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民
“哄堂大笑”形容全屋子的人同时大笑。“哄堂”出自唐代御史台一项有趣的制度。据唐人赵璘所著《因话录》记载,御史台是监察机构,共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御史台的最高长官是正三品御史大夫,副长官的官衔是知杂事侍御史,也叫“杂端”。御史台有自己的厨房,吃饭时大家都集中到公堂里,如果没有公事要讨论,同僚们只是互相拱手作揖而已。如果有公事要讨论,就要按照官衔的等级分主次坐好,即使每个人都举着筷子,也不能说笑,要正襟危坐。吃完饭后,由“杂端”主持,开始讨论公事,指出谁犯了什么错,秘书详细记录下来。因为都是同僚,讨论过程中免不了出现一些令人发笑的事情,但是任何人都不能笑,只有“杂端”失笑的时候,大家才能跟着一起大笑,这叫“哄堂”,在这种情况下笑的人免于處罚。
北宋欧阳修在《归田录》一书中讲了一个很好玩儿的故事:五代时,冯道、和凝二人同朝担任宰相,有一天在中书省的官署中,和凝询问冯道脚上新买的靴子花了多少钱,冯道抬起左脚对和凝说:“九百文。”和凝性子急,立刻回过头训斥随从说:“我的靴子怎么花了一千八百文?是不是你小子贪污了?”唠叨了半天。这时,冯道又抬起右脚,徐徐对和凝说道:“这只靴子也是九百文。”众人“哄堂大笑”起来,弄得和凝非常尴尬。
现代汉语中的“骨朵”一词,专指花蕾。但鲜为人知的是,骨朵最初竟然是古代的一种兵器!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这种兵器为铁或硬木制成,长棒的顶端安装有石质或金属的头,头呈圆形、蒜头形、蒺藜形等,凭借重力锤击敌人。习者需要有较大的力量,因锤法能硬砸、硬架,故有“锤,棍将不可力敌”之说,主要技法有涮、曳、挂、砸、盖、擂、云、冲等。唐代以后用为刑杖,宋代以后并用为仪仗,固定为瓜形,因此俗称“金瓜”。
宋人吴处厚所著《青箱杂记》中载:“昔徐温子知训在广陵,作红漆柄骨朵,选牙队百余人,执以前导,谓之朱蒜。”徐温是五代时人,因此这是文献中关于“骨朵”的最早记载,而且徐温之子徐知训所做的“红漆柄骨朵”显然是蒜头形的,故称“朱蒜”。
至于“骨朵”的得名,《宋景文公笔记》载:“关中人谓腹大者为‘胍肫,上孤下都,俗因谓杖头大者亦为‘胍肫。后讹为‘骨朵。”
不过用“骨朵”一词形容花蕾倒是非常符合“骨朵”兵器的特征:花茎似棒身,含苞待放的花蕾似蒜头或瓜形。“骨朵”大约从明代开始当花蕾讲。《西游记》第四十九回中,妖邪道:“这不是打银之锤,你看,九瓣攒成花骨朵,一竿虚孔万年青。原来不比凡间物,出处还从仙苑名。”此妖邪用的锤其实仍是作为兵器的“骨朵”形状,不过这时已经有“花骨朵”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