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精 李小川 王振师 吴泽鹏 罗斯生 周宇飞 钟映霞 李强
摘要: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森林火灾的严重程度也将大幅增加,尤其是伤亡人数的增加,引起政府及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为此,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强化责任落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河源市、梅州市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解析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成效与亮点,指出了目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广东省森林防灭火特点,在森林火灾示范建设、火灾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营造防火氛围、完善应急分级响应机制、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责任落实;火源管控
清明节期间是广东省森林火灾多发时段,在森林防灭火的关键时期,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为此,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强化责任落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第四督导组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19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07号)的要求,于2019年3月25~29日对河源市、梅州市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河源、梅州两市以狠抓森林防灭火责任和具体工作落实为主线,有序开展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被督导的两市上下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压实责任,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全力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1.1……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河源市实行“森林防火加强周”。3月11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春耕春种、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河森防指〔2019〕5号),要求各县区要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组织全体人员签订《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工作态度,做到未雨绸缪,迅速行动,及早部署,力求实现清明节不发生森林火灾的目标。梅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梅市森防办〔2019〕2号)文件精神,对各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全面部署,要求各镇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1.2……压实责任,层层落实
为防止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河源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林业部门的领导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清明节前,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联合督导组深入到紫金县、龙川县、和平县有关镇村进行检查督导;市林业局组成7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到全市各县区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深入镇、村一级,扎实部署清明节有关工作。县区全面实行分片包干到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片包山头地块的工作机制。全市应急管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在清明节期间严阵以待,积极应对,上下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梅州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靠前指挥,协调各方力量,抓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好挂点责任制,市领导挂点各县(市、区),县(市、区)领导挂点各镇,镇领导挂点各村,层层落实,将各项组织措施落到基层。梅州市督导检查和巡查巡护相结合。一是抓好清明节前森林防火的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森林防火督导组进行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巡查督导,强化清明期间对各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促指导和镇村两级的森林防火主体责任。二是抓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巡查。市林业局成立7个巡查组,在清明节期间深入到全市各地基层一线就各地值班、野外火源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等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做到全市清明期间巡查全覆盖。
1.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转变老百姓的祭祀方式,改变老百姓传统用火习惯。大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7种禁止野外用火行为和违反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引导每家每户春耕农事作业、清明扫墓祭祖时注意森林防火,禁带火种进山。二是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播放防火公益宣传短片、刊登护林防火倡仪书、印发森林防火小册子、制发手机信息、推出大型系列专题报道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河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协调市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的通知》,协调三大运营商在清明节前免费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短信。三是在全市上下中小学校开学之际,各地通过扎实开展“五个一”小手拉大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在县区、乡镇高速出口醒目处制作大型永久性防火宣传牌,在每个自然村设置一条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每个乡镇至少出动1辆防火宣传车不定期进山入户开展流动宣传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
1.4……强化引导,带头示范
梅州市新闻宣传和教育引导相结合。一是抓好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和安全避险知识为重点宣传内容,采取电视广告、宣传标语、手册,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擴大宣传渠道,增强群众安全用火、安全避火能力,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规范、准确发布森林火灾相关信息。二是抓好日常宣传的引导作用。市创文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梅州日报社联合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发出倡议书,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默哀祭祖等文明祭祀方式,禁止防火区内扫墓烧香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好火源。各县(市、区)森林防火部门在林区道路沿线、进山路口,以及森林景区、村庄、林缘地带等区域,加密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悬挂横幅标语。三是抓好基层党员的教育作用。充分抓好基层党员积极参与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作用。落实好基层党员责任制,挂点到村,包村包片,在群众返乡祭祖时,言传身教,全力引导教育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四是抓好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作用。各级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带头作表率,发动教育本单位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头示范,做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先行者,劝导和影响身边亲属增强自觉性。
1.5……应急准备,快速响应
梅州市应急准备和快速响应相结合。一是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好清明期间的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着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二是及时调度科学扑救。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依托现有的专业指挥员及专业、半专业队伍,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扑灭,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报送火情信息,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清明期间4月4~8日,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河源市在清明节假期前后时期严格执行乡镇1名主管领导在岗在位值班制度,市防火办将抽查各级领导值班带班情况,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全市通报,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我市各级实行零报告制度,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严阵以待、分片靠前驻防。市应急管理局加强领导带班值守,同时做好河源森林航空消防机组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扑灭,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1.6 加强管控,严控野外用火
河源市各地加大野外巡查力度,尤其是高速两旁和省、乡道公路沿线及山坟墓地的巡查。天晴火险等级高时,要求镇村干部、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佩戴醒目防火袖章,上路巡查,排查隐患。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监管,凡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对护林员到岗到位、消防队伍应急反应、火源管控等情况随时查访,确保护林员全部到岗在位,切实落实一线护林员森林防火责任制。
清明期间,虽然两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森林防灭工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基层防灭火工作不平衡,村级防灭火制度建设不到位,档案管理不完善,隐患排查不彻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装备有待完善等情况。
2.1……两支队伍建设不规范
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建设不规范,扑火力量不足。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不标准,镇(街道)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不健全,扑火队伍战斗力不强。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不规范、缺乏相应的培训与实战演练。护林员待遇偏低,积极性不高,存在着履行责任不认真,巡查不到位等现象,全面推动网络管护困难大。森林消防专业队员的工资待遇偏低,队员流失率偏高,老龄化严重,综合素质不强,缺乏演练,影响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战斗力。
2.2……防火投入不足,防火基础设施较薄弱
个别地方森林防灭火经费投入不足,没有把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机构不完善,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机构设置不统一、编制少、级别低,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很不适应当前加强森林防灭火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生物防火林带密度还不够,防火道路、扑火应急救援通道、视频监控点少,天然阻隔带利用率低。装备设施方面较薄弱,扑火装备较为陈旧,扑火机具保养较差。
2.3 缺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应急演练
县(市、区)缺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街道)级缺少应急处置办法,村(居)级缺少应急处置方案,即使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但未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条例》的要求进行更新,特别是处于机构改革过渡期,有些职责不清,需要进一步磨合。有些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缺乏实操性,亦未进行实战演练,达不到预期目的。
2.4 缺乏长效机制,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
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传统祭祀习俗难以彻底改变,广大群众在拜山扫墓时,仍然有上香烧纸、烧纸钱、放鞭炮等习俗,野外火源存在较大隐患,给森林防灭火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还有待提高,野外用火屡禁不止,存在较大的森林火灾隐患。
2.5……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
当前,一些地方领导仍然存在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够重视、思想麻痹大意的现象,抓森林防灭火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及时做出有力部署,防火宣传不深入,扑火预案不完善,培训演练工作滞后,扑火救灾物资准备不足,值班带班工作不正常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粤办函〔2015〕515号),切实扎实有效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尤其是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部门应有针对性落实各项防火工作措施,建立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完善标本兼治的森林防灭火措施,切实把防火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重点落实镇、村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坚持森林火灾预防在村、森林火灾扑救在镇的工作思路。
3.1 抓好森林火灾示范建设工作
扎实推进新时代森林防灭火事业改革发展,加强森林火灾防治示范县(镇、村)标准化建設,坚持以预防为基础,以责任制度为抓手,以标准管理为重点,打造基层森林火灾防治“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的“六有”体系,打通各项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全力抓好县镇村森林防火试点工作,打造全市试点县、各县试点镇、各镇试点村三级试点,充分发挥试点效应,以点带面,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深入隐患排查
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将排查深入到镇村,切实加强坟头墓地和林区旅游景点的隐患排查和巡护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组织力量深入林区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3.3……严格火源管控
镇、村干部,护林员全面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尤其是对相对集中的墓地、主要入山路口派专人看守管控;清明期间对痴呆等特殊人群派专人管控。加强护林巡查,严控各类野外火源。在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守,查缴火种。严查在林区、林缘烧荒,野外生火、烧水、做饭以及林内吸烟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努力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充分发动镇、村干部和基层党员的作用,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爱林护林、文明祭祀的观念。
3.4……完善制度建设
着力加大镇村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制定火源管理,完善档案管理,保证火情发现及时、处理妥当,让镇村防火队伍应急反应快速,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把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值班调度,应急、林业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3.5 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基层扑火专业及半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扑火队伍的装备水平,从而增强应对森林大火扑救的能力。结合实际,有条件地区应积极推广以水灭火技术,大力发展地空结合灭火。夯实基础,提升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水平。提高森林消防专业人员使用和操控科学先进扑火机具能力,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对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到能够用科学高效手段来应对森林火灾。
基金项目:广东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2020-06);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项目(2020KJCX003);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021A151501094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13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