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甘肃金融业的影响及对策

2020-12-29 00:00:00张希君
发展 2020年4期

自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甘肃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金融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同时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境外疫情扩散蔓延给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为此,更大力度、及时有效地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有助于平滑疫情冲击,助力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一、疫情对金融业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银行业的冲击以间接影响为主,整体可控。在短期内将对银行信贷需求产生暂时性冲击,对疫情严重地区影响偏大,将加大部分银行潜在资产质量压力,中小微企业贷款、农商农信资产质量压力或明显增加。疫情将对银行一般存款增长带来一定冲击,并带来中间业务收入短期减少。

一是影响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各地采取较多隔离措施,影响信贷项目营销、贷款审查审批、贷后管理等,导致银行信贷投放放缓。当前银行经营集中化程度更高,信贷决策、信贷流程运作、流动性管理等更加依赖总部,银行总部集中办公受到影响,也会影响信贷投放效率。

二是影响银行相关行业资产质量。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既直接冲击需求,也通过用工、原材料等渠道对相关企业产生全面冲击,部分企业收入下降、复工困难,影响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和银行资产质量,这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等行业尤为明显,保险业也会面临保险赔付意外增加的压力,风险也可能由保险业向银行业传导。此次疫情可能进一步加重企业违约压力,推高银行不良率。

三是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引发银行信贷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较大冲击:疫情导致股市大幅下挫,避险资金涌入导致债券收益率下降,多数商品价格大幅下挫,汇率波动加大。金融市场大幅波动会导致银行市场风险上升,对证券、期货等公司产生负面冲击,进而对银行相关信贷资产产生影响。

四是影响居民行为习惯,进而加速金融业线上化、移动化步伐。疫情期间大幅度减少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包括银行网点和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办理业务的客户人数,更多的人将选择线上和移动端办理业务,长期看疫情会促使更多的人更加习惯于线上办理金融业务。

五是疫情对农村金融产生多方影响。受疫情影响,县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建设等方面的信贷资金以及政府专项发展需求将显著上升;疫情会影响县域餐饮旅游等领域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正常运转,贷款风险也将会随之增加;疫情会降低县域客户对物理网点的依赖,显著增加对线上信贷以及支付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甘肃抗击疫情的全方位金融支持

甘肃省政府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提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11个方面的55条政策措施,其中金融系统在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信贷投放、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不断加强对抗击疫情的全方位金融支持。

一是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支持国家级重点保障企业。特别是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中央财政贴息50%基础上,省级财政按央行再贷款利率的40%进行贴息。目前全省入选国家级名单的企业有13家。

二是设立省级专项贷款。我省设立四类专项贷款,分别是疫情防控专项贷款、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鲜活农产品收储加工专项贷款以及肉、牛和小麦等粮食进口储备专项贷款。对省级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目前首批省级名单企业有13家。

三是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短期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提高中小微企业的首贷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量增价降,支持企业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影响。

四是支持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对存量企业债券允许发新还旧,增强政策性担保工具对债券发行的增信支持等,另外还对银行创设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使用央行支小再贷款提出了激励措施。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出台的各项金融政策,同时,积极创新疫情防控信贷产品,推出了“医贷通”“抗疫贷”等一系列简便、快捷、高效的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更好地满足了疫情防控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国家级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超过2亿元,其中,向3家国家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8000万元,向6家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1.41亿元。向未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障名单的其他防疫类企业发放贷款14亿元。累计向受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36亿元,其中,向受困企业新发放贷款20亿元,通过展期续贷提供资金支持16亿元。全省各级国库部门累计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41笔、金额9亿元。放开小额支付系统贷记业务限额,共处理疫情相关款项汇划1431笔、金额近6亿元。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开辟外汇资金汇划“绿色通道”,累计办理涉及疫情防控进口付汇业务17笔、金额193万美元。这一系列举措有助于缓解企业复工复产的当务之急,为支持实体经济运转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与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抗击疫情的金融支持对策

(一)加强相关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通过加大融资支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疫情期间加大信贷尤其是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银行,给予更多准备金、风险容忍等方面优惠政策,提高银行扩大信贷投放积极性。三是要加大生产的医药防护企业提高审批效率、加大贷款支持。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通过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五是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信贷投放。

(二)提升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相关单位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降低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倡导客户线上办理金融业务。鼓励客户通过掌上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应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加强线上业务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农业银行要通过网点、惠农通服务点、掌银、网银等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三)强化风险防范。

要实时监控企业、个人信贷风险情况,做好风险识别、预警、化解、处置相关预案,既要防止发生系统性违约风险,也要杜绝利用肺炎疫情的逃废债行为。同时,密切关注金融市场运行对理财产品兑付、资产估值、本外币头寸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前瞻性做好市场风险防范。

[作者系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甘肃发展研究院教授、发展经济学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