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尧飞
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困境与路径——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背景
刘尧飞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商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重创了世界贸易,尤其使传统贸易受到严重冲击。跨境电子商务为应对疫情冲击、突破当前国际贸易困局开辟了新渠道,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世界贸易发展的主要转向。从内、外部环境看,全球贸易电子商务转型面临许多困境。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应积极创造外部条件,改善贸易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提高制造水平,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发挥平台优势,促进市场供需线上匹配;转变经营策略,加速实施数字化改造;优化共生环境,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演进。
新冠肺炎疫情;贸易电商化;跨境电子商务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各国相继实施贸易限制措施和禁航禁运管制,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直接破坏了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体系,给全球贸易需求端和供给端造成了非对称冲击[1]。受疫情影响,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贸易严重受创,尤其是原材料和中间品贸易骤减,各类贸易洽商会、商品展览会被迫延迟甚至取消,企业进出口渠道受阻,出口订单急剧下降,传统的线下贸易渠道面临失灵问题。与此同时,一股以线上交易为主的“无接触经济”浪潮正在来临,依托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成为疫情期间维持全球贸易的“救命稻草”。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国际化形象和增强国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渠道[2]。与传统的外贸模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影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产业链布局,加速了商业模式转型和创新,催生了一批新型商业业态。作为全球互联网经济的先锋,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为疫情防控期间世界经济和贸易的运行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无疑将成为未来全球贸易转型的重要方向。因此,分析疫情背景下全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及其面临的困境,寻求促进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的路径,对于稳外贸、保民生、促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受疫情影响,出境消费受到限制,而基于跨境电商的线上需求增加明显,这客观上推动了全球贸易向电子商务转型。随着线上需求的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布局线上业务,跨境电商的参与主体随之壮大。面对疫情,企业纷纷将线下商务活动转至线上,线上办公受到企业越来越多的广泛应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人员流动和人员直接接触,而且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此外,企业线上办公还有助于提高企业数字贸易运营能力,助推跨境电商发展。在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客户流失方面,跨境电商平台显现了明显优势,通过线上营销渠道,企业拓展了市场空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贸易受创带来的损失。由此可见,面对疫情背景下世界贸易的低迷状态和未来的不确定性,跨境电子商务既为我国传统贸易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突破当前的国际贸易困局开辟了新的渠道[3]。
作为新型贸易活动,全球数字贸易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高级形态,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将助推数字贸易的全面到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是双边平台,助力“买全球、卖全球”。全球数字贸易平台是多边平台,通过匹配更多数字化工具和手段,助力“全球买、全球卖”[4]。当前,线上国际贸易仍处于跨境电子商务阶段,依托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的优势是促使贸易电商化的内在动力。一方面,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磋商、订立合同、国际结算等业务,这种交易过程的虚拟化操作,规避了交易双方的线下接触行为,既有利于降低疫情风险,又保障了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为那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渡过危机的出路,借助电商平台,中小微企业可及时分析产品市场情况,研判各国在疫情冲击下的外贸需求动态变化,进而有的放矢地规划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的能力。不仅如此,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有利于凝聚政府部门、上下游供应商以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的合力,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生态化功能,形成全链条经营主体应对疫情的态势,从而降低疫情对电子商务生态圈的冲击。
跨境电商能够有效降低国际贸易中的固定成本,拓展贸易边界,同时能为非沿海省份、高附加值行业提供国际贸易的新机遇[5]。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跨境电商、数字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主流形态。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使得各国政府意识到传统贸易的弊端,电子商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保障经济社会运行和人民基本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疫情结束后,各国政府必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将受到空前重视,全球贸易电商化势不可挡;另一方面,疫情期间,企业和消费者逐渐习惯了线上交易,对电子商务的认可度有所提高,甚至形成了对电子商务的偏好和依赖,而且电子商务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这符合当今世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革方向,也与全球贸易电商化趋势完美匹配。此外,从生产者角度看,疫情迫使许多企业将生产经营由线下转到线上,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本,而且提高了交易效率,满足了新业态、新需求和新产品的客观需要。
从外部环境看,全球贸易电子商务面临市场需求低迷、贸易管制苛刻、贸易摩擦增多等问题。首先,受疫情影响,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下降,消费者信心明显不足,特别是自从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冠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加上一些海外媒体对疫情的不实宣传,部分国外消费者对“中国制造”持谨慎甚至怀疑态度,疫情在全球蔓延更进一步打击了世界市场的消费信心。与传统贸易相比,由于线上交易呈现碎片化特征,因此,电子商务更容易受到市场预期下滑的影响。受疫情防控管制措施的影响,本年度以来,除医疗防护物资等部分商品的需求上涨外,国际市场的总体需求呈下降趋势。其次,随着疫情在世界各国的大爆发,意大利、美国、西班牙、德国、英国、巴西、法国、俄罗斯等国家采取了更为严格的贸易管制措施,不同程度地关闭边境或加强检验检疫和进出口通关检查,从而导致国际贸易货运不畅,风险增加,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最后,疫情增加了跨境电商交易的不确定性,提高了国际贸易摩擦的概率。疫情期间,企业因生产、物流等问题无法按期履约的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带来的履约纠纷、责任归咎、损失赔付等一系列问题可能会延伸至整个供应链,从而产生连锁式的负面影响。
从内部环境看,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在跨境电商线上交易对应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方面存在许多瓶颈。首先,物流效率不高。因疫情防控采取严格管制措施,各国外贸物流服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受到制约,跨境物流检验通关的服务效率等受到影响,且一些物流企业面临员工数量少、人工成本高等问题。其次,商流面临阻碍。尽管互联网技术已得到广泛应用,但仍有一些企业面临线上办公的困难,商流效率不高,且疫情推高了许多原材料和中间品的价格,延长了采购周期,使得交易合同的签约率下降。再次,在信息流方面,受疫情全球爆发并迅速蔓延的影响,各国纷纷采取了封闭式、阻断式防控手段,不仅增加了生产和物流的不确定性,增大了企业获取国际市场即时有效信息的难度,而且阻碍了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数据对海外市场进行准确研判。最后,疫情导致大量中小微企业面临资金流不畅甚至资金链断裂的危机,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同时还要承担厂房租金、社保费用、工人工资等固定成本,这对本身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是一次巨大考验。
在全球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方面,我国走在世界前列,具备良好的贸易电子商务先行优势和物质基础。在疫情期间,我国应借机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速推动企业生产智能化和消费互联网化,促进由消费互联网转向产业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完成贸易电商化转型,继续保持全球电商的领先优势,进而带动相关产业链协同发展[6]。具体而言,一是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并逐步拓展与世界各国在贸易政策协调方面的沟通。在疫情蔓延的情况下,各国政府纷纷向我国采购防疫物资,我国政府应以此为突破口,畅通贸易物流通关渠道。二是以供给侧改革为重点,调整进出口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改进征信管理体制,减轻疫情下的企业经营负担。同时,从需求端激发市场潜力,通过出台系列消费激励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网络,提高消费能力,促进市场消费全方位扩容提质。三是加强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海关关境管理的数字化升级,提高通关效率。四是加强电商技术和法规的宣传培训。政府可联合电商专业培训机构或资深的电商企业,对进出口企业开展免费电商应用培训,并鼓励技术服务企业为缺乏线上办公条件的企业提供支持。五是重点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商基础设施,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智能化的无人仓库、无人拣货中心、无人配送系统等智能物流设施,提高电商供应链整体智能化水平。
全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及其未来可持续发展水平,表面上看是受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影响,但归根结底取决于制造业的发展水平和产品质量。因此,面对当前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呼吁支持本国制造业回流的情况,我国必须加大制造业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制造业智能化革命,以“中国制造2025”战略为指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我国的智能制造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除此以外,在数字经济浪潮的推动下,我国要以共建“数字丝绸之路”为契机,广泛联结“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各国间政府层面、企业层面的深度合作,形成价值共识,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加快建设“丝路电商”。建设“丝路电商”不仅是支撑“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深化沿线国家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球贸易电子商务的重要途径。经沿线各国的努力,“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丝路电商”提供了基础。一是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增长较快,为共建“丝路电商”提供了交易条件。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比2011年增长了41.8%,达到了12678亿美元。其中,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规模增长了55.2%,年均增长率达7.2%。2020年1―2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额为1.31万亿元,实现了逆势增长,增长率为1.8%,占中国同期贸易总额的31.7%,比同期全国整体增速高了11.4%[7]。二是中国与沿线国家电子商务、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化,为建设“丝路电商”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保障。2016年以来,我国启动建设了中国―东盟信息港和中国―阿拉伯国家网上丝绸之路,签署了《中阿卫星导航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共建东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先后与沿线25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7个FTA协定,均涵盖跨境电子商务和网上自贸区领域的合作,为发展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贸易、推动网上经贸合作奠定了基础。借助“丝路电商”平台,促进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既是应对疫情冲击的有效手段,又是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重要方向。
疫情背景下,电商平台优势尽显。接下来,我国仍要借助平台加大海外市场宣传力度,特别要利用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开展网络营销,开发迎合各国消费者需求特点的营销内容,尽快恢复海外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激发全球消费潜力。在营销场景方面,要建设防疫物资线上营销专题模块,组织线上展览会,设计线上购物主题活动、线上商品分类展销等营销场景,借助统一的电商平台实现世界各国各地区供需信息的匹配,进而整合全球供应链。在信息获取和运用方面,既要实时关注线上平台订单数据和物流数据信息,又要结合各国疫情发展动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判国内外市场的供需信息变化趋势,为本国进出口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提供参考。除此以外,电商平台还要积极联合外贸综合服务机构,为企业履行进出口合约提供保障服务,例如可以联合开展无人配送、无接触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线上物流服务,利用电商平台数据调整物流配送线路,尽可能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中小微外贸企业应对外部风险的能力较弱,在疫情冲击下,政府相关部门和电商平台要特别对它们施以援手,通过定向提供信贷支持、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方式,帮助企业平稳渡过难关,保障中小微企业正常履约。
随着疫情在世界范围的爆发,防控周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一些企业在长期面对疫情防控时,受传统经营理念、经营范围的影响,必然难以为继。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企业必须尽快转变经营观念和经营策略,加速数字化转型。首先,疫情在世界各国蔓延,许多国家防疫物资紧缺,需要从中国大量采购,电商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时调整经营范围,适时转向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贸易,以弥补传统业务订单锐减带来的经营亏损。在中国政府逐步增加国内流动性、不断刺激内需的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还要关注国内需求变化情况,通过开拓国内市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企业的负面冲击。其次,疫情加速了采购和消费模式的转型,促使许多行业尝试直播销售、线上营销,促使许多传统外贸企业不得不采取数字化办公。随着疫情的持续蔓延,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逐渐适应这一营销场域,而线上贸易更有利于针对不同顾客群体的特点挖掘潜在的消费需求,实施差异化精准营销,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因此,面对疫情的冲击,企业要借助数字化工具和手段开展引流服务,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培育线上交易市场,从而为疫情结束后的消费反弹做充足准备。最后,要拓展海外仓建设范围,支持企业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仓,通过发展海外仓模式减少货物出入境直通频率,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对冲疫情期间国际物流不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为跨境电商物流提供保障。
共生环境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共生演进的重要外部条件[8]。目前,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严重破坏了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外部环境,加上近几年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都给跨境电子商务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威胁,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不稳定性。从生态共生理论的视角看,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演进,一是要巩固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先行优势,以坚定的态度发展数字贸易,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智慧物流等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协同演进创设良好的技术环境。二是要积极发挥并扩大“一带一路”的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其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同时要主动开展国际合作,加强跨境电商、数字贸易领域的技术交流与技术分享,尊重国别差异,建立良好的国际关系,扩大贸易伙伴范围,以包容的态度处理贸易分歧,本着规则平等、机会平等的原则,在贸易中寻求各国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促进贸易双方互利共赢。三是在着眼于国内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国际合作中积极贡献中国方案,带动贸易伙伴共同成长,以负责的态度引领世界贸易发展,形成美美与共、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为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世界贸易体系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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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魏利平,邢文祥.跨境电商出口对我国品牌国际化的影响研究[J].国际贸易,2019(12):19–26.
[3] 冯凯,张昕蔚.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研究[J].国际商务研究,2020(1):39–49.
[4] 马述忠.再论“数字贸易”的内涵与外延[EB/OL].(2019-03-28)[2020-04-20].http://cace.zju.edu.cn/newsinfo.aspx?id=20228
[5] 鞠雪楠,赵宣凯,孙宝文.跨境电商平台克服了哪些贸易成本:来自“敦煌网”数据的经验证据[J].经济研究,2020(2):181–196.
[6] 任小芳.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持续发展能力评价[J].商业经济研究,2020(5):84–86.
[7] 张英,马如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丝路电商”建设的路径选择[J].对外经贸实务,2019(12):19–22.
[8] 张赫楠,许正良.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构架及演进研究[J].社会科学,2020(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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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261(2021)03–0049–05
2020-07-15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首批科研团队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19SCB-058)
刘尧飞(1982― ),男,江苏邳州人,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叶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