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红 (运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山西 运城 044000)
2015年1月国家实施新的《预算法》,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明确提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性要求。2019年7月开始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发改部门同时要求尽快完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投资资金统筹衔接机制,保障本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已经上升到法制层面,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总结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及《政府投资条例》,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言献策。在此,以运城市城建项目为例,谨对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调整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
历年城建项目在年度计划编制谋划阶段,都会要求立足城市发展规划、围绕民生问题统筹谋划,但最终决策、能够实施的投资项目还是会受到政策导向、政绩观的影响。城建项目计划编制与实施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收集年度计划的部门不确定;年度计划最终安排的项目往往缺少延续性,每年都有临时决定、仓促上马项目与暂缓实施、最终下马项目;多批次、不定期地调整年度计划已经安排的项目,因项目搁置已造成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历年城建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的牵头部门、批准形式、确定时间都不一致。年度计划一般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或召开协调会以后,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近年来由市发改、规划或住建部门牵头,在3月份以政府办文件下达,个别年份下达时间推迟到6~7月份,实际上已失去年度计划的指导作用。
从年度计划的项目组成和划分类别来看,通常按照项目建成后的功能划分、专业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桥梁、公园绿化、管廊、水系、场馆等工程项目。个别年度按照项目责任单位划分为“九部门”,或按项目所在城区位置划分为“八区联动”,或简单划分为“六大项目群”“四纵五横十个一”等等。表格形式年年变动,实际加大统计工作量。
住建局牵头编制的计划一般由储备、新建、续建、扫尾项目组成,再按项目专业工程类别划分。其他部门牵头时,只体现新建和续建,对储备项目和已完工扫尾项目没有安排。造成计划的新建项目难以在当年开工,实际成为储备项目,扫尾的项目不能按期结算,实际形成债务拖欠。
城建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国开行、农发行、世行(德国)贷款资金、煤炭基金、市本级土地出让资金、城投公司平台融资,部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如BT、TOT、PPP项目。近年来主要为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包括一般政府债和政府专项债),极少一部分为市本级财政投资和体彩、福彩、环保等专项资金。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筹措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的城建项目预算资金不到10亿元,与项目建设年度形象进度计划相匹配的需求资金(约20亿元)差距很大。而且每年将多数资金安排在新建项目中,而只给在建项目和扫尾项目安排极少的资金。由于新建项目办理前期手续需要占用大量时间,项目实际进度不能满足预算执行条件而形成资金沉淀。在建项目和扫尾项目急需建设资金,却因为项目预算安排不足而无力支付。历年城建项目实际预算支出不会超过3亿元。
城建项目在计划实施阶段,受政策导向、市民呼吁、人大政协关注影响,每年都会对已经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需要临时上马或暂缓实施下马个别项目。项目预算在执行阶段,一些项目受征地拆迁、铁路协调影响,实际进度滞后,造成已安排的预算资金闲置。另外一些项目建设条件比预想的要成熟,进度加快,急需建设资金。
针对此类情况,项目计划调整和预算资金调配一般由项目单位申请,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即可。2017年以后,发改、规划等审批部门严格按年度计划生成项目编码、在线审批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要求执行项目支出预算,仅可以在9月底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计划和预算调整的具体办法,市政府至今没有确定。
建议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由发改部门牵头,每年8月份组织谋划下年度项目计划,最迟在当年3月份以前以政府办文件下达。根据城市建设发展五年期规划,定位于“强基础、保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目标,建立城建项目储备库。按照“规划引导、科学论证、择优筛选、合理排序、持续运作、滚动发展”指导思想,“干着今年、备着明年、看着后年、想着大后年”,编制三年期项目建设滚动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年度项目计划再按储备、新建、续建、扫尾分类,逐年梯进,良性滚动。储备库项目又可分为规划项目和前期项目,规划项目可以进展到完成前期立项、可研批复,甚至初设及概算批复。对储备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可及时调整补充,经多方论证不可行项目予以调出。新建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项目产生,指开工准备工作充足、至少保证当年10月可以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建项目一经下达则要严格按计划推进。续建项目计划列入需要跨年度施工的项目。扫尾项目计划指项目现场已完工,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移交,需要结清尾款的项目。
建议市政府在确定城建项目年度计划时,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坚持“关口前移”“量入为出”原则,在项目可研评审、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阶段,安排发改部门和财政评审共同把关,严控项目建设规模、核实项目投资。在统筹财政资金盘子时,按照“三上三下”预算编制程序,平衡项目预算资金计划。每年8月份在发改部门下发项目计划通知时,财政部门同步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求。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发改与财政部门统筹项目和资金计划,二次下达报送通知。项目单位核实项目进度与投资计划,二次上报。发改与财政部门总体统筹平衡后,上报市政府决策,经人大会议批准项目计划和年度预算后下达给项目单位执行。
在确定年度预算资金盘子时,首先保证续建项目有充足的资金,结合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适当安排预算资金。一次性安排500万元的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储备项目发生的前期费,可以滚动使用。当某个项目可研批复完成,该项目的前期费申请到位时,可按前期费评审价一次拨付,充填到前期工作经费内。当某个项目下马时,按前期费评审价由财政部门一次拨付,同样充填到前期工作经费内。另外,为了体现政府诚信,也为了保证社会稳定,避免上访事件发生,每年再安排5000~8000万元预留资金,逐年解决需要结清尾款的扫尾项目资金。
建议市政府建立城建项目协调、推进、调度机制,安排市投资中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月进度的统计调度工作,对下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研判,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难题,每季度末提交一份项目调整和资金调配建议报告。项目单位安排专人每月与投资中心、财政等部门对接,上报项目进展、核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提交项目存在问题、请示解决方案。
同时市政府建立城建项目绩效跟踪评估机制,安排市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跟踪督查,提交城建项目月度督查报告。市政府在每年6月底和9月底分别对城建项目年度计划进行一次调整,用于增减新开工项目和调整项目预算资金。每年12月底对当年项目进行一次总体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审定下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时予以统筹。
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预算资金安排,必须保证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切实进行工程咨询论证,建立项目储备库和滚动项目计划。将预算绩效评价关口前移,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既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又能适应财政收支状况,维护政府投资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严格执行项目进度计划时序要求,合理使用预算安排资金,通过协调推进、跟踪督查项目进度,维护政府投资计划的严肃性。建立项目绩效定期评估机制,对政府投资计划进行合理调度和动态调整。文章提出的建议措施,可供同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