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王剑
摘要:数字乡村因农业农村数字革命和农业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不断变迁而产生,并随着农业农村数字化的不断推进而持续发展。综观世界各国尽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在数字农业和数字化乡村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引发了许多新问题和挑战。针对数字乡村发展对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影响,在分析数字乡村发展为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当前我国在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现状和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以此通过对国际粮农组织2019年农业和农村地区数字技术发展报告的解读,系统总结了世界各国在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的主要模式和先进做法,并据此提出了促进乡村振兴的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建议,以期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和依据。
关键词:数字乡村;国际经验;乡村振兴;数字农业;数字革命
中图分类号:F323.3;S1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21)23-0001-07
收稿日期:2021-06-10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编号:CAAS-ASTIP-2016-AII);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18BGL071)。
作者简介:高 峰(1978—),女,山东济南人,博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数字经济、经济预测研究。E-mail:mybaby76@163.com。
通信作者:王 剑,博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农村信息化、数字乡村建设研究。E-mail:Wangjian02@caas.cn。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缺衣少食是难以想象的。2020年初由于疫情引发的居家隔离也再次印证了食品等生活物资的极大丰富是我国较其他国家而言,能实现长时间大范围居民隔离的先决条件。但就长期趋势而言,世界人口快速增长所引发的粮食需求与农业生产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供需关系不匹配将会日益突出,给全球的粮食安全带来挑战[1]。近年来,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智能化、网络化和数字化成为农业生产效率、产量和利润提升的新动能,数字乡村应运而生。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数字乡村被界定为“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 推进数字乡村战略,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为重要推动力的数字农业农村,实现乡村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对建设数字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抢占全球农业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3]。
数字乡村由于提出时间不长,对其狭义概念的研究刚刚起步,国内外现有研究主要针对其广义上的内涵表达,包括乡村地区的数字经济、数字服务、数字治理和数字生活等诸多方面,相关研究主题大多集中在以下3个方面:(1)对数字乡村转换基本条件和基本要素的研究[4];(2)对农村社区教育程度、数字素养和就业的研究[5];(3)对促进数字乡村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研究[6]。研究重点侧重于面向乡村从业者技能提升、乡村产业转型所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数字、信息服务和载体为切入点,开展基础理论方法研究、共性技术研究与创新以及试点示范,推动乡村社会的数字化进程。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数字通信技术引入农业是战胜农村贫困、消除乡村地区在获取知识、信息和服务方面壁垒的重要工具。因此,扩展移动信号覆盖范围,推动农村地区居民,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业人口对数字通信技术的使用,是全球乡村数字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7]。国际电信联盟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相关研究证实,数字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从根本上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交的方式,而在农村地区缺乏数字技能和知识的人,可能会在越来越普遍的数字化社会中被边缘化,进而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8]。因此,在农村地区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人口数字技能与知识素养,能够有效地改造传统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消除城乡数字壁垒[9]。随着各项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乡村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议题之一,而在我国,随着《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發布,明确提出了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在国家层面上显示了我国对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视。
大力推进乡村数字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促进传统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策略的提出,凸显了数字乡村建设理念和方法的重要性。综观世界各国,尽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在农村发展进程中都积累了相对丰富的经验,其中,在数字农业和数字化乡村建设方面的一些典型做法和经验非常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而从全球化的视角来探索数字乡村建设,是理论和政策研究所必须聚焦的重要领域[10]。为此,本研究在全面系统分析国际粮农组织(FAO)2019年农业和农村地区数字技术发展报告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了世界各国在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上的先进经验,并据此提出促进我国乡村振兴的数字乡村发展建议,以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和依据。
1 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和人们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力的提高,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逐渐渗透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11]。数字乡村建设既是数字中国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做出一系列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全国网络信息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数字农业体系加快建设,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从供给侧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从2010年的2 454.49亿元提高到2019年的 7 772.99 亿元,涨幅高达216.68%。从需求侧看,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从2010年的1.262 9亿户提高到2019年的4.492 8亿户,增加了3.229 9亿户,涨幅高达255.75%。其中,农村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从2010年的2 476万户提高到2019年的1347 7亿户,增加了1.100 1亿户,涨幅高达44431%。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农村居民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从2013年的875元提高到2019年的 1 837 元,涨幅高达298.40%[12]。近10年来,我国乡村数字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水平更是领跑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更为完善,数字乡村体系已初具规模。
2 我国在数字乡村建设中所面临的问题
数字化与信息技术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驱动力量。近年来,虽然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数字化信息技术在农村应用所带来的数字鸿沟和技术壁垒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已成为制约乡村振兴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也提到,我国数字乡村建设中仍存在许多明显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数字乡村建设与小农经济发展的矛盾与冲突
盡管数字乡村发展有助于农民整体收入水平提高,但却不利于小农经济获益。精准农业技术需要更高的土地规模和财力,从而将小农排除在收益之外[13]。由《国家统计年鉴2020》数据计算可知,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比例从2010年的2.77%提高到2019年的7.44%。而同期农业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50.05%下降为2019年的39.40%;流动人口数同期提高6.79%,由2010年的2.21亿人提高到2019年的2.36亿人。数字乡村发展和规模经济崛起对小农经济的挤出效应显而易见。新技术不仅需要资金和规模,更需要与其他技术、流程和利益相关者高度集成[12]。因此,虽然数字乡村带来的潜在利益是显而易见的,但却排斥了小农经济的持续发展。如何使小农经济在规模经济发展的夹缝中寻求生存是数字乡村战略实施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
2.2 数字乡村发展所带来的技术壁垒对社会整体就业水平产生了影响
尽管数字乡村发展可为女性和年轻人就业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却不利于促进社会整体就业[12]。2019年,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约为1.94亿人,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0.38%。而2009年,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约为2.89亿人,与2000年相比仅下降19.84%。第一产业就业人员锐减的原因固然有城镇化的拉动作用,但不可否认,也有农业科技发展所附带的技术壁垒对就业水平产生影响的因素。我国精准农业技术和农业机器人等的普及和推广进一步减少了农业生产中需要的人力,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数字乡村发展不需要太多劳动力。而依托互联网技术的数字经济发展也大大减少了对用工数量的依赖程度,使从业人员数量大幅降低,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科学技术解放劳动力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却对社会就业造成冲击[12]。因此,如何通过政策措施消除技术壁垒,让科技发展红利惠及全体人民,是数字乡村建设所必须应对的问题。
2.3 数字乡村建设所带来的数字鸿沟可能造成城乡不平等的扩大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我国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占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的比例已由2010年的19.60%提高到2019年的29.99%,我国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得到明显改善[12]。但农村相较城市而言,中西部地区相较东部地区而言,数字鸿沟依然不容小觑。2019年,城乡宽带接入用户数差额约为1.797 3亿户,大约是2010年差额的2.40倍。2019年,城乡交通通信支出差额约为1 834亿元,约是2010年差额的1.21倍。从需求侧看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依然明显。数字鸿沟是排斥贫穷和不平等的一种表现,并且由于失业、贫穷、基础设施匮乏、数字技能计划无法正常运行和社会文化规范的影响[13],在某些不发达地区数字鸿沟持续扩大,剥夺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人们平等获得数字服务的机会。因此,如何利用公平的投资策略和制度安排来消除数字鸿沟是数字乡村和乡村振兴实施的重要环节之一[12]。
2.4 数字乡村建设所引发的信息监管和隐私保护的挑战
数字乡村的发展一方面使公平、公正、透明地使用数据成为行业共识,数据流通、共享、共用成为发展趋势,而另一方面它的发展也给数据所有者权益和隐私的保护带来了更多的挑战。Bhattacharjee等的报告指出,农业中社交媒体使用率低的主要制约因素是时间分配和对信息的个人隐私关注[14]。这意味着扩大数据共享的同时可能造成对数据所有者权益的损害,因此实行全链条监管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应是规范数据信息化处置的有效手段,也是数字乡村建设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15]。
2.5 数字乡村建设所带来的数字鸿沟可能造成地区差异更为明显
从作为经济发展动力的三驾马车角度考量,数字技术所依托的各种信息基础设施投资方向可能更倾向于硬件环境好的地区倾斜[1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10年,虽然全国31省(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但31省(市)之间的投资差距却在拉大。2010年,全国31省(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标准差约为5439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最多的是广东省,为253.0亿元,最少的是青海省,为2.2亿元,二者之间的差额为250.8亿元;2019年,全国31省(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标准差提高到17474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最多的是湖南省,为635.8亿元,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区,为5.3亿元,二者之间的差额已经高达630.5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地区差距明显扩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差距的拉大,必然造成各地区信息化的非均衡发展[11]。我国的地区差距本就存在,如果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差距扩大,势必会带来各地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3 国外数字乡村建设的典型模式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有针对性地突破乡村发展关键瓶颈,提升农业从业者素质,提高农业产业经济效益,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动力,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16]。为此,各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推进新型技术和服务的应用,打造良好的创业和人才培育环境,不断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模式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2019年国际粮农组织发布了《农业和农村地区数字技术发展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各国在乡村数字化建设中的典型做法,其主要建设模式如下。
3.1 美国基于优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
美国自1850年开始城市化运动至今,已经完成了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变历程,其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水平在全球居于前列。美国社会完善的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村地区数字乡村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必要条件。Eanes等的研究成果表明,借助完善的农业农村信息网络基础工程,美国已初步搭建了以物联网、卫星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骨干的优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有力地支持了美国城乡数字化建设[17]。另据美国政府发布的相关统计资料显示,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开始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借助20世纪下半叶数字技术大发展的契机,有力地推动了美国乡村数字化的进程。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以农业部及其附属机构为核心,44州农业部门为分支,集数据采集、产前产中预测、减灾防灾等多种服务形式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18],以此为基础,美国农业生产逐渐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变。据统计,2017年美国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农场占比达到了62%,一些大型的农业巨头和信息服务公司,如孟山都、杜邦、约翰迪尔、Farmlogs、Solum等纷纷推动基于大数据的农村商业化信息传播与服务模式[19],极大提升了美国农业生产的数字化水平,使美国成为全世界乡村数字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3.2 日本基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式数字乡村建设模式
日本是集约式数字乡村建设的典型代表,其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驱动力来源于政府在农业信息化投资政策上的全面干预和宏观调控,以及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20]。在实践中,日本数字乡村建设主要从3个方面来开展:(1)完善相關规章制度,保障日本农村数字化设施和工程建设有序开展;(2)构建完整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加快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的数字化进程;(3)加大对农业从业者的数字技术的培训力度。以政府补贴的形式提升农村地区数字化设备的普及与推广[21]。其中,完善涉农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数字化农业装备推广力度是近年来日本政府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显示,日本政府自2016年以来,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了集农产品市场销售、价格预测、生产服务于一体的涉农信息服务体系,使日本农民可以方便地获取农产品供需、价格等信息,以及分布在日本各地的980多个农业科研机构生产技术信息[20]。同时,日本政府依托雅马哈、久保田等企业,陆续投入40亿日元研发并推广了各类农业机器人,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的数字化水平,推动了日本乡村数字化建设的深入发展[21]。
3.3 法国基于多服务主体融合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
法国作为欧洲传统农业大国,近年来数字技术和应用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普及,而这其中多元化的农业社会信息服务体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22]。在法国农村地区,政府、公益组织和私营企业构成了“三位一体”的信息服务框架,在这一框架体系下,尽管各个服务主体在服务内容、服务规模和服务对象上存在着一定差异,但服务本身则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有力推动了法国乡村数字化进程[23]。国外一些关注于农村数字化建设进程的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显示,法国乡村家庭联盟(FNFR)在其开展的“智慧乡村”计划中,联合了90多个省级和地区联合会,近3 000个地方协会,面向农民开展了免费的互联网与数字技术培训工作,有效地提升了法国农民的数字素养,推动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深入发展[24]。
3.4 加拿大基于高效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
加拿大在其数字乡村建设规划中,非常重视信息资源的融合与共享,并将其作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驱动力之一。国际粮农组织研究显示,近年来,加拿大政府大力推动科研院所、公益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共同加入到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工作中,通过相关政策法规,打破部门和行业数字壁垒,加速推进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6]。同时,加拿大政府还借助互联网等数字媒体,面向广大农村地区免费提供各类信息,并委托协会等部门进行相关数字化技术和应用的咨询与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加拿大乡村数字化技术和应用的发展[25]。
3.5 印度基于信息化推广应用网络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
印度作为发展中大国,近年来借助其软件业发展的优势,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并在信息化推广应用网络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印度数字乡村建设非常重视农民的实际需求,并把需求作为政府规划农村数字化发展项目的主要依据,集中力量搭建覆盖印度全国的信息化推广与应用网络,并以此推动数字乡村建设[26]。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政府借助其软件业开发优势,推行“知识信息计划”,旨在面向广大农村地区开展数字化设备与软件的示范应用与推广,帮助农民享受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服务[27]。通过一系列政策与行动的努力,极大提升印度农民的数字素养,从而保障农村数字化建设的可持续性。
4 世界各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主要经验
由上述国家在乡村数字化建设的相关实践可以看出,尽管国际上数字乡村建设具体模式和实现路径存在很大差异,但究其驱动实质则都离不开战略、技术、环境和服务体系等诸多方面。在实践过程中,随着各国数字乡村推进的不断深入,数字乡村对于本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也日益显著,其建设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重视数字农业战略,完善顶层设计与政策体系
数字农业战略作为指导一国农业农村数字化的指导性政策体系,传统上其都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一部分,并未成为一个独立的战略体系,然而,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中应用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意识到国家数字农业战略的重要性,并不断努力将数字农业战略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加以推进。而加拿大等国的“基于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的实施与推进,也得益于其国内完善的顶层设计与政策体系。另据国际粮农组织统计,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组织农业和粮食部门独立开展数字农业国家战略的制定[16]。如匈牙利政府2018年专门组织了农业信息学工作组起草了《数字农业战略》,其中包含了2个领域的6个发展计划;保加利亚政府也组织起草了本国的数字农业发展国家战略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在发展中国家中,斯里兰卡在国际粮农组织的帮助指导下,根据本国的《农业政策框架》《国家农业政策框架》和《国家粮食生产计划(2016—2018)》等政策文件起草了数字农业发展战略,其中确定了14个关键战略发展领域,与其国家发展计划同步推进[25]。典型的国家数字农业发展战略与实施状况见表1。
4.2 重视新技术研发,积极强化数字技术应用与推广
利用先进的数字信息技术实现农业和农村的跨越式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与决策部门的共识。近年来,加拿大、美国、欧盟和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纷纷将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新兴的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农业领域,通过分析农业卫星定位(GNSS)数据、遥感和近端数据来进行精准的农场管理,以实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收益的目标[17]。随着数字技术的成本下降以及农民的知识和技术意识增强,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采用新技术。正是由于新型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法国、日本等国所推行的“多主体融合”和“技术密集型”数字乡村建设模式才得以顺利推行[28]。而据国际粮农组织的相关数据显示,在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推动下,2016年以来,产量监测数据分析和卫星图像分析在欧盟范围内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应用和推广[16]。而在美国,一些针对农场生产的调查数据显示,80%的农场主使用了精准农业的定制服务,其技术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呈现出迅速扩张的发展态势[17]。
4.3 重视法规与机制建设,大力营造优质创业环境
当前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的推广与应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不仅仅是技术的使用和部署方式,新的思维方式和领导技能的定位也是其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涉及到5个策略领域,即重新考虑客户、重新考虑竞争、重新思考数据、重新思考创新和重新思考价值[28]。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世界各国都将营造良好的农村创业环境纳入到国家公共政策体系中,通过提供融资渠道和创业培训机构来扶植农村企业家。据国际粮农组织的相关数据显示,在政府部门的扶植下,2016年全球有350多家农业技术初创公司筹集了3亿美元的投资,其中直接对非洲农业科技初创企业的投资超过1 900万美元,年度筹款数字迅速增长[29]。另一方面,各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孵化计划支持农业科技创业,如2016年,印度政府制定了“印度启动”计划来支持农业科技初创公司,以实现其所倡导的基于信息化推广网络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3];而在东南欧国家之间开展的“数字农业孵化器”计划,已经为阿尔巴尼亚、科索沃和北马其顿的青年学生和初创企业主提供了一系列创新农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这一计划的实施有效地帮助了当地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30]。
4.4 重视资源与服务融合发展,推进移动应用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移动应用服务作为数字农业技术服务应用的具体形式,其广泛应用能够显示出农业现代化的巨大潜力,因而受到了世界各国政府与商业信息提供商的广泛重视,纷纷投入巨大的资金和人力搭建移动应用服务体系,从而使农业移动应用程序数量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态势。在这其中以强调优质信息服务的美国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和突出集约型发展的日本乡村数字化模式,最受各国青睐。而在具体建设实施方面,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中的一些政府主导的科技部门和大型跨国公司发挥了重要的作用[8],如美国孟山都公司所开发的数字农业平台“Climate Field View”能够提供有关天气、土壤和农作物田间水平的数据,以帮助做出生产决策;德国拜耳公司所提供的植保类移动应用,能够验证不同作物中232种有害生物和218种疾病,并提供了适用控制措施的建议[23]。另一方面,丰富的农业移动应用服务程序也推动了需求量的大幅增长,据统计,2016年美国和加拿大对农产品配送应用的下载量分别增长了255%和175%,而在全球范围内,下载量排前5位的农业移动应用使用量也达到了115%,供需两旺移动应用服务体系已初步显现[14]。
5 国际经验对我国的数字乡村促进乡村振兴的启示
5.1 加快推进数字引智,智慧赋能农业农村
数字化转型正在从结构上改变劳动力市场和工作性质,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就业条件、就业水平和收入分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农村人口就业和生计,除了投资基础设施和技术外,还需要将数字化维度作为面向农民教育计划和冲刺计划的核心,促进农业从业者和青年农业企业家的创新和创造,为乡村振兴和未来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15年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在一个瞬息万变的全球市场中,产品和过程迅速变化,读写能力和计算能力的基础教育以及快速高效的持续学习至关重要[29]。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引入信息和通信技术,加强农业从业者的电子扫盲和数字信息技能,能够有效地为农业人口的双向流动提供便利措施和技能保障。从这点意义上来说,教育是加速创新、数字和社会经济转型的最关键因素。在我国2020年的疫情防控期间,各平台推出的线上教育、在家办公、职业技能培训等做了很好的尝试,为培养通晓数字技能和数字乡村知识的新型农民提供了良好教育和培训环境。由此可见,只有坚持数字化新型农民培养,同时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向农业汇聚,才能夯实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才能提高农业领域的有效竞争力,提升数字乡村建设水平,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5.2 增强数字乡村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力度,消除城乡数字壁垒
数字技术红利并非自动产生,也并非每人都能平等受益,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依然明显。由于基础设施差以及地理位置偏远所导致的整个城市和农村地区在信息通信技术的连通性和获取方面存在差异[10];由于农民收入普遍偏低和缺乏使用信息沟通技术的数字技能等因素导致农民相较城市居民而言通常处于不利地位,这严重制约了乡村的进一步发展[12]。根据Rivera等的研究,限制农村地区互联网连接的主要因素是连通性(38%)、公用事业不足(19%)、缺乏覆盖面(15%)和成本偏高(14%)[30]。同时,高昂的互联网成本和有限的网速、网络受限等相关问题导致农民之间的信息流受限并限制了可用的数字化服务支持,因此迫切需要在政府层面采取行動,为农业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提供系统支撑并创造有利环境。这就需要政府来主导推动农村特别是偏远贫困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村地区连通性,搭建平台便利化数字乡村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农民信息通信技能,扩大研发机构与农业企业合作,推动农村公用事业发展以确保农民获取足够公开透明及时有用的农业发展信息、知识和金融服务,提供资金支持以延伸农业生产链。目前,旨在促进当地就业和脱贫攻坚的以工代赈项目正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开展。各地应抓住此次以工代赈契机,加强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减小地区和城乡数字鸿沟、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和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帮助。
5.3 强化部门联动研发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创新生态圈建设
国家和各地区制定适宜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以推动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推动建立数据开放规则和互操作性,从而确保提升农业研究成果水平并提高其共享性。在教育和推广服务方面,通过构建农业创新系统来加强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的合作,确保机构合作方与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寻求数字乡村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方式[11]。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有效的数字创新生态系统建设,营造良好的研究机构与产业之间的知识转移氛围,保障企业家、公司、高校、研究组织、投资者和政府机构的有效互动,吸引和培养农业和粮食部门的数字人才,以最大程度地发挥研究与创新的潜力[24]。在实践中,还应鼓励农业高科技企业以开放合作的心态来拓展业务,加强市场观念、提高生产效率,以市场需求为基点推出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从而促进农业产业综合生态体系建设,推动数字乡村健康發展。
5.4 强化数字乡村资源全链条监管,助力个人权益保护
数据开放共享是消除小农经济与农业规模经济之间数字鸿沟的有效方式,因此建立由政府机构主导的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是必不可少的。众所周知,脱离政府扶持,把输血扶持改为引导其形成有造血功能的自身循环系统,依靠市场竞争力量实现产业自身的发展壮大,是农业企业成长的必由之路,在这一过程中,对知识产权切实保护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在实践中,不合宜的政策法规有时可能会阻碍数字技术的引入和应用,甚至使政府成为数字乡村发展的障碍[15]。为此,在数字乡村发展过程中,必须准确及时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区分哪类信息可用于共享,而哪类信息必须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或隐私保护范畴,构造法律框架定义可收集的个人数据,建立适当管理和防止隐私滥用的规则,提高监管效率。此外,为了释放数字乡村转型的全部潜力,政府需要创建全链条监管环境并制定促进技术创新和投资的激励政策,使监管框架与鼓励和规范数字技术使用的政策相结合,以构建良好可持续的数字乡村生态系统[9],从而使全社会都能受益于数字乡村建设所带来的数字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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