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霞
〔北京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 100101〕
“治大国,若烹小鲜”,语出老子《道德经》第六十章,字面意思是治理大国就好像烹调小鱼,油盐酱醋料要恰到好处,不能过头,也不能缺位。企业的制度建设也一样,既不是越少越好,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完善势必造成推诿扯皮,甚至直接或间接损害企业利益;也不是越多越好,诸多条条框框导致内部协调成本剧增,延误战机,影响了企业的运转效率。
成品油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战略物资。因此,从事成品油生产销售业务的企业,一般是国企(或其控参股企业)或有较为雄厚资金实力的民企,其中以有国资背景的企业居多,故本文以此类企业为研究主体。
对于这类企业而言,国企背景是其独特的比较优势,但也受制于国企背景的束缚和约束。对其而言,保障市场供应、实现企业盈利为第一要务。因此,内部控制流程要求稳健严谨,然而每个企业因其自身的认识、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甚至人员结构、整体素质的差异,导致制度执行力不强、内部沟通成本加剧,甚至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最终演变成风险事件或事故。
1.1.1 管辖权限
国有企业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关系着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各项管理要求。从法律层面上看,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由此可见,成品油企业所担负的行政职能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或存在掣肘。
1.1.2 审批流程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或决策时,必须依法合规。依法,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必须要求,也是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但是“规”的范围就稍广,既有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发的规章或管理条例,也有纪检和监察方面的管理制度,也有上级或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上级单位授权范围过度宽泛,将会失去其对重要业务的整体把控,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但如果权限收紧,又将导致企业出现两种极端情况:一是产生等靠要思想,一级一级报请示、等批复,贻误企业发展良机;二是未批先行,违反内部控制流程,下属企业一盘散沙、各自为战。
1.2.1 制度体系不健全
如果说哪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这是不可能的。不少企业存在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内容不合规。内容不合规,有的是客观原因,比如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调整,那么我们的规章制度必须相应进行调整;有的是主观原因,比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或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特别是劳动用工方面,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不稳定因素。
(2)制度内容不尽科学。内容不尽科学,要么是内容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要么内容不规范、不完整,各部门出台的制度之间相互矛盾,形成不了合力,或责权利不明确,削弱实际可操作性,比如很多规章制度只明确写了不允许做什么,而没有列明如果违反了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在用“轻微”“一般”“严重”“较为重大”这类词汇时,无明确定量描述或约定,制度执行落地不易。
(3)制度内容不稳定。理论上,制度建设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修订,快速响应以适应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不定期修订,更是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主业、规模、管理现状相适应,其最终目的是提高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效率和效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制度管理理念随意,造成企业内部制度内容的不连贯,制度的严肃性大大降低。
1.2.2 制度执行不到位
好的制度很重要,但如果没有不折不扣地执行,或者违章不究,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有章不循,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将会从根本上削弱制度的实际效力,制度本身也丧失了实际意义。
1.2.3 责任追究不到位
责任追究不到位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追责问责体系不健全,责任划分界限不明确,导致无法追究具体责任主体或个人,最终不了了之;另一种是追责问责执行不到位,表现形式主要为: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不愿追责、不敢追责的情况,采取充耳不闻或踢皮球等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长此以往,企业制度建设形同虚设,甚至会引发更多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现象。
对于成品油企业而言,因其经营领域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其定位兼具行政和市场化特点。
一方面,国资委积极推进中央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也取得了很多的进展和进步,说明从政府层面已经充分认识到要释放企业的活力就必须吸收社会资本,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
另一方面,作为任何一家成品油企业而言,经过多年发展,其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组织机构设置越来越多,尤其当企业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时,机构会越来越臃肿、流程会越来越复杂,影响企业的运转效率。
企业要保持长久的生命力,一方面需要保持盈利以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需要内部组织的不定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因此,制度建设应当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理性地进行废改增,并配套刚性执行的企业环境,以重新达到新的企业良性循环发展的平衡,筑牢企业发展之根基。
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问题,更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成品油企业需按照现代化企业要求,明确“三会”议事规则,以减少审批流程、避免因股东之间的管理摩擦导致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高全员依法治企、合规管理的意识。通过中心组和支部理论学习、法律咨询和培训、以案释法等形式,分批次、有侧重地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和成品油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运用依法合规治企的思维来推动企业的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网络发展、稳定队伍等工作。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人,没有优秀的人才,就不会有优秀的企业。所以,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定边界、立规矩、划红线,使各项活动在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与此同时,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定期对不符合实际的管理流程和审批流程进行修订、更新和重构,方能不断推动企业制度建设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奖惩不是目的,但没有奖惩是无法保障制度的执行和落地。因此,对于任何无视或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必须果断制止、坚决兑现,以捍卫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只有人人强化制度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才能打造纪律严明、有战斗力的队伍,才能确保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说,成品油关乎国计民生,国企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此可见,国企背景的成品油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抱残守缺,而应该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在结合当前国内外行业发展形势、国家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之际,推动成品油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重新梳理各项业务和管控流程,杜绝形式主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