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
内容摘要:归化是翻译中的常见策略,归化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跨越语言、文化上的一些理解障碍,做到译文在理解上的可行性。而文学作品的翻译又显得较为特殊,还需要注意意境上的“可理解”。在这个要求的基础上把握文化作品归化的“度”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主万和于晓丹的《洛丽塔》中译本为例进行分析。
关键词:文学翻译 适度性 《洛丽塔》
异化法是翻译过程中常用的方法,要求译者尽量以原文所用的表述为依照,保留词语原有的文化形象,留存原作中特有的异国风情,实现译文的“忠实”。但如果译者为了保持译文的“原汁原味”而异化过度,从而超出了目的语读者的理解范围,便会背离翻译的根本目的——让译文在目的语环境内生存。而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就需要译者在译文中加入适当的归化,归化法要求译者以目的语读者所处的语言文化背景为参照系,采用译文读者习惯的表达方法,目的是为了达到译文的通顺。
在不同体裁文本翻译的过程中,归化法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综艺娱乐作品中,译者可以将译文与时下的流行词、新创词做一个较为灵活的归化处理,从而起到娱乐受众的效果。而在实际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译者还需要注重译本不能破坏“文学”所特有的功能和特性,需要考虑诸如审美、感化、语言表达的“弦外之音”等多方面因素。这一特质就决定了文学作品翻译中归化法的运用需要更为谨慎的斟酌。
在提出对归化译文是否合理的疑问时,我们会自然引出对于归化译文适度性的探究。以语言因素、文化因素和可理解性作为参照系,对《洛丽塔》主万、于晓丹的中译本进行语段分析促进了文学作品翻译中归化适度性的探讨。
一.文学作品翻译归化译文适度性的要素
译者在对文学作品进行归化处理时首先要突破跨文化交际的差异而造成的种种障碍。
1.语言要素
将英汉语言的差异作为典型,从语言的结构角度来看,汉语更注重意合,英语更注重形合,强调句法结构的完整性。具体表现在,“英语中的词有形态变化,形态变化引起功能变化和语义,而汉语更多需要借助虚词和语序来表达思想”①,这样的差异反映到句子结构中,就出现了英语句子中往往需要许多关联词来表示关系,而汉语句子之间的关系体现在具体的语境和语言的内在关系中,关联词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只要语义搭配合理,就可以组合成句。
译者在对于语言本体进行处理时,应该具备这样的一种语言转换能力,加以恰到好处的归化。如在进行汉译英时,译者可以适当打破汉语句呈现的流线型,用分词、逻辑连接词等手段对汉语句子进行重组,弱化其结构粘连性低、组织松散、动词过多的倾向。
2.文化要素
翻译不仅仅是语言本体的转换和传递,更是作品所内含的各种文化的交流和传播。由于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进程的不同,不同的语言承载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文化也有不可脱离的民族性,各种文化表面下都暗含着一套民族的价值系统。汉语的这些特色文化語义集中体现在汉语成语、歇后语、惯用语和典故等表达中。在翻译过程中如何把握方法,妥当处理文化因素是译者需要关注的问题。
较经典的例子就是“龙”这一词,在中华文化中,“龙”这一词往往带有吉祥的文化内涵,这源于汉民族对于“龙”的崇拜以及背后蕴含的天道观,这一点在西方找不到对应。在西方,“龙(dragon)”这一词引申出的则是魔兽、邪恶的联想。据统计,在《红楼梦》中,“龙”这一词的出现频率就高达30多次。在对“也不是宝玉,竟是得了活龙”汉译英处理时,若不采用归化,而将“活龙”直接译为“dragon”,则可能会造成对西方读者对宝玉人物形象认知的曲解。
由于翻译本身就是一种跨文化行为,所以在翻译中,译者还需要帮助目的语读者揭秘文化内涵这一非语言符号。这就要求译者应当基于目的语和源语言在文化语义上的差距进行适度的归化,如若忽视了这一因素,在归化过程中生硬地“跨”文化,导致目的语所用词汇负载了比原作内容更深层的文化含义,这样的归化就是过度的。
3.可理解要素
译文的可理解性不仅与语言背后的文化语义有关,还与语言表达的流畅性密不可分,而归化的目的本就是追求译文的通顺,归化后的译文要能够被译文读者所接受,做到“对译文不会产生误解”。
而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这个“理解”有着更深层次的含义,它不仅体现在语言的表达和词语的运用,还体现在文学作品的意境。文学作品的生命在于意境,所以文学翻译相较于其他的体裁,也注重审美价值和语言艺术的层面的“可理解性”,在归化处理时,不仅要译“义”,而且要译“情”,译“味”。②
从这个角度出发,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也存在着可理解性上“适度”和“过度”的归化。阅读文学作品同看影视作品一样,读者的感受建立在作者描绘、设定的情节之上,并随着产生情感上的波动,站在读者的角度来看,阅读文学作品也同样存在“沉浸感”。翻译的归化处理是为了不熟悉源语言的读者服务的,如果归化后的译作能够转化原作异化后晦涩难懂的部分,透过词汇的组合理解全文的内容,并兼顾意境,就能够做到“适度”;而有些归化想要达到译文在不同层面的可理解,却反而使得译文在语言、意境、情节上产生歧义,造成读者从“沉浸阅读”中脱离,感到分外的“出戏”,这样的归化就是“过度”的。
二.《洛丽塔》译本中的归化适度性
1.适度归化
例1: Lolita, light of my life,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Nabokov p. Lolita)
译文一: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纳博科夫;于晓丹,2000)
译文二: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纳博科夫;主万, 2005)”
作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作品《洛丽塔》的经典开头,主万和于晓丹两位的中译本都对其进行了归化的处理。相同的是,两位都对“loins”这一词做了词义上的归化,没有选用“耻骨间、腰股”这样生涩的异化处理。而从中文读者的文化预设角度来看,不管是“欲念之火”还是“欲望之火”,都采用了比较迎合中文读者含蓄、间接的表达,译文呈现一种含蓄之美的意境塑造。但不同的是,于晓丹的译文较于主万的译文,还采取了语言结构上的归化,纳博科夫在原文开头连续使用了三个“l”开头的单词,采用了押頭韵的押韵方式,使整个句子读起来具有音律的美感,于晓丹的译本则更好地还原了这种音律美,做到了恰到好处的归化。
2.过度归化
过度归化具体可以体现在带有文化含义的词的错误选用和方言词的不当使用,这些“过度”都有可能让读者从沉浸式阅读中脱离,感到突兀,从而给译语读者造成的“文化错位”和理解上的问题。
例2:“How’s mother?” She asked dutifully. (Nabokov)
译文一:“妈妈怎么样了?”她孝敬地问道。(纳博科夫;主万, 2005)
译文二:“妈妈怎么样了?”她出于责任地问。(纳博科夫;于晓丹, 2000)
“dutifully”在英语中的原义是“尽职尽责的”,主万先生在对这个词进行归化处理的时候,过度地采用了“孝敬”这一带有浓厚的中国儒家价值文化色彩,很容易让读者感到突兀,为什么身处英格兰的洛丽塔会突然与儒家的“孝悌”沾上关系?这样的表达不免让人感到纳闷和出戏。再者,结合小说的前后文,洛丽塔与母亲之间的关系本就十分的冷淡,原文的“尽职尽责”也暗示了,洛丽塔只是本着女儿的角色的“随口一问”,既不符合“孝”,也不符合“敬”。这样的过度归化会给译本读者造成读感上的干扰和“文化错位”,对于没有对该小说进行深入阅读的人来说,甚至会造成对洛丽塔这一人物形象和整体意境的误解,具有一定的误导性。
对比于晓丹的译文,主万教授在翻译“no”这个词时,用了汉语词汇中北方方言的俗语“别介”。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地方特色的词,并且十分的口语化,而结合上文进行分析,原文中描写的黑兹太太在是以一种娇弱的神态说出这句话的,这里的拒绝明显是一种欲拒还迎,翻译成“别介”就使得这样的意境大打折扣,失去了全文的意蕴,甚至使得一些对北方俗语不甚了解的读者产生疑惑,这样的归化便显得有些过度了。
通过将上述译文片段放参考系中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当源语言中某些语言带有浓厚的文化气息,而这些在目的语中找不到可对应的译文,译者应当要站在读者的视角去进行考虑,适当跳出原语言的形式和文字,采用归化法。文学作品中的归化更多的是为了处理语言文字以及其文化含义上的不对等,从而达到译文的可接受。适度的归化可以使得译文读者跨越语言理解上的障碍,享受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学的“异国风情”,是可取的;而过度的归化则会破坏文学区别于其他体裁所特有的“意境”,不但使得读者感到“文化错位”,甚至反过来颠覆归化的本意,造成读者的阅读障碍,应当尽量避免。
文化在存在差异性的同时,也必然具有共性,人类本身共同的感知力和领悟力给译者的归化处理提供了万千可能。所以,译者在对文学作品进行翻译时,应当更加注重语言本身以及其文化语义冲突,加强自身的跨文化意识,从不同维度入手,把握归化的适度性。
注 释
①张军平.论《红楼梦》的翻译艺术:从形合与意合谈起.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9(3):135-140.
②孙致礼.文化与翻译.外语与教学,1999(11):41-46.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