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志强
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吉首市中黄村为例
安志强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以吉首市中黄村为例,探讨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问题。发现该村近年来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成功,但主要成果来自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等。其优秀的旅游资源要素禀赋,如自然景观、特色农业,以及传统歌舞、节庆、饮食、手工艺、建筑等未能完全得到开发利用。究其原因,发现该村寨旅游发展存在基础设施制约、地方政府扶持缺乏协调、村寨本身旅游定位不强、文化开发传承失当等问题。建议地方政府协调各个村寨共同发展,而村寨自身要采取升级改善基础设施、突出旅游定位、引导村民传承开发文化资源等措施。
民族特色村寨; 乡村振兴; 民族旅游
近年来,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在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新问题进行新的思考。
因为拥有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所以发展旅游业一直是过去很多贫困民族地区的重要选择。回溯近年来相关研究,有的学者关注了民宿旅游问题,如卢世菊等认为民族地区的民宿旅游突破了当地资源利用的制约[2]。赖斌等认为民族地区民宿旅游应充分发挥政府、社区、贫困户和帮扶者四个利益相关者的一体作用[3]。有的学者关注旅游扶贫中的主体参与问题,如曹军锋认为旅游使地方民族文化资源得以有效利用,在各主体参与模式下,主体的积极性得以激发[4]。李嬴铭等发现勾蓝瑶寨旅游扶贫存在多方面严重冲突,对此提出了注重社区参与平衡与主体能动性发挥等治理建议[5]。有的学者从体制、制度完善方面反思了一些地区旅游扶贫的困境,如张英等通过对湘西州四个民族村寨的考察,认为存在旅游业脆弱等问题,应该从制度完善、关照贫困户、鼓励主体的文化保护等方面予以优化[6]。向从武认为武陵山片区民族村镇旅游扶贫存在体制不完善、社区参与不充分、利益分配不健全等问题[7]。有的学者认为旅游扶贫应超脱经济层面,还要关注非遗等文化层面,如卢世菊等认为目前民族地区旅游扶贫过于关注经济效益,应和非遗保护协调发展[8]。何莽通过四川兴文县的案例发现,非遗可为扶贫攻坚提供资源支撑,最终实现非遗保护、旅游开发、精准扶贫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9]。
梳理这些研究会发现存在两个不足。第一,研究对象方面,多数研究还是关注那些开发早、名气大的传统旅游地区,对新兴旅游地区关注较少。第二,研究思路方面,很多研究还是将旅游视为产业而非事业,因而在对策建议上,以经济刺激为主,而忽视地区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以湖南省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为例,通过观察法、半结构式访谈等田野调查方法,对该民族特色村寨的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考察。总体来看,近年来在驻村工作组的帮扶和自身的努力下,当地的脱贫工作取得了成功。但其绝大部分脱贫攻坚成果来自传统种植业、养殖业等,其优秀的旅游资源要素禀赋未能完全得到开发利用,文化旅游产业未能全面发展。为了能够更好巩固拓展当地脱贫攻坚成果,笔者试图深入分析当地旅游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来提升当地整体发展水平、增强后续发展动力。
中黄村位于吉首市区西部19.8公里处,坐落在峒河支流——洽比河冲击形成的山间狭长谷地中,海拔500多米。村寨随地势而建,坐东北,朝西南。周围群山耸峙,环抱其间。当地为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降水充沛,温暖湿润,因此植被繁茂,物产丰饶。村子紧靠吉首市、保靖县和花垣县三县(市)交界处,西南方向是德夯风景名胜区、矮寨奇观风景区、矮寨森林公园等旅游热门景区景点。
中黄村现辖4个村民小组,总面积达8.4平方公里。目前共有村民210户、1050人,绝大部分为苗族。居民以杨姓为大多数,另有秧、石、时、施等姓。历史上当地苗寨遍布河谷,故曾有“五岭七寨八百家,三个岩门打不开”之说,繁盛一时。民国时期此处属乾城县中黄乡,且是乡公所所在地。2009年,重午村和下游的补沙村完成了合并,新村子以“中黄”为名。目前村民的生业以务农和外出务工为主,人均收入已达4000多元。截至2021年,之前全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117户、558人,已基本全部脱贫。
中黄村因当地生态环境的优越及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兼具自然与人文的游览、考察价值,吸引着学者和游人的目光。近年来中黄村集体及个人又荣获了多项国家、省、州、市级荣誉、称号(见表1)。
1.自然景观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依山傍水,风光旖旎。环绕的三座山峰形貌奇特,很有观赏性。山上植被繁茂,郁郁葱葱,常常云雾缭绕,宛若仙境。从村寨高处沿河谷向南看去,传说中的“三个岩门”层峦叠嶂,相互掩映,形成纵深,颇有意境。而村边的洽比河蜿蜒曲折,湍急南去,也为村寨带来了一丝灵韵。
近年来,村里用争取到的资金,在附近山上修建了3公里环村游步道。游步道除了供人游览风景外,其还通向邻近的又一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家庭村,行程约30分钟。再加上村里已建好的清水码头、跳石桥、桥梁,一幅水村山郭、小桥人家的风景画便呈现在游客面前。
2.传统歌舞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的文化艺术表演以苗族鼓舞为代表,区域性的善鼓氛围让全村上下十分重视鼓舞发展。苗鼓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到了现代,苗鼓舞已发展出更具时代审美的新形式。现代苗鼓舞蹈种类有跳花鼓、撼山鼓、迎宾鼓、调年鼓、八合鼓、丰收鼓、团圆鼓等。
多年来,中黄村积极保护开发苗鼓舞文化,但凡节日庆典、欢迎仪式等重大活动中,都能看到村民灵活翻飞的身影。苗鼓,也作为一个有符号作用的景观,陈列在村寨里的瞭望楼等处,以此表现出村寨的原生态性和居民的民族特性。中黄村的苗鼓舞技艺传承十分侧重年轻一代。每到周末,村里的孩子都会聚集在村口练习打鼓。近年来吉首市举办了多届鼓文化节,这让中黄等村寨的苗鼓舞有了保护开发的巨大机遇。
3.传统节庆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至今还保留了大量湘西苗族传统节庆及活动,主要有苗族“四月八”“六月六”“苗鼓节”“赶秋节”“苗年”“斗牛节”“春节百狮会”等。在各种节庆中,全村从事活动人员最多可达200余人,故可谓规模盛大。这些活动常常吸引周边村镇的各族群众前来观看,既实现了民族文化的活态保护、传承,也促进了当地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
如苗族“四月八”,又称“亚努节”,是当地重要节日。在当天,中黄村村民会进行祭天祭祖仪式。此外又有椎猪、苗鼓舞、柳旗舞、绺巾舞、舞龙舞狮、上“刀山”(刀梯)、下“火海”(赤脚踩烧红的铧口)、对歌等歌舞、游艺类民俗活动。近年来村民们还自编自演了很多原生态民俗舞蹈,如有《斗牛》《巫傩绝技》等。在2009年湘鄂黔渝四省边区民族民间艺术大赛中,中黄村通过这些舞蹈节目获得了总分第一的成绩。
4.传统饮食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村民的饮食习惯依然保留了一些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例如,野菜方面,有折耳草、蕨菜、糯米菜、野竹笋等。村民常将剥好的野竹笋放在石臼里用石杵舂好,再和糯米菜一起烹炒,其味鲜美。此外还有白条鱼、稻花鱼、水蜈蚣、桃花虫(只有桃花盛开的春季才有,故得名)等水产和昆虫野味。水蜈蚣的生长对水质要求很高,因此其存在说明了当地生态环境十分优良。
村里现有一、两家“农家乐”,是以预约订餐的形式提供传统饮食服务。即顾客提前电话告知,再由店家准备。因为来的人并不多,以常客、散客为主,村民不可能一心一意主营“农家乐”,故这些传统饮食的开发也是较为局限。
5.生产文化、手工艺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还用多种方式还原了原汁原味的传统苗寨生产文化。农业方面,村里保留了过去使用的水碾、水车。不仅使其依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还利用其组成田园景观,展现出当地的乡土风情。此外还有村民在大型活动中自编自演的《打戽桶》《农家乐》《田里罩鱼》等节目,专门展演了捕捉稻花鱼等传统农业生产过程。手工业方面,村里保留了传统造纸坊,使其作为一处静态景观。苗族刺绣和织布工艺也得到了保护弘扬。寨子里的中老年女性,日常都是习惯穿传统民族服装,所用布匹都是村民手工纺织。而刺绣,常用于女性传统服装的托肩、袖口、右衽和裤脚,主题一般都是花卉、果实、飞鸟等图案。
前几年,为了配合村寨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村里特地创立“苗族织布和苗绣传习所”,由村里的创业带头人向其他学员教授刺绣针法,并制作出成品,进行销售。到了假期,村里的孩子们从学校归来,也由传习所指导他们学习苗绣技艺,传承本民族文化。目前,曾作为传习所的原乡公所二楼,依然陈列着几台传统织布机,以及若干件民族服装、布匹及刺绣作品。除了供游客散购外,也可以满足外面单位和个人的批量订购需求。另外寨子里还有很多村民仍然使用竹器,部分村民还会自己编织竹器,其中有斗笠、簸箕、背篓、鱼篓等。
6.传统建筑及开发现状
中黄村现有古建筑130栋,其中的核心部分——重午苗寨有68栋,约200间、13000平方米。远观整个寨子,青墙黛瓦,十分古朴。寨子内的建筑分布紧凑,彼此相连。其大多为木质穿斗式结构、“五柱八挂”或“四柱四架”的三间形式。屋顶多为悬山顶,脊饰为宝塔铜钱形。一进民居,为堂屋,常用来供奉家先、神祇。从村民家中的神龛、牌位、风水吉祥物的放置,可看出当地苗族群众自身的祖先崇拜、民间信仰等,同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儒释道信仰相融合的迹象。这种同质化中所展现的自身民族的特殊性,在他者眼中也是十分具有考察意义。房屋右侧,则设有火塘。不少建筑窗户依然保留了传统的木窗花格。木窗以半浮雕为主要工艺形式,雕刻有花草、祥瑞等图案。此外雀替、雷公柱等传统建筑构件上,也均有雕花装饰。堡寨楼、原乡公所是寨子中有别于大多数民居的两栋建筑。其中堡寨楼的高度最高,共有四层。据说为过去寨中大户人家女眷常于三楼做女红,因此三楼亦被称为绣楼。第四层为晒楼,曾经用作瞭望台。原乡公所即原民国中黄乡公所,位于村寨入口处,砖混结构,修建于1924年。整个乡公所的设计建造既吸收了西方理念,又引用了风火墙等传统元素,时代特色十分鲜明。村寨的传统建筑是其旅游资源的核心。但因为其中多为村民的居所,故目前对其的开发只限于游客观赏。
7.观光、特色农业及开发现状
近年来中黄村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了乡村旅游观光和特色种植业。特色农业是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合作开展,主营项目为水蜜桃和黄金一号茶。村里另计划开辟五六亩土地,种植蔬菜,为游客提供采摘观光服务。这些农业资源不但为村里带来经济收入,还在景观方面强化了村寨自身的乡土特色。最典型的就是村里的百亩桃园,在春季落英缤纷,映衬着村寨古色古香的传统建筑,让人仿佛置身于传说中的桃花源。池塘、水田则倒映着青山、人家,虚实互动,妙趣横生。近年来,这些村寨风光也常吸引着都市的游客来此处露营,亦有不少钓鱼爱好者专程前来垂钓。
通过以上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中黄村具有自身鲜明特色,具有自然风光、民族文化、休闲农业三位一体的旅游资源,具有实现“文、农、旅”发展模式的巨大潜力。但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发现,目前中黄村的旅游发展遭遇一定瓶颈,未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旅游经济未能形成产业规模。以下列出一些具体问题。
中黄村的基础设施,最大问题存在于道路交通。2009年以前,当地通往州府吉首的只有一条土路。之后虽然这条土路得以整修,成为4米宽规格的水泥硬化路,但近年来已无法满足村寨日益增高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这条路,沿洽比河谷而建,通常一边是高山,一边是农田。由于狭窄,在大部分地方,两辆五座车都无法并行,大型货车、旅游大巴更是较难通行。部分路段长久失修,崎岖不平,大雨过后积水严重。一些路段甚至有山体页岩坠落的危险。交通不便直接限制了多人旅行团到村寨游览,导致了目前只有三三两两散客的局面,使当地旅游业无法形成大的规模。东道主和游客无不期待政府能进一步改善这条道路。但在土地宝贵的山间河谷中,拓宽、翻修道路,不光面临资金、技术、时间上的困难,还将涉及因拆房占田而产生的各种利益纠葛,十分复杂而棘手。
另外,依山而建、内部紧凑的村寨布局也限制了村里的基础设施完善。村里涉及规模较大的土木工程,都不得不通过人力和畜力往山上运送建筑材料。村寨内部空间狭小,无法再建设其他公共设施。输电线路虽然经常得到维修,但限于古建筑的结构,其老化速度很快。再加上近年来,随着村民生活的改善,每家每户大功率电器越来越多,导致因功率过载而发生的火灾风险增高。因此村寨消防安全也存在一定隐患。事实上村里近年来已发生过多次火情。从这一切可以看出中黄村的基础设施还未做好迎接大规模客流量的准备。
据笔者访谈得知,中黄村干部和村民普遍认为,当地各级政府虽然对村寨旅游开发做了很多前期工作,但因持续的关注度不够,导致后续缺乏各种资源支持,因而发展乏力。在他们眼中,目前上级政府部门似乎更重视区域内的补点、家庭、坪郎等其他村寨。而中黄村在村寨特色保护和开发、旅游发展方面起步较早,现今却反而被其他村寨后发超越。很多人因此充满失望情绪和一定程度的挫败感。恰如Doxey指出的那样,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当地居民的态度常会经历欢迎、冷淡、恼怒和对抗四个阶段[10]。笔者通过田野调查和阅读一些媒体资料,也确实发现中黄村曾经的宣传力度较大,而如今却略显落寞,两种境遇存在一定反差。当地各级政府目前似乎更重视德夯苗寨等早已树立品牌、创造人气的旅游片区,对中黄村缺乏一定关注。因此笔者认为当地政府在对各村寨旅游发展的扶持上,施力不均、缺乏协调。
中黄村因为免遭商业化开发,而使村寨农业社会生产生活相匹配的文化表征事项得到一定程度保留。这些文化事项因目前未被商品化、舞台化,而保留了一定真实性。这是值得欣慰的事情。但也造成了目前苗寨农业聚落的客观属性与使其成为服务业景点的主观定位存在偏差。换而言之,就是村寨本身未能符合旅游发展要求。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村寨旅游的权属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村寨建筑目前完全是农户的生活居所,房屋建筑权属几乎都为私人。这决定了房屋的内外布置和装饰不可能迎合游客的游览和观赏,因此满足不了旅游景观需求;决定了游客身处这些私人生活空间时,很难感受到自在和悠闲,因此满足不了旅游空间需求;决定了民居资源很难统一开发,因此满足不了旅游民宿需求。
其次,村寨旅游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如路线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游览设施极不完备,未达到景区标准。另外堡寨楼、原乡公所等核心景点目前也处于对外关闭的状态,谢绝游客进入。这一切让远道而来的游客颇感失望,大大降低了他们的观光体验。也使得村民很难通过旅游业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瓦伦指出,民族旅游是文化和自然旅游的一种结合[11]。缺乏对自身文化的足够认识和发掘,没有了立体的文化旅游,也就没有做好大规模发展民族旅游的准备。就算其他条件都具备,可在如此状态下,发展旅游业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涵化,也会因为东道主没有做好准备而有失公平。
而中黄村显然正面临这种情况。首先村民对自身历史、文化缺乏全面的认识。笔者在访谈中发现,村民对自身物质文化方面能够较清晰表述,因为这和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对宗教及民间信仰、仪式、传说等精神文化,以及本族群和本聚落的历史,常常说不清、道不明。这既不是因为后者更为复杂的属性使然,亦不是村民自觉落后而避而不谈,而是中黄村缺乏一定的文化底蕴。1998年,村里的一场大火,焚毁了杨姓等人家仅存的族谱。因此如今村民对自身的历史文化仅仅是通过口传、甚至是个体想象。再加上该村缺乏乡土文化学者或有足够威望的文化名人,故村寨无法自主地全面记录、审视本地文化事项,无法创造真正民族文化自觉的氛围,也无法通过民族关键符号而强化自我身份认同。
其次,村寨文化传承和开发存在一定功利性。如目前村里组织年轻人学习、传承的传统文化事项,都是可以转换为商品或服务的苗绣、织布、苗鼓舞等,但对于村寨极具自身特色的建筑文化,却没有让后者系统了解,导致他们对古民居文化缺乏足够认识和认同。
中黄村传统建筑是当地发展旅游业最宝贵的文化财富,而在将来亦有可能成为极具潜力的民宿资源。然而其保护形势较为严峻。虽然从2009年开始,村里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80万元对多数古建筑进行了修缮保护,但目前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政府部门方面,由于中黄村重午苗寨各房屋权属为私人,故使其在保护村寨古建筑和整体风貌的工作中常常难有作为,让村民们质疑文物保护相关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如有些严重破坏村寨风貌的砖房在相关规定和规划中是要被拆除的,但至今依然存在。另外政府部门对村寨房屋修缮的资金支持力度尚显不足,很多时候需要村民自掏腰包,给其造成“拆又拆不得,修又不想修”的困境。
村民自身方面,也存在保护积极性不高等情况。对此我们要理解村民。首先,传统木屋内部采光不佳,潮湿阴暗,易生蚊虫,现如今已开始不符合村民追求舒适生活的主观愿望。其次,传统木屋腐朽速度快,翻修频率高,对村民的经济和精力来说都是一种负担。最后,一些年轻村民因为对自己的文化缺乏自信,所以他们认为住老木屋是一种贫穷落后的象征,进而缺乏保护热情。
对特色村寨旅游扶持缺乏协调,是很多民族地区旅游发展的常见问题。因此,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针对地方协作、资源运用、宣传定位等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转型升级,实现区域双赢[12]。全面关注各个村寨,规划设计彼此间能够辐射带动的发展路径。如吉首市政府可以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专门指导、协调区域内各特色村镇旅游发展工作。在此体制机制下,制定详细规划,将德夯苗寨和中黄村、家庭村等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历史上当地苗寨本就是一个彼此呼应的防御体系,在现代,它们也可一起联动发展。详细规划要符合一定可行性,而不是想象中的景点之间的“相互带动”。如可制定吉首1-2日游具体线路,供地方旅游行业参考和执行。并开辟相关交通专线,供地方交通行业参考和执行。比如鉴于中黄村交通制约因素,可将矮寨大桥、德夯苗寨等景点作为旅游线路第一站,家庭村作为第二站,中黄村作为终点站,形成吉首市精品旅游线路。
协调工作也要做到每一个村民身上。要在村寨中经常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新时期乡村振兴的大政方针,让村民对本地旅游发展有信心、有期待。对于村民的合理申诉,要有高效反馈,让村民明白自己并非申诉无门。对于村民的旅游致富、特色产业等项目的细节措施,上级部门除了为其争取资金扶持外,还要争取其他社会资源,帮助村民进行相关培训、宣传、销售,并在此过程中监管乡镇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情况,避免发生分配不公现象。
如前所述,目前短期内全面拓宽、改造中黄村与吉首市区的道路是不现实的,但可以通过一些措施进行改善。如可对一些路面毁坏严重的路段进行修补,至少保证行车平稳、避免颠簸。对有页岩坠落危险的路段,增加防护网的设置,加强安全保障。通过这些升级措施,争取使整条道路符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小巴车通行标准。如此,既可以方便村民往返,也方便游客游览,疏解客流限制。另外,按笔者关于各村寨联动发展的设想,中黄村与家庭村之间的交通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全面升级改造两村之间的登山游步道,使其更加宽阔、平缓、安全。关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因不宜在村寨内进行大规模建设,可以集中到山寨下的平地上。即实践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所说的“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寨子依山而建,因此要完善其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险要地方设置提示标志及围栏。另外要完善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其还要加强日常维护,并进行定期检查。有关部门应指导村寨对输电线路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保证输电设备符合村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村干部要组织村民进行防火安全培训,进行日常用火、用电安全教育。村里要制定消防机制,包括设置责任人及相关规章制度。
在实现以上设计的情况下,加强村寨本身的建设,使其符合旅游业发展要求。并以凸显中黄村自身特色为目的,制定、实施详细发展策略。如德夯苗寨主打民俗表演和天然奇观,中黄村就可以主打古村落民宿和休闲、观光农业,克服旅游同质化问题,实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办法。
解决旅游资源权属问题。开发、利用好村寨中一些完全废弃的民居或主人长期不居住、不使用的民居。可对其进行精心翻修,统一作为民宿客房资源。其中收益要同房屋权属者进行合理分配。如此产生的旅游项目理想状态就是,游客早上游览矮寨大桥,中午在家庭村午餐、游玩,下午下山到中黄村,采摘蔬菜水果、享受休闲农业并食宿在村寨里。
与邻近村寨联动整合、管理旅游资源。当地各村落本就有联合进行大型民俗活动的传统。故几个毗邻村寨可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联合举办各种文化节活动。时间契机可以是当地苗族传统节日,如几个村寨每年轮流主办节庆活动,以此聚拢人气、集中客流量。也可以依据时令设立一些现代主题节日。如中黄村就可利用百亩桃树和桃花虫等资源,开办“桃花节”。各村寨表演艺术人才可以组成一个团队,由一个企业统筹管理,在村寨间流动演出。各村寨造型艺术人才亦是如此,可以在同一个企业框架内制作手工艺品,并进行销售、分红。有关部门需常常关切艺人的劳动权益,避免利益分配失当问题。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联合学术、教育机构,让村民系统地学习、了解自身传统文化。此举一是为了让村民在保护及开发传统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等创新扩散过程中,做主动的“早期大多数”;二是为了避免地方文化在接下来的商业化大潮中被功利性开发,而丧失太多真实性。毕竟,文化的主体是人,引导村民对自身文化存在深层次认识,可以让他们发挥主体参与作用,进而产生文化自觉及群体认同,有能力争取本民族文化再生产的话语权,实现民族文化最自然、最合理的保护开发。破除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与族群文化保护的二元对立难题,应让社区参与层次和族群文化保护存在关联,使“文化自觉”成为族群文化保护的合理支撑[13]。具体方法方面,可以运用村民最容易接受的大众媒体来传播文化知识。如印制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在村里竖立知识展板,亦可以播放广播语音,或在微信群传播图片视频等,供村民阅览、收听、观看。让普通村民在耳濡目染中,了解自身文化的魅力及深刻内涵。对年轻一代的学生群体要进行着重教育,赠送他们更为详细的民族志读物,所进行的文化实践教育不能仅限于苗鼓舞、苗绣等内容。
政府部门层面,应加大对村寨古建筑的保护力度。一是坚决执行文物保护条例、村规民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严禁乱拆乱建,保护传统建筑的空间布局、分布结构和建筑本身。严格保护村寨内部公共空间的特色乡土景观,如街巷、围墙、石阶等。对于这些景观的修补,要尽可能采用传统工艺,减少使用钢筋、混凝土等现代建筑材料。对于已建成的、严重破坏村寨整体风貌的违规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当然态度要坚决,策略可以和缓。如可以和相关农户进行谈心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进行相关补贴、补偿。通过以上措施,能让村民看到政府保护村寨原貌的决心和行动力。二是对保留古民居的村户进行物质补贴,或者直接注入专项资金对村寨内的古建筑进行内外翻修。修缮过程中,外部要坚持修旧如旧、保留原貌的原则;内部则要以人为本、符合现代生活标准,充分考虑居民对舒适生活的需要。另外要严格控制新屋数量,避免随意加建。若不得不建筑新屋,则尽可能在材料、工艺、外形上契合传统建筑。即做到构建原生态性保护机制、坚持本土化设计。[14]再此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详细规划,了解每栋建筑的破损程度及翻修预算,在投入资金时严格把关,防止资金分配失衡。
对村民的引导方面,要让村民树立自觉行动的主观意识。即所谓民族旅游社区治理问题中,培育社区治理的多方行动者、借用社区的社会结构等路径[15]。让村民认为,老建筑、旧房屋不是负担、不是落后,而是财富、是宝藏。除了对年轻一代的村民进行系统的民族文化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特色民居的文化内涵外,还要进行和理论学习匹配的实践活动。例如,最好组织以年轻群体为主的村民参观、考察一些旅游发展较为成功的古村落,让他们借鉴当地成功经验,了解古建筑、传统民居的价值。此外,还要对悉心保护民居建筑的村户授予荣誉称号,在市里开辟宣传平台讲述他们的事迹。让村民以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为荣,并获得使命感和自我实现感。总之就是让年轻一代的村民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产生同他们父辈一样的归属感,让这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有机融入进他们的文化自觉、民族认同情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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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ourism Development in Ethnic Villages:Taking Zhonghuang Village in Jishou City as an Example
AN Zhiqiang
(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Wuhan 430070, Hubei, China )
The present study discusses the problem of tourism development in ethnic villages by Taking Zhonghuang Village in Jishou City as an example. It is found that the village’s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has been successful in recent years, but the main results have come from traditional planting and breeding. Its excellent endowments of tourism resources, such as natural landscapes, characteristic agriculture, as well as traditional song and dance, festivals, food, handicrafts, and architecture, have not been fully exploited. Investigating the reasons, 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 ethnic tourism in the village has infrastructure constraints, local government support lacks coordination, the village itself is not well positioned for tourism,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inheritance are improper. It is recommended that local governments coordinate the common development of various villages, and the villages themselves should take measures such as upgrading and improving infrastructure, highlighting tourism positioning, and guiding villagers to inherit and develop cultural resources.
ethnic villages, rural revitalization, ethnic tourism
C957
A
1673-9639 (2021) 02-0091-09
2021-01-16
安志强(1992-),男,土族,青海共和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
(责任编辑 车越川)(责任校对 黎 帅)(英文编辑 田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