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保护的公共治理创新路径

2021-01-02 10:31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李菊芳
区域治理 2021年7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体制海洋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李菊芳

我国对海洋经济愈发重视,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其发展的不断进步,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这对海洋经济发展而言,是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国有关部门虽然一直在采取各种海洋治理行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根据实际调查显示,海洋生态环境虽然初见成效,但究其根源,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为此我们需要总结以往的教训,积极寻求国外的优秀经验,不断探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思路。

一、海洋生态环境危机及其治理危机

(一)海洋生态环境危机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在此过程中,虽然海洋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从整体上分析,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通过相关数据表明,从2001年至2016年这15年间,东海近岸海洋中优质海水,比如一类海水与二类海水所占的比重发生了明显变化,上涨了一倍之多,四类以及劣四类海水的比重则发生了显著下降,从原来的72%下降至40.7%。从种种数据可以看出,海洋环境保护还是有一定成效的。但是从数据中也可以看出,直到2016年,我国仍然存在40.7%的四类以及劣四类海水,从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性。

(二)海洋环境治理危机

通过调查发现,海洋生态危机的出现与海洋环境治理危机有着密切的关联,其中包括三大危机,分别是体制、机制以及制度问题。以机制问题为例进行简要说明,在某种情况下,其需要承担来自市场、政府以及社会机制所带来的风险。

1.市场机制失灵风险

海洋资源具有公共性的特征,而海洋环境污染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二者之间所带来的影响是相反的,前者具有负面影响,后者具有积极的影响,这些特征致使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失灵风险。很多企业、个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海洋作为排污池、污水排放、侵占等现象层出不穷,也由此引发了“公地的悲剧”。

2.政府机制失灵风险

在政府的支持干预下,围海工程、填海工程等陆续开展实施,这些项目工程虽然具有一定的益处,扩充了土地面积,促使耕地占补得到了有效的平衡,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一些涉海工程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体现了“重陆地,轻海洋”的错误思想。在海洋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但是从实际情况分析,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因而会出现“多龙闹海”等引发的政府机制失灵风险。

3.社会机制失灵风险

在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以及对其开展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首先,社会主体比较稀缺,相应的培育工作不到位;其次,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信息没有过多的了解与掌握,缺乏相应的信息披露,因而社会主体在海洋环境治理中没有较多的参与感;最后,“政府办社会”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而社会机制失灵风险一直存在,这是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必须要克服的一个难题。

二、海洋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一)海洋环境治理的体制创新

1.海洋环境治理的体制问题

在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体制性问题比较严重,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行政区划分的体制壁垒,致使治理工作在协调方面缺乏统一性。从港口资源的利用、配置这一方面进行分析,为了能够促使港口资源的利用更为充分、配置更为有效,需要加强沪、甬等港口的一体化进度,但是由于行政区划分在体制性方面存在问题,这导致上海向浙江购买洋山岛建设属于上海的洋山港。(2)陆海分离的体制障碍。随着围海工程等的推进,过分重视陆地而忽视了海洋的重要性,这非常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3)条块分割的体制壁垒。条与条、条与块、块与块之间都存在激烈的冲突。

2.海洋环境治理的体制创新

要想从体制方面入手对海洋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创新,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1)在海洋环境体制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坚持陆海统筹的原则,有效解决行政区划的障碍问题;在环境规划方面,对陆地与海洋治理一视同仁,实现“多规合一”,与此同时还要有效控制海洋污染物的排放量;在环境监测方面,合理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在技术支持下,对陆海两方实施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有效缩减海洋环境的治理费用。(2)对海洋中不同的海域进行功能划分,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体制性分工。即以功能划分不同的海洋、海域,由于所在的海域不同,功能定位也存在差异性。重点关注海洋生态保护区等特殊海域,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对于入海污染物的排放,采取总量控制前提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环境资源配置下,充分体现市场机制的显著作用。(3)解决多部门治理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想办法将海洋环境保护的权利集中在一起,交由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程度,也可以成立海洋环境治理委员会,促使多部门在海洋环境治理方面更具协调性。

(二)海洋环境治理的机制创新

1.海洋环境治理的机制问题

要想使得海洋环境治理机制更具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在构建时,需要有效结合市场机制、政府机制以及社会机制之间的平衡性。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现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正在困扰治理工作的开展:(1)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缺乏必要的先决条件,这也导致海洋环境产权制度等无法正常高效地落实。(2)政府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虽然政府作用力度比较强,存在“无所不包”的现象,但是同时又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做好海洋环境科学普及工作,缺乏协商制度等。(3)社会机制也并未体现其真正的价值。由于海洋环境信息没有得到充分披露,所以公众无法有效参与到海洋环境治理当中,进而使之成为一个短板。(4)市场、社会以及政府机制之间缺乏协调性,因而从整体上看,机制运行存在很大的漏洞。

2海洋环境治理的机制创新

(1)创新政府机制。在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要有效约束政府的作用,不能出现政府作用过分发挥的问题,切实履行政府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加强海洋主体功能规划及海洋环境规划;做好海洋资源的确权登记工作,有效解决海洋资源所属权界限模糊的问题;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不断优化海洋环境质量。

(2)市场机制创新。市场机制的作用十分重要,务必要合理发挥优势,对海洋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在打破“市场神话”的基础上还要明确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产权交易;不断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社会机制创新。积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社会主体培育工作,不断完善主体规模;加强对海洋环境信息的披露力度,为社会主体参与海洋环境治理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4)机制协同创新。坚持海洋环境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各个机制的优势特长,合理规避其缺陷不足,明确治理与管理的区别,做到有效治理海洋环境,建立政府、企业以及社会主体之间的海洋环境协商机制。

(三)海洋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

1.海洋环境治理的制度问题

在海洋治理中,制度性问题也较为突出:(1)制度选择存在偏向性,对于政府而言,其从管理方面出发考虑,相比较于选择性制度,其更注重管制性制度;从环境经济手段方面加以分析,政府对海洋环境财税制度更为重视,反而没有意识到海洋环境产权制度的重要性。(2)缺乏制度耦合。政府是由多个部门组合而成,往往各个部门都偏向于单打独斗,并没有从全局的角度加以思考,由此也会引发制度拥挤等问题。

2.海洋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

在对海洋环境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从以下几点展开探究:(1)海域与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基于庇古理论的绿色财税制度。(2)海洋环境科学教育制度、海洋环境文化培育制度等道德教化的引导性制度。

除此之外,海洋科技在环境治理中也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因而也需要加强重视力度。为了在海洋科技方面收获更多成就,人才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需要积极培养并引进相关方面的人才,通过增加研究经费等途径推动海洋科技的进步,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海洋环境生态危机,对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的现代化水平也有良好的作用。

三、总结

总的来说,为了能够构建美丽中国,必须要重视海洋环境的治理保护,目前我国陆地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海洋生态环境的处境依然十分险峻,为此我们需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入手,为优化海洋环境治理效果不断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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