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我从大学毕业了。学院举办毕业典礼当天,北京下起暴雨,打在玻璃窗上,瀑布一样顺着房檐往下淌,让我早早从梦中醒来。这样大的雨,我盯着窗外犹豫了几秒,考虑到底还要不要去。随后想到从此便远离校园,恐怕再没有一次硕士毕业的机会,便毅然披着学士服当雨衣,拎一双白色运动鞋,踩着深蓝色的人字凉拖,踏入了没过脚踝的雨水里。
毕业典礼并无大事可书,无非各位领导与学生代表讲话,表彰优秀名单,再拍毕业照一类,流程混乱,内容无趣。等待合影的漫长空闲,我在礼堂外巨大的红色展板上找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用金色亮粉笔签下姓名。这时有朋友来问,中午要不要一起吃饭。她说她已经将行李寄出,明天就要离校去往杭州了。我愣了几秒,这才后知后觉地有了点别离的意思。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以后恐怕一年也见不上一面,所有联系全靠过年一句不咸不淡的问候了。
中午,我们和几个同学在家园食堂四层吃火锅,沸腾的热气与外头的冷雨很配。
吃饭时,大家聊起各自的去向。这学期我在忙一些校外的事,常在外地跑,与同学的交流不多,这才知道,相当高比例的同学去了南京、杭州和厦门这类新兴城市,留在北京的人少之又少,甚至不及上海。这与我的预期不太相符,因为六年前刚入学时,我读过就业中心的统计报告,绝大多数人都留在自己大学所在的城市,或许是受惯性驱使,懒得剧烈地调整人际网络。而如今,情形似乎发生了颠倒。
但仔细想想,这也不是多难理解的选择。仅难以取得的户口和高昂的房价两项,便足以将许多人劝退,何况还有沙尘暴和雾霾压境。
后来大家点数了下在座唯二在北京的人。有人问我,为什么还留北京啊?我嘴上说,随便待两年而已,将来混不下去跑路了,还要去求你们接济。
我们嘻嘻哈哈地说笑,将鱼片和毛肚倒进鸳鸯锅里,数上九秒,然后捞出来蘸着麻酱吃,话题转到别的方向。
可在现实中,这并不是一个可以敷衍过去的问题。
我们学院的学术硕士只两年,好处是可以早早就业,坏处是仓促毕业,几乎没有实习的时间。找到工作后,许多三年制的外校朋友来找我吃饭,聊生活,聊就业,最后难免落在城市的选择这个老大难的问题上。我不是个爱总结的人,起初也说不出什么高大上的话,只会讲故事,卖弄小聪明,让和一年前的我一样焦虑的朋友放松一点。聊得多了才摸索出点规律,最常说的是——到底怎么选择,还得看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或许并非人人都有梦想。我接触过许多成绩优异的同学,大家像小舟一样跟着波涛走,做更多人做的事,做这个年龄该做的事,活了二十多年,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但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生活方式,哪怕简单到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也好,那是一种终极的目标。
我的朋友渴求过中产的日子,化精致的妆容,出入各种高级写字楼,周末在米其林餐厅吃一顿高档的晚餐,上海再适合她不过了。而我从小习惯了街头的生活,穿一件T恤配卫裤,随便涂个口红就骑上共享单车出门游荡。北京给了我足够包容的空间。它能容纳任何一种类别的人,你不会因不够小资而遭遇异样的注视,这让我觉得心安。
一个东城的朋友笑称,与上海相比,北京给了她这种穿三十多块钱衣服的人上街的权利。这正是北京的风格,人是如此,建筑亦然。北京常被一些朋友诟病缺乏规划,诟病土气,但我偏偏喜欢它的割裂感。中学同学小孟考到中传后,我带她去三里屯玩。那是北京最繁华的商圈之一,人头攒动,街拍博主们架着“长枪短炮”守在广场前。我们逛了几家潮牌店,买了一件图案繁复的大码T恤当外套披着。在鸟屯吃过日料后,我说,带你去个地方吧。
与三里屯仅仅一街之隔,便是有着三四十年历史的居民区。五层高的红砖老楼,窗户很小,许多里面堆着杂物,窗户上还贴有出租字样的纸页。楼房排列很密,间距狭小,两栋楼之间牵起一条晾晒衣物的长绳,床单在风中摇摆飘荡,有内衣掉在地上。走在其中,仿佛回到熟悉的小城生活,可以与对面的住户喊话,彼此伸出的手几乎可以相握。低矮的平房,囤货的仓库,举着竹竿打架的男孩……那是最普通的街区,也是伴随我成长的主旋律。它足够亲切,让人觉得渺小的自己距离这座巨大的城池也不那么遥远。
我们都很喜欢这个地方,于是常常约在这里轧马路。
毕业典礼后,为逃避收拾行李的差事,我又约小孟去老地方玩。我们去路边摊买了两瓶北京老酸奶,能回收瓷瓶退一枚硬币的那种,然后从团结湖地铁站往三里屯的方向走。对北京,小孟与我有类似的热爱,她也想一年后留在这里。但我们的家长都不看好这一切,他们想要一步到位的生活,而不是像浮萍一样没有定数地漂浮,见没有劝阻的可能,便认定我们终将为今日的选择悔恨。听了他们的话,小孟有些犹豫,问我怎么想。
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如果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列出一张成本与收益的表格,留在北京确实并非好的选择。我想到的种种理由,都基于一种隐秘的感觉,一种不可言说的激情。在熟悉世界规则的成年人看来,这无疑太过幼稚,也太过冲动。
可谁说我们不能为单纯的喜欢而活。
读书时老师和家长都说,要努力读书,去争取最好的分数和名次。念大学后,观念却离奇地发生转变,目标变成了找一个离家近、轻松也稳定的工作,内容并不重要,实在让人怀疑过去人生的意义。
我见到许多曾自以为不凡的人最终认命,从事一份普通的职业,将曾经的理想抛之脑后。想到初中时互相评阅作文,见过他们熠熠生光的理想,力透纸背,不免觉得五味杂陈。又有谁能笃定地说,这一切究竟源于他们本是普通人,还是他们从没努力过,就早早在旁人的劝阻下主动放弃了呢。
一个朋友说,她也想过考研去别的城市,看看不一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可末了填志愿的时候还是写了母校。家里都由衷地感到开心,认为这样更稳妥。而小孟决然地要考到北京,带着背水一战的决心前来,并最终取得了胜利。我不知道,那个留在老家的朋友见到这一切,是否也有过一丝一毫的后悔?而这种后悔,和十几年后离开大都市的人的悔恨相权衡,又是否真能决出某种轻重的差别?
于是我问小孟,你读过博尔赫斯的书吗?
小孟点点头,说喜欢他的诗。
我讲了一个关于博尔赫斯的故事。人到晚年,双眼全盲的他来到撒哈拉沙漠,蹲下身抓起一把沙子,走到另一个地方,把沙子放下来。他说,我正在改变撒哈拉沙漠,这是我用一生的时间才明白的道理。
我对小孟说,无论别人的言语如何,我都决定先留在这里,看命运将会给予我什么。有些改变,有些馈赠,只要我自己懂得就足够,无需旁人来证明。我也很好奇,在这座城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将什么收入囊中。
编辑/胡雅琳
顾一灯,北京大学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现居北京。小说、散文见于《中学生百科》《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十月少年文学》等期刊,曾获第六届全球华文青年文学奖、第七届“周庄杯”全國儿童文学短篇小说奖三等奖及第八届二等奖,作品多次入选《儿童文学选刊》等选刊及《中国儿童文学年选》等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