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住建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完善住房体系建设,着力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建筑业转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了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城市建设品质逐步提升。加强城市设计,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加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5.81万公顷,公园绿地1.72万公顷,2016至2019年,大庆、黑河、同江三个城市被评定为国家园林城市。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改造水平,2016至2019年,改造老旧小区2500多万平方米,惠及群众30多万户。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划定历史文化街区35片,确定历史建筑313处。大力提升城市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地方搭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有11个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
住房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督促各地抓好棚改开工建设,不断提升棚改项目质量。2016至2019年,全省棚改開工58.1万套,改善了160余万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持续开展问题整治,2017至2019年,累计整改完成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项目362个,安置棚改居民9.7万户。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公租房补贴,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健全退出机制。全省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建设37.7万套,约11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150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在解决职工住房基本需求、改善居住条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至2019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550.67亿元,提取额1082.33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7.8万笔、948.27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围绕补齐供水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继出台《黑龙江省城镇供水水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黑龙江省城镇二次供水改造技术导则》等,全省县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总长2.32万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703.35万立方米,比“十二五”分别增长1701公里、97万立方米;城市和县城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8.79%和90.11%。推进供热能力提升,城镇集中供热面积9.5亿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到87.7%,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1.96亿平方米、提高13.6个百分点。推进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1.9%。加强城市停车场等交通设施规划建设,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2016至2019年,全省新建改造道路1259.85公里,新建桥梁115座、停车泊位41.3万个。
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增强。推进城镇垃圾治理能力提升,先后出台《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黑龙江省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布局规划(2019-203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2.2万吨/日,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49%和92.66%,比“十二五”末分别提高17和67个百分点。狠抓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编制完成《黑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年)》,全省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81.3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长73万立方米。
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明显。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督促各地抓紧工程实施,聚焦贫困户、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安排补助资金,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通过修、建、买、换、租及入住农村公租房等多种改造方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2018年、2019年我省连续两年被住建部、财政部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区、市)”。2016至2019年,改造危房41.2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14万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口帮扶的绥滨县东胜村如期实现脱贫。
建筑业改革推向深入。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发展,建立了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原一体化平台)和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等平台,运用大数据提高监管效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从120个工作日压缩到90个工作日。全省建筑业总产值1181.3亿元、增加值419.2亿元。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2016至2019年,全省城镇推广绿色建筑2900万平方米。
住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现了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2016至2019年,取消行政许可21项、下放行政许可13项。规范服务标准,编制修订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手册》,不断梳理、优化要件条件,已由1.0版升级为6.0版。开发上线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省住建系统审批“一张网”、基础数据“一个库”、行业监管“一条线”,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真正落到了实处。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省住建系统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抓好“绿色住建、法治住建、智慧住建、匠心住建、和谐住建、廉洁住建”重点任务,不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文中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截至2019年年底数据)
责任编辑/王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