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积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力推进“健康龙江”建设,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显著增强,从2015年到2019年,黑龙江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从76.59岁增加到78.23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从8.82‰、10.86‰、19.3/10万下降到5.23‰、6.22‰、18.4/10万,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一、“健康龙江行动”扎实推进,共建共享氛围初步形成。2014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和启动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健康龙江行动”,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康行为促进行动、科学饮食推广行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5大专项行动,每年推出100项左右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从2019年起,全力打造“健康龙江行动”升级版,从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重点人群健康、减轻重大疾病损害三大方面部署实施16个专项行动,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9.2%提升到20%左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由30%提高到36%,饮食习惯逐步科学,不健康行为有所改变,健康环境状况加快改善。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地市,以药养医顽疾得到根本医治,药品和耗材加成制度彻底取消,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方向得到制度性确立,盲目扩张和医疗费用上涨迅猛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药品领域改革多环节发力,公立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试点药品价格平均降低53%以上,药价虚高趋势得到控制。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提高。积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打造10个高水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組建390个医联体,各县市至少建有1所二级甲等医院,实现了“一乡一院、一村一室”的规划设置,完善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从2015年到2019年,全省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从0.51人增长到2.03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5.74张增长到7.2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24人增长到2.63人,注册护士数从2.3人增长到2.75人,全省非公立医院床位占比提高11个百分点。90%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四、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发力,健康扶贫成效显著。2016年以来,聚焦贫困地区和卫生健康服务薄弱环节,加大政策供给和投入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省28个贫困县每个县至少有1家县医院、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卫生室,县医院每个专业科室、每家乡镇卫生院、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医生,所有贫困县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达到国家健康扶贫标准要求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组织三级医院结对帮扶贫困县县医院,远程医疗覆盖所有贫困县医疗机构。截至2020年6月,全省累计分类救治贫困患者227267人,与2016年相比,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由78.07%提高到96.68%,住院患者个人自付比例由40.88%下降到18.73%,因病致贫得到有效遏制。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增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服务项目从12大类增加到31大类。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结核病发病率逐年下降,艾滋病持续保持在低流行水平。实施地方病、职业病三年攻坚行动,实现大骨节病、克山病县级消除目标,持续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重点职业病监测实现市、县级全覆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维持在历史较低水平。精神卫生管理得到加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由81.64%提高到88.07%。加强慢病示范区建设,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人群,2019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2.63个百分点。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经受住了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验,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
六、“中西医并重”方针全面落实,中医药文化继承发扬。省委召开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等全面推进。全省现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185个,年诊疗量995万人次。全省98.0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62%的乡镇卫生院和50.43%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新增4名岐黄学者、9名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22名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40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教师、134名省级名中医。在肾病、心病、脑病、周围血管病、妇科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诊疗和临床研究方面居于全国前列。2020年10月《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省中医药法治建设翻开了全新的一页。
责任编辑/赵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