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耦合形势下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对策研究

2021-01-07 07:57薛珊珊白冬梅彭筱雪
关键词:安徽省攻坚美丽

张 泉, 薛珊珊, 白冬梅, 彭筱雪

(合肥工业大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合肥 230601)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1]。脱贫攻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先决条件,乡村振兴则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助力,二者协调推进我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美丽乡村建设,是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最有力抓手。因此,应进一步强调乡村的绿色发展,将工作的重点逐渐转移到美丽乡村的建设上来[2]。在国家政策的实施引导下,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等相关文件,强调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突破口,进一步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3]。就目前来看,安徽省脱贫攻坚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31个贫困县已全部实现“摘帽”,但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应深入贯彻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根据其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实现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耦合关系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深度目标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消除贫困、解决乡村发展问题、实现城乡共同发展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决策,二者存在一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耦合关系。一方面,脱贫攻坚在实践逻辑上是乡村振兴的基础[4]。脱贫攻坚强调从多个维度解决乡村建设的基础短板,从产业、文化、教育和健康等方面落实扶贫措施,与乡村振兴的发展需要契合。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是激活乡村脱贫发展内生动力的有力抓手。自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法为乡村振兴的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借鉴。通过创新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完善农业农村社会服务组织,优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配置,改变了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社会保障供给不足等问题;通过一二三产融合,促进产业倍增,激发了农业、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与此同时,二者在关系上也存在一些不同。脱贫攻坚聚焦点是解决绝对贫困以及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的,是阶段性目标,可以用量化的数据评判任务的完成程度;而乡村振兴是为了解决相对贫困,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是常态推进的长远目标,其工作成效没有明确的考核评估方法。脱贫攻坚任务紧迫,实施周期较短,而乡村振兴的目标更加宏大,实施周期更长,任务更加复杂,涉及内容更加广泛,要求也更加严格。

(2) 安徽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阶段性成果 相较于其他省份,安徽省的脱贫攻坚任务更为艰巨。全省范围内16个省辖市共有31个县(区)被列入贫困县序列,其中包含20个国家级贫困县和11个省级贫困县,3 000个贫困村[5]。为了摆脱贫困的“大帽子”,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各贫困县积极发展乡村产业,例如望江县毛安村,因地制宜将铁皮石斛、山核桃、油茶等特色产业种植作为脱贫主导展业;金寨县横畈村积极推进光伏扶贫政策的实施,发展光伏产业,将发电收入变成村民的一项稳定收益。除此之外,各地政府还积极落实社保兜底保障、医疗保障、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政策,对乡村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夯实设施建设基础,使得各贫困县(区)贫困状况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

经过各地的多年努力,2018年安徽4个县(区)实现首批“摘帽”。2019年,18个贫困县(市、区)脱离贫困县行列,其中包含10个国家级贫困县(市、区);2020年4月,最后一批9个贫困县(区)成功“摘帽”。至此,全省98%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6]。与此同时,安徽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在脱贫攻坚实践基础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支农惠农体系,填补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强化农村现代化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了如芜湖市龙湖街道高岗埠村、宿州市砀山县李园新村、安庆天柱山镇茶庄村等一大批极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基地。这些示范基地致力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农业+旅游”“农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使农村经济得到高质量发展,农民收入得到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 美丽乡村建设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和乡村振兴启动的交汇期[7]。安徽省虽在已经这两个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果,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大别山区、皖北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内仍然还有8.7万贫困人口没有攻克贫困堡垒,需要持续推进精准帮扶措施,落实特殊贫困人口保障政策和针对性帮扶举措。通过财政补贴等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这些深度贫困地区集聚,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目标。而对于已经通过考核摘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县,其脆弱性、敏感性特征并没有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而改变。脱贫攻坚时期采用的自上而下的资源分配政策不再适应脱贫后发展,贫困人口个人获得知识、信息,参与决策和自主治理的能力有限,贫困根源只要没有彻底消除,就仍然存在返贫的潜在风险。

现阶段,安徽省脱贫攻坚任务的主战役已经攻克,但脱贫摘帽并不意味着“三农”问题已经彻底解决。想要实现长久脱贫以及乡村振兴发展,除了致力于剩余的8.7万贫困人口早日退出贫困序列以外,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更为重要。美丽乡村建设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是防止返贫的关键内容。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湖北省鄂州市峒山村时就已经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美好愿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一脉相承,两者在战略层面和措施层面形成密切互补的关系[8]。美丽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为方针,在考虑客观环境和资源条件基础上采取一种适当的发展模式,通过科学设计和统筹规划、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风貌管控和设施建设等手段,促进乡村的经济产业发展,繁荣乡土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设,既能使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也能够保障脱贫成果的稳定和长效。

二、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现状及问题

(1)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现状 2012年,安徽省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系列计划。2013 年到 2015 年期间,以省级中心村为首要建设对象,开始打造首批美丽乡村示范点。2016年,在美丽乡村示范点的基础上实施分层推进,以省级中心村为基点,逐渐向市县级中心村过渡,加快推行美丽乡村建设进度。同年,安徽省召开第十次党代会,探讨美丽乡村建设中有关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出了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战略[9]。此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的乡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使得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安徽省美丽乡村各项建设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全省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6 520个,已认定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828个、重点示范村249个[10]。经过农村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的农村环境面貌已得到极大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提升,生态宜居、生活美好的愿景已初步实现。

(2)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的现存问题 总体来看,虽然安徽省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规划设计不成体系,建设成效不显著。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除了安徽省政府出台的规划指导文件外,其他市区及乡镇也做了相关规划,但就具体的实施成效来看,村庄空间布局不合理、侵占农田、乡土景观丧失本土性等问题突出。究其原因,在于美丽乡村规划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组织分工协调、相互配合,但实际情况是省内目前有关美丽乡村规划的组织协调机构不成熟、规划不成体系。部分地区照抄照搬其他地方规划方案,与上层规划不衔接,缺乏统筹发展及对自身实际情况的深入考虑。此外,由于规划调研工作复杂且具有难度,调研人员能力存在差异,缺乏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充分了解,导致村庄规划脱离实际、过于片面性等状况经常出现[11]。

二是乡村造血能力不足,缺乏自发致富意识。产业兴旺是保证美丽乡村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12]。安徽省每年划拨大量资金扶持地方产业,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助力。但一些乡村因为内部造血能力不足,产业始终得不到充分发展。一方面,这些乡村缺乏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现代农业经营方式,收入来源单一,依靠传统农业耗费时间多、收益少,无法带动当地其他产业发展。部分地区产业零散分布、不成体系,集聚效应差,产业附加值较低,缺乏特色产业培育,导致内生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村民自发致富意识淡薄,乡村产业发展与建设缺乏专业人才队伍支撑。以阜南县吴郢村为例,该村以传统农业为主导产业,农业种植和外出务工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全村从事二、三产业类型的户数仅占全村总户数的32.8%。政府扶持资金投入以后,虽也建成了金湾种猪养殖基地、蛋鸡养殖场等地域品牌基地,但在后期发展过程中,由于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致使其市场发展严重受阻,未达到预期效益。

三是特色定位不精准,文化底蕴有待挖掘。安徽省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很多地方出现了“千村一面”的窘境。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生搬硬套江浙地区的特色精品乡村发展模式,忽视自己的特点和长处,缺乏对自身文化底蕴的挖掘,导致乡村本土文化的没落。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在建设初期,许多地方对原村庄进行大面积拆除重建。一些乡村为了增加新的建设空间,不惜拆掉村内多年的祠堂、作坊、古民居等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传统建筑,严重影响了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及延续。

四是乡村生态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后续治理保护不成体系。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安徽省虽推行了人居环境改善专项整治计划,但村内生活、生产、生态三方面的问题仍较突出。在生活方面,即使许多村内已定点安置垃圾桶,但仍存在村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部分村民仍使用旱厕,且没有布设沼气池等净化设施。一些村民为追求方便,随意修建、装饰自家房屋,严重影响了村庄面貌的整齐美观。在生产方面,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其化学残留物伴随雨水进入地方河湖,造成水体污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表现为过度的垦荒和耕种,植被及土壤被破坏,降低了自然的生态修复能力,导致水土流失、环境品质下降。此外,由于环境的整治工作具有较长的周期性,而许多地方缺乏持续的治理,导致环境问题不但得不到明显改善,反而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耦合形势下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对策

(1) 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高低与规划体系的落实程度息息相关,应充分发挥政府的顶层设计作用,转变传统的乡村建设思想与方法,将科技手段引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体系(图1),解决当前美丽乡村建设在规划层面面临的诸多问题,实现美丽乡村“智慧化”建设目标。

图1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落实框架(来源:作者自绘)

首先,要构建美丽乡村评价体系。应充分考虑安徽省不同区域的地域特点及发展现状,针对不同乡村在等级、类型、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性,从社会、产业、生活、环境四个维度出发,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为其建设及发展提供参考标准及建设引导。其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构建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媒体,实现区域信息共享。要整合全省各地乡村在政务、便民、脱贫、旅游等方面的建设现状,从宏观角度分析安徽省美丽乡村在实际运行、管理把控等环节出现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最后,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借助大数据,实时掌握其建设发展现状及进程,起到即时监督、快速响应、精准落实的作用,以对地方政府的决策进行及时反馈。通过“评价-共享-监测”三级联动的智慧管理手段,实现各部门协同联动,使安徽省美丽乡村在实现乡村振兴、稳定脱贫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应对因疫返贫、因灾返贫等特殊情况。

(2) 整合乡村优质资源,激发乡村内生动力 美丽乡村建设既需要来自产业的外部推动力,也需要来自乡村主体的内生动力。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若过度依赖政府对产业的扶持,而忽视了农民主体的功能作用,反而会阻碍乡村内生动力的激活。因此,在依靠外界助力的同时,还应加大对乡村内动力的提升(图2)。

图2 美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来源:作者自绘)

首先,要整合乡村优质资源,打造美丽乡村特色产业链。对于自然资源优势明显的生态型村庄,要整合乡村山水环境、绿色农产品等资源,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的“生态农业+旅游业”发展模式。在生态农业方面,通过培育地方农产品,借助物流仓储、经营服务业等优势产业,打造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生态养生等乡村产业体系;在旅游业方面,依托乡村的自然景观与传统风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过生态农业、特色旅游业等新型产业与传统农业的结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乡村经济效益最大化。其次,要调动乡村内部积极性。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仅仅依靠外界推动力,更应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扭转农民“要我做”的被动思想[13],通过开展动员大会、教育宣传会等引导性工作,激发农民自我致富、积极参与的意识。在乡村内外动力的共同作用下,确保美丽乡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 延续乡村文脉传承,打造地域特色品牌 文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灵魂,应结合安徽省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性,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综合考虑地方文化的挖掘、传承、融合、创新,充分发挥乡村有别于城市的特色优势,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在实现文化扶贫的同时,实现乡村文化的“特色化”发展。

首先,要深度挖掘农耕文化资源与地方文化基因,厚植乡村文化根基,找准乡村特色定位,保护传统民居、古祠堂、古井老桥、古树名木等历史遗存,在满足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的同时,树立美丽乡村特色品牌。其次,要积极开展乡村文化宣传活动。在挖掘和保护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打造具有浓厚乡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美丽乡村,留住乡愁、实现乡村文脉的传承与发展。如通过文化站举办培训,让农村群众学习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曲艺,如黄梅戏、庐剧、徽剧、安徽大鼓等,既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养,又实现了文化的传承。第三,要加快推动“衍文化”发展[14]。通过设立非遗工作站,鼓励高校和品牌公司积极参与,深入挖掘乡村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提取诸如徽墨制作技艺、阜阳剪纸、徽州三雕等文化元素,开发文化衍生产品,促进乡村非遗文化与产业的有机融合。最后,要创新文化发展新空间,深度融合旅游、戏剧、影视、民宿等文旅产业,打造传统与现代相融的地方文化孵化基地。除此之外,要培养优秀传统文化接班人,加大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知识能力的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文化素质。另外,还可通过与安徽省内各大高校联合,建立大学生乡村实践基地,在价值观、法制观等方面对村民进行教育。

(4) 完善乡村“三生”建设,加强建后管控措施 环境美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保障,要重视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在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同时,更加强调后续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美丽乡村“健康化”以及生态宜居的目标。

首先,要继续完善乡村在生活、生产、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在居民生活方面,要进一步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提高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级;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巩固提升乡村饮水安全;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污水处理,美化房前屋后绿化环境,让乡村更美更宜居。在生产方面,要提倡绿色发展模式,在追求乡村经济增长的同时,合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践行美丽乡村可持续、低消耗、高效益的发展路径[15]。在生态环境方面,要修复乡村原生态景观,打造生态景观节点,建设生态停车场,利用乡村独特的自然条件建设生态雨洪设施,增强乡村的生态系统韧性。其次,要保障资金稳定投入,加强建后管控意识。要设立基础设施维护专项资金,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参与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筹资方式社会化。要结合乡村精细化治理体系建设,将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落实到个人,制定相关保护政策与验收准则,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到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中,有效避免“建得好、用不好”问题的出现。

四、结 语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从根本上讲是为了能够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在实现两者共赢的过程中,如何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巩固安徽省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应给予关注和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同时也是一个资源再分配的过程,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一系列乡村问题,如规划建设成效低、特色定位不精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村民自主意识缺乏等。当前安徽省的美丽乡村建设虽已取得一些成效,但我们仍然不能忽视问题与不足,要立足乡村实际差异,健全落实乡村规划体系,完善乡村“三生”建设,更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妥善处理乡村治理问题,发挥村民的治理主体地位,从而激发乡村活力,建设好质量与内涵并存的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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