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工作评价体系初探

2020-12-31 08:18罗清萍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华建构思政

罗清萍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文化与传媒学院 湖北 武汉:430074)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一系列关于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指示精神,我国高职院校广泛开展了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下简称“融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1-2]等等。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开展科学有效的评价活动,是保证这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攀上新台阶的重要任务。本文对建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工作评价体系进行了初步探索。

1 建构“融入”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首先,建构“融入”评价体系是新时期高职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3]指出,新形势下,要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必须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工作,传承、发展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正是完善这一体系的基本要求之一。因为它有利于学生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有利于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利于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自信和具备健全的人格与个性,使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此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还强调指出,为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还应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价制度。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已在高职院校广泛开展的基本教学活动模式,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开展有效的评价活动,推动“融入”不断发展,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其次,要在高等学校推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与创新,必须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因为这两种教育的方向、目标、内容以及方法途径是相通的。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不仅对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培养人才的方法、途径,也具有多方面的启示和作用,如知行合一、注重实践、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以教化人、德育为先、与时俱进、革故鼎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等等,都是应继承发扬的传统文化中培养人才的方法与途径。长期以来高校思政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体制机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融入”不仅能极大地提高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效率和水平,也有利于促进思政教育工作开创新的局面。当前,对“融入”的研究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无论是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很不够,如盖逸馨在《2018年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4]一文中认为,目前研究大多还是停留在表面层次,对深层次研究不够,他指出有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缺少对核心理论和概念的研究;二是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必要的激励机制。只有通过更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获得对“融入”的系统性、完整性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才能对“融入”的实践效果进行检验,也才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科学的激励机制,保证“融入”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

2 建构“融入”评价体系的目标、内容及方法途径

要建构“融入”评价体系,必须首先弄清评价对象是什么。我们认为评价的最主要对象既不是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是这两者相互“融入”的内容、程度、成效和水平。因此,这种评价体系应包括对“融入”目标、内容、途径和方法等系统的评价。

2.1 “融入”评价体系的目标

弄清“融入”目标是否科学、完整、系统、可行,是建构评价体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融入”的目标因素应该既是双方目标的共同点,又是最有效推进双方相互促进、融合发展的因素。必须注意的是“融入”作为一种教育的模式和策略,它虽然同思政教育密不可分,并且对思政教育的推进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提出“融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发展。选择和确定“融入”目标,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第一,要遵循实现传承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总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是中国优秀文化教育目标,也是思政教育目标应有之义。第二,要体现不同层次学校“融入”目标的差异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5]精神,大学阶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目标不同于中小学,一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培养学生文化创新意识,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深入学习中国传统文化重要典籍,理解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三是要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四是要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五是要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把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第三,要体现高职院校的特点和要求。如,突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弘扬;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以及实训实习的活动,突出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等。

2.2 “融入”评价体系的内容

广义而言,评价体系的目标以及方法途径都是评价体系的内容,而这里说的内容专指经过选择所确定的,“融入”双方高度契合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等。这类内容是建构“融入”评价体系的核心。这类内容的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要有利于“融入”总目标的实现。第二,要有利于实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第三,要有利于科学、准确、完整地理解和把握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脉络、精髓。第四,要有利于实施。在注重系统性、完整性的同时,也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要选择和确定适合不同对象实际水平的教育内容,尽可能体现高职院校的特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浩如烟海,内容选择是一个长期的研究与实践过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6](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教育部《通知》精神,可从三个方面选择确定现阶段“融入”评价体系的内容。第一,核心思想理念。包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政教育息息相通的一些重大的思想理念,如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认识观等等。第二,中华传统美德,如爱国情怀、崇德向善、扶贫济困等等。第三,中华人文精神。如集体主义精神、和合精神、勤劳勤俭精神等等。

2.3 “融入”评价体系的方法途径

这里说的方法途径包括实现两者“融入”的一切办法和措施。根据《意见》和《通知》精神,从目前实际情况出发,最有利于两种教育有机融合的方法途径,可分为三类:第一,课程、教材以及专业建设。包括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修课、选修课、专题讲座以及有关教材和普及读物的编写,也包括对现有思政课、通识课以及相关专业课的教学大纲的修订及新教材的编写等。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还可增设和修订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有关专业。第二,师资队伍建设。如增加中国文化类课程的专职和兼职教师编制,加强思政课教师以及全体教师优秀中国传统文化的培训,聘请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立技艺大师特设岗位等等。第三,多元支撑与保障措施。如加大教育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工学结合、重视实践的优势,在实训实习中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以及思政教育融合的力度;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大投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研究等等。

3 “融入”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

根据以上分析研究,我们设计了“融入”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利用这一框架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基本架构,详见表1。

对表1基本框架有如下几点说明。(1)一级指标中的“融入”目标主要依据知行合一的原则分认知和意向行为两个二级指标。“意向”体现的是心理能力,指已将认知转化为心之所向的意图、欲望、愿望等。它既是从认知到行为的中介,也是行为反应的倾向,行为的动力之源,是目标的主要体现。三级指标设计的三个意向行为目标,都是一种意向性“行为”。(2)一级指标中的“融入”内容,是基本框架的核心部分。由于切入视角不同,不同专家学者对“融入”内容有不同的划分和选择方法。本框架划分主要的依据是《意见》第二部分,即“主要内容”部分的三大内容划分的方法。这样划分条理更加清晰,还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中华人文精神”是指除“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以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经长期积淀形成的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它包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美学追求等等。(3)一级指标中的“融入”方法途径,本着突出重点和从现阶段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并根据《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精神,依据“课程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多元支撑与保障措施”等三个二级指标,设计了若干三级指标。由于本框架力求普适于所有高职院校,因此忽视了不同类型高职院校的不同要求。所以在使用中,由于各类学校性质、地域特点等差异以及发展水平不同,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或删除一些指标。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新的要求,各种指标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需求改进和完善评价体系的设计是十分必要的。

表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思政工作评价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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