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培强
(湖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自然观是哲学思想的重要内容。正确的自然观建立在反映客观真理性的哲学基础上。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年接触哲学、历史学时,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黑格尔唯心主义思想的影响。后来,他们在积极参加工人运动,将革命实践与理论探索相结合的过程中,实现和完成了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0年代中期合写的《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系统、深入地批判了黑格尔以后的哲学,实际上也是对他们先前的哲学信仰进行的一次清算,从而奠定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此后,两位亲密战友继续坚持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思想作斗争,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其新的哲学思想体系。恩格斯撰著的《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学术创新活动中,特别注重对以前的学术思想的扬弃。恩格斯在谈到如何对待黑格尔哲学时,批评了当时一些学者各自抓住黑格尔哲学的某个方面互相攻击、或者干脆把黑格尔哲学抛在一边的做法,指出:“仅仅宣布一种哲学是错误的,还制服不了这种哲学。”“必须从它的本来意义上‘扬弃’它,就是说,要批判地消灭它的形式,但是要救出通过这个形式获得的新内容。”[1]314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自己的学说体系时,主要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这两位德国哲学大师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批判和继承。
根据恩格斯的研究,18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的同时,自然科学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在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上,自然界绝对不变的观念占据着统治地位。“不管自然界本身是怎样产生的,只要它一旦存在,那末在它存在的时候它始终就是这样。”“和在时间上发展着的人类历史相反,自然界的历史被认为只是在空间中扩张。自然界的任何变化、任何发展都被否定了。”[2]364这种陈腐的自然观直到19世纪上半叶仍居于统治地位,这显然是由于缺乏辩证思维造成的。恰好辩证法对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发展过程和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从而提供说明方法,于是,就要回到黑格尔的哲学中,在他的著作中“有一个广博的辩证法纲要”[2]386。但是,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一切真实的联系都被颠倒了,因此,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它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
恩格斯强调,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它归结为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有这三个规律都曾经被黑格尔以其唯心主义的方式只当作思维规律而加以阐明”,他的错误在于“这些规律是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的,而不是从它们当中抽引出来的”[2]401。不过,只要揭开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神秘外壳,其所阐明的辩证法规律就是自然界的实实在在的发展规律,而且显得简单明白。
费尔巴哈是从黑格尔主义走向唯物主义的。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自然界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思想观念是本原的,而自然界是派生的,只是由于观念的下降才存在。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新观点,把自然界看作唯一现实的东西。他认为自然界是“我们人类即自然界的产物本身赖以生长的基础;在自然界和人以外不存在任何东西”[1]313,“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1]319。这种唯物主义新观点,使在抽象而费解的黑格尔主义长期统治下的人们耳目为之一新。可是,费尔巴哈到此就停滞不前了,一进入社会领域,他的唯心主义就显露出来了。他把人与人之间的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同某种特殊的宗教联系起来。在他看来,主要的并不是存在着这种纯粹人的关系,而是要把这些关系看作新的、真正的宗教。人类各个时期借以区别的,仅仅是宗教的变迁。这表明,费尔巴哈虽然把人作为出发点,但他所说的人,不是生活在现实和历史地确定了的世界中的人,而是宗教哲学中的那种抽象的人。对此,恩格斯强调指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需把这些人当作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必须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1]334马克思和恩格斯毫不迟疑地担当起这项理论的创新工作,他们用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取代陈旧的历史唯心主义,从而使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得到了科学的阐明。
总之,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研究,着重从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论中析出其合理的成分,并将之融合、发展和进行革命的改造,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就为新的自然观的产生提供了哲学思维基础。
恩格斯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思维,以近几百年的自然科学发展特别是18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的新发现为实证依据,通过对各种有关理论的批判研究,形成了意蕴丰富、思想深邃的新自然观,其要义有如下几个方面。
怎样认识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自然界?按照恩格斯的提法,“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不过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朴素的了解,不附加以任何外来的成分”[2]539。这首先就要破除黑格尔体系中自然界只是绝对观念的“外化”,亦即将自然界神秘化的观念,而“把自然界看做唯一现实的东西”[1]313。
在确认自然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基础上,恩格斯提出了自然界是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各种物体)构成的体系的论断:“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体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2]409他还说道,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实证依据。由于自然科学的长足进步,特别是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和进化论),整个自然界就作为已经基本上被解释清楚的种种联系和过程的体系展现在人们面前。
怎样从总体上把握自然界?恩格斯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自然界总体性的基础是其物质性。“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3]48。而物质是按质量的相对大小分成一系列较大的、容易分清的组,可见的恒星系、太阳系,地球上的物质,分子和原子,最后是以太粒子,都各自形成这样的一组。二是自然界中的各种物体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从而形成一系列的运动形式。因此,只有认识了物质的运动形式,才能认识物质本身。在这个问题上,恩格斯批评了当时被较普遍地信奉的达尔文“生存斗争”的片面性。在达尔文以前,一些人强调的是有机界中的和谐与合作,植物怎样给动物提供氧气和食物、动物怎样给植物提供碳酸气和肥料。而在达尔文提出生存斗争、自由选择后,正是那些人却到处只看到斗争。对此,1875年11月17日恩格斯在致彼得·拉甫罗维奇·拉甫罗夫的信中指出:“这两种见解在一定范围内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两者都同样是片面的和褊狭的。自然界中的物体——不论是死的物体或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中既包含和谐,也包含冲突,既包含斗争,也包含合作。”[4]161“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2]652
构成自然界的各种物体,处于永恒的运动和发展之中。恩格斯谈到必须摄取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时,肯定了他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存和死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前进的发展,不管一切表面的偶然性,也不管一切暂时的倒退,终究会给自己开辟出道路”[1]337-338。然而,当时人们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自然界的运动永远绕着一个圆圈旋转,因而始终停留在同一地点,产生同一结果。有鉴于此,恩格斯批评了“黑格尔把发展是在空间以内、但在时间(这是一切发展的基本条件)以外发生的这种谬论强加于自然界”[1]321的错误。
形而上学的自然观撇开自然界的总的联系,孤立地考察自然界的事物,不是把它们看作运动的东西,而是看作静止的东西;不是看作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作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作活的东西,而是看作死的东西。与此相反,新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确立了这样的基本观点:“整个自然界,从最小的东西到最大的东西,从沙粒到太阳,从原生生物到人,都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2]370
自然界运动发展的辩证法规律,不但作用于物体的简单运动形式,也体现在更高级的运动形式——有机生命的发展中。“生命首先正是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3]133作为有机生命活动最高级形式的人,也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人也是由分化产生的。不仅从个体方面来说是如此——从一个单独的卵细胞分化为自然界所产生的最复杂的有机体,而且从历史方面来说也是如此。”[2]373
上面提到,在社会历史领域陷入唯心主义的费尔巴哈极力崇拜和宣扬抽象的人。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则强调在社会历史中行动着的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早就明确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5]这也就意味着,人作为生命存在,首要的活动就是获取和生产物质资料。在这个过程中,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同时彼此之间结成一定的关系。考察和认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就要以这种现实的人为出发点。
那末就必须看到,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不同于一般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2]374“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2]373“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2]574也就是说,相较于一般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的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作用要大得多。只有人才可能有意识地利用自然物质,服务于自身的生存发展。正是基于这种认知,恩格斯批评了当时在自然科学家中比较流行的、由对自然界的敬畏和“万物有灵”的泛神论发展而成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指出“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2]574。
对于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可能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强调人对自然界的能动作用,是否忽视了人对自然界的依存关系,不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回答是否定的。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是在批判历史唯心主义的大背景下,在审视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原则区别的大视域下提出这一论断的,这只是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方面的论述。其实,恩格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提出了若干基本观点。在笔者看来,这些基本观点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认为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同时也与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存在物。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人特有的有意识有目的创造财富的活动。但不容忽视的是,劳动离开自然界是不可能创造出财富的,“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2]509。而且,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是生活在自然界中并与自然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所以,一定要记住:人不是站在自然界以外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2]519,一定要摒弃“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2]520。二是人对自然的干预、改造一定要遵循自然本身的规律。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而利用、改造、支配自然界,具有现实的必然性。然而,人作用于自然的活动,只能在适应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规律的限度内进行,而不能违背它。随着劳动工具的进步特别是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改造和支配自然的能力不断加强,从自然界获取的财富也愈益增多。但随之而来的人对自然界不恰当的过分干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自然界的强大的反作用,从而招致严重后果。恩格斯曾列举若干历史事实对此加以印证: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但是他们想不到,这些地方竟因此成了不毛之地。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把高山畜牧业的基础给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这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①。还有,把马铃薯传到欧洲栽种的人,没料想到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鉴于这些历史教训,恩格斯告诫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②。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519。这就要求“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2]519。本来,作为自然界中发展程度最高的生命体的人,其超越一般动物最主要的地方,就在于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其行动是经过思考的自觉的行动。因此,强调人的能动作用的深层含义也在于此。
人类的历史活动形成了两方面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只有当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协调状态时,才能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制于人与人的关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调整和变革人的社会关系。
人与人在社会中结成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利益关系。社会是由无数的个体,不同的人群、集团或阶层组成的,存在着多元化的复杂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谋求和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主要是着眼于人类整体的长远利益。然而,一个个单独的人,往往只看到和注重自己眼前的利益,从而在与自然打交道时,忽视自己行为的长远影响,以致干出一些有损自然生态的事情来。从整个社会来说,占主导地位的力量的利益取向,成为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因素。如果一个社会的主导力量,不是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而是追求狭隘的私利,那末,它所主导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就势必会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索取和占有,从而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恩格斯依据其所处的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情况,揭示了在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贪欲驱使下,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愈趋加剧的实事。他指出:“当一个资本家为着直接的利润去进行生产和交换时,他只能首先注意到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当西班牙的种植场主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认为木灰作为能获得最高利润的咖啡树的肥料足够用一个世代时,他们怎么会关心到,以后热带的大雨冲掉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呢?”[2]521-522早在1840年代中期,青年恩格斯就曾根据他第一次在英国工业城市曼彻斯特居住期间(1842年11月—1844年8月)对英国工人的劳动和生活状态的亲身观察和可靠材料,撰写和出版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城市化造成的大城市环境污染的类型、状况与危害,作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描述和深刻的揭露。因此,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必须调整以利益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使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上升为社会的整体利益。这就“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2]521。
恩格斯于19世纪末离世,距今已100多年。在此后的一个多世纪中,由于时代变迁,世界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被垄断资本主义所取代。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其影响愈益深广。资本主义逐利的触角伸向全球各地。还有一个令人注目的现象: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极大地增强了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这同时也使人在自然面前变得更加自信和骄矜。其结果是生产力获得巨大发展,新工具新技术层出不穷,新地标、新设施、新景观不断涌现,物质财富和资本价值大为增加;但与此同时,能源、自然资源因加速消耗而锐减,有的甚至濒临枯竭;自然生态系统受到过度干扰和严重损害,其调节功能与作用日益衰退,致使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生态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性突出问题。中国作为后发展起来的大国,为了改变长期所处的落后地位,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采取赶超发展战略,实行的基本上是粗放型发展方式,强调的是鼓足干劲、人定胜天、战天斗地,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西方主要国家几百年的发展路程。这使我国经济实力大幅增强,经济社会面貌得到根本改观,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趋于衰退。这种严峻形势,促使人们对不惜能源、资源的高消耗、不顾环境承载能力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开始重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不过,这种转变是相当艰难的,时而会遇到各种阻力。进入21世纪,我国通过反思和总结经验教训,着眼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维护、增进人民福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重要位置,将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绿色发展被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的系统思想,引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恩格斯自然观的形成是以19世纪之前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实际状态为实证依据的。到了20世纪,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更趋严重。这折射出人们还没有觉醒,还是沿着老路走,结果使情况越来越糟。同时也印证了恩格斯自然观的远见卓识及其真理性。当代人必须重温这一思想,从中获取宝贵的思想启迪。同时,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恩格斯关于自然观的论述,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和贯彻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因为包括恩格斯自然观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思想来源和理论基础。在笔者看来,恩格斯自然观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启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然总体论理念。这一理念强调自然界是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是多样性的统一。各种物体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既存在冲突斗争,也包含和谐合作。习近平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思想,就是对恩格斯这种自然总体论理念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开发自然,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一定要有系统性思维。二是自然界有规律地运动发展的理念。它的主旨是,整个自然界以及自然界的各种物体,从最简单的物体到有机生命,都是处于永恒的运动中,处于生成和死亡的不断变化发展中。基于此,人们一定要认真考察自然的运动和变化发展,努力认识、把握并自觉地遵从其内在规律。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这一理念确信,人是自然存在物,人来自自然界、生活在自然界、依存于自然界。人利用、改造、支配自然界的活动要以顺应自然界的存在发展为前提。人与自然就是处于这种和谐互动与共生中。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述,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并进一步阐释了其深层意蕴。
恩格斯曾提出基于历史事实的“自然报复论”,警示人们要学会正确认识对自然界的干预所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然而,在一个很长时期内,人们对自然认识的进展总是大大落后于人们开发和改造自然的进程。在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及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空前增强的背景下,人们愈益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自恃无所不能,其开发改造自然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这就不可避免地招致自然界更强烈的报复。时至今日,人们对恩格斯的警示不能再无动于衷了。在大自然面前,人应少一些傲慢,多一些敬畏。一定要遵从恩格斯的教导,把认识自然作为一门重要功课,认认真真、老老实实地做好,慎行对自然的干预。习近平几年前曾在一次重要讲话中引述了恩格斯关于“自然报复论”那段论述,并据此强调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6]17
按照恩格斯的论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到人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利益关系的制约。滥用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的种种行为,都是追求狭隘的短期的利益驱动的结果。社会存在着众多的利益主体,包括个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从而形成了多元化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唯有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建立起合理的利益机制,才能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合理的利益机制要体现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兼顾各利益主体的正当利益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所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大了,并强化和加快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实施。尽管如此,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仍严重存在,环境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多发频发。例如,有的乡村旅游忽视传统村落保护,存在不当开发和过度开发,污染生态环境;危险废弃物异地偷埋偷倒时有发生;禁渔令下偷捕屡禁不止;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也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的问题,热衷于搞违背城镇发展规律、超出地方财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一些个人、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逐利冲动,导致其忽视和蓄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而一些地方政府机构为了追求政绩,不惜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搞面子工程,或者对有损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行为持纵容态度,反映出一些政府官员追求的不是人民的长远利益而是个人升迁之类的一己之私。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6]5,体现了14亿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坚决斩断各种非法利益链,建立和完善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当然,还要有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不管是谁,凡是干出有损生态环境的事,不仅要使之无法获利,而且要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包括经济上的代价和其他处罚)。只有这样,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才能做到动真格、求实效。
注 释:
①恩格斯谈论这个问题时,利用了卡·弗腊斯的著作《各个时代的气候和植物界》(1847年兰德斯胡特版)中的有关资料。马克思1868年3月25日曾致信恩格斯(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1-54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请他注意这本书。
②关于“自然报复论”,恩格斯在之前的《论权威》中就已经提出,他是这样说的:“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末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42页,人民出版社186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