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图书馆对方志学的贡献*

2021-01-07 08:39苏全有臧亚慧
图书馆 2021年9期
关键词:方志图书馆

苏全有 臧亚慧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河南新乡 453007)

图书馆作为民国时期收藏方志的重要阵地,为方志学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目前学术界对民国时期图书馆对方志学的贡献有所关注,如曾荣的《论民国修志与图书馆事业的相互影响》[1],张升的《民国时期方志搜求热初探》[2]及《民国时期方志搜求热考述》[3],王兆辉、闫峰的《民国文献视野下国立北平图书馆的文献典藏初探》[4],张毅的《民国时期国立北平图书馆抄藏方志述略》[5]和群忠的《把图书馆通志馆当学堂的洪焕椿》[6]等。这些研究对图书馆和方志学的关系有所涉及,但并未深入。为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本文以民国时期为研究视域,以图书馆对方志学的贡献为视点,挖掘新史料,探析图书馆在促进方志学的发展方面所作的贡献。

1 方志征集

1.1 图书馆征集方志

无论是大学图书馆,还是公共图书馆,其于民国时期积极征集方志,都是为扩充馆藏,保存文献,广集新知。

1932年,时文称:“地方志书之重要,近颇惹人注意,以故公私搜藏,颇成一时风尚。如国立北平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上海东方图书馆、天津任氏天春园、南浔刘氏嘉业藏书楼,莫不蔚为大宗,雄视海内。”[7]84-851933年也有相关记载称:“志书的收藏,除官府外,我国的图书馆也多方搜集;就欧美的图书馆,也出重价,在各地采访;凡留心中国文化者,莫不注意于方志一门。”[8]还有文献记载:“国内各大图书馆,莫不以搜集方志为急务,各省图书馆尤注意于本省志书之齐全”[9]。因此,图书馆征集、收藏方志,在民国是普遍现象。

第一,民国时期各大学图书馆,如燕京大学、国立暨南大学洪年图书馆、福建协和大学等,均致力于方志征集工作。

1931年,燕京大学图书馆“于地方志搜求尤勤,计入藏志书,已达八百余种,甚可观”,据该馆1931年上半年调查,“现存志书,不下四千种”,但依然积极刊报征求地方志[10]6-7。1932年,《燕京大学图书馆报》又载文:“本馆现拟征集中国地方志及各种刊物,凡有愿出让或赠送者,请径来本馆接洽或函商亦可。”[11]

1928年,《申报》报道国立暨南大学洪年图书馆从学生着手,请教育局协助,积极向全国各地征求方志。“国立暨南大学洪年图书馆,为考求中国文献、官阶制度及民族历史起见,向各省征求旧日府州县属地方志。先从闽粤两省着手,以该校侨生,籍隶该两省者居多,一面由学校当局直接函请省政府通知所属地方应征,其次及于江浙,再次向北方诸省征求。如各地愿自行寄赠者,该馆当以相当刊物交换,颁贴费者,亦照补。”[12]

福建协和大学图书馆1938年在《协大周刊》上刊登启事,“愿以善价收买本省地方志,凡愿割爱者,不论新旧残破,均请将志名、卷数、册数、修刊年月、编纂姓氏等来函开示,并列价格以便接洽,如蒙携书来馆面谈,尤表欢迎”[13]。

大学图书馆的征集活动,对各地重视方志建设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

第二,各地的公共图书馆,如国立北平图书馆、安徽省立图书馆等,也积极征集方志。

根据1933年记载,国立北平图书馆“先后所搜藏方志达五千二百余部,三千八百余种”[14]。1945年《图书季刊》刊登了国立北平图书馆近年所征集收藏的方志,囊括多个省份,有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辽宁、吉林、绥远等[15]。

安徽省立图书馆编印《学风》,并多次载文介绍该馆的方志搜集情况。其开始征集方志的时间,据1930年《学风》载称,“本馆有征集本省各地方志之举”,“此种工作,民国七年马德骥先生长本馆时,即曾开始从事”;国民革命后,还“复特设文献征存股”,积极从事方志搜集,在短时间内效果不菲。后该馆又成立通志馆,“承江馆长彤侯先生殷殷以通力合作相嘱,是不啻阐发文献之前途,耀然获一明灯”[16]。在征购方面该刊还载道:“自本刊第一期出版,本馆又自安庆大德堂购得翻刻铜陵县志一部;馆长游沪时,在来青阁购得徽州府志一部。”[17]此外,该馆“又曾一度呈请教育厅转令所缺志书之各县,代为采送”[18]。

苏州图书馆则是通过编纂方志待征目录促进征集。《省立苏州图书馆广征地方志乘》一文称,方志“因其关系人类之进化沿革,至重且巨,各地之风俗,人情,建设,行政,财赋,教育,无不备载其中也,兹闻本邑省图书馆,有鉴于此,已编就本省方志待征目一册,并为充实库藏起见,昨特分发各界”。该馆还特刊登方志待征目广告:“本馆自经事变,损失不赀,图籍之遗失,不知凡几,志乘散亡,尤堪惋惜,用辑本省方志待征目,悬为广事搜罗之鹄的,尚望海内藏书家,抱化私为公之宏愿,匡本馆采访所不逮,将本省方志,或假手传抄,或割爱赠将,则岂独本馆之幸,异日当局有纂修通志之举,实利赖之!”[19]该馆希望通过方志待征目广告,将私藏方志化为公有,与方志征集联合起来,以期有效丰盈方志馆藏。

厦门图书馆则是依托教育厅开展方志征集工作。1931年,厦门图书馆馆长余超称,“自国府成立以来,旧有志乘,多所改革,而遗著新编,当亦不鲜,尤应及时征集,以蔚文观”。为了扩大方志征集的力度,余超馆长“因特请厅迅令本省各县,并予咨请各省政府,令饬所属,惠赠省县方志,及一切遗著新刊,俾供众览等情。教厅据此,除分别函令外,并令本省各县政府遵照,各检一份径寄该馆,以供众览云”[20]。

浙江省立图书馆,藏有从乾隆元年起至宣统三年止的初稿二百余册。“原稿于民国十六年由浙江省长公署发交浙江省立图书馆保存”,后该图书馆又在“杭市书肆访得志稿地方自治篇四册,即收购之”[21]24-26。

广东省立第二图书馆在抗战胜利后,接收米市路伪广东省立第二图书馆藏书约七万册,从台湾总督抚处收回“广东专藏”一百箱后,馆藏大量充实。据1946年统计,当时广东省立第二图书馆有“广东方志八十七县,所藏广东方志之多,为全国图书馆之冠”[22]。

上海合众图书馆在浙江省志局突然停办后,在“稿件未曾集中,其流散在外者甚多”的情况下,根据1948年记载,当时该图书馆尽力搜集,藏有浙江省志原稿三十多册[21]24-26。

除了大学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还有民办的私立图书馆也重视征集方志。如涵江图书馆就十分重视方志的收藏,认为其“可以窥制度、知文化、识民情,故今日各地图书馆于收罗方志,视他书为要,大而全国,小而一省,旧帙新编兼收并蓄,予学者以明了各地状况之机会”。因此,该馆积极请教育厅协助征集,福建教育厅接馆长康诰请求后,训令各县政府征求当地方志交馆保存[23]。

民国时期,图书馆多视方志征集为重要工作,有的还会通过教育厅协助其工作,加强征集力度。

1.2 中华图书馆协会代为征集方志

中华图书馆协会在方志征集方面的贡献有二:一是通过决议案竭力推进;二是通过《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代为征集。

决议案方面,为督促全国图书馆方志征收工作,中华图书馆协会在第二次年会报告通过重大议决案。议决案之一为“《图书馆于可能范围尽量征购方志舆图案》”。该协会认为“保存文献,为图书馆重要之职志,而方志舆图尤为各地方主要之文献,以前学者向少注意,及至近年,各图书馆渐知搜罗此项图籍”。为了促进收集工作,协会提议“由各县各省以及国立图书馆共同互助作此项采访工作”,其有利之处是“不但事功半倍,而有功于地方文献之保存与学者研究之便利定非鲜浅也”。办法是“由大会呈请国府通令各省政府督率所属地方劝告各地官绅限期编纂方志,测制地图。出版后,对于图书馆一律赠送,或半价采购”。议决案之二为“《请国民政府饬教育部通令全国公私立图书馆注重搜罗方志保存文献案》”。因“民国成立,祸乱频仍,生民涂炭,而所修省府州县志书迭经水火兵燹……考旧修方志,实开一代典章文物,未可付之阙如”。具体措施为:“请国民政府饬教育部通令全国公私立图书馆,注重搜罗新旧方志,凡各官书局现存志书版本,应划归图书馆保存,以免版本散失”;教育部应“通令教育厅,嗣后凡新修方志,着令监修刊印若干部,由厅分赠各图书馆珍藏众览”[24]等。

《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方面,也多次发文推进各图书馆方志征集工作。

大学图书馆方面,1928年《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载文为国立暨南大学洪年图书馆征集方志。“国立暨南大学洪年图书馆,藏书繁富,前以研究我国向来行政制度及各地社会之组织,向旧日各府州县属征求地方志,即从闽粤两省着手云。”[25]

公共图书馆方面,如成都中山图书馆,1930年《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载文道:“各省县图书馆,如有刊行当地志书或庋存志书复本者,即望分赠该馆。”[26]又如广西省立第二图书馆,1934年该报载文称,“为便利学者之参考起见,欲于短期内搜集各该项书籍,拟请钧厅通令全省各县政府,将各该县志或府志前人名著及苗猺方面之纪载等,广为征集”,送交广西省立第二图书馆,以“俾广庋藏而供参考”[27]。再如江苏省立镇江图书馆,1937年亦有专文报导该馆致函各县文化教育机关,征求各县方志。“查方志为国史要册,凡地方建置之沿革社会文物之递嬗,均以此为总汇,本馆设于江苏省会,对于此项志乘,需求益殷,历年分别搜集,粗具规模,惟新旧各志种类繁多,端赖出版界及藏家慷慨襄助,始能渐臻美备,兹查贵县新修之某志,体制精审,选材详赡,敢恳惠赐一部,俾资保存,而利众览,特函征求,只祈俞允,无任感荷,此致某某机关。”[28]此文先以方志的重要性和图书馆对各界惠赠方志的感激之情为铺垫,实则希望各县机关惠赐方志,同时寻求教育机关的协助。

中华图书馆协会,“集全国图书馆及斯学专家”[29],为民国方志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方志征集宣传上,作用显著。正是因为各图书馆及图书馆协会大力开展方志搜集工作,“十余年来,各地图书馆皆努力采购方志,其本邑之志,或乡里已荡然无存”[30]7-8。民国时期,图书馆为方志征集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方志的目录整理与推介

民国时期,在方志宣传方面,各图书馆开展了方志目录整理以及新书推介等工作。

2.1 目录整理

民国时期,多个图书馆如国立北平图书馆、江苏省立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等开展了目录整理工作,这是图书馆为方志所作贡献的一大内容。

国立北平图书馆1933年出版《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该馆“责之专人”编纂目录,“各志之卷数,册数,及刻版年代,纂修人名氏,皆详载无遗”[31];1934年发表《续补馆藏方志目录》,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湖北等地方志目录[32]。据统计,1933年国立北平图书馆已出版的目录有《中文舆图目录》《特藏清内阁大库舆图目录》《地图学史料略辑》《明代北方边防图录》,正在编辑中的有《普氏遗图专目》《汉唐间地理书辑佚》等[33]。1935年秋,因中算史缺乏参考资料,拟编撰中算方志目录,后又受制于“中原庋藏方志过少”,李乐知乃“烦北平图书馆代辑”[34]。万斯年所编的《国立北平图书馆西南各省方志目录》,革新现代化编目方式,即“本编各志排比方法,打破从来依大清一统志编订志目次第之体例,以现代化为原则,以省分卷,次依方志之性质,分各省方志为通志、合志、县志、别志四编,以总其类”[35]78-168。民国时期国立北平图书馆对方志目录的整理出版,成绩斐然。

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亦多次从事方志编目工作,成果卓著。1933年,《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刊登该馆关于“分类纲要”的文章,评价其“类目精详”,其中有诸多关于方志性质的分类[36],对各图书馆从业者和相关研究者意义重大。1935年10月初,时任馆长的柳诒徵等学者编著的《首都志》出版发行,该书“融会群籍,自铸新辞”[37]。内容上,“首都历代史迹,地理沿革,大略可见,而断制谨严,颇具别裁,即以教育志而论,内分南朝学校,隋迄元代学校,明代学校,书院等编”,“较昔日纂辑志书,首列学宫,学额,等目,徒事空文,无补实际者,进步已多”。该书还有开创性分类,“方言一类分方言音系二类,尤为昔志所无”[38]。《首都志》的目录编纂,颇显新颖。

广东地区的目录整理,以中山大学图书馆为代表。据1928年《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言,中山大学图书馆中的编目部,除负责杂志小册子外,“专理全馆图书分类及编目一切事宜”,且为了方便工作,分中西文两科,每科设八股。该图书馆1928年所整理的简目,“目内依最近省道区划,编排次第,其早已废除道制者,于某道前另加‘原’字以别之”,对于其方志的编者、刊印时代以及收藏地址,藏于中山大学图书馆还是语言历史研究所等,都有详细的标注。方志类型包括总志、省总志、府厅州县志等,“目内收录总志二一种,省总志三三种,府厅州县志四七六种”[39]。

1933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季刊》长文刊登郑慧英所编《广东三大图书馆所藏全省方志录》。作者集广东省立第二图书馆、岭南大学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所藏目录,“以省,府,厅,州,县志为限,其余山志,寺志,乡士志,海关志等,列入附录”,并将三大图书馆缺少的方志,但为私人收藏,或者藏于国立北平图书馆的,也在方志录后列表整理[40]。

由上可知,民国时期我国各地图书馆致力于整理方志目录,这对当时社会认识、关注方志,作用不可小觑。

图书馆开展方志目录整理工作,影响深远。《燕京大学图书馆报》等载文认为,方志目录整理有利于明晰方志数量、衡量方志价值,有利于尽早征集、补充缺失的方志卷册等。

具体来看,第一,可以明了方志数量,确定是否为稀缺方志甚至为孤本,明确有无复写、翻印之必要。当面对稀缺方志“而千万里外乃独有孑遗,或仅传一本而欲得之者不止一人,则惟有复写,其价值甚高而需要甚殷者,则取以翻印。然而倘无总目,将何从知此书之果孤与否?果有复写与翻印之需要否”[41]5-6?

第二,可以衡量方志价值。“书价揣摩风气,时居奇货,倘无总目,亦将何从知此书之果应有此价值否”?“而向日视为普通书籍者或遂藉此而识其珍贵,移置善本书库,慎密藏之,则得其所矣”[41]5-6。借助目录,可以辨别书籍的价值,一方面避免恶性竞价,另一方面又可尽力杜绝使本应悉心珍藏之书籍白白蒙尘,引人抱憾。

第三,有利于尽早征集、补充缺失的方志卷册。“缺佚之卷册,可得其补写之途,不至抱残以终古,非快事乎!”对于仅存于海外的方志,“则有力者览之,宜可瞿然兴起,推广黎氏古逸丛书之意,借而刊之”[41]5-6。

此外,作为图书馆方志专家,朱士嘉指出:“综录之编,不亦为当务之急耶。”原因在于编纂方志目录可了解中国现存方志有哪些种类、哪类比较丰富等问题。“然若举以问现存方志若干种?何类居多?以见于何年者为最早?其庋藏之状况有可得言者欤?则恐将瞠目无以对也。”[42]14-17这些正是朱士嘉花费巨大精力编纂《中国地方志综录》的原因。“自得此一编,而后诸种难题悉可消释,主持图书馆与张设书肆者,俱无有悖入悖出之虑,不亦善乎!”[30]7-8因此,图书馆方志目录整理工作,至关重要。

民国时期图书馆对方志目录的整理及其贡献,成为当时一道靓丽的风景。

2.2 方志目录方面的新书推介

民国时期,图书馆还推介关于方志目录研究的新书。

1926年,《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介绍新书《中华民国省区全志》,本志分为三十卷,每卷又分为七章,包括总说、商埠、部会、道县汇志、山水志略、政教民俗、实业[43]。

1931年,《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为新书目《故宫方志目》作推介。该书由北平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编印,北平故宫博物院出版。其书所成过程为:“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以故宫所藏,益以清史馆近岁所收,自明正德迄于清季,共得一千四百余种,编为故宫方志目。”该刊评价此书“内中善本罕见之作,指不胜屈”。对于方志学研究者,“其他罕见之本正复不少,究心方志学者,于兹书之出,必为之庆幸不置也”[44]。1932年,该刊推介新书《中国地方志备征目》,但其重点是对该书提出的一些质疑[7]84-85。

1935年,《燕京大学图书馆报》专题推介《中国地方志综录》,标明作者、出版社及其价格。该馆报强调其书所成,除了朱士嘉本人的学术水平外,也有燕京大学图书馆馆藏丰富的影响。“我校图书馆收藏地方志之多,非他校所能及。异时朱君士嘉肄业于此,专心研究,寝馈其中多年”。还论述了朱士嘉编纂该书的原因,在于要解决“何地有志?何志曾刻?何地之志,几经纂修”的问题,以及基于方志的重要性,学者“今日欲研究各地民情风俗,必据方志为入门,是非将方志之存于今者,综而录之不可也”。同时,以顾颉刚为《中国地方志综录》所作的序为宣传广告语,突出其研究价值:“是书之行,有此数善,洛阳纸贵,不胫而走,可以预卜。用告研究史地学者其共置之。”[41]5-6燕京大学图书馆为朱士嘉做新书推介,既宣传了其方志新作,又可提升图书馆影响力。当然,图书馆做方志新书推介,关键的作用还是希望扩大方志的影响。

民国时期,图书馆在方志目录整理与推介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3 方志研究

3.1 方志的价值认同和编纂

图书馆界学者对方志的研究,主要是强调方志的价值、方志编纂的方法以及围绕具体的地方志进行研究等。

顾颉刚(燕京大学、北平图书馆采购委员会委员等[45])、朱士嘉(燕京大学图书馆中文编目部主任,武汉大学图书馆馆长等[46])给予地方志极高的评价,言其是“中国的特产,是未经开辟的新大陆,是研究历史,地理,和社会科学的深藏宝库”。他们认为地方志有材料丰富、信实、比较难得且比较“平民化”的价值特点,还“可以教知府知县怎样去‘识地理,稽户口,定赋役,别风土,观人物’。它可以‘化民成俗,考镜得失’。中国一千多年以来,在政治和伦理观念夹持之下,地方志就这样的被看作一种指南了”。地方志不仅是“知府知县的教科书”,还是一部地方文化史,“拿现在的眼光来看,也可以说它确是一部以地方为单位的文化史,在学术上,自有它不朽的地位的”[47]1-5。地方志因其区域性和广泛性,成为研究历史的重要工具。傅振伦则对方志的性质作了具体的阐述,重点是将方志与诸志,与地记、史书、方记进行区别[48],有利于更加明晰方志研究。

还有论述如何进行方志编纂的文章。如朱士嘉的《研究地方志的计划》[47]1-5以及《怎样编纂新式的县志》[49]345-352等。朱士嘉认为在民国或民国以前所修的县志存在两个较大的弊端:“第一,在体例方面大都还是因袭陈规而不能完全适合各地方的环境和需要”;“第二,内容方面不是太嫌繁琐,就是过于疏略”。朱士嘉提出纂修县志,可以从两方面出发,一为采访,二为编纂。采访之前要做充足的准备工作,如聘请采访员、测量员、摄影师、绘图员、统计员、书记等组成采访委员会,以一县为单位,调查其疆域、方位和里数,特别是县与县之间的分界处,应尤为重视;将采访材料集中分类保存,设立志科,如天文、地图、交通、教育、宗教、方俗、氏族等。编纂工作也至关重要,“采访员好比铁路局的材料处处长,编纂员工好比工程师”,应设置编纂委员会组织,力求材料真实,记载详备,地方性、时代性特征明显,内容平民化,注重精密的校勘等[49]345-352。朱士嘉对方志修纂的诸多合理建议,无疑与他有着丰富的图书馆方志编纂工作背景有关。

民国时期,区域性的地方志研究常见于图书馆期刊。朱士嘉曾多次在《燕京大学图书馆报》刊登各地地方志文章,如《临安三志版本考序》[50]、《天一阁方志目跋》[51]、《琴川三志补记续跋》[52]。如万斯年(图书馆学家[53])编著《国立北平图书馆西南各省方志目录》,地域范围“包括我国西南部——四川,西康,广西,云南,贵州五省”。为便于参考起见,“所有各志,均加附注,说明各地间之隶属关系,及其最近沿革”[35]78-168。他的《近纂嵩明县志读后》,介绍了嵩明方志的卷册、类目等,还记述了其感悟[54]。

图书馆学者重视、推重方志研究,并身体力行,不仅有利于扩大方志的影响,也有利于体现其价值。

3.2 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综录》及其正误

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综录》是图书馆研究方志的重要代表性著作。民国时期,该书出版后,学界除了给予高度评价外,还提出了不少质疑,并为其正误。

朱士嘉所作的《中国地方志综录》,是其引用国内外二十几个图书馆所收集的地方志研究而成的[55]27-28。“本书著录馆藏方志,以超过二百种的为标准”[56]258-261,“计有广州中山大学图书馆,北平东方文化委员会图书馆,北平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上海东方图书馆,金陵大学图书馆,上海徐家汇天主堂藏书楼,北平故宫博物院图书馆,燕京大学图书馆,前外交部图书处,上海南洋中学图书馆,南京国学图书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天津任氏、宁波范氏、南浔刘氏、湖北张氏诸家藏书,日本东京内阁文库,大连图书馆,美国国会图书馆,哈佛大学图书馆等二十余处”[56]258-261。若无大量图书馆所藏方志的基础支撑,恐难成此书,另朱士嘉的图书馆工作经历,为其方志学研究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所著的《中国地方志综录》,引起了学术界对方志更深层次的研究,如潘光旦(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长[57])为其作书评,认为“这是一本许多作学问的人可以利用而应当感谢的书”,“全书最大的效用自然是便检查”。之所以名之“综录”,是因为“它是根据国内外许多图书馆和私人搜藏的中国方志目录而编成的”[56]258-261。

赞美之余,还有不少学者对《中国地方志综录》进行指正。潘光旦对《中国地方志综录》的书页等方面提出问题。“我们认为美中不足的一点是计算页数的方法,以省区为单位,而另外并没有全书的总页数,所以即使根据索引,在生手检查起来,还不免有些困难”。他还对《中国地方志综录》的编纂内容有所提及,言外之意是该书编目并不能完全信任。“据我们初次翻阅一遍的经验,就发见一些与原书不很符合的地方”,希望所用者“如须完全征信,将来尚须就原书逐一校对一遍”[56]258-261。这里,潘光旦强调编纂方志目录须与原著进行校对。

还有曾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工作的黎光明,他对该书的诸多质疑,则更加直接。黎光明强调自己的四川人身份,以增强对《中国地方志综录》正误的说服力。他说只翻阅了四川的志书目录,“就觉得这综录还没有‘综完’,尚有许多遗漏地方”。黎光明认为这本书还有更大的疏漏,就是既然名为“综录”,但对于各省图书馆和各省学界人士所藏的该省地方志书,该书并没有收录进去。对于《中国地方志综录》的疏漏之处,他建议朱士嘉彻底地再调查一下,把所疏漏的补行著录进去[55]27-28。

沈炼之发表《评〈中国地方志综录〉并正误》[58]及《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正误》[59]65-69,两文内容相差不大。沈炼之依据三部方志目录(《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金陵大学图书馆方志目》《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志书目》)[60]75-78与朱士嘉著作核对,指出《中国地方志综录》的两大缺点:第一,内政部收藏志书在一千种以上,不应该不收录;第二,该书内仅江苏一省已有七十处错误[60]75-78。他甚至评价《中国地方志综录》若不进行重新校对纂修,会造成导向性的欺骗后果,“所以我很希望编者在最近的将来将这部书再仔细校勘一遍,重行付印,那么这部《综录》才可以成为一部有用的工具书,不会变为骗人的‘指南’了!”[59]65-69

到了1947年9月,还有为《中国地方志综录》正误的。季丹发文指出自己对于该书的补正,如“冀浚纂修条,应补正为道光三年”等,建议朱士嘉“乘此各省县文献委员会成立之始,作一普遍性调査,然后将是书加以缜密修正,俾臻完备。余揭斯议,想我全国从事方志学者,亦乐于倡导赞助也”[61]。

朱士嘉对一些质疑之声进行了回应,主要是回应沈炼之对《中国地方志综录》的两次正误。朱士嘉对此并不认同,直截了当指出沈炼之对其批评所依据的志书目是不可靠的,是“很勉强地凑足了七十条错误”。特别是第一点关于内政部志书收录,他说“这的确是一个缺憾,但在当时是绝对没有法子可以弥补的”。即朱士嘉不收录内政部志书,是因为客观条件所致。而关于沈炼之对其第二点正误,朱士嘉言“其中一部分我很乐于接受,但是大部分我还不能表示赞同”。对于沈炼之评价该书是“骗人的指南”,朱士嘉更为气愤,发问:“那末我编这部《综录》,究竟有多少人给它上了当了呢?我自己又曾得到什么便宜了没有呢?”他认为,这简直是对其人格的侮辱。朱士嘉断言“拙作所著录的每一部志书,无论书名,卷数,编纂人,编纂时期,版本,藏书者,以及备考等等,没有一个字没有来历的”[60]75-78。

除了对《中国地方志综录》的正误,也有对朱士嘉的《中国地方志备征目》的疑问。1932年,王重民(图书馆学家)在《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发表文章,对该书详细提出质疑[62]。有针对体例的疑问:“唯备征之目,著者未必尽见原著,则体例自不免时有舛误”;有将一书著为两文的:“又《平乡县志》同治七年纂修,刊于光绪十二年,《任县志》宣统二年纂修,民国四年付梓,实是一书,不应著录为两文”;还有针对县名的发问:民国以后,县名变更繁多,但王重民认为该著作在地名方面缺乏认真的考究,“未修志书地名录,颇多可议之处”;另外,王重民言其于民国十七年所修的新河县志,也没有被收录进去,实则是为了力证该著作的疏漏之处[7]84-85。

围绕着朱士嘉著作的学术争论与正误,是建立在深入研究图书馆方志资料的基础上的。可以说朱士嘉集众多图书馆方志资料而成的著作,引发了更为宽泛、热烈的图书馆方志研究。以上表明民国时期图书馆对方志的研究,不仅仅提供了方志资源,且直接介入研究,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深远。

4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民国时期图书馆对方志学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征集、目录整理和推介以及方志研究等方面。图书馆通过这一系统工程,引起更大范围的公私性质的方志热,这对于方志学的持续推进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当今文化盛世下图书馆所应发挥的作用,具有导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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