表现为颠倒了的唯心主义。在此基础上,恩格斯所坚持的辩证逻辑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基于唯物主义立场,并运用辩证思维对发展着的现实自然界做出科学认识。对此,恩格斯做了详细说明,“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4](p483)自然科学研究既不能抛弃唯物主义基础,又不能局限在“自在自然”,而是聚焦于作为人的感性活动对象的、现实的自然界,实现对象与主体、感性具体与思维具体、自然规律与思维规律的统一。这样,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就表现为“立足在经验基础之上的理论认识的发展过程”,[4](p489)并且这个“经验”并非莱文等人理解的感觉验证,而是人的感性实践与思维运动的综合。因此,恩格斯不可能是实证主义者,而是实践主义者。此外,恩格斯也多次明确自然科学研究的辩证逻辑不同于只研究思维运动形式,而不顾思维运动对象的发展过程、内在作用及思维运动形式之间关系的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关注思维对象、思维形式的辩证关系与发展规律,并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和规律,“使它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4](p487)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运动着的物质,并且物质的每一运动形式必然能够转化为其他形式,因此,自然科学研究应该摒弃静止的、割裂的思维方法和研究逻辑,把握自然界事物之间、人与自然界之间、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自然科学的研究应该抱有一种历史的、批判的眼光。“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4](p436)这表明自然科学一方面具有延续性和历史性,是数代自然科学家的集体智慧,另一方面自然科学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烙印着时代的记忆。因此,恩格斯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并不缺乏对自然科学历史前提的考量,对恩格斯忽视自然科学历史前提批判的评价是有失偏颇的。
2.自然界的辩证法:现实性与历史性的显现。
“自然界是检验辩证法的试金石”[4](p25)是恩格斯关于自然界的辩证法的核心论述,也是恩格斯被质疑是唯心主义者的依据。科莱蒂和莱文囿于字面意思,暗讽恩格斯先预设了“物质”概念和辩证法,再放置自然界加以验证,背离了唯物主义。但他们忽略了恩格斯对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批判——黑格尔的问题是把辩证法“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而不是从它们中推导出来的”。[4](p463)辩证法是自然界的现实规律,自然界的辩证法不是人用抽象思维来解释自然界,而是人以自然界存在的矛盾运动、历史发展及自然界事物之间的辩证联系等客观规律为对象进行思维的结果。这样,恩格斯就将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自然基础由精神外化的存在转换为现实性的存在,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辩证法颠倒了过来,证明了自然界的辩证法的现实性。
恩格斯的最终目的不仅限于论证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原则,也意图证明自然界的“永恒的自然规律”由于人的实践而越来越变成“历史的自然规律”。[4](p495)首先,恩格斯试图通过研究自然科学,为从现实发展着的自然界中阐发辩证法提供科学材料。恩格斯列举了大量例子:水在特定条件下呈现液态,超过这个范围就会发生变化;气象学的定理超越地球也会发生改变。自然科学理论证明,自然界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集合体,并且其运动形式及发展规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谈论适用于自然界的一般的、固定的自然规律只能是妄想。而自然界的辩证法作为自然界运动形式和客观规律的反映,随着自然界的演化也必然不断改变其自身形式,从而具有历史性。更为深刻的是,恩格斯还以劳动为基点,不仅从哲学意义上探讨了人类起源问题,揭示了人与自然界同一的原初关系,而且阐明了人的实践对自然界和自然界的辩证发展的根本作用——“随着劳动而开始的人对自然的支配,在每一新的进展中扩大了人的眼界”。[4](p553)这不仅说明,人通过劳动实践能够改变自然形态,使自然界的规律呈现出更为激烈的历史的变化,而且人对自然界的活动也表现为人的发展,这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在人对自然界的活动中,人类不但依托自然界提供的生产、生活资料促进了自身肉体的发育和成长,实现了自身肢体器官的完善和发展,而且随着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劳动促使的头脑进化,人类逐渐加深和更新自身对自然界及其规律的认知,人类行为对自然界的影响也愈加深刻,自然界的辩证法也就表现为历史的发展过程,而且该历史发展过程是伴随着人的实践及人的发展一同进行的。
自然辩证法的两种理论形态表明,其作为现实性和历史性的显现,凸显了人的实践,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辩证法不仅构成对以往辩证法的革命,而且其理论本身就表现出极大的现实革命性——它不仅确立了辩证、历史地看待事物发展的理论方法,而且能够使人了解自身实践对自然界及其发展的影响,并提供了反观社会历史的可能。那些质疑者既不明白自然辩证法依据的方法不是旧的形式逻辑,而是辩证逻辑,也不明白自然辩证法的现实性与历史性,从而产生了对自然辩证法的误解。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明“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12](p516)这一观点贯穿他们理论研究与革命实践的一生。莱文也承认,恩格斯试图通过自然辩证法阐明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原则,揭示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向即“资本主义必定灭亡,并被社会主义社会所代替”。[7](p124)因此,自然辩证法绝不仅限于自然史视野,也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论证。
1.从自然辩证法过渡到社会历史辩证法。
质疑自然辩证法的人无法理解自然界的规律何以能够被真切把握并和社会历史相关联。自然辩证法的两种理论形态已经说明,恩格斯视野中的自然界绝非“自在自然”,而是有人参与的“现实自然界”。因此,自然界体现着人的意识和活动痕迹,人的理论思维和自然界也就“遵循同一些规律”。[4](p538)另一方面,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来自经验的思维内容能够从个体认知扩展到类,并通过“累积的遗传”[4](p539)形成普遍的自然规律,被人们进行思维掌握和实践践行,人们能够凭借已知的规律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因此,“辩证法的规律无论对自然界中和人类历史中的运动,还是对思维的运动,都必定是同样适用的”。[4](p539)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界的规律相当于社会历史的规律,这一点可以通过恩格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批评看出来。恩格斯肯定进化论终结自然科学目的论的进步性和革命性,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用生存斗争来说明社会历史的错误予以毫不留情的批判。他提出“想把历史的发展和纷繁变化的全部丰富多样的内容一律概括在‘生存斗争’这一干瘪而片面的说法中,是极其幼稚的”。[4](p548)动物与人的本质区别在于自觉劳动,人通过生产劳动结成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人类斗争也就有别于动物界仅满足生存的斗争,“而是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进行”。[4](p548)这表明,人类社会的斗争不仅受动物界规律支配,更重要的是受社会条件、社会关系的影响。因此,动物界的规律就不再适用于人类社会了。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无法理解这一点,仍旧把动物界的生存斗争搬到社会历史领域,强调“适者生存”的斗争法则是历史的选择,忽视了人类社会斗争的阶级性质,最终使进化论沦为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辩护工具。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和马克思保持了高度一致。马克思在批判朗格对工人问题的看法时就曾讽刺道:“朗格先生有一个伟大的发现:全部历史可以纳入一个唯一的伟大的自然规律。这个自然规律就是‘struggle for life’,即‘生存斗争’这一句话”。[13](p338)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与生产的深入分析,恩格斯不仅揭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理论局限,更为重要的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界限。恩格斯强调辩证法的革命性表现为对“现存事物的否定”,[4](p470)而不是如同进化论一般将现存事物视为肯定和适应。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达到这样的高度,以致社会不再能够消耗掉所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因为生产者大众被人为地和强制地同这些资料隔离开来”。[4](p548)通过劳动者和自然界即劳动资料的分离,恩格斯揭开了资产阶级一直试图掩盖的真相——在占有无产阶级活劳动与确立自身政治、社会统治的双重过程中,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致使无产阶级与自身劳动资料、劳动产品相对立,无产阶级除自身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内生性矛盾直接表现为两大阶级的激烈斗争,其结果只能是“资产阶级的垮台和一切阶级对立的消灭”。[4](p561)
2.自然辩证法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态限度。
除了破除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社会历史运动的庸俗化、简单化理解,澄清进化论和辩证法在理解社会历史时的根本差异,恩格斯还指明了资本主义社会漠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否定。人能够“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4](p559)人对自然界的所有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目的和社会条件下进行的,特定的目的和社会条件决定了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动机和实践方式,影响着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金钱和货币是至高无上的神,“利润成了唯一的动力”,[4](p562)更为长远的生态效应就超越了资本家的考虑范围。正是对生态效应的漠视及由此造成的生产条件的匮乏,埋下了资本主义制度自我解体的革命性种子。而要彻底解决生态矛盾,恩格斯认为,“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4](p561)但他强调的制度变革并不意味着回归原始的公有制,而是要“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共同占有形式”,[4](p145)即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和社会关系的阶级性质,使社会生产、人和自然界摆脱束缚,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型的科学路径。这样看来,自然辩证法思想没有将生态问题的产生根源悬置在“自在自然”或人的意识世界,而是呈现出一条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生态灾难如何演变为社会形态变革的现实逻辑,这不仅是恩格斯对《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早期著作中所展露的生态思想的深入推进,也是贯彻他和马克思始终坚持的革命性原则,即不是旨在创立终极真理体系,而是在批判和改造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总而言之,恩格斯通过人的实践,架设了人与自然界、自然界与社会历史的桥梁,和马克思在价值立场、基本原则和核心观点上保持了高度一致,出色完成了在自然领域阐发辩证法的任务。而且,恩格斯通过将自然辩证法与社会历史统一起来,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限度,为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论证,是当之无愧的革命家。当然,恩格斯不是利用自然界的规律充作社会历史规律,而是以自然辩证法来认识人类社会对自然界的影响及人类社会历史本身。在这个意义上,自然辩证法绝非自然哲学,而是关涉社会发展的现实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