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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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德舆,字载之,甘肃天水略阳人,唐朝著名政治家和文学家,也是中唐碑版名家。《旧唐书》卷一四八、《新唐书》卷一六五有传。所谓权德舆《颂师德教碑》,图版和录文,首见已故陈显远先生1996年出版的首部汉中石刻专著《汉中碑石》[1]。1999年,吴钢先生主编《全唐文补遗》第六辑复收录此碑[2],所据为陕西省古籍整理办公室藏拓[3]。其后,周绍良先生主编《全唐文新编》[4]、陈尚君先生《全唐文补编》[5],俱信而不疑,据《全唐文补遗》转录。2006年,陕西省略阳县灵岩寺摩崖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在国家文物局编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6批重点文物“灵岩寺摩崖”的介绍中,将“唐《权德舆颂师德教碑》”列为寺内重要碑刻[6]。2013年,陕西省文化蓝皮书《陕西文化发展报告(2013)》,同样将此碑列为“儒家方面价值较高的碑刻”,认为“对于研究权德舆生平及唐代中期略阳地区儒家思想的影响有很高的价值”。[7]上述诸家著录,《全唐文补遗》、《全唐文新编》和《全唐文补编》是唐代文史研究的重要资料汇编,国家文物局编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介绍及《陕西文化发展报告(2013)》更是权威发布,影响广泛。因此,辨别此碑真伪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原石无题,以权德舆在当时的地位和声望殊显乖异。《汉中碑石》拟其目曰《唐吏部尚书权德舆颂师德教碑》,《全唐文补遗》同,《全唐文补编》改称《颂师德教碑》。据《汉中碑石》介绍,碑高56、宽30、厚13厘米。为便于探讨,兹据《汉中碑石》迻录全文标点于下(□表示缺一字):
唐吏部尚书门生权德舆撰,治书侍御史李密乾书。
吾夫子姓何讳□,时相□□也。祖无□心止□出其□□□中,同汉高皇入关往汉上,共成帝业。住□□□□□□□□□名开皇元年□□□□□□□□□□□□□□□□底定太平,有功于唐。唐封□公,世号□□。乾坤□□□□□□卒,□葬于灵□山马莲坪□界,东西四百三十丈,南北卅五丈□□□□□□□□□□□□子之功□当功员外郎□□奇功于□□□,以垂不朽云。
兴州刺史冯天禄勒石。山南西道节度司兴州□□尉何□□重新。[1]
《汉中碑石》按云:“从碑文最后有‘重新’二字看,此碑原为名相权德舆为何□所立之德教碑,但此后损毁,并非原石,何氏后裔何□□重刻此碑。”[1]是知此碑并非原石,乃是重刻之碑。因此,我们不能利用碑刻形制作为参考,只能通过文献来源、撰书者职衔、郡望地理、碑石内容等方面考察,就此碑的真伪问题做一个基本的判断。
一、来源不明。权德舆作品,《新唐书》卷六〇《艺文四》著录有《童蒙集》一〇卷、《集》五〇卷、《制集》五〇卷①。《制集》和《童蒙集》,今逸不存。《旧唐书·权德舆传》称权德舆4岁能属诗,15为文数百篇,汇为《童蒙集》。《制集》乃权德與唐德宗贞元中任知制诰、中书舍人时为皇帝所拟的诏诰。从内容上分析,《颂师德教碑》显然难列二集之中。今存《权载之文集》(下简称《文集》)五〇卷,其中碑铭八卷,不载此文[8]。笔者查阅现存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遇春纂修《略阳县志》[9]、清雍正九年(1731)范昉纂修《略阳县志》[10]、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谭瑀纂修《重修略阳县志》[11]、清光绪二十八(1902)桂超纂修《新续略阳县志》[12]、光绪年间佚名撰《略阳县乡土志》[13]等地方文献,也俱不载此文。复查自宋以降各类金石谱录,亦难觅此碑踪迹。《汉中碑石》及《全唐文补遗》均称此碑原竖于略阳县马莲坪,民国时移于该县灵岩寺。而《汉中地区名胜古迹》则谓“是建国后五十年代”迁来的[14]。知此碑原本并不在灵岩寺内,而是民国或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由马莲坪迁入灵岩寺。问题是此碑是何时竖于马莲坪的呢?《汉中碑石》和《全唐文补遗》没有交待,其他文献也不见记载。今按,是碑最末一行云:“山南西道节度司兴州□□尉何□□重新。”唐睿宗景云二年(711),以山南道所辖区域阔远,分山南道为山南东、西二道,始有山南西道之名。唐代宗宝应元年(762)三月,升山南西道观察使为节度使,治梁州(今陕西汉中),始有山南西道节度使之称。其后,屡有变更。至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分天下为十路,废山南西道。至此以后,再无山南西道之名。故何氏后裔重刻此碑,只能在淳化四年(993)以前。马莲坪(今略阳县五龙洞镇马莲坪村)并非人迹罕至之地,距略阳县城也不到30公里,若此碑竖于宋初以前,何以近千年间无人发现,且没有任何文字记载?前人既未著录,又非出土石刻,更非考古发掘所得,突然间此碑竖立在世人面前,显然此碑来历不明。而来历不明的石刻,其真实性不免令人滋疑。
二、撰者署职。清叶昌炽《语石》卷六云:“撰、书、题额结衔,可以考官爵……斗筲之禄,史或不言,则更可以之补阙。”[15]故历来治文史者都将碑刻的撰、书者结衔作为考订的重要线索。此碑首行题记曰:“唐吏部尚书门生权德舆撰”。作伪之迹,显露无遗。考《旧唐书·权德舆传》:“元和初,历兵部、吏部侍郞,……改太子宾客,复为兵部侍郞,迁太常卿。五年冬……拜礼部尚书、平章事。……竟以循默而罢,复守本官。寻以检校吏部尚书为东都留守,后拜太常卿,改刑部尚书。……十一年,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镇兴元。十三年八月,有疾,诏许归阙,道卒,年六十。”[16]2003-2005《新唐书》本传及韩愈《唐故相权公(德舆)墓碑》(《全唐文》卷五六二)等所载略同。可知权德舆终其一生,仅仅两为“检校吏部尚书”,未曾出任吏部尚书之职。如所周知,“检校吏部尚书”和“吏部尚书”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职称。唐代中叶以前的检校官是未实授的职事官,而在“中叶以后,凡官衔上带‘检校’字样者都是虚衔,并无实在职务”[17]。在唐代碑文中,将检校吏部尚书省作吏部尚书不乏其例,但在碑刻的撰者结衔中则绝无此例。在目前已出土的一万余方唐代碑志中,其撰、书者结衔一般只署职事官,或职事官与检校官同署,而绝无弃署职事官而仅书检校官者。这是研读唐碑的基本常识。权德舆一生两为检校吏部尚书:一在元和八年,以检校吏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东都留守、判东都尚书省事[8]706;一在元和十一年,以检校吏部尚书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16]457。若此碑确为权德舆所作,则结衔当作“检校吏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东都留守判东都尚书省事门生权德舆撰”、“检校吏部尚书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门生权德舆撰”。或结衔省题“东都留守门生权德舆撰”、“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门生权德舆撰”,而绝不可能仅著“吏部尚书门生权德舆撰”。宋陈思《宝刻丛编》卷八引《集古录目》:“《唐章敬寺百岩大师碑》,唐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权德舆撰。……碑以元和十三年立。”[18]权德舆结衔为职事官“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其检校官吏部尚书省书。近年出土《唐故太常卿赠刑部尚书韦公(渠牟)墓志铭并序》(贞元十七年十一月六日),撰者一行题作“中书舍人权德舆撰”[19],权德舆结衔为职事官中书舍人。由上可见,权德舆既然未曾出任吏部尚书,又怎能自署“吏部尚书”之职?今碑撰者结衔题作“唐吏部尚书门生权德舆撰”,显然是未谙唐代官制和碑刻常识者伪造②。
三、书者其人与职衔。唐代名人撰碑,多由名家书丹,二者合璧增辉。李密乾其人于史无征,而书法拙劣,在唐碑中甚尠。治书侍御史即御史中丞。唐初置两人,正五品上,副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20]。贞观二十三年(649)七月,避高宗李治讳,“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16]66。自此以后,直至唐亡,再无治书侍御史之职。史籍、碑刻志文、文学作品或有前代官名指代当世之职这种情况,但在碑志题名结衔中则绝无此例。治书侍御史仅仅存在于唐高宗以前,中唐之人撰碑题名结衔又怎能自署当时并不存在的初唐人之职位?如此谬误,稍知一些唐史常识的人应该很容易辨别。因此,碑题“治书侍御史李密乾书”,显系作伪者杜撰。
四、郡望不合。人所共知,权德舆不由科举出身,与碑中的“何夫子”并非“座主”与“门生”的关系。碑称“门生权德舆”,则两人只能为师生关系。今碑立于陕西省略阳县,则权德舆当为陕西略阳人或少小生活在略阳。然史实并非如此。《旧唐书·权德舆传》及韩愈《唐故相权公(德舆)墓碑》俱谓权德舆为“天水略阳人”,杨嗣复《丞相礼部尚书文公权德舆文集序》亦称“天水人”。权德舆自撰《叔父故朝散郎华州司士参军府君墓志铭并序》(《文集》卷二六)、《再从叔故试大理评事兼徐州蕲县令府君墓志铭并序》(《文集》卷二六),其叔父权隼、再从叔权有方,俱为天水略阳人。可见,权德舆郡望为甘肃天水略阳,而非陕西汉中略阳③。再从权德舆幼年时期的行踪看,一直随父生活在江南一带,足迹未至陕西略阳④。权德舆既非陕西略阳人,幼年时又未生长在陕西略阳,何来陕西略阳之师?显然,陕西略阳之师是子虚乌有的事。
五、从短短可识、未足百字的碑文内容看,也是疑点重重。墓碑的主要内容是叙志主谱系,载其生卒,述其行事。此碑除权德舆题衔有“门生”两字、志首有“吾夫子姓何讳□,时相□□也”以外,再无一字言及师长“何夫子”。既未介绍师之生平,也未叙及师之教诲,更未表达对师长的赞颂和哀思,“门生”称谓从何而来?此其一。
其二,此碑虽有残泐,但内容大致可知。玩味碑文内容,所叙除文首十二字关涉“何夫子”外,通篇所言实为“何夫子”之祖。“开皇”为隋文帝杨坚年号,“何夫子”之祖,仕于开皇以前,隋末有功于唐,“唐封□公”,则其孙“何夫子”之卒,不会迟至唐玄宗,“何夫之”又怎能仙寿至唐肃宗乾元二年(759)权德舆出生以后为其授业解惑?
其三,权德舆是中唐著名文学家和碑版宗匠。《旧唐书·权德舆传》云:“德舆自贞元至元和三十年间,羽仪朝行,性直亮宽恕,动作语言,一无外饰,蕴藉风流,为时称向。于述作特盛,《六经》百氏,游泳渐渍,其文雅正而弘博,王侯将相洎当时名人薨殁,以铭纪为请者什八九,时人以为宗匠焉。”[16]4005反观此碑,鄙言累句,不堪卒读,与现存权德舆所撰碑铭判若云泥。二者比读,不难发现,此碑怎么可能会出自“文雅正而弘博”的一代宗匠权德舆之手?
其四,唐初置考功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为尚书省吏部考功郎中副职,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唐朝无当功员外郎之职。碑中“当功员外郎”,也当“考功员外郎”之讹。
综上可见,《颂师德教碑》伪托之迹铁证如山,绝不可能出自权德舆之手。如前所叙,权德舆为天水略阳人,早期历史文献并无异词。然在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张良知纂修《汉中府志》前,旧府志亦误将权倕、权德舆祖孙收入略阳县人物志中。张良知所撰府志虽修订其误,悉不载权德舆世系、家族[21]。无奈权德舆名头太过响亮,景仰爱慕之徒莫不以其为乡先达,所以在数年之后,略阳知县李遇春纂修略阳县志时,仍将权德舆一门列入。以致后来所修县志,均将权德舆家族列为略阳人物,以光耀乡土。然权德舆毕竟不是汉中略阳人,其在晚年虽以检校吏部尚书的虚衔出任管辖略阳县的兴元尹兼山南西道节度使,然终身并未担任过吏部尚书的职务,其在略阳也并无任何文墨古迹流传后世,直到清末桂超新续略阳县志,《颂师德教碑》仍然未见踪影。联想到清代民间逐渐出现复刻伪造石刻的行为[22],以及是碑民国时或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移入灵岩寺的记录,笔者推测,当地人在桂超纂修县志之后,始妄托权德舆之名,立了这块所谓“颂师德教碑”,为乡土平添一“古迹”。虽然作伪者刻意将此碑磨泐,传递碑刻年祀久远的假像,以及通过阙字阻碍学人对碑石的真伪作出正确判断,无奈伪造者只是乡村俗儒,缺乏碑刻的基本常识,对唐代典章制度及权德舆本人生平事迹所知甚少,因此仍然留下了上述那么多的破绽。
实际上,早在《汉中碑石》刊布此碑之前,略阳当地人士对此碑即有疑问。1992年出版略阳县人民政府组织新修的《略阳县志》在《艺文志·铭记》中即未收录此碑,仅在《文物胜迹志》第四章《摩崖碑刻》中注明此碑“为当地人崇尚权德舆而刻”[23]。但因未置一词考辨和论证,加之流布不广,其意见并未被学界重视、采纳和认同。待陈显远先生执笔《汉中碑石》时,却将此志首次刊布,《全唐文补遗》踵而传之,遂使此一伪志流布全国,继而堂而皇之地入列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堂。检阅历代略阳人物志,权德舆无疑是最具商业价值、宣传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历史人物。为了借助历史文化名人效应,推动地方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不惜将一方不难判断的伪志推向全国,足以引起世人警思!
注释:
①权德舆作品及版本流传,详参万曼《唐集叙录》,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07-213页。
②《汉中碑石》和《秦岭碑刻经眼录》俱谓此碑“唐元和间(806—820)立石”(吴敏霞《秦岭碑刻经眼录》,三秦出版社2014年,第22页),当因元和间权德舆两为检校吏部尚书之故。《〈全唐文补遗〉总目索引》编者似已发现题名“吏部尚书”不当,所以改题元和五年(810),意以题名“吏部尚书”为“刑部尚书”之刻讹。今按:图拓“吏部尚书”四字甚明。权德舆元和五年九月由太常卿守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而非仅任刑部尚书,若此碑作于元和五年权德舆出任刑部尚书时,则署衔当作“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生权德舆撰”,题名“刑部尚书门生权德舆撰”仍未恰,故知题名并非讹刻。
③关于天水略阳与汉中略阳之别,清代学者钱大昕有详细考辩。见钱大昕《地名考异》,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4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4页。
④关于权德舆早年行迹,可参阅严国荣《权德舆世系、生平与交游考》,严国荣《权德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蒋寅《权德舆年谱略稿》,蒋寅《大历诗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王红霞《权德舆先世及行事糸谱》,王红霞《权德舆研究》,巴蜀书社2009年,第10-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