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笃武
摘 要:“制度治党”理念被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提出之后,迅速成为我国学术界的热点研究对象。但有人泛用“制度治党”的概念,把它和党的制度建设不作区分地混淆使用。其实,“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不是一回事,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学术概念。“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体现在它们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两者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并且统一于党的建设实践中;区别在于它们的关注点和内容不同,作为党建理念和学术概念,它们产生的时代也不同。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首先要消除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上的认识误区。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党的制度建设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实践探索与经验研究”(18CDCJ2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沂蒙精神融入干部德政教育研究”(18CDCJ24)。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0)011-0054-010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0.011.00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明确主张“制度治党”。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他认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1]。如今,“制度治党”成了我国学术界一个热度很高的概念。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制度治党”的理念以來,我国学术界发表了许多以“制度治党”为主旨的论文。但由此也带来一个问题,即有人泛用“制度治党”的概念,把它和“党的制度建设”不作区分地混淆使用。如2014年就有某刊物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略论制度治党》的论文,作者认为“制度治党”的现实意义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党内制度合法化,二是党内制度的体系化,三是党内制度的科学化。这里事实上是从“党的制度建设”角度谈的,所以他探讨的其实是“党的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而非“制度治党”的现实意义。在探讨“制度治党”的主要内容时,他认为首先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根本制度,其次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基本制度,再次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具体制度。在探讨“制度治党”必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时,他认为重点首先是党内民主制度,其次是党内各项制度之合理衔接;难点是如何重构党内三大基本制度:党的先进文化思想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监察制度。可见该文通篇都在谈“党的制度建设”,把“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完全混为一谈了。类似这种情况,学术界还有一些。事实上,“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虽然有联系,但毕竟不是一回事。混淆“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两个概念,不利于党建事业的深入开展。
一、“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不是一回事
在我国学术界,谈及“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时,其中的“党”一般都是特指作为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本文“制度治党”“党的制度建设”中的“党”就是指中国共产党。
(一)“制度治党”的真正涵义
“制度治党”是2014年10月以来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里新增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特征的学术概念。从字面上理解,该概念是指依靠制度去治理政党的意思。但这样理解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里的“制度治党”是不妥当的。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主张“制度治党”时,既有明确的主体,也有明确客体。而从字面上理解“制度治党”,既没有明确是谁依靠制度去治理政党的问题,也没有明确治党所依靠的制度是否科学的问题。其实,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的“制度治党”,其主体是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自身,其客体是中国共产党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中国共产党主张“制度治党”,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针对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治理活动,是自己对身上的“毛病”进行“医治”。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种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而“制度治党”中的“制度”,作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治理作为客体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各种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它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根本宗旨和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指导下,依据科学方法和科学程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所以,如果要准确地给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里的“制度治党”作一个界说,它应该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科学地制定一系列党内法规,建章立制,为实现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目的而开展的严格约束自己及成员,从而发展和完善自身的治理过程。
(二)“党的制度建设”的真正涵义
“党的制度建设”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自己的政治任务和自身建设的要求,把长期以来党在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概括和总结,形成党的成员所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法规的一系列活动及过程。“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的“党的制度建设”,其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客体是党内的各种制度。“党的制度建设”,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针对党内各种制度问题(如制度上存在的缺失、缺陷、不足等)而进行的建设活动和过程。“党的制度建设”在党的各项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贯穿在党的领导工作、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等各项建设中。因此,“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党的建设的全局。
二、“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有联系
“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有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多方面的。
(一)“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都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建设指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开展的自身建设的实践活动,同时也指研究党的建设理论的科学。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有机统一。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在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应用,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要在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中发挥先锋队的作用,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起到领导核心的作用,首先需要制定科学的政治路线,这是它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政治基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中国共产党需要依靠加强自身建设来保证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是实现党的政治主张和纲领目标的过程,是不断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形势发展调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同时也是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党内的思想教育、党的组织形式、党内生活规则等适应党的政治任务需要的过程,也是不断改进党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团结和领导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和任务而奋斗的过程。显然,我们通常所讲的党的建设,就是中国共产党自身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党的建设包含了“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治党”,换句话说,不论是“党的制度建设”还是“制度治党”,事实上都从属于党的建设的范畴。只是“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治党”的涵义和侧重点有所区别而已。“党的制度建设”重在强调如何加强党各方面制度的建设工作,目的是使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过程中以及党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以确保党所领导的事业和党自身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发展和前进。在这里,党是制度建设的主体,而党的各种制度是建设的客体。显然,“党的制度建设”本身,就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治党”则重在强调如何科学地用制度去治理党,从而使党更加趋于完善。在“制度治党”这里,“制度”是手段,“治党”是目的。“制度治党”,基础在“制”,即制度,重点在“治”,即重点在于如何科学运用制度去治党。
(二)“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在目标上是一致的
由于“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都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它们的目标必然是服从于党的建设的目标的。换句话说,就是党的建设是什么目标,“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就应该是什么目标。从根本意义上讲,党的建设的目标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要确保党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成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旗帜鲜明地宣称自己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从来都非常清楚这样一个道理:宣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回事,事实上到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则是另外一回事。早在1939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创办《共产党人》是为了“帮助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2]602。这里的意思是,创办《共产党人》是为了帮助中国共产党人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显然,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正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方面的根本目标。“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与党的建设的根本目标事实上是完全一致的。坚持“制度治党”,首先得有治党的基础——制度。它们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制度治党”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依托。要开展“制度治党”,就得首先构筑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是“制度治党”的第一步。有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后,还要科学运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里就涉及中国共产党怎么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党内各种问题的能力的问题。要科学运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党内各种问题的能力。怎么提高?这要靠教育。依靠教育提高全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党内各种问题的能力,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思想建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从严治党要靠教育的同时,他还强调要靠制度,从严治党依靠制度,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制度治党”。在“制度治党”方面,“制”是基础,“治”是关键。“制度治党”中的“治”,内在地包括了依靠教育提高全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党内各种问题的能力的内容,不仅如此,还包括了把治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等方面的内容。2012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并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旗帜鲜明地开展“制度治党”。《条例》的第一条就明确指出:“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3]960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党的建设中的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要作用,使党的建设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使党真正成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事实上,“党的制度建设”也是这个目的。关于此,可以从考察、分析党的制度建设的目的得到印证。早在2011年7月1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3]442-443“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3]443在这里,胡锦涛同志高度强调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因为“党的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保障党的健康发展,是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归根到底,还是为了确保把党建设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三)“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两者都统一于党的建设实践中
如果对党的建设的步骤作阶段性的划分,最简单的划分应该是将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建章立制阶段,即把党的各项制度建立起来,这是“党的制度建设”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如何运用所建立的各项制度对党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弊端进行治理的阶段,即“制度治党”阶段。从理论上讲,先开展“党的制度建设”工作,然后在此基础上将制度正确运用在党的治理方面,把各项制度落在实处,这是开展党的建设事业的正常和基本的逻辑。由此看来,“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治党”完全可以看成是党的建设过程中两个相互紧密联系的重要阶段。诚然,不少学者认为,“制度治党”应该也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建章立制的内容——这是建“制”,是“制度治党”的基础,事实上就是“党的制度建设”;把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在“治”上——这是对党的治理活动,是“制度治党”的关键和落脚点。因此他们认为“制度治党”应该是包含了党的制度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活动。从理论上讲,中国共产党提倡“制度治党”,其前提条件肯定是要先有制度,把建章立制作为“制度治党”的重要环节,并把这个环节概括为“党的制度建设”,这没有什么不妥。事实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谈及“制度治党”的时候,他们话语中的“制度治党”确实包含了“制度建设”的内容。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曾经说:“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1]很显然,习近平总书记是在谈“制度治党”,但他也明确谈到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三、“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有区别
“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两者虽然有联系,但毕竟不是一回事,更不能混淆起来使用。事实上,“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之间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
(一)“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的关注点不同
“党的制度建设”主要关注的是“建章立制”的问题,即制度制定的问题,也可以说是党的制度的供给问题。也就是说,当发现党和党的各级组织在制度方面有缺陷和不足的时候,就应该马上考虑如何弥补这些缺陷和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建章立制,以新的、更好的、更适应党的发展的制度去弥补党在制度上的缺陷和不足。这属于党的制度的供给问题。党的制度的供给问题非常重要。事实证明,党的制度的供给问题解决得好,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反之则相反。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之后,“党的中心任务已经不同于过去……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4]32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针对党在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大力开展党的制度建设,不断为党供给适应党的发展的新制度,大大推动了党的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比如,党的领导人在意识到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的时候,他们就旗帜鲜明地提出要进行党和国家制度的改革。进行党和国家制度的改革,实质上就是为党和国家供给更好更能适应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制度。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深刻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4]327基于此,他主张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他说:“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4]333显然,邓小平同志主张改革党的现有制度中不合理、不适应的环节,增加或补充一些适应党和国家发展的新的制度措施。他这里所关注的问题,其实就是党的制度的供给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再也没有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重大错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制度供给方面做出了比以往更大的努力和实绩。与“党的制度建设”相比,“制度治党”的关注点则主要集中在“治”,即“如何治党”的问题是“制度治党”关注的重心。虽然,“制度治党”首先要有“制度”这种先决条件,但“制度治党”重在“治党”,这是没有疑义的。
(二)“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容不同
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里,不论是“制度治党”理念还是“党的制度建设”理念,都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党的建设系统思维的具体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那里,“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都是可以并且应该被分别当作一个系统来看待的。当我们用系统的眼光看待“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时,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内容是很不一样的。就“制度治党”而言,它本身应该是党的建设的一个运行过程。该运行过程应该包括党的制度设计、党的制度执行、党的制度监督、党的制度反馈、党的制度改革(或调整)等主要的环节。这些环节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构成“制度治党”的有机整体。“制度治党”关键在“治”,所以在理解“制度治党”的时候,需要我们更多地从治理的角度去考察党的制度设计、党的制度执行、党的制度监督、党的制度反馈、党的制度改革(或调整)等主要环节及其内容。“制度治党”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政党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管理过程。“党的制度建设”也是一种系统工程,其基本内容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建设、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党的生活制度建设和党的监督制度建设等。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涉及党与政府、军队、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的关系及党在企事业中关系的处理问题,也涉及党内的上下级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党委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问题,还涉及党委内部实行集体领导等问题。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旨在如何更好地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之为国家的建设事业服务。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涉及党组织机构的设置,接收党员、任免、使用、培养干部和基层组织建设的规章和办法等方面的建设事宜。党的工作制度建设涉及党的日常工作如何更有效地开展等建设问题。党内生活制度建设涉及党内选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和决定党内重大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等规则要求,旨在如何使党的生活更正常,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开展。党内监察制度建设,涉及党组织对党员的组织监督,党组织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员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党的组织的监督,党委成员的互相监督,以及接受党外群众、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对党的监督等[5]。“党的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保障,决定着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各项内容[6],这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比较一下“制度治党”與“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容,会发现,“党的制度建设”主要是“建章立制”,而“制度治党”则主要是以制度为手段治理党自身及其问题。
(三)作为党建理念和学术概念,“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产生的时代不同
“党的制度建设”理念产生得很早。早在马克思、恩格斯从事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时代,他们虽然没有比较系统地提出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但是他们在指导工人阶级政党开展革命斗争和自身建设的过程中,对工人阶级政党的制度建设问题进行过论述。比如,1847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中央委员会的成员“由代表大会指定为中央委员会所在地的区部委员会选出”,“区部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一年,连选得连任,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之”[7]。这实质上是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民主制度所作的论述。此后,列宁对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制度建设做出了大量可贵探索。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曾多次提到党的建设问题,并认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2]606。1948年9月27日毛泽东同志写了《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8]他要求从中央到地委都必须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可见,作为党建理念,“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和实践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直以来都是有的。而“党的制度建设”作为学术概念,相对而言出现得比较晚。考察“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学术概念何时出现,就得考证“党的制度建设”的提法始于何时;何时出现“党的制度建设”的提法,我们就认为“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学术概念始于何时。据笔者的考证,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的“党的制度建设”的提法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三大报告里①。因此,作为学术概念,“党的制度建设”在我国,最早出现在1987年。这之后,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领域由传统“三大建设”(即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拓展到了“五大建设”(即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②。这充分说明,“党的制度建设”作为学术概念,出现得也比较早。作为建党理念和学术概念,“制度治党”始于何时呢?关于此,学术界尚无人进行探讨。目前,能够检索到的明确论述“制度治党”的论文出现在1988年。这一年陈代平在《党建》上发表了《略谈制度治党》。在这篇文章里,作者依据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9]的论述,把“党的制度建设”直接等同于“制度治党”而展开论述,进而认为:在党的建设上走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是一个全新的命题,表明我们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开始转入“制度治党”的新轨道[10]28-29。应该说,该观点非常新颖,但作者把“党的制度建设”直接等同于“制度治党”,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试想:如果把“党的制度建设”等同于“制度治党”,那么,“制度治党”就应该始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在国际共运史上,“制度治党”就应该始于19世纪40年代。这显然是令人难以信服的。再者,如果把“党的制度建设”等同于“制度治党”,现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也没有必要再提“制度治党”这个概念和理念了。很显然,在现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那里,“党的制度建设”与“制度治党”不是一回事。也许正是这样,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多次提到“制度治党”。不过,“制度治党”作为建党理念和学术概念,首先提出者应该归功于陈代平这位学者。这也就是说,“制度治党”作为建党理念和学术概念,早在1988年就已经被提出来了。从以上分析可知,作为党建理念和学术概念,“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产生的时代不一样。可以这样说,“制度治党”是党的建设理论在新的时代形势下的创新和发展,也是对“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的深化和升华。
四、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
我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唯一执政黨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党的建设问题是一个异常严肃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邓小平同志晚年曾经深怀忧虑地说:“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11]380“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11]381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邓小平同志晚年之所以如此深怀忧虑,原因在于,他看到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巨大危险和问题。他知道,中国共产党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得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会一片光明,反之则很危险。而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搞得好不好,有赖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做得出色与否。总之,中国共产党只有把自身建设好了,它才会有前途,它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有前途,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有前途。显然,在党的建设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
在党的建设问题上要不马虎,要保持清醒,就势必在思想观念上做到清醒和不糊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任何人、任何组织,一旦思想上出问题了,他们在行动上没有不出问题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的执政党,它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等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有重大失误,因为一旦发生重大失误,它以及它领导的中国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要避免出现重大失误,中国共产党首先要在思想观念等方面不能糊涂。“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领域里的重要理念和重大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厘清的重大理论问题。因此,中国共产党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各自的涵义、实质及实践路径等,并用以正确指导党的建设实践。一切混淆“制度治党”和“党的制度建设”做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错误的,都是不利于党的建设事业的。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和理论工作者需要消除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目前,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为实现中国梦这个伟大梦想而奋斗,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而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决不能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有认识误区,必须走出此方面的认识误区。
(一)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思想武器,它为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提供了完整而科学的世界观,深刻揭示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正确的解放道路,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是需要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应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原著的学习,即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方面下功夫。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不是为了记忆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的个别词句,而是学习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特别是学习其观察社会问题、思考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的思想方法,进而将之应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是我们走出各种认识误区的前提和基础。
(二)要深入学习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和自身的党性修养
学习历史,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有很多好处。对国家而言,我们深入学习历史,可以以史为鉴,甚至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对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对错得失做出正确判断,进而指导自己如何为国效力;深入学习历史,也可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凝聚力。对个人而言,我们深入学习历史,可以提高自身的睿智程度和文化素养。“读史可以明智”,我们可以通过学习历史,激发个人的聪明才智,也可以由此明白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当今我国即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我们要深入学习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简称“四史”)。要通过对“四史”的学习,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是怎么一路走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怎么一路走来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怎么一路走来的以及社会主义是怎么发展到今天的,从而不断提高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一系列观点和理论的认识,进而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是党建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只有在对党的认识和我们自身的党性修养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我们才有可能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
(三)要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实践中认识和检验党的理论,自觉培养理论思维
恩格斯曾经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2]自觉培养理论思维,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决定理论,实践是理论之源。基于此,人们的理论思维也应该在活生生的社会实践中进行培养。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就应该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这种伟大的社会实践中,自觉地认识中国共产党及其理论体系,用生动的实践去检验党的理论正确与否,进而培养自己的理论思维。只有具备了较高的理论思维水平,我们才有可能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
此外,我们还应认识到,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绝不仅仅是理论工作者的事情,也不仅仅是部分党员干部的事情,而是我们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的事情。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就必须站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高峰。唯有这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具备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还要广为开展理论宣传和教育,力求让普通大众也能够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诚然,这是非常艰巨的工作。走出在“制度治党”与“党的制度建设”问题上的认识误区不是一时就能够奏效的。但是,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理论宣传和教育,最终一定会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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