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金·哈格洛夫环境伦理思想研究

2020-12-25 17:33凯,顾
关键词:非人类治疗法中心主义

林 凯,顾 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科技哲学部,安徽 合肥 230026;2.淮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加剧,经济学家、环保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等都在寻求环境危机的解决之道,解决环境问题的希望在何方?是走进人类中心主义还是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是先进行理论的建构还是直接面对环境问题?这些都需要环境伦理学研究者们去认真思考和探究。

哈格洛夫是美国著名的环境伦理学家,他创办了《环境伦理学》期刊,并自任主编。同时,他还是美国环境哲学中心创立者和主任,是较早研究环境伦理学的专家之一,在国际环境伦理学界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其与同时代的环境伦理学家如罗尔斯顿、诺顿、卡尔松、辛格等都是国际环境伦理学界的代表人物,对环境伦理学的创建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理论的建构、实践的转向,还是学术平台的搭建上,都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哈格洛夫的环境伦理思想既有其时代的特点和共性,又有别于同时代的环境伦理学家,形成独具特色的思想。

一、环境美德的伦理思想

在哈格洛夫看来,“虽然环境伦理学必须要进行形而上学的考虑,但这些考虑是如此多样化,以至于它们不可能形成单一的形而上学”[1]。环境伦理学在早期的发展阶段倾向于从亚里士多德“物以其自身为目的即是最高善”[2]中寻求论证自然内在价值存在的哲学依据,进而为环境伦理学的成立提供合理的论据。哈格洛夫的思想深受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他认真分析了古希腊哲学对环境的态度,试图从中探寻环境伦理学产生的根源,结果发现,古希腊哲学对理性的偏爱和信任,以及对感官的轻视和忽视,导致了对生态关系的忽略和对环境的漠不关心,因而产生不了环境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提出“物以其自身为目的即是最高善”,因此,自然界的其他事物具有独立于人的利益之外的内在价值,他们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充分利用自然,这是其内在价值。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是建立在不断攫取自然资源之上的,尤其是工业革命以来,虽然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也为生态环境带来了无尽的灾难。人类承认某物有价值,是指它曾经为人类的生活带来改变,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大发展,是从人的喜好和价值观进行判断的,但是人的价值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任意价值偏好。“在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看来,存在物实现自身目的和本质的活动即自然,美德是指使人‘活动得好’的品质,也是自然,是其他存在物以之为目的的最高的目的和善。”[3]哈格洛夫在亚里士多德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人与自然之间除了物质联系外,还存在着精神上的联系,因此,二者是和谐共生的。人们通常认为自身能够从自然中感受到美,这是人的主观活动结果,也是自然的一个价值,这种价值与其实用性无关,因而也是具有内在价值的体验[4]207。自然是美丽的,具有创造力的,能带给人类精神的价值和审美的兴趣,甚至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象征。如我国的黄河被称为“母亲河”,富士山被认为是日本重要国家象征之一,这些都超越了原有的自然意义,上升为精神意义。

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和政治是不同的,一个侧重于个人利益,一个侧重于群体利益[5]。哈格洛夫在阐述“环境公民性”思想中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在哈格洛夫看来,人在社会中具有两种角色:一种是公民,另一种是消费者。这两种社会角色之间的差异性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观。作为“消费者”的人,价值观涉及的是感觉或情感的问题。然而,作为“公民性”的人,价值观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成现在形式的社会观念,不依赖于个人意志发生改变,反映的是一个社会所代表的主流价值观。“消费者”关注的是经济价值的满足,关心的是个人的收入水平、消费力和购买力;而“公民性”关注的则是社会价值的实现,体现的是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是更高层次的需要,是对社会整体环境的积极参与。哈格洛夫主张环境伦理教育要克服功利主义、实证主义和普遍主义的倾向,要与人所处地域的自然、社会、文化生活环境相适应,反对功利的、实证的思维在环境伦理教育中的运用[6]。

从上述几个方面的分析来看,哈格洛夫深受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影响,并把其相关的思想融入到自身环境伦理理论和教育实践中来,因此,可以推断出哈格洛夫的思想带有环境美德伦理思想的印迹。

二、坚持弱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伴随着环境伦理学的诞生和发展就一直在争论不休,至今也没有停止过。人类中心主义在环境伦理学中有着多种表现形式,但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即在伦理角色上,对于人类而言,非人类事物只具有工具价值,这一点体现在它们为人类所带来的多种体验上[7]。而弱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类与非人类事物之间是和谐共生的关系,并对只将后者作为开发利用对象的思维方式进行批判[8]。哈格洛夫认为,大多数价值观都是独立于人类的判断的,当我们真正重视价值时,我们一定要从人类的角度来看待价值,但不一定要从人类的工具性利益来看待价值,那么“内在价值”一词(既指通过人类判断而赋予的内在价值,也指被定义为自身生命有机体的商品的内在价值)将使“非人类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这两个术语变得不必要[9]202。哈格洛夫指出,人类中心主义者以摆脱人类贫穷为口号,对其他物种采用工具价值思维,用公正、严谨的态度管理自然资源[10]。弱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上与西方传统、宗教规范更相吻合,更相一致,人们更容易理解;而非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与宗教的一些规范和教义互相违背,在理论上又回到了形而上学,普通人理解不了,也很难接受[9]186。

不同于完全的人类中心主义,哈格洛夫的弱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削弱和限制,不承认非人类的价值和权利。他认为事物的内在价值是一个由非人类中心主义所构想的概念,以证明非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也享有自己的权利。“内在价值是从事物自身的角度出发而发现的价值”[11]181,这是一种客观存在,而非人类的主观评价。因此,“非人类中心内在价值”概念本身就存在着同义反复的问题。对于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人类不需要任何参照物而能从它自身发现价值并按照它自身的方式进行思考[11]181。哈格洛夫发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不足和缺点,试图去调和这两者之间的不和谐,他既没有完全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也没有选择激进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他承认人作为价值主体的作用,但他没有否认自然物的独立价值(类似于康德在认识论中对“事物本身”的预设),从而显示了弱人类中心主义的特质[12]95。他认为,从权利的角度去为动植物进行辩护是没有意义的,在理论上也站不住脚,最有力的论据就是从人类审美的角度来保护自然之美。如果假设非生物没有使用价值,那么对它们进行保护就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这时候可以从人类中心主义角度,通过手工艺的方式欣赏非生物的美,可以体现自然美的优越性[9]192。

哈格洛夫认为,当且仅当人类决定(或人类共同决定)珍视该生物内在价值时,该生物(非人类中心)固有的内在价值或自身利益才会引起关注和考虑,才能产生内在价值[9]192。他并不是说一个生物的自身利益与人类的道德关切无关,只是说一个特定生物拥有自己的利益这一事实不足以自动地代表该生物产生道德行为。尽管客观主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致力于消除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在价值,作为一个人类中心主义者,哈格洛夫并没有类似的愿望来结束对非人类中心主义内在价值的追求。即使是一种有说服力的非人类中心论可以构建内在价值,环境主义者和环境政策以及决策者可能仍需要做出一些人类中心的内在价值判断。他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并不简单地意味着工具性,“弱人类中心主义”能够很好地服务于环境伦理学,无论“弱人类中心主义”的探索成功与否,都将为以人类中心主义对非人类生命进行内在价值评价提供新的依据,从而进一步强化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在价值理论[9]191。

三、融美于环境伦理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说:“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13]在哈格洛夫的环境伦理思想中,对自然美的欣赏无处不在,处处体现了自然美的影响,把环境伦理学的基础和来源也认为是从自然美而来,主张将环境保护政策建立在自然审美的欣赏和价值之上。哈格洛夫认识到了感性经验的重要性,特别是审美的经验和体验对人们爱护自然、保护自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他认为,世界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超验关系,因此,人们很容易在对自然的沉思中发现道德和审美的价值[4]128。

在哈格洛夫看来,我们保护自然的景观,要么是出于一种审美体验,要么是出于一种科学追求。哈格洛夫认为:“对自然界的兴趣能使人保持更长久的审美状态,不至于审美疲劳。这种兴趣不是审美兴趣,而是科学兴趣。”[11]174哈格洛夫断定,这种兴趣是“科学、艺术和自然保护之间密切联系的充分论证”[4]103。西方环境观念深受“对自然世界共同的认识——既强调事实,又强调价值”[4]107的影响,因此,其同时受科学与艺术审美的浸染。“自然之美是一种现实的存在,这种存在是过去的和当下的,并且未来也是可能的。”[10]78任何存在都具有美感,这种美仅仅是为存在而存在。这就是自然保护主义者论证的充分基础[14]。

哈格洛夫的环境伦理思想带有鲜明的自然美学倾向。无论是在论证弱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内在价值还是在环境教育的实践当中,无不渗透着自然美学的观点。哈格洛夫对于自然美的推崇达到极致,他一再强调,“自然始终是美的……丑是不可能出现在自然中的”,自然的审美价值都是正面的、积极的[15]。哈格洛夫在本体论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自然审美价值观,认为自然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自然状态,表现为原生性;其次,自然美有着丰富的形式;其三,这是一种外在的美,而非内在美[16]。他认为,人对自然进行审美判断,从而得出其是否具有美感,在这个过程中,人类是审美的主体,也是审美价值的中心,只有存在这个中心才有审美。因此,审美对象的价值是审美主体赋予的,审美对象其本身也具有内在价值[10]77。

哈格洛夫的自然美学思想最重要的是对自然的本体论论证,在他看来,人类要想真正了解自然的价值,首先就要关注自然本身,这样才能真正去审美[12]95。哈格洛夫说:“如果在价值上,自然美丝毫不逊于艺术美,那么公共政策和道德行为应立刻做出调整,以满足自然美保护的要求。这和保护艺术美同样紧迫。”[4]248对自然审美的体验最终的落脚点是要保护自然,保护环境。无论环境伦理学思想还是环境美学思想都要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理论一定要走向实践,与实践相结合。

哈格洛夫从美的思想中探寻环境伦理学的起源,论述了审美欣赏的重要性,主张审美价值是自然的内在价值,保护自然可以实现物质幸福和审美幸福。他对自然美进行了本体论的论证,认为自然具有自发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美的,且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自然美优于一切,因此具有内在价值。他从科学和审美的角度论述了科学、艺术和自然保护三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强调要在保护野生动物和太空环境中嵌入对美的欣赏,以激发起人们强烈的审美情感,进而内化为爱护和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16]。

四、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

环境伦理学最终的目的是用来约束实践、引导行为,以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为出发点,在规范人们合理对待自然的道德行为,把道德关怀和生态良知纳入到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中,唤起人类的生态环保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升环保意识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环境伦理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素养。伦理教育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难题,要想在社会中构建一种新型的伦理教育——环境伦理教育,培养具有自觉环保意识并能自觉采取行动的理性人,还需要环境伦理理论和实践的长期结合和努力。哈格洛夫注重环境伦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突出表现在他对环境伦理教育的关注,以及环境伦理教育具体实践的实行。哈格洛夫认为,人们将通过教育学习的手段,彻底掌握这些环境伦理规则,然后内化为自己的思想价值内容,从而形成从环境伦理学视角看待世界的理念,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发展出一种环境伦理的世界观[10]8。哈格洛夫关注的不是环境伦理学本身理论的建构、规则的制定,而是关注人们该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把理论和现实紧密结合起来。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哲学和应用哲学,其目的就是用来指导人们在现实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行为。

哈格洛夫建议,教育工作者要经常向环境伦理专业人士请教和学习,要保持一种逆向思维,即从前向后倒推,从“哪些措施能促使人们制定环保决策”推断出“哪些措施能通过教育途径让人们做好制定合理环保决策准备”[17]163。他认为,“最好不要集中关注如何将环境伦理的现有理论转化为课程材料,而是应当将关注点放在普遍的环境价值观之上,这些普遍价值观在特定国家为人们所广泛接受,与实际形成这些国家的环境感知的观念历史相一致”[17]163。他论述道:“如果全世界的人们都希望有效地应对我们共同的环境问题,那么他们就不能仅仅只是消费者,而是还必须作为具有环保意识的公民来参与环保活动。”[17]166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让人们热爱环境、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一种习惯,培养更多的“环境公民”,这是环境伦理教育的目的。不具有环保意识的公众在社会中是消费者的角色,而非公民角色。但如果具有了强烈的环保意识,有着强烈的解决环境危机的愿望,他们就从消费者转变成为公民的角色,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环保活动。

如何进行环境伦理教育,哈格洛夫认为,要将环境的相关知识点合理组织起来,让学生既学习这些事实,也培养社会价值观。采用现行的教学方式进行环境伦理教育[17]166,这样做只是对原价值观的重新排列组合,重新表述,而不是创造一种新的价值观。这项任务一旦完成,人们就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将来处理环境问题和表达意见时,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而不是仅从经济利益出发。要从全人类的角度去正确地对待环境问题,这样才有可能让环境伦理解决实践问题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哈格洛夫希望:“环境伦理学的任务……是要发展出一种西方文化都能意会的谈论话语,作为一套国际公认的术语,为人们争论的基本依据,以最终创造出一种普世环境伦理,让人们能够正确地表述他们虽有所知,但除了‘感觉到’之外却又无法清楚地表达出来的东西。”[18]环境伦理教育就是这中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搭建理论和实践互相联系和沟通的介质,环境伦理不应该停留于书斋、课本、理论当中,而应体现在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环境监督等方面,为解决现实的环境危机问题助力,改善人们的环境行为,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五、主张环境保守治疗法

环境保守治疗法源于医学上的“保守治疗法”,即在人类过度干预环境的情况下,不再继续犯错,而代之以‘保守治疗法’”[19]。保守治疗法最先起源和发展于19世纪奥地利的现代医学实践,这之后,保守治疗法开始对医学之外的领域产生重要影响,比如文学、哲学、经济学、心理学以及环境管理等领域有时会采用保守治疗法的相关知识和思想。哈格洛夫认为,“保守治疗法对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在对他哲学特征的概括和《哲学研究》所论述的哲学方法中表现最为明显”[4]181。“从‘对不能说的保持沉默’到‘不能做的不做’,再到‘自然做的最好’,是维特根斯坦到康芒纳的内在理路”[10]79。巴里·康芒纳提出了生态系统的四条法则,其中有一条是“自然最了解它自己”:无论哪个系统由于人类活动而引起了变化,那么,该系统都可能受到负面的影响[20],研究界对此普遍持赞同意见。彼得·辛格在《动物解放》中指出,管理野生物的最佳方式就是依据该原则进行[21]。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根据已有的记录,所有改变生态系统的行为,哪怕是出于爱护和保护的目的,但结果都是给系统带来了损害。因此得出“我们不能,也不要企图去改变自然”的结论[21]。利奥波德对此解释道,这是由于生物机能非常复杂,人类可能永远都不会完全理解它的运行原理。所以,不要试图去改变它们[22]。哈格洛夫称这是对环境保守治疗法正式的和最通俗的表述。因此,人们往往将其视作第一个分析环境保守治疗观点者。但事实上,这条法则并不具备成立的条件,康芒纳只是对其进行了解释,但没有进行任何的论证,甚至也没有说明自己是如何得出这一观点的,仅仅只是提出了几个非生态学领域的例证[4]187。

哈格洛夫认为,康芒纳的解释存在很多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批判。首先,康芒纳把复杂的、有机的、进化的生态系统类比为一块机械手表或者是简单的事物,这样的类比是不对的。因为生态系统常常被当作由各种有机体所组成的共同体,而不是当作由超级有机体所组成的共同体。在某些情况和背景下,系统的一些变化仅是对部分造成了破坏,但从整体来看,整个系统没有遭受破坏。其次,康芒纳在提出例证时忽略了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实际上,生态系统自身在不断地发展变化,通过修复内部结构来获得持续发展,这种能力就是自我修复能力。在这样一个系统中的任何变化都会产生无数好的或坏的结果。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促使发展和带来毁灭可能是同一个行为。生态系统又具有“蝴蝶效应”,某一个物种的灭绝,可能会对生态系统带来一些细微的影响,生态系统又是不断进化的,物种也在不断地演进。最后,康芒纳所关注的“随意”一词是要有语境的,用在手表上的例子是合理的,但是用于生态系统是不合理的,例如,在生态系统中的人工变化如果不是“随意”的则并不一定有害[4]187-189。

哈格洛夫认为,用人工平衡取代自然的未被打乱的平衡,同时意味着用一套人类所强加的人工价值去取代自然的价值。环境保守治疗法强化了我们对自然系统的工具价值重要性的认识。保守治疗法在理论上能够促进恰当的非工具性的价值,但我们仍然需要仔细地考虑,我们能否依靠这类联系来提出和解决非工具价值的问题,对这类价值的促进能否抵消一般治疗方法的消极后果。更重要的是,在治疗过程中逐渐增加因素控制所带来的问题,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把保守治疗法作为一个自然保护者的策略所可能遭遇到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什么,因为这种方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去保存价值,而是避免通过无效或不恰当地使用生态技术而导致损害[4]197-200。

哈格洛夫认为,在环境管理中,人类对自然的操纵使自然成了仅为人类的生存服务的机器,使自然变为人造自然,使自然被人类所奴役,从而失去了自由性和创造性,不再是人们所崇敬和敬仰的自然。科学家、环境主义者和政策制定者自然不愿意从价值考虑的角度来为他们的观点辩护,而保守治疗法至少给每个人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去延续这一传统。环境保守治疗法从实用的角度看,作为一种谨慎或明智的方法,对于自然保护来说,可能是一个有用的方法。我们既不要对保守治疗法进行全盘地肯定,也不能对它作全盘的否定,它的优点和缺点都应该被考虑到,要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角度进行认真考量。

六、结语

哈格洛夫的思想深受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思想的影响,他在阐述自己的思想时多次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无论是探寻环境伦理的起源、论述弱人类中心主义,还是探讨“环境公民性”、鼓励进行环境伦理教育。哈格洛夫本人也承认他的观点和立场是一种弱人类中心主义,不同于完全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且强调了弱人类中心主义的优越性。他非常崇尚审美体验和经验对于人类生活的积极意义,在哈格洛夫看来,“保护自然的最强有力的伦理理据是大自然的美,因为宽泛意义上的自然美的存在,代表了这个世界上一种积极的善”[4]281。人类对审美的欣赏可以激发对自然的美好情感,有助于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哈格洛夫在后期的研究中,很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建议应尽早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环境伦理教育,同时要建设具有本民族本地区特色的环境伦理,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可以进行跨文化的借鉴和学习,环境伦理学要走向现实问题,直面环境危机,要为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发挥出作用。

哈格洛夫主张环境保守治疗法,对自然不加干涉,不要破坏自然之美,在一定意义上能促进对自然之美的保护,因此,我们应这样来理解环境保守治疗法:它是一种环境管理方法,帮助人类实现环境治理的目标。环境保守治疗法既可以用于生态系统,也可以用于特定的环境领域管理。这并不是说要完全放弃科学技术手段,只是在采用技术手段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10]80。哈格洛夫认为:“我们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发展出能够控制自然但却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技术能力;自然保护应以环境价值观为基础,而非依据生态科学的有限性这一推测。”[4]281自然有一种自我修复的功能,自然生态系统虽然受到人类的干扰和破坏,但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通过内部系统的自我调节,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这些不稳定。但是如果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承受限度,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就会遭受损害,甚至崩溃。“环境保守治疗法”的提法很美好,很理想,但是在现实和理论上,仍然举步维艰,很难让人接受。人们应该持一种乐观主义的态度,相信在正确思想的指导和对科技的合理利用之下,能够找到一条合理的、可行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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