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立奎,夏夕美,张晟菀
(青岛滨海学院 a.财经学院;b.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小农户,即通常所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耕地、牧场、林地等的承包经营户,或者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单个家庭。它们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对应的相对独立的一类经营主体。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具体意见。本文拟提出小农户现代化的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讨论小农户现代化的着力点、未来发展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目前关于小农户的概念、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小农户的前景与出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路径、小农户发展面临的问题等方面的研究较多,关于小农户现代化的判定标准则很少。本文认为,有五个维度可以用以观察传统小农户是否实现现代化。
经营者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成本意识、竞争意识、法治意识、协作精神和冒险精神等。传统农业生产中小农户通常以自给自足为目标,这些意识的有无、强弱对农业生产经营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现代农业以高度的社会化和市场化为基础,资源主要通过市场配置,小农户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会有更多过剩产品通过市场交换出去。因此,经营者必须要有现代思维和意识,否则其生产经营活动会受到很大影响。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区别主要是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从国内外现代农业发展实践来看,组织形式、要素投入、社会化服务、产品流通等都能体现出这一点。经营者不一定亲自参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但他们必须懂得怎样去完成这些工作,一旦需要自己完成的话也能够使用合适的方式方法去高效率地做好。随着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农民职业化的逐步实现,经营者的科学文化素质会逐渐达到较高层次。
收入既是劳动所得,又是小农户扩大生产经营必需的物质条件。小农户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一,其人均收入应与城镇居民总体相当,这既是农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自我实现均衡的外在表现。小农户的收入也不再主要来源于基本的农事活动,因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小农户于完成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余通常会有更多时间从事其他工作,一方面能将自己的劳动力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可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
传统小农户的局限包括分散、封闭、保守等。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中,小农户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源主要通过市场来获得,满足自身需求之外的过剩生产成果主要通过市场来交换出去。小农户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不利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小农户彼此间加强联系,进行广泛合作,可以通过集体的力量克服单独行动所造成的不利局面。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国民提供的一种公益性产品,应由国民平等享受和消费。在二元经济结构长期存在的背景下,城乡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明显差别。这一问题关系到小农户甚至社会的现代化。小农户现代化包含着小农户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的内容。
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化就是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者逐步蜕变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他们不再是“小农”“保守”“落后”等的代名词。这个转化过程开始后,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便也开始;当这个转化过程最终完成时,小农户便也实现了现代化。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就“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初级现代农业的过渡,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劳动力比重大幅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民收入大幅上升,……农业呈现出市场化、集约化、工业化、制度化的显著特征。”[1]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又逐步实现了初级现代农业向高级现代农业的过渡。我国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是一个“后来者”,但党和政府始终把实现农业现代化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来抓,并先后实施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对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措施、组织领导等进行顶层设计。2020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方向,主动适应新要求,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落伍、不掉队。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增长动能转换成为新阶段的重要特点。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第四次工业革命,为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现实可能性。以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赋能包括农业在内的国民经济各部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面对新局面,劳动者无论身处哪个行业都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唯有直面现实环境,加强学习,才能经受住新的考验。据统计,我国“十三五”期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2]此外,一些新型农业业态和模式不断出现,包括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创意农业、订单农业、特色农业等,这些均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小农户经营者要与时俱进,增强学习新知识的兴趣与能力,通过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实现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的转变。固守传统思维,排斥新思想、新技术、新手段,难以实现自身素质的提高。
小农户处于农业产业链的基础环节。不过,无论处于哪个环节,都有一个经营管理的问题。管理得好则效率高,管理得差则效率低。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经营管理问题又尤为重要。从过程看,管理分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三种;从内容看,管理分为种苗选购或培育、生产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市场需求预测、产品销售、时间管理等。
种苗的选购或培育环节要求必须确保种苗的优质性。小农户应利用各种渠道遴选出优质的种苗提供者;如果是自己培育,则应当自觉按照科学技术指导来进行。在生产过程中,耕种收等都要有严格计划,且要提高现代科技含量。成本控制方面,要提前科学准确预算活动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力争投入最少化、产出最大化。质量控制方面,要强化质量意识,着眼长远,根据市场、环保、安全等要求组织生产。做好市场预测是现代小农户的必修课,因为现代农业基本特征之一是产品的市场化程度高,大部分农产品要通过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没有对市场需求较为准确的预测,将造成生产与需求不匹配,带来损失。产品销售方面,在做好市场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小农户经营者要探索销售渠道多元化,可以通过村集体或专业合作社来对接市场,也可以自主售卖,还可以尝试借助于电商平台。时间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要特别注意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之外的时间管理好,坚持效益最大化、收入多元化。在所有管理活动中,有效运用现代手段和理念至关重要。
在传统农业阶段,如前所述,农业生产结构单一,规模小,手段落后,高度依赖自然界。小农户多以温饱为目标,缺乏进取创新精神,小富即安。所以,现代农业发生前的漫长实践中,农业活动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小农户则长期处于低收入境况。现代农业以先进科技为支撑,市场资本广泛渗透其中,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深化,生产经营规模大幅扩张,小农户不断受到市场洗礼。现代农业中的小农户,主观上具备进取创新的意愿,客观上拥有进取创新的条件。进取创新可以促使小农户对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基于执着而投入巨大热情,基于更高眼界、更宽视野而进行科学规划,自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创新生产经营方式,迎难而上,最终实现生产经营层次的提升和效益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小农户不再把土地作为生存发展的唯一生产资料,他们会通盘考虑自己占有财富的总量水平和结构特点,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改变财富持有方式,甚至他们会以劳动力、专门知识和技能、经营性资产等通过要素市场参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如此,小农户不仅能获得更多收入,而且能在实现自有生产要素社会价值的同时,推动全社会范围内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充分利用。
市场经济是现代农业的制度基础,农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主要由市场来配置,小农户只是诸多市场主体之一。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基本原则。市场意识是指小农户要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的思想自觉,表现为:其市场性生产经营活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能时常感受到来自外部竞争的压力,能及时捕捉市场信息,发现市场机会,主动采取各种竞争策略与手段,善于利用各种内外部资源,寻求利润最大化。但是,市场中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地盈利,有许多不确定性。风险意识是指小农户能够看到自己所从事的市场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损失,并在实践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防范。例如:小麦种植,预计来年收成不错,实际上很可能发生意外干旱灾害,小农户作为生产者应提前预料到,并做好防范预案。
增强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至关重要。它可以使小农户在生产经营中保持足够的理性,科学决策,按照计划行事,稳打稳扎,既不盲目乐观,也不畏手畏脚。没有足够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处境会极为艰难。
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现象,不同经济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无法封闭起来单独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同样离不开全球化大环境,会受到国际市场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小麦国际市场价格的变化会引起国内市场价格的连动,进而影响到小麦的生产。国际化视野是指小农户要有国际格局,能够知晓世界农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现有的发展水平、技术状况,以及我国与先进农业国之间的差距之所在。有了国际化视野,小农户就会在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采用更高的标准、更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国际化视野需要小农户有意识地增强全球化意识,保持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的关注。小农户养成国际化视野的过程,既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过程,也是传统农业转为现代农业的过程。
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原则、手段、步骤、组织保障等的总称。在农业方面,总目标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它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党和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例如:为适应城镇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第1号部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这些文件详细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方式等,小农户当认真了解以作出正确选择。了解党和国家政策需要做到及时,否则会错过政策窗口期,影响对政策的认知掌握程度,最终影响到政策利用效果和自身利益最大化。政策发布的第一时间内,通常会有来自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对政策展开解读、讨论,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政策的内容、意义。只有及时准确了解政策,才能更好地利用政策。小农户要养成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良好习惯,特别要善于运用各种现有信息渠道。
合作是社会分工发展的结果,也是市场竞争的需求。从社会分工角度看,每个生产者要和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保持密切有效的协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从市场竞争角度看,合作是基于双赢或多赢理念、着眼于长远发展的竞争策略和手段。市场主体通过与他人甚至竞争对手开展合作,不仅能获得更多利益,而且能提高长期竞争力;反之,缺乏足够的合作精神,不能正确运用合作的竞争策略和手段,不仅容易孤军奋战、单打独斗,而且在边缘化处境中亦无法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种资源。现代农业是一种高度市场化的经济活动,每个从业者都是市场活动的实践者,又是社会分工的参与者,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需要秉持合作共赢思想。例如:小农户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户与作为发包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一种合作关系。小农户要自觉接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指导,村组织要主动为小农户提供各种服务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把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小农户与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之间也是一种法律基础上的合作关系,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需要诚信、理解,互相承认并尊重对方利益需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36—54岁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47.3%,55岁以上者占33.6%;高中以上学历者占8.3%。这会导致小农户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能力不足。就个体来讲,年龄高和学历低并不必然导致学习能力差,但是总的来说,年龄高和学历不高者在事物认知、知识掌握等方面相比较年龄低、学历高者要差一些,尤其是大数据、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更需要较好的文化基础和思辨能力。小农户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能力不足的表现主要为:小农户接受新生事物的难度较大,不易掌握或者根本就不想去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对新技术的使用,大多处于“随大流”状态,若有人率先使用某项技术,加上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小农户也会随后尝试;因不能及时采用先进技术,优柔寡断,错失良机,降低技术的边际收益。
首先是管理意识比较差。以种植业为例,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小农户有对所要进行活动的事先思考、计划,事中的控制、调整,事后的回顾、总结,但与其说此为一种管理,不如说是一种劳动习惯。管理,究其本质,是人们基于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强烈意识而主动进行的风险控制活动。反观小农户,他们有一定风险意识,但并不是特别了解如何采取更有效方法规避风险,靠天吃饭依然是众多小农户面对未来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基本态度。其次是管理方式、手段落后,不能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例如:简单的会计核算和记账可以利用Excel表格功能,而小农户一般不会选择使用。对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等手段来规避,而小农户却很少在本应当通过保险市场转移风险的情况下选择这种方式。他们认为,若没有保险事故发生,保险费就白白浪费。这是侥幸心理作祟,保险事故能否发生确实是未知数,可一旦发生就一定会带来损失。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核算成本时就把保险费核算进去。低水平的经营管理导致生产经营活动粗放,缺乏理性。
方针政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小农户及时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不仅可以了解农业发展的方向目标,而且能够看到党和国家的一系列解决办法,从而更快地走出生产经营困境,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国家当前大力推动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这是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小农户应当看到这个趋势,并理解其中的内涵本质,自觉加以实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3]小农户如果能及时了解这些政策,就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步实现个人目标与政府目标。当前,小农户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方式主要是看电视、翻手机、相互传播等,不能系统完整地把握政策内容。这使小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作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活动,现代农业具有竞争性、开放性等特征。小农户由于规模小,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相比处于不利地位。小农户要想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利益最大化,就必须将自己融入到整个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中,而不是如自然经济条件下自给自足。他们需要联合起来,相互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纵向协作,包括统一采购、联耕联种、统一销售等。“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小农户”“农业合作社+小农户”等模式,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实践中长期探索而逐步形成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组织形式,显示出非常好的效果,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加快了小农户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但是,在我们随机走访调查中,加入合作社的小农户却不到3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与他人合作”的仅占13.64%,说明大多数小农户处于比较分散的状态。各类农业合作社本身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是影响农民加入合作社意愿的主要因素。
农业生产经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以农业种植为例,包括很多环节和方面,如种子采购或培育、耕种、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仓储和销售等。这个过程单靠小农户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己是很难完成的。这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结果,也是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要求。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体现在各作业环节的专业化和顺畅有序衔接,有利于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问题在于这个体系不够完善,掣肘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和小农户现代化进程。例如:生产托管服务在我国发展非常迅速,但仅处于起步阶段,远不能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托管服务的范围,创新托管服务的形式,提高托管服务的质量,规范托管服务的价格。
资金是生产的基本要素。小农户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我积累,这个过程既缓慢又不稳定。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小农户资金不足问题,可往往限于彼此相互了解的熟人之间。我国近几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金融政策,致力于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但从总体上看,小农户贷款难问题未有根本改变。目前, 小农户占我国农户总量的 97%,融资渠道缺乏、融资成本高的影响不容忽视。[4]资金短缺严重影响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以及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小农户贷款难的重要原因是小农户普遍缺乏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合格抵押物。此外,农村信用社对小农户“惜贷”,农户抗风险能力不强,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提高了交易成本。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最终还要取决于小农户现代化的层次和水平。综合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建议需要提出。
农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两委”要注意了解小农户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与现实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工作方法,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重视村域整体利益,也重视小农户个体利益,坚决抵制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行为;积极为小农户生产经营创造各种条件,引导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方向发展。
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发展中还存在运行机制不规范、财务机制不完善、空转等问题。政府要加强对获得政府资金补助的专业合作社实际运行能力、帮扶带动小农户能力的监管,包括定期财务审计、资格年审;采取可行措施激励各类人才尤其是新时代大学生返乡创业,弥补人才缺口。需要说明的是,有观点认为现有法律、政策为合作社成立设置的门槛过低,建议提高设立合作社的门槛。[5]我们不赞成这个意见,这不符合国家“放管服”改革基本思路,合作社的问题更多还是要通过市场机制加以解决。
市场应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为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成长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加强对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等的监督、调控和管理。各社会化组织要突出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优质化,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满足包括小农户在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小农户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就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需要什么层次的服务就提供什么层次的服务,把小农户自己不愿意干、不能干、想干但是干不好的事情做起来,充分发挥专业分工的优势,拓宽小农户增收发展的空间。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金融机构要追求经济效益,同时也要控制风险,保证信贷资金安全。银行往往倾向于把资金贷给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较好的市场主体。有学者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发展供应链金融、农地金融、农村互助金融等来解决小农户融资难问题。[6]我们认为,限于小农户信息的不易获得性,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并不容易,发展供应链金融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在供应链上面的小农户的资金需求问题,农地金融难以对承包地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发展小农户互助金融则是比较现实可行的。小农户互助基金由金融机构代管,让小农户自愿参加,缴纳一定的份额,份额可大可小,按份额所占比例确定未来获取信用资金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