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扶蓉,陈筱瑜,匡德花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1)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不断出台高职教育发展利好政策,尤其是提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支持建设一大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高职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高职院校推进培训服务能力建设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自然而然成为改革发展的题中之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也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进行相应部署;而教育部近期发布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更是明确了高职院校是提供培训服务的主要载体之一,要求高职院校不仅面向本校学生开展培训,也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培训服务[2]。据此来看,加强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既是高职院校在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背景下适应“职业教育要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的发展要求,更是高职院校特色发展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必须积极探索职业培训服务模式,拓展职业培训服务领域,开发职业培训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提升职业培训服务水平。
职业培训是对有意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实施的以培养和提高职业素养、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与训练活动。高职院校开展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是在彰显自身价值,履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高职院校的区域性和行业性特征,决定了其开展职业培训的天然优势,但长期受制于高职院校“重学校教育,轻职业培训”的错误认识[3],高职院校在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仍有很多不足。
人才培养与培训服务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两大支柱,两者的关系不应该是相互对立冲突,而是互相促进、相互补益、协同提高。但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自我定位仅仅是学历教育机构,尚未认识到开展培训服务对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开展培训服务更多是应对上级部门或行业组织的“硬性摊派”,甚至把培训服务当作学校发展的负担。高职院校开展的培训服务项目与服务对象较为单一,多为满足在校生“双证书”获取需求而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主要目的是让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主动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培训、转岗培训少之又少。
受制于高职院校将培训服务视为“人才培养副业”的错误认识,大部分高职院校未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培训服务管理机构,多依附于校内某一职能机构。这导致高职院校社会培训服务运作与管理方式完全遵从职能机构的流程,没有钱、人、物方面的自主决定权,管理缺乏灵活性。高职院校培训服务管理照搬学历教育管理模式,制约了培训服务的开展。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校企合作。高职院校要通过培训服务走上特色发展道路,需要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回溯高职教育发展历史可知,高职院校多是从以前各部委厅局、大型企业所成立的中专院校升格而来,作为一种依托相关部门或行业企业的办学机构,具备为行业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的天然优势,本应在校企合作开展培训服务方面有良好的表现[4]。但从目前各高职院校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实际情况来看,高职院校主动为企业服务意识缺乏,重视程度不够。培训多采用传统单向知识传输方式,技能展示、教学观摩等有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应用较少,无法满足企业个性化培训服务需求[5]。也正是由于高职院校提供的培训服务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企业参与培训服务的意愿普遍不强[6],高职院校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陷入恶性循环。
针对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社会培训服务能力不足问题,为更加高效地服务于福建省健康产业供给侧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在卫生职业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建设过程中实施“5个精准”措施,并开展了一系列深入的探索实践。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瞄准“健康中国”与“健康福建”建设目标,分析医疗体制深化改革及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依托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建立了开放型“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培训平台”,完善培训服务相关管理流程,统筹推进培训服务工作。
学院搭建好培训平台后,精准对接各类培训服务需求,加强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学院切实贯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方针,开放办学资源,整合承接政府部门及卫生健康相关行业企业的培训机构,实现职业教育主体与职业培训主体的统一[7]。福建省教育厅将学院确定为“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项目”培训基地,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卫生计生系统培训中心职能整体划转至学院,福建省红十字会将学院确定为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福建省公务员局将学院确定为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另外,学院携手行业企业先后成立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基地、乡村医生培训中心、老年照护培训基地及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等。这些培训基地在“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培训平台”的统筹协调下,开展了各类卫生健康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了社会服务能力。
为保障培训服务的有效开展,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第一,对学院聘任制度进行修订,出台《第四聘期全员聘任实施意见》,针对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详细规定了服务范围、形式及内容,并将其纳入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及年终绩效考核管理。这种政策向承担职业技术培训服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倾斜、给予相应奖励的正向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教师开展培训服务的内在动力。第二,制定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的《职业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培训服务的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资格、教学能力、培训过程管理能力、培训质量管理能力等,完善了培训教学督导机制,对培训项目所取得的成效进行测评并反馈给培训教师和管理部门,及时解决培训质量控制偏差等问题,保证培训教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为推动培训服务有效开展,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采取“研训联动,精准开发”措施。学院通过对卫生健康职业技术技能发展新动态的调研,根据相应培训方向和内容,组建了延续护理技术培训、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中医康复技术培训、基层卫生人员培训4个技术培训课程开发团队。开发团队充分利用学院“现代养生保健产品研发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延续护理福建省高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两个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工作任务和技术技能的研究,并系统分析各岗位技能项目。同时,通过科技研究与培训服务联动方式精准开发培训项目、教材和网络平台,根据医疗机构、制药企业以及健康服务行业岗位的实际要求编写培训资料,先后开发了乡村医生培训、基层卫生技术培训、农民工再就业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十余门课程教材,满足了不同类别的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培训需求。
培训服务的有效开展,有赖培训模式的创新以及精准培训。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精准分析培训需求,选择不同的课程内容和培训模式,制作个性化培训服务包,力求短期内提高学员的特定技能。学院还创新培训模式,建立了校内网络学习平台“天使之城”学习空间,开发了福建省区域卫生信息网络资源平台,向学员提供相关理论课程线上学习资料和线下技能实训指导。此外为实现精准培训,学院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课程内容和培训模式选择菜单,在保障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学员对培训内容和方式的个性化需求。如乡村医生培训“以点代面,分层培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适宜技术,基层选课”,企业在岗职工培训“对接生产,模块实操”,民众健康促进培训“受众选课,送课到户”,创新创业实践培训“研训联动,技术导向”。
人才培养和培训服务都是高职院校的重要职责,需协同推进。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做到课证融合,是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努力的方向。将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融入课程教学,将行业产业发展对从业人员的关键要求融入专业教学标准、数字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中,都有利于实现精准育人。
为此,学院通过调研和梳理,将职业资格考试要求、职业岗位关键要求等系统融入培训教材和学生教材中。一方面,学院教师在参加本专业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时,引入培训教材中行业新技术、新动态相关内容,应用于全日制在校生培养。另一方面,学院编写的培训教材特别是健康服务新业态技术技能培训教材,也可用于全日制在校生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服务产业发展的同时反哺教学。例如,2019年学院与福建瑞泉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康养人员照护技能》教材(含文字版教材及技能影像教材),既是加强老年照护人员培训的资料,又可作为校内全日制在校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教材。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实施“5个精准”措施加强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职业教育培训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持续深入推进,仍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高职院校要自觉把好培训服务质量关,做好培训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8]。《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标准、教学标准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生能力水平。显然,要做到高质量的培训服务及培训服务质量的持续优化,规范化培训教学是最好的策略。当然,这需要相应制度予以保障,否则多样性培训教学最后可能流于形式。
其次,高职院校要提高对行业企业培训需求的敏感度,及时满足行业企业培训需求。职教改革视域下,行业企业对培训服务模式提出了较高要求,高职院校培训项目开发团队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及时了解社会及行业企业的培训需求,积极主动地开发相应的新项目、新课程。
最后,高职院校应提高对培训服务的认识,把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到与人才培养同等重要的地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该制度不是学历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简单叠加,而是育人与培训一体化。因此,高职院校不能把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割裂开来,而要将二者统筹考虑,使其互为补充、互为支撑、互为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