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
新时代劳动精神的哲学蕴意
李娟
(重庆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16)
新时代劳动精神是劳动者在创造美好生活的劳动实践过程中所秉承的劳动观及所体现的精神风貌。劳动精神作为一种以劳动实践为基础的社会意识,对人的劳动行为起着调节作用。劳动精神包含敬业、勤业、创业、立业这四个方面,因此,劳动精神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征、新时代特征和社会主义特征。新时代劳动精神对于树立和塑造时代新人的正确劳动价值观、健全人格有着重要意义。
劳动精神;劳动实践;社会意识
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表彰大会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劳动精神的深刻内涵,指出劳动精神就是“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1]。对劳动精神的解读,首先要对“精神”这个词做一个简单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对“精神”做了三方面的解释:一是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二是指“宗旨”或主要意义;三是指表现出来的活力[2]。可见,“精神”的内涵包括许多方面,把劳动精神作为人类意识层面的内容进行分析,对指导人们的劳动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理论,揭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的规律,这个原理为劳动精神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3]72。社会存在指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活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揭示了思想形成发展的规律。思想都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即使是荒唐的观念,虚幻的想法,以及“功名心、‘对真理和正义的热忱’、个人的憎恶,或者甚至是各种纯粹个人的怪想”[4],在其背后,都隐藏着其产生的客观根源,这个客观根源就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对劳动精神的认识必须以人们的劳动生活为基础,这种与劳动精神相关的社会生活就是劳动实践。实践活动是劳动精神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劳动也就不会有劳动精神的出现和发展,劳动精神的出现对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各种类型劳动实践活动的出现,与劳动相关联的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开始逐渐衍生,劳动精神正是人在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思维方式。劳动精神,就是指人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在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的总和。
劳动精神是不同类型劳动共同的精神特质,是被人们所遵循和追求的价值取向及道德规范的总和。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过程。”[5]可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特点,劳动精神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也表现为劳动观念系统的客观存在。劳动精神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在社会存在的基础上被创造出来的,是对劳动规定的认识。因此,劳动精神是推动各种实践活动进行的精神力量,是对劳动实践过程的深层心理反应。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决定着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劳动精神的观念体系作为客观存在,实质上就是实践活动的反映。因此,劳动精神的这种客观性表现在人们对劳动精神客体观念的认识,并不会改变劳动精神原本所属的结构和形态。劳动精神是一种思想品质、价值理念、道德情操等,且是被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认同和追求的意识形态。当劳动精神被接受,并逐渐内化于自身的精神特质,不仅可以通过人的精神面貌得以体现,同时会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
劳动精神是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实践活动就是人们通过劳动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劳动作为载体和桥梁具有客观性和能动性的特点。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3]55毛泽东提出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实践中来”,即是一个认识与实践相互反复作用的过程。可见,劳动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根据能动反映论能够对正确思想的形成具有指导作用这一规律,劳动精神的培育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开展,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知行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灌输论,是由列宁提出来的一种教育理论方式。列宁根据人的能动特性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原理,提出了“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6]的命题。列宁对灌输理论的详细阐述主要表现在其《怎么办》一文中,他提出工人的社会民主主义意识需从外面灌输,突出了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目的是让工人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这种从外面灌输的渠道包括两个方面,即从阶级斗争范围外面和工厂外面获得先进政治思想与阶级意识。列宁强调,掌握、运用革命理论要通过自觉的学习、教育及实践来进行,要反对革命自发论,反对否定能动性的机械唯物主义论。因此,灌输论强调,革命理论的形成是通过学习、实践而自觉形成的,不是自发的过程。灌输理论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遵循思想形成发展的规律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内涵不断地得到丰富。事实上,当今中国共产党的各种理论就体现了灌输论的实质,创造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正确思想形成发展的科学方法。
劳动精神的形成是能动性理论和灌输论的统一,能动性理论侧重实践方面,灌输理论侧重理论方面。形成劳动精神的实践必须是以正确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不是盲目的、自发的实践;劳动精神是正确的、科学的理论,劳动精神作为科学、正确的理论来自实践并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能动性理论与灌输理论在劳动精神形成中的作用,各有侧重,但都揭示了思想的相对独立性和实践起决定作用的规律。
认识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人的能动性表现在人能够反映和创造客观世界,“以精神的手段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使社会关系符合某一价值要求的精神活动”[6]56。对认识本质的理解,既包括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也包括在反映基础上的创造,两者不可分割。因此,劳动精神可以理解为一种劳动的思维活动,这种活动是围绕劳动的过程进行的。人作为主体,世界作为客体,劳动作为联系主客体的桥梁,人通过劳动作用于客体。即人只有通过积极的劳动实践活动,才能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从而创造出劳动精神。因此,劳动精神的双重作用指人对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改造。人的本质正是在这种主客体的交互活动中得以体现的。
意识形态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存在于任何的社会形态中,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意识形态表现为一定的价值观体系,这种价值观影响着社会形态和个人思想行为。任何国家都非常重视意识形态的教育。劳动精神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加强劳动精神教育,对一个国家而言尤为重要,这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阶级或社会群体价值观的物化形式就体现为社会现实存在。因此,劳动精神是人们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的意识形态构成。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精神支撑,使得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形成普遍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共同目标。因此,加强劳动精神培育可以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全社会形成弘扬崇尚劳动的正能量,调动热爱劳动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反映—控制是意识活动的基本机制,意识可以反映客观事物,意识同时还具有控制的作用。劳动精神作为人的特殊意识和思维活动,其实质是人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自我完善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是一种内在的规范体系,是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职业理想、职业准则和职业纪律等,并以职业道德的形式呈现出来。
职业道德规范对内蕴含在人们的品格和德行中,对外表现在人的行为中,而它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理想信念和秩序要求。但是,国家的政治法律是制度化的东西,通过宪法、章程等制度形式表现出来。劳动精神作为非制度化的调控形式,以道德准则为标准,通过人的责任感和良心,对人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进行调节,从而保障职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可见,劳动精神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体系,既能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又能对人的职业行为进行评价。
自控和他控是人类对行为进行控制的两种方式,其中自控主要依靠内部力量,他控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劳动精神是人的自控和他控的统一,人只有发挥劳动精神的自控功能,对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调控,才能真正将各种规范内化于心。自律指人通过发挥道德的约束作用而形成的发自内心的一种自愿行为,强调人的自觉性。道德通过人内心的自律发挥其激励作用,自律是人们正常生活发展的保障。总之,劳动精神作为劳动价值观念对个人的劳动行为起制约作用,保证人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劳动精神所具有的这种内在自控力,最终成为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劳动精神只有内化为信念,个人才能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升华。
内化与自律有异曲同工之意,内化是前提,是自律得以形成的载体。换句话说,自律是劳动精神主体行为调控的方式,内化是行为调控方式的机制。从根本上说,精神具有内在性的特征,“内在的东西是精神的象征”[8],与依赖于外部的东西不同,“内化的规范也称为良心,良心是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尺度和检察官,良心形成特定的动机、意图、目的,良心促使人去遵守社会规范”[6]53。可见,劳动精神的形成过程就是人在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将外在的价值观念内化为自身所拥有社会良知和责任意识的过程,这也是由他律到自律的实现过程。
劳动精神通过认同和内化来实现其价值,认同是价值得以实现的基础,内化是价值实现的前提。“一定的精神的因素只有被一定的人所内化后,成为一定的人的内在的精神素质,才能变为推动他行动起来的精神力量。”[9]主体将合乎规律的价值观念植入思想中,从而内化为主体的意识观念,这是劳动精神的观念建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认同内化的过程。劳动精神的培育如果仅仅靠教条式的讲授,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所以,对个人劳动精神的培育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劳动认同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指个人对劳动的性质、内容、环境、社会价值等的认知、认同。这个阶段只表明个人对劳动活动的一种认知、认同状态,这种认知、认同就是个人对劳动的看法,它和社会对劳动的看法是一致的。这种劳动认同能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个人主动地从事本职工作,以顺利完成组织的预期目标。劳动认同阶段可以让个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内化为自我约束的道德力量,并无形地影响个人的工作行为。换言之,人要想最大限度激发工作热情,坚定勤业奉献的理想信念,就必须从认可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开始。除了对劳动的认同外,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超越性的意识反映,例如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也需要通过实践活动逐渐内化为自我的观念体系。这就是个人劳动精神培育的第二阶段——劳动观念内化阶段。与认同过程相比较,内化的过程用的时间更长,也要艰难很多,内化的过程即个人主体化的过程,只有劳动观念内化,才能真正推动个人职业活动向规范化迈进。
劳动精神的实践内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敬业表现为崇尚劳动、热爱劳动,是人们对自身从事劳动活动的热爱和尊敬,是劳动精神实践内涵的首要表现形式,是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的劳动精神。“敬业乐群”“忠于职守”都是对敬业精神的诠释。在中国,敬业精神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说“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无私奉献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内容,文化精神是其本质要义。敬业是人们工作活动的职业道德要求。敬业包括崇高的职业理想、执着的工作信念、踏实的工作态度、无限的职业荣誉感。
敬业影响着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担负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断地完善自我,实现自我价值。敬业精神作为职业精神的首要实践内涵,在职业精神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敬业体现了个人的主观需求,也表现出个人强烈的价值取向。因此,敬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个人职业活动的内在尺度和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新时代弘扬敬业精神,就要用一份爱国奉献的情怀,立足岗位干好本职工作,在一言一行中将个人梦想融入伟大的中国梦中,在平凡的岗位上精心谋事、专心干事,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完成每一项工作。
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勤业指的是辛勤劳动。可见,人只有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并勤于自己的工作,才能取得成功。劳动精神的内涵需落实到勤业上面。一勤天下无难事。勤业指的是人的勤奋、勤劳,是个体严格要求自己行为的道德品质。中华传统文化中有“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等脍炙人口的词语。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以白求恩的先进事迹为例,反复强调“勤业”在个人发展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习近平在很多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多下苦功,多练真功,做到勤业精业。勤业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征,在新时代勤业被赋予时代特色,其内容得到不断丰富发展,对人们的劳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人们在各种挑战和机遇中端正劳动态度,在现代化建设的劳动实践中不断提升综合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担当时代责任。
创业、立业是劳动精神实践内涵的重要内容,是具有鲜明新时代特征的劳动精神的外在表现。在当今社会,创业、创新和创造三者紧密相连、共生共存。创新是灵魂,创业、创造是途径。我国将实现从“双创”到“三创”的转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倡导积极创造,简称“三创”。创新需要勇气,创业需要干劲,创造需要能力。这三个方面都是通过人的劳动过程实现,充分展现了劳动精神的时代特色。当今,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劳动的过程也是创业的过程。新时代的人们更加敢于担当、勇于开拓,以创新、创业、创造向落后、享乐、保守宣战,这为人们创造机遇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在“三创”的实践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一往直前。创业需要人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实现,在每一件小事、每一项职责中见精神。
立业指建树功业,建立事业。立业必须通过劳动活动来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不懈奋斗的根本大业。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是中国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国人民艰苦奋斗辛勤劳动。综观全局,我们一定要发扬新时代的劳动精神,把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奋斗之中,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总之,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劳动精神是主体在劳动实践中所表现出的精神特质,它源于实践活动中,不是凭空想象和先天预设的。从哲学的层面来说,劳动精神是一种社会意识,对人的劳动行为起到调控作用,是指那些被大多数人所认同与追求的思想品质、价值理念、道德情操等。弘扬新时代的劳动精神,是展现时代色彩和人生价值的前提条件,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1] 习近平.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EB/OL].(2020-11-24)[2021-02-23].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257225741002351&wfr=spider&for=pc.
[2]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596.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8.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6] 列宁.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82.
[7] 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8] 别尔嘉耶夫.精神与实在[M].张源,等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34.
[9] 骆郁廷.精神动力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21.
B822.9
A
1006–5261(2021)04–0058–05
2021-03-15
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项(19JD710100)
李娟(1982―),女,湖南娄底人,讲师,博士。
〔责任编辑 叶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