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广鹏
国有企业是我国现代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且一般国有企业的规模较大,其业务与我国社会运行有着紧密的联系。近些年来,国有企业的发展模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需要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建设,提高内部监督力度,是确保国有企业能够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对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大格局”的建设,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与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优化策略,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与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增长。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的活力被重新释放,从而促进了国有企业规模逐渐扩大,业务规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市场份额逐渐扩大,尤其是在一些掌控社会运行基础性需要的国有企业中,其市场占有率居高不下,但是,同时也对国有企业的经济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其风险因素逐渐增多。在我国国有企业当前实行的管理体系中,国有企业内部和其所属单位,大多设有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且各业务主管部门,也能对下级履行监督职能。但是,国有企业内部各监督机构之间的横向监督和管理则较为松散,过于形式化,存在着严重的监督实效性不强,和监督资源浪费问题。为此,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大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内部监督“大格局”构建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监督关系,整合监督管理资源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各级监督部门,在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以及监督方法中有着明显的差异,各监督部门的整体工作内容有着很大的不同,都有自身部门独立的工作计划以及监督流程,监督工作的侧重点也各有不同,且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不足,在监督工作方面的协调性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监督部门与监督部门之间、监督部门与被监督部门之间,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对立管理。为此,通过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大格局”,能够使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加明确,从而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是提高内部监督效率的重要方式,能够促进国有企业,逐渐形成全新的内部监督“大格局”。
(二)提高监督实效性,发挥监督职能
国有企业内部同级的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不够明确,严重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监督人员各自在部门体系内开展工作,缺乏对其他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从而导致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效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通过构建内部监督“大格局”,能够使国有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更加明确,对每一位监督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地划分,从而使各监督部门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取长补短的监督管理模式,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重点,都能够更加明确,从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内部监督效率,以最低的监督成本,完成高效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是建设内部监督“大格局”的重要作用。
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国有企业,在监督工作中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国有企业因自身规模较为庞大,在不同层级中都会设立不同的监督部门,这就导致许多部门的监督职能交叉,监督内容大都相同,从而造成了监督内容重复,被监督部门需要接受多个监督部门的检查,且检查内容基本一致,导致国有企业许多人力资源和监督资源被严重浪费,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效率。
(二)国有企业的监督流程体系过于冗长,当处理一个问题时,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联合审批,且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不足,每个部门都需要对审查材料进行核验,外加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与沟通,从而导致信息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内部无法快速传递,增加了审查难度,对监督工作的质量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党内监督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只是将党内监督等同于其他职能监督的一种形式,未能真正实现以党委统一领导、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的“大监督”体系。“大监督”整体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导致党内监督工作实效性不足,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内部党建工作,以及监督工作的开展。
(四)因为各方面监督资源强调各自的独立和职权,造成各条监管线的交集处存在监管盲区,各个监督部门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监督资源共享效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效率。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国有企业的每一次改革都会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诸多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有企业也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和不足,例如市场竞争力不强、体制过于僵化、资源利用率较低等,都是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改革开放已经40 余年,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依然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社会热点话题,这说明国有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建立内部监督“大格局”,是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促进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工作实效性提升的必要举措。针对上文所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在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优化措施。
(一)加强职能统一监督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导致监督内容重复、监督机构重复设立,以及职能交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开展效果。为此,在建设内部监督“大格局”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职能,进行集中管理,将所有监督职能集中在一个体系中,从而打破原有的监督职能体系将其进行重组,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的职能监督。国有企业监督最高负责人,需要将内部监督职能进行统计,并去除一些现阶段不必要的监督部门和监督职能,增加一些符合我国当前阶段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基本情况的监督职能,将所有监督职能集中在领导小组手中,之后根据国有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监督职能的需要,对监督部门、监督内容以及监督权责等,进行重新划分,重新设立新的监督部门,从而使各个监督部门,更加明确自身的权责范围以及工作内容,能够有效解决监督职能交叉、监督内容重复等问题,从而使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打通,建立一个高效、通畅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全新“大格局”。
(二)整合内部监督资源
监督资源主要是指,监督人员以及资料等。监督资源是国有企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需求,但是,因为当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资源过于分散,资源利用率不高,大量监督资源被闲置和浪费,不但增加了监督成本支出,同时,不利于监督工作效率提高。为了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大格局”,需要打破现有的资源分配格局,对监督资源重新分配,使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资源能够得到强化,提高监督部门的监督资源储备,是构建内部监督“大格局”的有效方式。首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可以采取垂直领导模式,实行驻派制度,发挥出国有企业给予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责作用,使监督人力资源能够得到整合,并重新组建,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共同领导的监督部门。其次,监督部门需要整合风险防控监督资源,加强对企业风险控制的监督与管理,使企业内部的多项风险能够得到良好的控制,从而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是促进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财务监督主动性
财务监督是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但是,当前在财务监督的主动性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从而造成财务问题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发现时已经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坏,是当前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首先,财务监督部门需要加强日常督查和自查,不能等到问题发生时再开展审计,否则会留给问题发生部门足够的应对时间,使其能够“蒙混过关”,会对国有企业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监督部门需要制定科学的,定期财务督查工作体系。其次,监督部门需要加强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在其他部门没准备的情况下,开展随机抽查,更能够发现其他部门存在的问题,能够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从而发现更多财务方面实际存在问题与潜在风险。第三,监督部门需要坚持,以预防财务风险为主的监督策略,各监督部门需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分析,从而提前制定财务风险应对策略,或将财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是提高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方式。因此,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大格局”,需要监督部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开展财务督查工作。
综上所述,希望能够对我国国有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和帮助作用,促进我国国有企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