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泽慧
(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从大量研究来看,英汉双及物构式确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英汉两种语言在“给予”细节上也呈变量差异。然而这种差别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不同民族对外部世界认知的系统差别。
生成语法观认为,分析语言构造被认为是一种从部分到整体的顺序结构,这种结构都可用普遍语法规则加以解释。而且语言结构的意义应是其部分意义之和。但其无法解释下例句子中意义的来源:
(1)LukeslicedAnnaa piece ofpizza.
动词sliced由原来的二价动词变为三价动词并表达了其本身并不具有的“给予”意义。
(2)小桂分了我一个苹果。
同样,在汉语中动词“分”本身并不具有“转移”的意义,但在此处却有了“有意的给予性转移”的意义。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这些句子中的动词获得了原本没有的或新的意义,且句子结构的整体语义也无法按照一般语法规则从其部分意义整合推导得出。这是由于构式赋予上述动词以新的配价而导致其变化。Goldberg认为任何语言表达式,只要它的形式、语义或功能的某些方面是不可预测(unpredictable),就都可称之为构式。双及物构式指的是动词后接两个名词性成分的句子结构。“给予”双及物构式,顾名思义指的就是物品实现从施事到受事转移类的、不能用常规语法规则解释的特殊用法。
早在1999年,张伯江就提出“从现实的语料统计优势分布,到儿童语言的优先习得,乃至历史语法的报告,都表明‘给予’意义是双及物式的基本语义”。同样,任龙波、徐盛桓、赵艳芳等人也认为其他双及物构式都是以给予类构式为基本范畴。尽管如此,通过对比英汉语发现,英汉给予类双及物构式都存在一些特殊的案例。
首先,虽然英汉双及物构式原型意义都是“给予”,但在英语双及物构式中,大部分被认为是从左至右的“给予”义(成祖堰,2015);而汉语双及物构式是一个包含从左至右的“给予”义和从右至左的“获取”义的集合体。即在汉语中中某些动词是双向指向的,像“借”“租”等词,其特点更为复杂。因此需要依赖具体语境或助词“给”来决定它们究竟是“给予”义还是“获取”义。
(3)小桂有很多书,我想找他借一本。
(4)家里现在没有多余的钱,我只能借你工具不借钱。
第一个句子根据语境说明主语有很多书,并且有能力借给别人书,说话人想从主语那儿“获取到书”;第二个句子主语说明了家里的情况,并没有能力“给予”别人钱。
(5)小桂答应借给我一本书。
(6)我能借给你钱。
由于受事从施事到涉事的顺利转移,例(5)成功地表达了“给予”义。但汉语中有许多动词自身就具有“获取”意义,例如“我抢了他一本书”不能在其后加一个字“给”,只能接一个“了”字表示状态的完结。
其次,虽然没有对于英汉动词的明确统计,但总体上在英语中,除了一小部分否定转移外(例如fine、take、cost、charge 等动词),大多都表达“给予”意义。而汉语“给予”和“获取”义数量几乎对等。像get、win、buy等词本身就具有“获得”义,进入到双及物构式中而获得了“给予”义。就像句子“He stole his wife an expensive purse.”一样,stole 进入构式后从原来的“获得”义变成了“给予”义。但在汉语中,情况就有所不同,例如“我偷了他一本书”,“偷”在进入构式后变成了“获取”义,相当于英语表达“I stole a book from him”。
最后,一些英语动词的本义并无“给予”原型义,但进入构式后,则表达“给予”含义。最典型的例子:“I baked him a cake”,bake本身并无“给予”意义,但进入构式后却表达了“给予”义。这与之前提到的“Luke sliced Anna a piece of pizza”句中sliced的变化一样。而汉语中从来不说“我烤他一块蛋糕”“陆可切安娜一块比萨”,而是通过轻动词“给”表达“给予”义。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英汉“给予”类的双及物构式并不是完全对等的。所以,深度挖掘英汉跨语言构式差异的形成原因是十分必要的。
人类的认识是基于我们的身体对客观事物感知的基础上的,语言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作为语言的一个有机成分,意义同样与感知有着某种密切联系。意义基于感知,感知基于生理构造,认知结构和感知机制密切相连。因此概念和意义是一种基(王寅,2002)。人类身体构造和所处环境的相似性使我们能够理解不同民族文化间的语义成分。但我们所处的环境又呈差异分布,因此对外部世界的感知和反映又各不相同,结果形成了同一或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和意义。因此,英汉给予双及物构式的“不对等”现象很有可能是由于认知基础的不同而产生的。因此,文章认为主要是认知视角的选择及突显和概念化引起此类现象。
认知视角的选择和突显是十分重要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语法和语义的理解。认知主体选择不同的视角来解释同一场景事件能产生多样的语言表达,从而服务于说话人实际交际需求。比如图1所示的买卖场景。
图1 买卖关系视角
如果说话人是/选择A购买者的认知视角,就会将购买者、钱和货物、销售者纳入视角,他将从销售者处买商品或为商品付钱。因此,视角的选择有很大的主观选择性,是说话者为了顺利实现交际目的而使用的手段。英语双及物构式习惯将施事主体作为认知参照点被放在主语的“突显”位置,而受事和涉事则被认为是整个事件的背景,因此英语双及物构式的核心意义体现为施事的“给予”义。在汉语双及物构式中当认知主体选择给予者为突显,则同样表达“给予”义;相反,若接收者被置于突显位置,则表达“获取”含义。也就是说,不管是给予的一方还是获得的一方都可以成为施事,被有意识提前或放置在突显的主语位置。正因为它们所基于认知角度不同,因而汉语双及物构式有了不同的表达含义。随着时间和广泛的规约使用,英语把施事作为认知视角的选择的这种事件关系被持续概念化为一种结构并用语言符号固定下来。由此使得一些英语动词的本义并无“给予”义,但进入构式后却表达“给予”含义。所以,英语双及物构式多为方向单一的“给予”构式义,其概念化程度相比较于汉语程度更高、范围更广;而中国人在表达时往往采取双向、较为全面的视角,这就使得汉语表达意义多样,既能表达“给予”义又可以表达“获取”义,甚至两者兼有之,因此其使用并不过分强调结构意义,而是需要依赖上文提到过的语境或助词“给”来决定它们的具体含义。
但从另外的角度考虑,这也表明物体传递动作行为被不同程度地概念化了。汉语把相互矛盾的视角概念化到同一结构中了,例如汉动词“借”的语义把客观事物的双向传递概念化到同一种行为,而英则用lend和borrow这两个动词来表明方向完全相反的传递动作的行为。从这点来看,汉语的传递动作行为的概念化程度相较于英语又是比较高的了,因为它融合了不同的矛盾体,而英语只能容纳从左至右的传递动作。英语是注重形式单一化和逻辑贯通性的语言,因此在句子结构中尽力避免矛盾,更倾向用较为单一、统一化的表达,遵从了省力和经济原则,所以其概念化程度更高。而汉语重视语义的传达,旨在表义,结构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这种结构模糊性使得汉语容纳包含的能力也更强,“给予”和“获取”这对矛盾体被兼容在同一的双及物构式中,因此其物体传递动作行为的概念化程度更高。英汉视角选择和概念化程度的不同,笔者认为是受到了语用功能的特殊影响、用法的频繁使用形成规约性用法又或是由于英汉语言系统差异和思维差异等因素。
语言形式和意义的形成受到人类与客观世界互动形成的认知经验所影响,所以英汉语双及物构式上本质上确有相似之处,但又因为不同语言内部固有的系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而又在“给予类”构式中呈现出差异特征。通过对这种差异产生机制的分析有助于解释语言现象背后认知机制的重要作用,深化对语言本质的认识。在共性的基础上对比语言间的差异,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各种语言间的现象也许对语言以及其意义规则产生机制以新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