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冬妃
(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浙江 新昌 312500)
对于企业而言,其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是获得最大化的企业价值,企业的一切经营决策是否可行,需要看该政策是否对创造企业价值非常有利。因此,在企业各项经营决策中,企业价值评估起着关机键的作用。
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推进以及中国经济体制深入改革的背景下,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交易行为,例如:企业兼并以及股权重组等。因此,企业价值评估具有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而且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价值评估的作用更加重要。现阶段,世界上通行的价值评估方法有多种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就企业评估来讲,成本法可以称之为资产加和法,也可以是资产基础法,主要是指在科学评估企业所有负债以及资产价值的前提下,明确企业价值,是评价企业价值的主要方法之一。具体来讲,是指组成企业的不同要素资产的评估值相加得出企业价值。对于企业评估加和法来说,其是结合企业的总体获利能力实施,因而计算的企业价值即企业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相加,也就是企业总体价值,或者将企业总体价值与企业负债相减,这样就能获取企业股东权益价值。常见的有两种方法,一是净资产账面价值法,二是重置成本法。
首先,就净资产账面价值法来讲,在企业并购评估中比较直接的方法是明确企业财务报表资料,将企业资产总额与负债相减就可以得出所有者权益部分的账面价值。其计算公式是将1和调整系数相加,再乘以目标公式的账面净资产。就账面净值评估方法来讲,其显著优势是可以迅速获取资料、具有很强的客观性、计算不复杂。经常用于不成熟且不中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没有完善的资本市场以及产权交易市场的情况下,其缺陷也是十分明显的:会计政策具有较强的弹性让企业管理很难依据此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操纵,这样从本质上使成本法不具有坚实的基础;不重视部分不能利用会计方法将企业无形资产反映的;就并购来讲,所有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全部是沉没成本,与今后的盈利以及成长缺乏密切联系。
其次,就重置成本法来讲,在实际条件下重新购买或者重新建造新的评估对象,需要的所有成本将评估对象的经济性陈旧贬值、实体性陈旧贬值和功能性陈旧贬值减去的差额,将其当作评估被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方法。企业评估价值的计算公式是将目标企业资产当前市场价价格减去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这种方法认真考虑了并购机会成本,能够为并购方管理层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而且以此比较目标企业的要价。然而,从技术角度来讲,不能重造与目标企业相同的企业;如果并购方自建,就必须要购买新的设备,并非选择与目标企业一样的便宜的设备,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必定受到预算约束。
简单来说,市场法主要是指从市场上找出与被评估公司类似的参照企业,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将被评估公司和适宜的价值乘法进行对比分析,在这个前提下,利用优化和改正参考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明确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最佳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最普遍应用的方法是市场法,因为其在评估企业价值中所需的参数以及指标都能够从市场上直接获取。然而,这种方法有着比较严格的适用条件,不具备很强的适用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应用此方法必须要有良好的资本市场作为重要基础,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依旧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所以难以普遍运用[1];第二,此方法在应用过程中难以找到可比企业,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个体与交易案例有明显的差异,很难发现各方面情况都相似的可比企业,例如:实际营运情况以及资本结构等。因此,在企业评估时应用市场法,无法有直接的简单思路,必须要利用间接比较法对相关企业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客观评估企业价值。明确价值比例最适合的方法是采用有关因素间接比较分析法,面对企业价值的重要问题进行评估。企业评估价值的计算方法是将被评估企业和企业有价值有关的可比指标乘以可比企业价值,再除以可比企业和企业价值有关的可比指标。
收益法,既可以称之为收益现值法,又可以称之为收益还原法,其主要是指估算今后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根据相应的折现率,将其折算成现值,进而对被评估自资产价值进行明确的资产评估方式。这种方法成立通常有多个假设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持续经营。主要是指无限期延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换言之,在可预见的今后不能清算。第二,盈利性。也就是企业在将来经营中预期收益为正。若企业受益为负,就不能应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第三,可测性。也就是能够计算今后的现金流。这就需要企业科学构建完善的会计体系以及全面的财务指标。只有这样合理应用收益法,才可以准确计算数据。普遍应用的计算等额收益评估方法是将年金除以折现率,也可以除以资本化率。
不管是收益法还是成本法,都必须需要企业的实际情况。区别在于收益法重视企业的盈利潜力,着重考虑今后收入的时间价值,是关注目前、重视今后的方法,所以该方法适用于长期有稳定收益且成熟的企业[2]。而成本法主要考虑到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主要是客观准确评估当前企业的价值,因而在涉及只投资或者只有不动产的控股企业,还有评估企业是非持续经营时,通常适合采用成本法做出评估。与收益法以及成本法相比之下,市场法有很大的不同,其评估重点不再是企业,而是行业,实现了整个评估方法的改变。但是,相对于收益法以及成本法而言,收益法不仅方便快捷,而且便于理解。其根本是发现适宜的标杆来横向对比,如果目标企业是发展潜力型,但是不能确定今后收益时,应用市场法就具有良好的优势。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并非绝对,常常可以结合具体需求以及科学分析正确选择评估模型。就企业价值理论以及计量模型来讲,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可以选择多种方法,最为常见的是成本法、市场法,还有收益法。由于评估假设以及评估目的等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其适合采用的评估方法也是有差异的[3]。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育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益规范化的背景下,开始不建议采用成本法,而是普遍采用其他的两种方法,也就是所谓的收益法以及市场法。
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能只是凭借自己的想法,任何方法,评估的根本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为市场交易以及投资决策提供服务,所以不同方法之间相互存在联系。那么,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究竟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客观性原则明确要求在企业价值评估法选择过程中,必须要从客观的角度考虑问题,始终坚持将客观事实作为重要依据,尽可能将客观实际变成个体主观臆想,尽量多地将人为主观因素都排除,不要受到利益冲突带来的影响,结合客观的资料数据信息,作出准确的判断,正确选择方法[4]。客观性原则提出评估人员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将意见阐明,客观公平地对待每个利益方,客观性原则既具有选择方法的重要指导意义,又是评估人员站在素质的角度对选择方法提出要求。
评估机构属于独立的经济主体,而且必须要获得经济利润,以推动企业稳定发展,所以在选择评估价值评估方法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不同评估方法消耗的物质、时间和人力,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基础上,争取显著提升效率、减少成本,这样才可以真正形成评估机构与委托企业共同发展的模式,这样除了可以使评估机构具有很强的实力,又可以显著提升服务质量。
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定义是,因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对目标企业价值有不正确的意见而出现的风险。结合该定义,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通常能够划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风险,另一方面是内部风险。其中,就外部风险来讲,主要是指评估机构外部因素影响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进行评估而形成的风险。而内部风险主要是指因为评估结构内部因素造成评估人员不能准确认识到拟评估企业的重要价值而形成的风险[5]。无疑,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必须要正确选择适合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如果选择不适合的价值评估方法,就很有可能产生评估风险。因此,在评估方法实际选择过程中,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对有可能出现的各项评估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以真正选择出最适合的价值评估方法。
不同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不同的优缺点,其应用的范围也是不同的。因此,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只有这样才可以科学且全面评估企业价值,才可以保证评估方法的实用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