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娜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社科学院,广州 510000)
人类中心主义的赞成和反对
曹彦娜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社科学院,广州 510000)
【摘 要】人类应该走入还是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是环境伦理学争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在梳理近二十年国内学者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基础上,尝试对两者之前的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和审视。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 非人类中心主义
上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加深,人们开始反思近代以来盛行的工具理性和个人主体性的现代化思潮,其中,以生态伦理学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最具代表性。从伦理学视角来看,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一种生态伦理学说,在实践层面,两者都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与稳定,几乎没有分歧。然而在道德规范的深层次理论基础方面,两者的伦理观可以说是南辕北辙。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是因为以人为中心的伦理观的主导,因此,我们应该我们应该完全摒弃以人类的生存利益为核心的尺度,将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行为的终极尺度转向以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和美丽。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而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以人类为中心的存在论和价值论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当前的生态问题和人类危机并不必然的由人类中心主义造成,人类整体的长远生存利益应该是生态伦理学的终极目的和道德行为尺度。否认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在这场争论中,国内外学者都提出来了一些带有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如,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定位?生态环境危机的真正根源?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立、冲突的实质等,本文在梳理近二十年国内学者关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基础上,尝试对两者之间的基本问题重新做个审视。
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哲学大辞典》将人类中心主义分为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层含义:在本体论上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在认识论上认为人是宇宙中一切事物的目的;在价值论上认为解释和评价世界万事万物的标准是人类确定的,并以人类本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体论的人类中心主义在近代被科学证明为伪命题,已被现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所摒弃。我们今天所讲的人类中心主要体现在认识论和价值论上,是人的本性在人的认知行为和伦理行为中的一种自然选择。
人类中心主义除了是一种基本的哲学观念外,还是一种不断发展变化的文化观念。从古至今,“人类中心主义”在历史上经历了四种不同的形态:第一,宇宙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居于宇宙的中心位置。第二,神学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宇宙间万事万物的目的,人为神而存在,万物为人而存在。第三,近代人类中心主义。其核心要义是改天换地,挣脱自然对人的束缚,人通过对自然和社会的主宰的双重预设来确立自己的主体地位。第四,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是伴随着生态伦理学的发展而来的,其核心要义是主张在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将人类的利益(共同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应局限少数利益和当下人的眼前利益,人类的利益(共同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人类处理自身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根本价值尺度。
由此可见,人类中心主义并不是一个固化的,一成不变的文化概念,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四种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之间有着重大的差异和完全不同的性质与具体内涵。其共同点,都是关于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的不断深化的一个连续性的进化过程。学界不断扬弃和批判的是近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而我们阐述和应该走入的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世界范围内环境问题的凸显,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导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开始兴起,其中有三个最有影响力的流派:动物权利论或动物解放轮;敬畏生命理论和生物平等主义理论;大地伦理学和生态整体主义。虽然他们的观点各不相同,但矛头都指向了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只关心自身的存在和利益,无视其它物种的存在和利益,在实践活动中,对自然界的开发和利用贪婪无度,导致生态危机日益严重,自然界本身也有内在价值,传统伦理学的视野应该从人扩大到一切生命和自然界,以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一批学者对人类中心主义也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如曹利军认为传统的人类中心论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其将谋求人类幸福的价值观完全置于征服和剥削自然之上,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实现这个目的;现代人类中心论也是片面的,因为其主张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价值观是完全以人类利用为出发点的,改造自然的合理性也是以人类的需要来衡量的。
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世界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并非来自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想要解决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还必须要依靠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才能实现,因此,不仅不能走出人类中心主义,还必须走入。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不可超越的,如默迪所说,“蜘蛛是蜘蛛的中心,人理所当然以人为中心,每一种物种的存在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目的。”人类作为自然界的物种之一,必然以自身为中心,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客观事实,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人类是无法超越或者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曾小五以类异化的非伦理的生存方式为视角,认为生态环境危机并不能简单归于人类中心主义,它是近代以来形成、发展并扩张开来的以非伦理的生产方式为核心的人类非伦理的生存方式导致的。人类要走出这场危机,必须克服“异化状态,恢复伦理的生存方式”。
随着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深入,双方的观点与态度发生了一些细微的转变,对一些的极端的观点有所修正,一些学者的观点出现兼容的趋势。如有些学者主张二者之间“从分立走向整合”。还有学者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具有一致性的角度论证了人类中心主义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兼容。
从这场持续了几十年的争论来看,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都有其内在的合理之处,就人类中心主义而言,人类的利益应该是第一位的,如果将人类的利益弃于一遍,那么其它的利益也就无从谈起,人道主义必须是生态伦理的价值基础。而对非人类中心主义来说,其遵循的是自然中心主义原理,认为自然界的一切物种都是平等的,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是人类行为的终极目标。然而,目前这两者却都走到了极端。人类中心主义,从人类自身利益出发,将人的幸福作为最大的价值追求,缺忽视或者无视了生态环境的发展,致使自然生态环境处于危机状态,反而影响和危害了人类的长远发展;而非人类中心主义从自然整体利益出发,否定人类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这又走进了为保护自然而保护自然的误区。总之,非人类中心主义之所以兴起的原因,是为了解决人类的生存危机,其目的还是为了人类未来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非人类中心主义最终还是走不出人类中心主义的。另外从物种存在自身来说,每个物种的存在都是以自身为目的,如果为了其它物种的利益而放弃了这个目的,那么,这个物种本身也难以存在。因此,无论持哪种环境伦理观,持有者本身(只要是人类)就不能摆脱为人本身的“自私”“为我”的本性,在这个维度上来说,非人类中心主义也很难完全抛弃人类中心主义。
自然是否具有内在价值,其是否具有合理性?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争论的又一焦点。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必须要放弃以自身生存利益为核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保护生态自然的道德要求应来自于自然事实本身,为了贯彻这一说法,就必须认定自然本身是有价值,这种价值是“自存”、“自为”的,也就是不需要依赖人类本身的价值判断和评价。只有如此,生态自然才值得我们尊重和保护。否则,如果仅仅将生态自然的价值看成依赖于人类本身的“外在评价”,那么就是典型的人类主观主义和沙文主义。这种将自然界本身作为存在尺度而确立起来的价值,就被称作为自然界的“内在价值”。他们指出,自然界的价值不是由人类赋予的,而是它们的存在所固有的。这种价值具是自然天成的,人类不能去规定它,而只能去认识它、利用它。“在人类认识它、利用它之前,它们的价值对于人类并非无。”不难看出,在上述问题上,两者争论的关键差别就在于对价值概念的不同理解上。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主体为我性的表现,因而是一种自为的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存在论意义上的自在关系。就像马克思所认为的“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存在论关系是建立在自然原理基础上的,而价值关系却是建立在人道原理基础上的。从马克思关于价值关系的定义出发得到以下结论:如果将一切存在论意义上的自主、自为的关系都当做价值关系的话,那么价值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
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中心主义仅以人类的利益作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必然会导致无法避免的生态危机,因此认为人类只有走出或者抛弃人类中心论,才能解决当前的生存和发展困境。而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必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这是物种的一种本能取向和选择,也就必然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唯一价值导向,它是以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永恒基点的,在这种意义上人类中心主义是难以也无法超越的。其实,非人类中心主义之所以兴起,正是人类不断积极思考自身生存发展困境和危机的结果,也是对人类利益的关系和确认的结果。
作者简介:曹彦娜(1982—),女,河南洛阳人,哲学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