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铮
(法国诺曼底高等商学院)
中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导致每年都有大量中小企业倒闭,同时又有大量中小企业创立,新旧更新速度较快。截至2018年,中小企业大约4000万家,平均寿命2.9岁,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7~8年(引用统计数据)。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在成立之初为家庭自有资金或向亲朋好友借款,因为没有厂房、土地或机器设备等信贷抵押品无法向银行借款;发展中期以业务合同订单向银行借出部分流动资金。除了银行机构外,中小企业另一资金来源是民间借贷,占比近15%,直接融资比例极小,不到2%。2012年,P2P开始兴起,最多时P2P平台数量达到5000多家,到2020年合规的只有29家,使广大投资人蒙受了巨大损失。P2P平台,为中小企业解决了部分小额、紧急资金需要。但是国内P2P在兴办初期鱼龙混杂,不少是地下钱庄建立的,加上监管不到位,到目前为止有8000亿资金未追回,给普通大众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正规P2P公司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一是中小微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缺少可用于银行贷款的抵押物;二是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偏低,无信用档案,交易无合同,以现金交易为主,有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的现象,银行难以监控其资金去向,中小企业逃债赖账多,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懂资金管理,财务造假严重;三是项目管理不科学,无市场调查,拍脑袋上马,产品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造成产品挤压,流动资金缺乏,破产率升高;四是中小企业家族企业居多,缺乏懂管理、懂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大多产权不清晰,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无法在资本市场筹资,风险投资也不会介入不规范的中小企业。
中国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及银行金融机构无法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根据国外的经验,优质的中小企除通过企业内部职工股筹集,解决部分长期资金外,大多数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可以实现企业、电商平台、银行金融机构、税务、社保、交通、工商等多方的信息聚合,把资金借贷双方的信息融通、聚合形成“信息流”,吸引社会闲散“资金流”,交易行为的“商品流”、运输过程的“仓储物流”,四流进行完美的对接和融合,从而形成中小企业数据资料库。既解决了资金融通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又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估,确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匹配借款利率,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中小企业的借款项目、信用等级额度等,供投资者选择。降低了资金融通双方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销售服务商、零售商的供应链条中寻找一个头部核心企业(也可以是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银行以核心企业的资质作为信用担保,对供应链上游、下游所有企业的信用进行捆绑,为供应链中制造、采购、运输、库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资金信贷服务,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在此期间,核心企业要提供详细、真实的交易信息、合同数据,并且要把控好货物,控制整个环节的风险,才能使整个供应链高效运转,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与传统的融资业务相比,在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因信用无法评估、贷款无抵押等贷款难问题得到迅速解决,有利于整条产业链的健康协调发展。
作为金融行业的新型业态,通过将与企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进行全程控制,实现了细分领域的精细管控,充分确保应收账款、货物质押、仓单质押的真实性、准确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的理财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是发达国家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模式之一,这也会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重要方式之一。供应链金融依托的核心企业,必须能在与其关联的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中,掌控信息流、资金流、商品流、物流数据,对上下游企业具有绝对的有主导权;并且自身信用必须真实可靠,才能为整条供应链信用背书,对整条供应链的数据变化要实时监控,高效敏捷。据权威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企业的市场存货量大约有5万亿需要信贷支持,但是中国传统的金融机构给企业解决存货的信贷资金小于5万亿的1%,供应链金融服务商针对1%以外的市场(数据引用互联网),深入企业供应链的上下游之中,通过“四流合一”闭环模式打通垂直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货物、仓单等全新的融资质押工具,获得年化融资成本为8%~20%的资金,核心企业风险管控好,也能得到风险溢价收益。对于银行等资金提供方,由于核心企业的隐性信用背书,降低了向中小企业放贷风险,还能获得较高的资金投资收益。
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供应链的下游融资方(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金融机构损失的责任,为降低损失,核心企业要回购供应链下游企业手中的货物,并尽快销售完毕来弥补损失,也可以将这部分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分散风险。
为保证核心企业出借给供应链下游企业的资金安全,下游企业消费者购买商品,支付的资金将直接流入核心企业账户。核心企业以T+1为账期,将扣除借贷费用后的剩余资金分发给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
在供应链金融中,资金出借方在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前,仍要对上下游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把风控重点放在下游企业的交易风险上,尤其是交易的真实性上;还有末端企业销售回笼资金以及还款能力上;还要重点把控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是否顺畅,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的评估。资金出借方也可以直接选择授信给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贷款方式,但这种方式资金出借方承担的风险会大一些。
(2)互联网融资平台。网络融资平台能否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需要急、使用频率高的问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第一是看网络借贷平台是否安全,关键要引入了战略投资者,还要有足够的借贷备付金,在平台借款方违约时,平台能先用备付金垫付给中小投资者,然后在向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索要;第二是看平台是否对接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联,平台不接触资金,资金出借方(闲散资金持有人)、借款人(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主)在与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构银行分别开立账户;第三,平台是否有风险控制能力,平台数据与征信平台对接,或自身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建立了自有的信用评价体系,并有可行的风险评估办法,对每个平台借款个人、企业、项目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第四,看平台是否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如果出现违约,由担保公司负责支付出借方本息;第五,平台、担保公司是否分别就平台备付金或贷款向保险公司投保,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如果做到以上五点,才能保证网络融资平台是安全、可持续,才能重拾散户投资者信心。中国目前29家P2P网络贷款平台经国家政府部门监管是合规的。
(3)互联网众筹融资模式。众筹是指由发起人、跟投人和平台构成,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民大众筹集项目资金。众筹要求发起人要信用良好,有自己的固定粉丝或顾客,并有自己的品牌,因开发新产品资金短缺,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展示产品的创意,要观众预付资金,产品生产后邮寄给顾客,并承诺可以无条件退货,获得大家信任后,最终获得所需要的资金的方式。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管理,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及人才引进,来提高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同时努力提高企业信用等级。
二是政府部门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注资,政策性银行软贷款支持以及与民营担保机构合作等模式,建立省、市、县三级担保体系;同时,建立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再担保,或督促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险,分散和化解中小担保机构或借贷平台的风险。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登记、征集、评级、发布的信用制度,搭建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不断采集、更新和累积信用信息,为企业或个人融资与信用交易提供查询服务与征信报告。
四是政府部门要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惩处力度,让失信者不敢失信、不敢违规。加强综合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诚信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公告宣传等多种方式的激励;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特别是恶意失信行为、并依法受到处罚的企业在互联网上进行及时曝光,营造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及可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同心协力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与贷款保险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是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