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举行的2020年全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议暨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第七次全会上,重庆与河南、广东、贵州、广西一道成為全国首批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国家标准试点地区。
近两年来,重庆市相继出台《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等进行全面规范,从源头上打破了政务数据“条块分割”格局,并逐步完善建设全市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全市公共数据开放系统。
在数据汇聚环节,重庆市建立了数据存储和质量校核机制,推动建设部门数据资源池;在数据共享环节,提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明确共享类型和不共享条件;在数据开放应用环节,明确了数据开放主体、开放条件和开放程序,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政务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在安全监管环节,根据责任主体差异,分别建立起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禁止行为和处罚条件。(洪蕾)
另外,在厘清政务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务部门数据管理职责基础上,重庆市提出建设“两个系统(共享系统、开放系统)+四大基础数据库(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N个主题数据库+N个部门数据资源池”(2+4+N+N)数据汇聚体系,为实施政务数据应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