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林长制的推行从根本上促进了制度创新,其在维护生态安全、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目标方面突显了重要的现实价值。本文从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及乡村振兴三个角度,对林长制推行的必要性与发展建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点促进林长制推行的建议,希望能够为同行业工作者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林长制;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乡村振兴
引言:林长制的推行是加速部门协同、提高源头管理效果以及达到全域覆盖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的的关键因素,也为实现林草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实际的林长制推行效果来看,属地责任与林业治理体系获得了加速落实与构建的重要机遇,为建立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林草事业有利格局提供了完备条件。
1 林长制推行环节的要点分析
1.1坚持问题导向
发现与解决现存问题是林长制推行的主要目的,若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角度来看,需着重于两类问题地解决过程。
第一是政策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地解决。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在明确林草政策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应对与其稳定性相关联的土地、农业以及矿业等政策做深入分析,制定并完善林长会议制度与信息公开制度,并在部门良好协作与考核评价环境背景下,为林草资源的保护与长效发展提供具有集成化特性的政策保障条件。责任制是诸多政策与制度的制定核心,因此需要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编为基层网格化管理程序的完善与加速责任“落地”奠定基础[1]。如此一来,在网格化管护责任体系纵向与横向到底的应用背景下,无论是那一片森林还是草原均有对应责任人,继而提高整体管护效果。严抓制度建设与政策完善主线的同时,需要加速推进现实问题地解决进程。例如,需要设立专门的资源监测机构,为林草资源监督监测体系应用优势的突显奠定基础;加速森林植被恢复费用的资金用途回归,继而从根本上解决一直以来存在的资金分配“非林化”问题;保持天然林与公益林的并轨管理同步状态,避免出现“一山两制”的管护情况;构建林长、检察院、法院的专项案件联合查处机制,为促使林草督察完成部门任务至政府工作的转变任务提供完备的保障条件。良好政策落实条件下解决了诸多现实问题,且通过颁布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林长制的法律地位。从实际效果来看,林业投入资金明显提升,而森林火灾、经济损失等相较以往的下降比例达到了60%以上。
第二是监督检测手段严重落后问题地解决。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与工作平台的建设,将林草资源监督监测的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护林员与基层林长在此态势下被归入到了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增添了诸如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诸多功能,实现了各项监测数据的实时更新与在线分析目标,为统一调度与精准考核管理提供了完备条件;林草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使得考核指标体系的应用优势予以充分发挥,林长是否在工作过程中“尽职尽责”在考核图中予以完全展现。此外,由于接入了第三方评价机制,使得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被归入到了考核指标体系内,所获得的最终考核结果成为了评判党政干部与资源审计的重要基础。
1.2体现系统治理
林长制的全面推行并非一蹴而就,系统性与持续性的推行特点使得在落实林长管理责任的工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第一是对系统思维予以强化,将林杂草资源的发展归入到生态体系建设环节,确保与经济社会建设与国际民生大事的处理同步效果,针对性地强化政策统筹,为改革整体优势的充分发挥奠定基础。
第二是对林草融合态势予以深入分析,及从思想、观念、目标、监测以及执法等角度,促进工作融合,并在联系草原工作体系系统应用情况后推进系统长效改革进程。
第三是围绕当党政府统筹推进的相关工作要求,将社会力量予以充分调动,为明确部门工作过渡至党政工作阶段的领导责任提供基本条件[3]。此举措的落实下真正改变了林草部门牵头模式下的“小马拉大车”态势,促使各级领导部门均能互帮互助,并创设稳定的和谐发展氛围,继而将部门的力量优势充分发挥。通过将省部门转化为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方式,细化了在监督考核与项目支持方面的管理职责。
第四是在划分各自责任区域时,严格遵循行政区域与生态区域两相结合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主辅确定为行政区,明确自然保护地与城市绿地等责任区域,且关联河长、湖长的责任区域。
第五是保证林长等级的设定周密性。部分省市已经将大部分的林业站归入到乡镇管理范围内,因此建议设置不同等级的林长以更为方便地将各个村民小组组长纳入至林长体系。如此一来,管理网格获得进一步拓展机会,延展至护林员与村民小组中,最终达到管护环节网格化与全覆盖的目的。
1.3对接乡村振兴
根据全面民推进乡村振兴等要求,应将基层创新与顶层设计相融合,充分发挥资源与生态优势,并在产业联动与示范推动等方式,为实现产业生态化目标奠定基础[4]。此环境背景下,林业产业将有高质高效的发展表现,达到林农与产业共同富裕富足的振兴目的。林业部门的后期工作主要发力点包括:对护林护草程序进行统筹、设置防灭火公益岗位并充分发挥岗位优势等,建议推行以工代赈方案,将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振兴计划内,吸引外来人口达到就近就业目的;对多形式的经营产业做规划化处理,给予其更多的鼓励条件,大力推动油茶等特色产业,继而推动大品质与品牌双重质量提升进程,为执行标准化生产任务提供基础条件[5];林业主动龙头企业的创新发展,是强化森林生态标志基地建设效果、发展绿色林业产品的前提条件,实现打造自有林业标志性产品的目标;将自然保护地作为工作推进的载体,组建示范型基地;充分发挥财政与外资等项目的引进优势,对当下的林业碳汇开发与交易试点工作予以深度探索。
2 促进林长制推行的几点建议
2.1立足林长制平台构建林草资源长效管理机制
伴随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使得传统林业工作逐渐趋向于绿色发展目标,林长制的相关工作促使林草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获得强化,并成为区域政府的主抓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与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本要求,林长制的深度改革在解决管理人员林业保护意识淡薄问题的同时,也是落实部门管理责任、提升工作措施应用效果的关键因素。因此,将林长制为基础平台完善组织體系,俨然已经成为当下林长制推行的重点工作[6]。通过构建大发展格局与施行因地施策查略,从根本上将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予以强化。林长本身负有管辖区域内林草管护的重要责任,地方领导担任林长的工作背景下,明显提高了对林草工作的重视;其次是通过将林长做纵向覆盖至乡村的处理方式,充分发挥了社会力量优势,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针对林草资源予以保护发展的完善体系,具有协调部门工作的重要作用,为管护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动力条件。
2.2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基础明确林草资源管理责任
作为地方政府,在对当下林草资源管护情况予以全面分析后,即可设定管护总目标,并根据下级政府的实际工作条件与工作反馈对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完成目标任务分解并下发至各级林长的关键任务。过程中需要做好对下级部门的督导工作,并实施年终考核制度,依照所完成的阶段任务对负责人做奖惩处理制定各类目标任务的负责人通常为地方行政要员,在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将林长的未来职业发展前景与实际完成的各类任务挂钩,继而将林长制的推行优势予以充分发挥[7]。从实际情况来看,林长制的出现将以往政治与行政分开的结构予以根本改变,形成了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量化下级政府绩效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了极佳的工作效果。
结束语:综上所述,林长制的推行充分发挥了所制定的各类生态保护监测制度与科学管理对策的落实优势。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与资源数据共享,将森林预警与问题查处能力明显提升,为获得巨大的监测体系功能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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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龙平光,(1976-),男,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汉族,本科,林业工程师,工作方向:林业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