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方面。潍坊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存在保障措施不全面、资金压力大、农民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参与度不高、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政府应发挥职能作用,夯实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不断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出新的贡献。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当前我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乡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村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方面。虽然近年来潍坊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这项工作并没有结束,仍需要长期抓紧、抓牢,同时也需要政府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夯实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抓好任务落实,不断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工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做出新的贡献。
潍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注重顶层设计,完善机制抓推动
1、加强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潍坊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人居办,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农业农村局多次进行系统调研,并根据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累计召开了15次工作推进和调度会,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2、出台相关政策,保障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研究制定《潍坊市农村人居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潍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2019年市直有关部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七大类、24项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标准。2020年又印发了《关于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的通知》,配套出台6个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路径和工作计划,明确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规划路线和每项工作进度的时间节点,全面推行台账式管理模式。
3、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市人居办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调度、考核、指导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题,构建了分工明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了全市整体工作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抓成效
1、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累计完成户厕改造115.06万户,改厕比例达到92.36%,1612个30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完成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农厕后续管护机制逐步健全,配套建设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206个,配置抽粪车394辆、服务队伍779人,建成全市农村改厕智慧管护平台,市县两级实现互联互通。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开展。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市共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98座,配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辆1000余辆、专业清洁人员2.7万人。全市所有村镇、街道全部实现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常态化管理。
3、不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县市区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并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如潍城区对城镇近郊的37个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统一集中处理;昌邑市采取整村铺设管网、末端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实施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首期投资2.2亿元对50%的村庄实施治理。目前该市已有2990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治理比例为47.2%。
4、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战役,广泛宣传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寿光市被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表彰为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整治,下大力气解决闲置宅基地、残垣断壁、私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因地制宜推进乡村绿化,连续实施“绿满城乡·美丽潍坊”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村庄亮化工程,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
5、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大力实施畜禽污染防治设施配建、种养结合、有机肥加工、沼气利用、生物发酵“五大工程”,大幅度提升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同时,为了降低废旧农膜的污染化程度,大力回收废旧地膜,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和可降解膜等。通过一系列手段实现废弃资源的再回收、再生产、再利用。
6、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所有村庄基本建立了“一规三制”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全面建立保洁员制度、“门前三包”制度、街巷长制度。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化运营”的原则,推动各级采取乡镇、村级和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多元化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实施了市、县、镇、村分级投入机制,为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健全保障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
1、完善投入机制,构建多元投入格局。目前,潍坊已经构建了政府奖补、村级统筹、群众捐献、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格局。全市累计筹措资金高达176.88亿元,全部用于農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破解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资金难题。
2、加强督导检查,市人居办每月坚持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暗访检查,深入摸排问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累计组织开展11次暗访检查、1次交互检查,累计检查1000多个村庄;2020年开展7次暗访检查,检查覆盖了所有涉农镇街、涉及1700个村庄。
3、狠抓问题整改,针对各级检查反馈问题,统一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调度,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4、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各种现代媒体传播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在潍坊日报、潍坊电视台开辟专栏,正面宣传树立典型,反面曝光传导压力,营造了浓厚氛围。借助疫情防控的契机,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累计宣传33.6万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8万份,张贴宣传标语6.5万条,有效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主动参与到厕所、污水、垃圾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
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中存在急功近利、方法实的问题
由于上级管理部门对本地实际情况了解不够,简单地下压任务、下达期限,这就导致一些地方在条件不成熟或者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一味追赶工作进度,在乡村人居环境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了重数量轻质量,重上级轻群众的做法。一些地方交付的产品或工程使用不久就出现问题。更有甚者个别地方放的旱厕改造、户户通等工程完工之日就是无法使用之日,造成老百姓怨声载道。
(二)资金投入压力大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属于公益性较强的工作,无论是厕所改造、农村沼气化粪建造还是村村通工程都属于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建设项目,而且后期的运营维护还需持续投入,在当前各地财政投入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很难将项目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高量的完成。由于这些项目获利不高、甚至无经济利益,因此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各级财政投入能力不足,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任务还有一定差距,村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厕所后续运维管护等资金保障压力大。
(三)宣传动员不够,群众自主参与意识不强
一些地方对政策缺乏有力的宣传就执行,导致群众不理解,不认同;还有的地方对政策的宣传不深入,动员群众缺乏有效方法,导致群众难以理解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及办法,对于乡村采取物质刺激的完全免费项就积极参与,而对于缺乏物质刺激或者对于政府补贴不足而需要部分自费的项目则采取回避、反对等态度。宣传动员不够、忽视教育引导以及政府过度的包揽使一些农民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认为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政府应该做的事,跟自己没啥关系。甚至不愿积极主动参与到这一行动中去,把自己当成了看客。
(四)缺乏有效的长效机制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需要当前各方的努力,更需要长期的管理维护才能取得实效。一些地方由于财力和人力的有限或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仅局限于眼前工作任务的完成,对涉及长远发展的制度和规划则重视不足。有些地方在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不能从根本上找原因,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缺乏长期治理的机制体制,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恶性循环。这不仅造成了巨大浪费,还引起群众不满。
潍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措施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将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年是提升行动的开局之年,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五年提升行动,潍坊要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
(一)强化责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五年提升行动目标任务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结合本职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避免推诿扯皮。
(二)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政治措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要严防“一刀切”的做法。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和政策。正确认识地域上的差别,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做到分类指导,因地施策。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做到既要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又要符合老百姓的生活需要。
(三)强化监督检查,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监督很重要。上级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到基层调研、督导等方式检查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地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积极搭建群众监督举报平台和建立问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大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行为要批评问责,严加处理。同时,也要对那些群众满意度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激励和支持,提升工作积极性。
(四)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保证政府投入占主渠道的前提下,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支农、惠农”工作任务的投入,并对县级相关部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面给予更大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社会资金投入。人居环境整治除了资金保障以外,还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持。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实现农村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干部人员和相关农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帮助他们有效解决技术上存在的困难。让这些涉农的项目不但要建得起来还要充分持久发挥作用,给农民提供整洁的生活环境。鼓励和引导科研组织、广大农民和相关企业,根据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来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和工艺,并积极推广使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積极性
大力宣传国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一些地方好的做法,让农民充分认识到这些政策和做法是有利于农村发展、有利于为农民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这样才能切实增强农民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为建设美好家园积极献计献策。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标兵”“最美庭院”和“争当人居环境建设小卫士”等活动,充分体现农民参与的主体地位,形成“美丽家园我来建”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谋划者”“工作者”,和良好环境的“享用者”。
作者简介
刘 杰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社会与文化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