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疫情,一定要对不作为和胡作为有关人员加强问责,同时,也要对有功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补偿,但不管是问责,还是奖励补偿,都需要守好公平正义这个关口,不能有所偏离。
一、疫情防控问责要防止三种不良倾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强化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冲到一线,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地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重大考验面前,更能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表彰、大胆使用;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
目前,面对新冠疫情,要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要把握好问责关,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同时,我们在疫情防控问责过程中,也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三种不良倾向,不能让问责成反向动力,不能让问责成导致病毒进一步扩散的助攻手。
第一,要严防借问责打击异己倾向。问责也为一些干部打击报复异己提供了机会。比如,没事找事,本来很负责的干部,借故一点小事就问责人家;或者故意设局,让对方出事被问责;等等。这些故事的背后其实是一些领导要借问责机会行打击报复和排除异己之实。对于这种非常恶劣的问责,一定要坚决制止和严厉禁止。
第二,要严防把问责搞成政绩工程倾向。问责一定要发挥真正作用,效果要产生在实际工作上,不能就问责进行问责,把问责本身搞成政绩。比如,不管问责质量,只管问责数量;或不管需要不需要问责,先进行问责再说;等等。然后大加报道宣传,说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有多努力,问责有多扎实等等。其实,这是把问责搞成政绩工程,为个人创造升迁的资本。同时,这种问责也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问责上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对问责本身的不负责任,也是一种推卸责任。对于这种问责,也一定要严厉禁止。
第三,要严防问责亏待老实人倾向。老实人,有埋头苦干倾向,干事不善于宣传,不善于做表面文章,也不注意留痕迹,更多是凭良心做人的人;另外,老实人,也一般不善机变,或机变意识弱,应对检查不会做表面文章,回答问题有时候也缺灵活意识;另外,老实人一般本身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很大抵触情绪,有这种心理,往往会对检查有一种心理上的厌恶感;另外,出了问题,老实人也往往更多愿意自己承担责任,不愿意推卸推诿责任,甚至把别人的责任也揽承为自己的责任。出现这些情况,就很容易让老实人成为被问责的对象。最终问责亏待了真正干活的,便宜了耍奸卖乖的,让问责实质产生负效应。
如何防止和克服上述三种不良倾向,一是对于有打击报复嫌疑的,建议给问责人以问责过后的申诉机会。也就是说,等危机过后,发展进入平稳期时,被问责人可以就不良问责向有关部门或直接向中纪委或国家监察委进行申诉。若经查确有这种打击报复倾向,就要对问责人加倍处罚。二是对有政绩工程倾向的,如何防止,建议建立一个问责事后再检查制度。也就是问责之后,等过一段时间,对问责过的干部,或就针对一般问责问题,要进行问责再调查,看问责是否产生了实效。若查确有政绩工程倾向,有问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的,对有关责任人就必须进行严厉责任追究。三是如何防亏待老实人问题,也要靠问责事后再检查制度(因为老实人一般自己申诉积极性不高,更多有忍气吞声习惯,需要组织去主动再检查核实)。在再检查具体过程中,要尤其注重群众对这些人的反映,并对其长期业绩要认真核实,若真有亏待,就要撤销问责,平反昭雪,官复原职,同时,下一步还应把这些人列为重点提拔对象。
另外,除了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外,规范问责,还需要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进一步实现人格上的自觉,要心中充满正气,要满身正能量。面对问题,要更多一些担责意识,而不是推责意识,要多想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不是习惯于找别人的不是。从长期看,若大家都多一些自责,多一份担当,最终,不仅问责会大大减少,而且实际工作会更有效果,工作中的问题也会大大减少。问责是短期和局部效应,而自责是长期和整体效应。要问责更精准更有实效,灵魂是自责精神和自责意识。
二、疫情期间对有功人员奖励补偿也需要立足公正原则
抗击新冠疫情,涌现出许多感人动人甚至可歌可泣的事迹,对这些无私奉献者,甚至献出生命的人,是必须进行奖励补偿的。但如何奖励补偿,也需要把好公平正义关口,需要立足公正原则。
如何把好公正关,关键是要依法依规进行奖励补偿工作,不能随机性很大,或盲目被舆论所左右。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比如,最近有的地方推出给抗疫有贡献医务人员子女高考加分的措施,笔者认为就有失公正原则,不是一个好的奖励补偿措施,应予纠正。
一是没有子女高考或已经高考上的医务人员子女,就不能享受到这项福利,这对这些人不公平。
二是高考是普遍性的竞争,若因为抗疫突出,就可以享受特殊政策,别的人也可以因为其他方面的突出贡献而享受这方面的奖励政策,比如有重大发明等。所以,基于抗疫突出,规定在高考方面享受特殊政策,对其他人也不公平。
三是奖励补偿必须是针对本人的,但高考奖励是针对本人子女的,这是奖励的错位,也不符合奖励的一般原则。
四是奖励补偿应更多体现为直接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而高考加分奖励更多是一种制度倾斜性奖励,而制度倾斜性奖励很容易产生不公正问题,所以,来自制度倾斜性方面的奖励应尽可能少一些。
目前,如何对抗疫有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公正奖励补偿,笔者建议如下。
一是现有法律和法规已有相关奖励补偿规定的,就按照已有的执行就是。
二是若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位,就需要补充完善法律法规。但如何补充完善,需要考虑制度的长期稳定效应,也就是说不能只考虑现在的情况奖励补偿,还要考虑到后面出现类似的情况也要进行奖励补偿的问题。否则,不仅达不到奖励补偿的效果,还会引发更大的后续麻烦,让奖励补偿工作陷入被动。
三是奖励补偿必须针对本人。若本人已经牺牲,这时物质奖励补偿应根据遗产继承来决定归属,但奖励名分或涉及的有关权利应仍然归属本人。另外,精神荣誉方面的奖励补偿,也是直接归属本人。别人可以代为保管荣誉证,或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代为保管荣誉证。
四是奖励补偿应体现为直接的物质奖励补偿和精神奖励补偿。但制度不能倾斜,制度必须应体现普遍公正原则。
五是目前针对抗疫突出贡献人员,如何奖励补偿,在抗疫形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建议各地区先不急于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先集中精力抗疫,待疫情过后,再认真细致研究,出台规范政策。不然,奖励补偿很容易被当时的舆论所左右,多体现随机性和情感性。
总之,抗击新冠疫情,也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一场大考。但不管情形如何,我们都应抱牢法治柱石,要守好公正性这个宝贝,这是应对危机的坚固基座。另外,有了法治,有了公正性,不仅是现在,即使以后我们遇到其他类似的重大社会自然危机,我们都能够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人民为中心打赢打好战役。为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升全民的理性水平,同时,还要维护好中央的权威,这是实现法治和公正性的两个先决条件。中央权威是实现法治和公正性的领导保障,而全民理性是实现法治和公正性的社会基础。
[作者系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