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具身下的虚假新闻
——基于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96个谣言的分析

2021-01-04 07:04周琴雪
科技传播 2020年22期
关键词:辟谣谣言媒介

周琴雪

随着科技和媒介技术的发展,新闻的传播形态发生了急遽变化,科技引发的媒介伦理问题将引发全人类的思考。媒介技术发展使传统新闻制作发生了极大改变,中心式新闻输出将变为个人和自媒体的碎片化制作,以人为中心的新闻采集、新闻写作将变为人机互动,传统的呈现方式将变为AR和VR技术制造的沉浸式呈现……这一系列的变化都会给媒介伦理带来新的挑战,虚假新闻在技术加持下更容易使受众相信,眼睛所见、感官所知的未必是事实。特别是沉浸式、场景化的新闻报道会给受众带来很大的真实性困扰,从而引发新媒介语境下的新闻真实危机。

1 媒介具身

媒介技术的具身是指技术融入到人和人的身体经验中,不再是简单的外在工具[1],而是逐渐成为每个人身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们也越来越相信媒介即真实,将媒介的内容、呈现方式默认为我们的真实感知[2]。具身不仅仅是一种移情,它更像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延伸”,我们的感官向周围的世界外延,同时周围世界也在向我们的身体内延,媒介技术使得我们与周围的环境相融,达到物我合一的状态。

媒介的具身性在近些年得到了发展,尤其是可穿戴设备的出现、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人与媒介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认识世界的方式越来越媒介化。但是媒介技术的具身性也给媒介伦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媒介技术的掌握和使用不再是某些人的专利,信息的监管将会更加困难;数字媒介极易侵犯个人隐私,用户与技术进行抗争;虚假新闻盛行,更加难以辨别。

在虚假新闻的生成和传播过程中,技术的沉浸化容易使人难以分辨真假,有图也未必有真相;技术的感官真实性挑战客观事实,受众会自然而然地相信自己感知到的,从而忽视真相;新闻报道从理性的说服转向感性的情绪感染,煽动性更强,更易使人模糊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虚假新闻和谣言更加难以辨别。

2 疫情谣言

疫情期间,人们通过信息的获取来掌握疫情动态,以消除不确定性和自身恐惧,各大媒体也会相应增加对疫情的报道。因为人们的信息需求量暴增,对于新冠肺炎了解不多,再加上恐慌的情绪,此期间的假新闻和谣言也比平时更多。根据谣言的传播公式,谣言的流通量=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Rumor=Importance×Ambiguous)[3],新冠肺炎事关生命,重要性强,对病毒不了解,事件模糊性强,而公众此刻的批判能力又较弱,谣言的传播更快、影响更大。

本研究总结分析了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2020年5月的谣言。中国互联网辟谣平台是由中央网信办、新华网等平台合办的权威平台,2018年在北京正式上线,相比于其他网络平台,它的信息量大、细分种类多、权威性高,现有研究也比较少。选取5月这个疫情转好的月份,此时受众的心理和情绪较为平和,谣言的传播相比于前几个月有所控制,能够得出疫情后期的谣言传播特征及其与媒介技术的相关性,更接近平时状况,参考价值更大。

3 量化分析

3.1 数据统计

本研究选取的样本总体为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2020年5月的所有谣言,主要从谣言的信息来源、谣言的呈现方式、传播途径和涉及内容这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得出媒介技术对虚假新闻的生产、传播和解读的影响的推论。

根据统计,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上5月1日至5月31日共在四大板块上共发布了96条辟谣信息,其中部委发布的辟谣消息有6条,地方回应60条,媒体辟谣11条,专家辟谣19条。其中与新冠肺炎密切相关的信息(提及确诊、感染、防治等字眼的信息)共有35条。本研究根据各分析维度和单位,进行了以下统计:

首先是信息呈现方式,经过统计,有图片作为佐证的谣言有48条(包括拍摄图片、微信截图和其他以图片或图文形式传播的消息),有视频为证的有7条,无图无视频的谣言有41条。大致的占比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在96则网络谣言里,大多数言论“有图有真相”,甚至有视频佐证,空口无凭式的传播相对较少。图片和视频的混淆性使得谣言更加难以分清真假。

图1 各种谣言呈现方式的占比

其次是消息的传播途径,结果如图2所示,通过网络传播的占绝大多数,通过媒体、口头传播、信息电话传播的谣言极少,而在网络传播的69则谣言中,源自微信群、朋友圈的谣言共22条,源自微博、贴吧等自媒体账号传播的谣言有8条。可见新媒体和自媒体谣言占据绝大多数,尤其是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的谣言更是泛滥。国内媒体报道错误的谣言仅有2条,且其中一条源自网络。

图2 谣言传播途径数据

根据统计,可以看出,疫情后期的新闻主要集中在网络平台上、社会性新闻较多、有图片为证的谣言较多。相比于传统形态的谣言,技术的利用使得谣言来源更加分散、形式更多样、传播速度更快,而技术的具身性使得谣言更难以辨别真假、更容易在不加求证的情况下被传播。

3.2 技术与虚假新闻生产:眼见不为实

媒介技术的发展给“眼见为实”打上了问号,图片和视频都可以通过媒介技术造假。比如96则谣言中,图片造假的情况就有很多,“赣州南康发布疫情防控《20号令》”等3则谣言甚至涉及公章伪造,还有人对新闻播报的截图进行P图修改,谣传重庆放暑假的时间。在视频造假中,大多采用剪辑等手段,断章取义或歪曲事实。还有一些视频乃传播者自导自演,如吉林市丰满区的一位男子自己摄制短视频,编造五人确诊的虚假消息。

现如今图文结合的报道方式成为主流,但也为大量的图片和视频造假提供了可能。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致使利用PS、剪辑软件等数字技术造假的现象层出不穷。很多谣言的图片源于摆拍或者与文字严重不符,常常出现“假图片+假文字”的双向造假的行为[4]。在新媒介平台上,信息量大,图片和视频往往即发即删、阅后即焚,因此造谣的成本更低,辟谣的难度也更大。媒介技术的误用,极大地挑战了新闻的真实性,图片与视频的欺骗性、互联网平台的匿名性、信息传播的快速性都助长了谣言的生产和蔓延,技术滥用给媒介伦理带来了新的问题。

3.3 技术与虚假新闻解读:情感新闻与媒介审判

媒介技术的具身性带来巨大的沉浸感与感染力,客观实在与人的主观感知产生冲突,人们容易受情感影响,忽视事情真相。

在96则谣言中,大多图片和视频都营造了一种令人紧张或恐惧的氛围,将近37%的谣言含有病例、感染、死亡等信息,或是扩大了事情的严重性,渲染紧张气氛。还有6则谣言涉及金钱,如“青岛限量版地铁卡免费领”等信息,展示了诱人的图片,利用了受众心理快速传播开来。

5月30日,有一位家长在微博上爆出广州一小学老师体罚哮喘学生至吐血并有照片为证,瞬间被疯狂转载和炒作,很多网友纷纷爆出自己受到体罚的经历。广州市教育局随后介入调查,经警察核实,该家长伪造图片,事实产生了巨大反转。此举已经上升到了媒介审判的程度,网友的热评纷纷倾向“受害”女孩和家长,迫使警方介入,而批评的声音在新闻反转后又迅速销声匿迹,整个事件引发了一场闹剧。

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简单的一条信息可以在数秒内经过成千上万次的转发,形成具有影响力的舆论,影响司法审判。有些事情在进行报道时带有强烈的情感色彩,媒介具身性又加强了情感的渲染力,使得很多新闻往往事实未定、观点先行,造成了网络极端行为和媒介审判,损害了新闻真实性、司法独立性和社会伦理道德。

4 技术向善

媒介技术的发展深刻影响了报道机制、信息传播和媒介伦理,媒介技术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新问题。未来,5G技术的发展,媒介会使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人所具有的感性特质会通过媒介技术延伸到整个世界[5]。我们一方面担心媒介技术给新闻真实性、隐私权和媒介伦理带来种种不可避免的挑战,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技术的使用带来的巨大变革,以及在解决现有问题时技术可以发挥的作用。

在事实核查方面,大数据的使用能够便捷地纠错,通过算法的编码,人工智能可以利用关键词捕捉、大数据纠察等方式自动判别假新闻并对其进行标记和过滤,相比于传统媒体的人力校对更精准快速[6]。目前,阿里巴巴已经推出“AI谣言粉碎机”,可以自动识别网络谣言,在特定场景下的准确率已经高达81%。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有利于新闻资源的共享,透明化的证据链也提高了造假的成本、便于事实核查和溯源。

目前仍有很多谣言利用了私人信息,侵犯了受众的隐私权,这也引发了很多人对大数据技术的质疑。大数据安全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已经成为研究的焦点,未来,大数据技术会修补自身漏洞,避免信息泄露,通过身份认证等技术更好地保护受众隐私。

面对媒介技术的发展,我们希望在未来能够达到一种“人机协同”的模式,技术能够在正确的利用下,解决自身发展给社会带来的问题。我们希望科技向善,造福人类,就需要把握好利用技术的尺度,善用科技,实现良性发展。

5 结语

通过对疫情中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的96则谣言的分析,印证了媒介技术的具身性给新闻真实带来的挑战:一方面,媒介技术的不当使用使得信息来源更多元、更分散,谣言的传播性更强;另一方面,具身性使得信息真假难以分辨,很容易受骗于感官上的感知,情绪化地解读文本。

在媒介技术迅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当正视技术带来的一系列变革,包括对于人与客观环境的改变,重视其引发的伦理问题。目前,国内很多媒体都建立起了辟谣平台,未来还要结合新闻专业、市场逻辑和具体的技术算法对事实进行核查。尤其是在疫情这种谣言数量激增的特殊时期,更要重视对虚假新闻的打击,还原真相、避免引起社会恐慌。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新闻生产、传播,未来,技术的“全面入侵”会促使社会进一步媒介化。我们要坚持技术向善的理念,以技术制约技术,实现媒体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猜你喜欢
辟谣谣言媒介
中国使馆驳斥荒谬谣言
媒介论争,孰是孰非
“最强辟谣101条”引发质疑
当谣言不攻自破之时
书,最优雅的媒介
关于拍卖的辟谣
欢迎订阅创新的媒介
谣言
谣言大揭秘
反思媒介呈现中的弱势群体排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