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青海省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2021-01-02 02:12孙发平王礼宁
青海金融 2021年9期
关键词:生态化青海省生态

■ 孙发平 王礼宁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青海西宁 810000)

生态是青海省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靓丽的名片。保护好生态是青海省最重要的担当,更是青海省不断前行的永恒动力。2020年底,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面建成小康”任务已经达成,中国再无绝对贫困。如今,我国正式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这将为青海省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未来青海省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应该怎么走?发展的路径是什么?这是一个亟待回答的重要课题。

一、生态经济的内涵解析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1]这既是发展生态经济的正确选择,又是青海省发展生态经济的根本遵循。

生态经济是一种新兴的发展模式。其内涵是:在保证生态系统稳定、良性运转的基础上,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通过挖掘资源潜力,发展生态高效产业,改变以往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最终实现生态优化与经济增长、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高度统一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体现了资源利用在时间维度上的持续性、在空间维度上的共享性、在效率维度上的高效性,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产业生态化

产业生态化就是“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即仿照自然生态系统运行原理改造或新建产业,使之转化为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有机循环的产业生态系统,减少废弃物排放,降低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有效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产业生态化主要有四方面的特征:一是产业系统流程要遵循生态系统运行规律。“四元六环”循环系统是产业发展遵循生态规律的核心特质,四元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和调控者,六环包括供给、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归还,有效建立“四元六环”循环是统筹经济与生态发展的系统保证:二是废物资源化。运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并改进管理措施,回收废弃物中有用的物质和能源持续加以利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系统性效益;三是产业生态价值链必然是闭路循环系统。每个微观单元(无论是环境、政府、企业还是个人)所输出的生态价值都被产业链上其他的微观单元充分吸收,不存在浪费或缺乏的情况,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达成产业生态化后,该区域的生态价值将被有效保持,极少消耗;四是产品与服务的非物质化。高级的生态产业化将不再消耗物理资源存量,纯粹将景观、智力、服务等作为产生经济效益的基本元素,如科技孵化、生态文旅、咨询服务等,近年来兴起的共享经济模式也是重要的表现形式。

(二)生态产业化

生态产业化就是“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即在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中,挖掘并依托自然生态系统优势,以“生态资源→生态产品→生态产业”的发展链条,高效转化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其实质是把生态条件当成资源开发,把生态建设做成生态产业。

生态产业化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以产业化规律推动生态建设。按照产业形成和发展具有“投入、成长、成熟、衰退”的客观规律,以技术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生产规模化、系统标准化等要求来推动生态保护事业变成生态产业。二是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以市场化形式推动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要求政府、企业、个体分工协作,政府发挥好引导作用,企业发挥好市场主体作用,个体发挥好生产作用,通过市场的调节功能,使生态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有机融合的整体,共同推进生态资源市场化和生态价值增值。三是突出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生态产业化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可供开发的自然生态系统不能属于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另一方面,要采取匹配的方式科学实施生态环境开发,如依托森林生态系统的多重服务功能发展生态林业,依托特有的自然景观发展生态旅游业等。

(三)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的联系与区别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既相互融合又有各自特性,作为主体共同构成了生态经济体系。二者的良好发展必须同时遵循生态规律和产业规律,因而都是生态特性和产业特性的优化组合。生态产业化强调生态资源的开发必须以环境承载力为上限,强调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资源的转化与应用,是将自然力转化为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生态化的物质保障。产业生态化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侧重于产业工艺和流程再造,在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为自然资源的恢复和再利用留下了空间,将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干扰降到最低,是生态产业化再实现的基础。所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互相支撑,构成了发展循环体,体现了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同等重要且相互成全的内在联系,为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协同互动指明了方向。

二、青海省发展生态经济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最终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积极发展生态经济,以生态经济引领青海省经济发展,是构建青海省现代化经济体系,开启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选择。

(一)生态经济是深化“三个最大”省情认识的最优抉择

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省时强调:“青海省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这一论断不仅高屋建瓴地指出了青海省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发展定位,更是高度凝练了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政治要求和实现路径。“三个最大”辩证统一,不可割裂。价值是根本,源于需要、重在体现。责任是前提,源于使命、重在担当。潜力是动能,源于现实、重在挖掘。切实履行保护责任,理清并依托生态价值,合理发挥生态潜力的生态经济作为引领青海省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既体现了“三个最大”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实际省情,又深刻把握了“两山论”的理论精髓,将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有机融合,在保护中实现生态价值,切实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是青海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优抉择。

(二)生态经济是统筹保护与发展重大关系的最佳方案

青海省的生态产品丰富且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地位突出,生态系统气候调节和物种保有等功能性价值不可估量。拥有丰富的水能、草场、森林、地热、高原珍稀物种等生态资源,湿地总面积居全国首位,高寒湿地、高寒草原、灌丛森林等资源全球最丰富,“三江源头”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的江源活水,217处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地面积的35%左右。因高原气候条件特殊,植被存活生长难度高,生态破坏修复成本巨大。青海省的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自然环境脆弱又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所有特点和困难,环境保护压力大,发展制约多。生态经济作为青海省统筹保护与发展重大关系的最佳方案,能兼顾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方面。

(三)生态经济是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

青海省地处世界屋脊,特殊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成为了全国重要矿产资源的接续地,目前已发现的矿产地超过1500处,共有矿种近140种。被习近平总书记称为第一大资源的盐湖资源,是包括镁、钾、锂盐在内的多种资源全国最大矿藏基地。青海省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列,光伏发电成本具有国际性优势,风光水热等互补性强,开发潜力巨大。近年来,青海省依托实施产业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资源循环体系正逐步发挥效益。虽然新兴产业发展较快,但由于“两高”产业占比仍然较大,技改实施需要时间,青海省整体的资源使用效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以生态经济发展促进青海省产业结构转型,降低总体污染排放,有效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各种资源循环利用,是最终实现青海省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生态经济是深化“一优两高”战略的重要载体

“一优两高”战略是青海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再部署,是立足青海省实际,对青海省省情的准确和深度把握,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省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之路,不仅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举措,更是“实现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求。因此,只有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融合发展,不断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于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才能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丽幸福新家园的美好需求。

(五)生态经济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首要抓手

构建具有青海省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强化“四种经济形态”的引领作用。依托四种经济形态的发展,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逐步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乃至增长极,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方面,生态经济是“四种经济形态”的构建起点和发展目标,循环、数字、平台经济必须要在时间的广度、空间的宽度和质量的效度等方面推动发展,以期达到“低碳、循环、绿色、高效”的目标。另一方面,循环、数字、平台经济是推动生态经济系统化、高效化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提质增效的催化剂,数字经济是生态经济增强系统的放大器,平台经济是生态经济拓展空间性的资源齿轮。因此,生态经济不仅是“四种经济形态”的中流砥柱,更是推动具有青海省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的首要抓手。

(六)生态经济是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核心品牌

青海省的生态是中国的生态,更是世界的生态。长期以来,做出重大经济牺牲的青海省人民一直坚持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探索前行。如今,生态功能恢复、生态承载增强的成就举世瞩目,“中华水塔”、地球“第三极”生态价值不断厚植,开创先河、整体打造具有典范价值的三江源国家公园优势愈发凸显。青海省发展生态经济,不仅促进了国家重要资源持久保育,维护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更是向世界展现了生态领域的青海省担当。未来,生态经济的良好发展必将成为青海省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一面旗帜,其对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开放机遇,加快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深化合作产生积极影响,从而让“青海省生态”品牌享誉全球。

三、青海省发展生态经济的路径选择

科技创新是产业生态化的第一推动力,生态价值发现和实现是生态产业化的前提基础。有效推动青海省生态经济发展,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一方面要重点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另一方面要推动优势生态资源的合理高效转化。

(一)产业生态化发展路径

当前,青海省仍然面临着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发展水平滞后、新兴产业力量不足、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不畅等问题,要以升级存量、培育增量、创生变量为手段,科学合理有序推进产业生态化进程。

1.升级存量,加快传统产业的生态化转型

按照低碳化、循环化、高效化要求,对当前钢铁、冶炼、煤气化工等传统资源加工产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在现有能源结构基础上,突出青海省清洁能源资源发展快速特点,借助国家层面研发实力,加快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能源体系,通过建设增量配电网、布局储能设施、提升对外输电效能等方式加大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切实发挥青海省作为全国重要新能源产业基地的作用。发挥应用场景丰富、成本较低等优势,不断补链、增链、强链,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构建;加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在青海省本地消费。

2.培育增量,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独具特色的“1119”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体系构建为基础,发挥青海省气候冷凉、绿色能源丰富、清洁能源发展迅速等独特优势,着重解决电价偏高等要素保障问题,争取系列算力基础设施项目落户青海省,打造“算力青海省”品牌。从数字产业链角度向下引进数据采集、数据标注、话务呼叫、电商客服等人才门槛较低的信息产业,向上开发集数据存储、云计算、终端应用等各类数字服务,加快完成数字经济产业链的聚集,提升数字经济粘性,力争为创新发展下一代通信网络、虚拟与增强现实、数字创意与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前沿产业打好基础。打造“数字经济+”模式,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升级,实现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

3.创生变量,鼓励三次产业市场化融合发展

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可优势互补、增强合力,有效减少中间环节的消耗,提升生态经济效益。一是要着重发展以农业为主体的融合产业。包括“农牧+旅游”“农牧+康养”“农牧+科教”“农牧+深加工”“农牧+深加工+旅游”等融合性产业。加快推动农耕文化体验、生态旅游、工业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打造一批集种植、采摘、加工、体验、科普、餐饮、住宿、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是要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态度对新产业、新经济予以重视和保护,要尽快培育社区电商、自媒体电商、内容产业、跨境电商等,合理有序有效地推动发展。

(二)生态产业化发展路径

推动生态产业化发展,要摸清生态家底,通过优化资源交易平台,推广农牧民群众生态管护经验,创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最终实现优势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1.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的水稻品种基本都是高秆类型。遇到大风天气,水稻容易发生倒伏,不能保证正常的产量。因此,培育矮秆类型的水稻品种是我国水稻育种急需解决的问题。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育种专家以广西水稻品种“矮仔占”为材料,选育出“矮仔占4号”,并与高秆品种“广场13”进行杂交,培训出第一个矮秆籼稻品种“广场矮”。

一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本底调查和确权登记,研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重点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大江大河、国有林区、湿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以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为主要目标的生态保护联盟。三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推广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探索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用水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四是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态领域的运用。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采集处理青海省本土生态数据,连接国家级交易平台,推动生态资源资产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互通,降低交易成本。

2.推广农牧民群众生态管护的参与式发展模式

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过程中,根据园区实际,按照保护生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政策,不仅实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的组织化管护、网格化巡查,还激发了农牧民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增加了牧民收入,生态脱贫效果显著。因此,在青海省内禁止开发区域持续推广这种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利于强化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稳定生态产业化基础。

3.创建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是基于生态保护外部性的权责不对等而采取的公平性措施。要积极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重点在省内湟水流域和省际间的长江、黄河流域推动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生态补偿的内容需突破资金限制,以科技、人才、设备、资本等科技创新资源为主,资金补偿为辅,尤其要帮助以前以自然资源为主要要素投入的企业转型,降低他们为生态保护正外部性付出的成本,激发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

以建设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为契机,推动青海省本土高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市场化、品牌化。进一步提升高原绿色牛羊肉、有机红枸杞、冷水鱼、青稞酒等产品的知名度,推动“青字号”品牌创建。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科学规范种植流程和标准,加大对中藏医药研发、审批、生产的投入,鼓励将中藏医学与现代医学相结合,提高生物制药水平,提升全省中藏医药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生态+人文+科技+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广以“大美青海省”品牌为代表的生态人文旅游、“指尖上的青绣”为支点的特色民族手工业,并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相结合,扩大其宣传、展示、体验方式的效果。

四、青海省发展生态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

生态工业园是国家继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产业园后倡导的第三代园区建设模式。它运用生态管理的理念,通过清洁生产、废物交换和循环利用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排放,最终实现园区污染的零排放。生态工业园是生态经济最好的载体,其生产制造的产品应用高技术工艺,可满足国内外日益增长的绿色消费要求,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可以有效提升生态经济发展的动能,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园区。建议相关决策部门研究相应的申报条件,尽早通过新建或升级现有产业园打造青海省的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

(二)打造全域生态经济体

青海省90%的国土面积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主力梯队主要集中在西宁、海东和柴达木部分地区,为平衡各地区发展水平,应全力打造全省区域性生态经济体。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倡导创新精神,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建立“一项目一议”的环境效用评价模型,科学评判每个项目的环境经济价值,杜绝“为了保护而保护”现象。另一方面,基于各地区资源分布优势各不相同,受到环保限制的程度存在差异,要把好资源脉,以全省区域合作为视野,科学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因此,要发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的龙头引领作用,挖掘西宁、海东、海西、海北、海南“两化融合”的潜力,促进玉树、果洛、黄南“生态产业化”发展,最终打造“一园五两化三生态”的全域生态经济体,其不仅使生态“蓝绿”空间不断延伸,更使经济“绿色”全面填充青海省大地。

(三)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青海省清洁能源资源极为富集,理论上光伏资源超过35亿千瓦,仅光伏发电量即可供应1.59个中国的电力消费。水光风互补发电全国领先,清洁能源供电7日、9日、15日和三江源绿电百日不断刷新世界记录。这些能源大部分集中在黄河青海省流域,具备了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集群的基础。应紧抓国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历史性机遇,在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的基础上,借助国家技术专项着重加快增量配网建设,实施三大水电站抽水蓄能项目,完成亿瓦级清洁能源供电体系建设,布局建设国家储能实验室和干热岩研究基地,不断提升黄河青海省流域清洁能源开发效能,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贡献青海省力量。

(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健全“生态经济”“绿色发展”等宣传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到社会发展全过程中,将生态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以及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一是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利用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在小规模乡镇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站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幅度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三是推进城乡环境绿色化发展。大力推进低碳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和协同发展,促进城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大力实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提高乡村绿色化发展水平。

(五)扩大生态经济对外开放程度

青海省在全力扩大生态经济规模的过程中要担当起全国生态经济示范地的责任,主动牵头建立区域生态经济联合协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生态经济交流合作宣传本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实践模式和经验,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与产品,借助“一带一路”多边合作国际平台,协助国家引导建立国际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合作机制,通过多举办国际性、高规格的生态博览会、生态产业发展论坛、生态经济展览等具有宣传、交流、相互促进意义的展会,推动绿色生态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生态“朋友圈”,提升青海省生态保护的国际形象,增强青海省的生态品牌力,推动生态经济不断前行。

(六)建立健全生态经济运行与保障机制

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协同发展为目标,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运行与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财政金融引导扶持作用。设立生态经济发展引导基金,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制定并完善生态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实施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项目在税收和审批上予以政策倾斜,依托青海省科创专板培育生态经济优质企业,拓展融资渠道。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省内不同区域发展特点,设置符合性生态评估标准和体系,作为评价发展成效、建立生态经济示范点、推广总结经验的重要依据。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意指标间融合效应,提升评价效果的科学度。三是规范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组建生态产业发展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制度。严格把控红线关口,形成严格准入、强化过程监督的监管体制,根据经济与环境效能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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