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瀛
(中国电影资料馆,北京 100082)
谈及影人的个人资料,公众熟知的获取方式是检索电影资讯类网站。这些网站所载的常见信息构成了影人档案的部分内容。而作为电影艺术档案(以下简称电影档案),影人档案还包含着有别于此的专业数据。在电影档案机构,影人档案的著录是电影档案内容整理的基础业务,是为档案提供利用而执行的重要环节。
鉴于影人和影片的相关数据浩如烟海,应如何开展影人档案的日常管理呢?著录这些档案会遇到哪些问题,又采取哪种对策呢?回答上述问题,首先应从影人谈起。
影人,即电影工作者,指的是“专门从事电影工作的人员。包括编剧、导演、表演、摄影、美工、制片、剪辑、洗印、录音、效果、特技、制作、装置、化妆、道具、发行、宣传、教育、行政领导,以及电影理论工作者、电影活动家等”。
上述定义出自电影类工具书,属于广义概念。常见的狭义概念一般认为,影人是直接参与电影创作的人员,如大众熟知的编剧、导演、摄影、演员等演职人员。实际上,一部电影从构思、筹备到公映、推广,涉及的从业者并不局限于该片的制作团队,在电影业中提供辅助性服务的人员同样应纳入影人的范畴。
电影档案工作常采用广义的范围界定影人,同时也区分狭义与广义概念之间的差别。以中国电影资料馆(以下简称资料馆)为例,在现行的电影档案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源系统)中,把影人分为七个类别,包括“一线创作人、电影事业管理人员、媒体人、发行放映、研究教育翻译者、电影技术、其他电影人”,其中,一线创作人与影人的狭义概念重合。概观资源系统现有的影人档案,一线创作人占据的比例最大、数据最多。
要解释为什么一线创作人的影人档案如此丰富,就需了解影人档案的主要用途。除了提供影人的相关信息供公众查阅,影人档案重在促进内容整理的深入发展,为档案的整合与综合利用做铺垫。
这一常见用途是影人档案的基础功能,服务对象广泛,应用频次多。资料馆核心业务从收集、鉴定、整理到保存、利用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资源系统的检索。按“影人”来查找档案记录,是(囊括全系统信息)站内检索的查询条件之一,位列在“影片”之后,居第二位。
影人档案作为档案,是经过归档整理的、有保存价值的记录。对这些记录开展编研,是优化应用的途径之一。编研工作历来为档案界重视,影人档案的编研常常是著书立传的前奏。资料馆官方网站的档案编研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的档案栏目,均定期刊载本馆编写的电影人物小传。通过与电影频道合作,资料馆还推出中国电影人口述历史系列丛书,为诸多老电影人的光影生涯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展览与展映堪称影人档案与公众见面的高光时刻。影人与其代表作的联袂登场在文字图片的展览中屡见不鲜,在影片展映的推广评介中是吸引关注的焦点之一。以影人为主题的电影回顾展常办常新,使参与者获得重温经典、感悟情怀的良机,也使影人档案赢得彰显价值的舞台。
既然影人档案利于电影档案的开发利用,那么为了促使物尽其用,日常管理应侧重哪些方面呢?
保障档案的准确无误是档案应用的一项基本需求。对于影人档案来说,要实现这项目标存在难度。
第一,影人档案由建档人员整理和著录,自诞生之时起即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如果档案工作者出现纰漏,那么影人档案就会发生偏差。针对这种情况,资料馆在资源系统中著录的影人档案每次调用都会复检,信息错误一经发现必须及时加以改正。系统还记录“录入人”和“最后修改人”,即最初建档和最后修改档案的人员姓名,以保证责任到人。
第二,影人档案所载信息来源丰富多样,若在甄选编辑时,未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也容易出现错误。例如,资料馆档案人员发现,本馆接收的国产影片数字母版与网络传播的影片视频有时会发生同一部影片演职人员姓名不一致的情况。鉴于两个版本都含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即龙标),在无从查考哪个版本为影片完成片的前提下,资料馆的现行做法是以本馆接收的数字母版为准。当然,资料馆在接收数字母版的工作中,也曾遇到更换数字母版的情况,即制片方对提交国家电影局(以下简称电影局)送审的影片数字母版进行撤回修改,然后将最终版重新提交电影局送审。此种情况下,资料馆经电影局转交而收集的数字母版可以确定为影片的完成片。
第三,影人档案,顾名思义,是以人为核心设立的档案。区别同名影人,在影人与相关影片之间建立真实唯一的互联关系,是档案著录的一大难题。除了导演、制片人与知名演员等常常在媒体露面外,影片制作团队的绝大多数成员都隐身幕后、个人资料难以查找。例如,影片《酒鬼和他的犟媳妇》(2011年)的摄影师赵博与影片《迷雾2017》(2017年)的导演同名,要确定两者是否是同一人就不容易。遇到这类问题,资料馆常见的处理办法是分别建档,不合并档案。
提供利用是为影人建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档与否、信息的筛选等都取决于档案的关联性。
第一,档案人员在整理影片的过程中,为电影相关的影人建档,常常面临的选择是建档与否。选择不建档,理由通常是现有信息不足以构成影人档案的基本要素。例如,资源系统为新增影人档案设立了四个必选项,即姓名、性别、类别和国家等。四项不齐备,就无法建档。除了上述基本需求,档案人员还会考虑著录档案的排他性。例如,在四项齐备的情况下,若仅能确认该影人在片中从事的工种、无法增加额外信息,则一般不考虑建档。做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当同名的影人出现时,仅凭现有的这些数据,常常难以区分两者是否是同一个人。
图1 资源系统新增影人档案录入页(民族、性别、类别、国家等四项采用下拉菜单)
第二,确认可以建档后,档案人员需对著录信息加以筛选。在保证信息准确的前提下,以关联性为标准做出取舍,汇总合乎标准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关联性与档案的主要用途密切相关。以资料馆为例,资源系统中著录的影人档案是为影片档案服务的,作为整理影片过程中形成的附属产品,要求篇幅短小精悍。因此,侧重选取与电影专业相关的客观信息,对主观评价、个人生活等资料不予考虑。
关于影人档案,建档人员和用户有一项共识:有条理、成体系的档案易于梳理和对比,兼具便利性和实用性。检索影人信息,适用范围广的数据对用户更友好。
例如,以演员雷婷为例,在资源系统按姓名搜索,获取的信息包含三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小传和个人作品信息。
图2 资源系统中演员雷婷的个人作品信息检索结果
通过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小传核实影人身份后,个人作品信息往往是用户关注的重点。通过作品信息,用户可以快速缕清影人职业生涯的轨迹,找到适配的着眼点。为了充实这类数据,资源系统要求在影人档案和影人参与的影片档案之间必须建立互联,以保障两者的协调同步。
在影人档案的日常管理中,除了重点抓准确性、关联性和系统性等三方面,还需解决各类困难,其中,主要的障碍既有关乎大局的核心问题,也有近在眼前的棘手问题,从资料馆的实践可见一斑。
影人档案在资料馆保存的影片艺术档案中占据重要地位。迄今为止,资源系统中著录的影人档案记录已有上万条,而且每个工作日还在产生新的影人档案。但是,如此丰富的资源,其利用效果却不理想。由此形成的整体局面是建得多、用得少。
出现这个核心问题,根源在于建档者与使用者彼此缺乏沟通。在资源系统的工作流程中,建档者处于编目整理环节,接近首端,使用者处于最终利用环节,位于末端,双方被其他工作环节间隔开,无法环环相扣,也就产生了隔阂。此外,当使用者发现不当之时,缺乏渠道向建档者反馈或提出建议,致使问题陷入僵局、无从改进。
作为供需双方,理想的状态是建档者与使用者有效互动、相互制约和平衡,以促进档案的优化利用。参照这一愿景,针对现有局面,可行的办法是设立评议机制,定期调研用户意见,充分发挥倒逼作用,致力于提高档案的实用性。
资料馆整理影片档案,要求档案人员为影片相关的每位电影工作者著录影人档案,且按照资源系统的要求,新增影人档案须填写四个必选项,并满足排他性这一重要条件。根据《电影艺术档案著录规则》,以最常见的故事片为例,每部影片须著录的主要责任者(即电影人)多达几十人。资源系统中著录的国产故事片责任者总量常常也高达数十人。近年来,资料馆平均每年收集的国产影片数字母版超过500部。这意味着,待整理的影片数量庞大,相应的,为影人建档的任务繁重。由此导致的问题是建档速度与收集速度不相匹配,收得快、建得慢。
出现这个重点问题,根源在于大背景与小环境的矛盾。大背景是国产影片产量激增,资料馆年收集量持续走高。小环境是建档工作耗时费力,除了贯彻数据的准确性、关联性、系统性等原则,档案人员还需按照资源系统的要求,为影人档案与影片档案逐一互联。至今为止,资源系统中的影人档案均为文字,未包含图像或影像。为免出现张冠李戴,在建立互联前,编目整理者只得重新查询影人资料、核实信息。
近年来,我国电影产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正在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国产影片收集的大背景也将随之提升。相比之下,须努力改善小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才有可能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可行的办法是整合资源,将以往彼此孤立的图片和影像档案等与文字档案一道融入多媒体资源系统,动态、直观地展现影人的面貌,为档案人员减负。
进入大数据时代,建设智慧档案馆、提供智慧信息服务是大势所趋,而管理影人档案始终将是档案机构不可或缺的工作内容。在智慧时代,从创建、整理到提供利用,影人档案的日常管理应继续发扬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以“用得上、用得准、用得好”为长期目标,坚持以实践为准绳,贯彻机构的宗旨,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