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彬 等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人口密集,环境敏感,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一直受到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大城市郊区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逐渐提高,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压力,一旦畜禽养殖粪便处理不当,资源就变成了污染源,将会对周围水体、生态环境等造成破坏。虽然经过多年努力,本市的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已经大幅改善,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本市畜禽养殖品种主要为生猪、奶牛、蛋鸡和肉鸡四大类,以规模化畜禽养殖为主。据统计,2017 年年末全市域内共有245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其中猪场123 家(含86 家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奶牛场32 家,蛋鸡场14 家,肉鸡场26 家,肉牛场1 家,肉羊场23 家,其他养殖场26 家。2017 年本市域内生猪年出栏114.48 万头,奶牛存栏3.73 万头,蛋鸡存栏183.52 万羽,肉鸡年出栏1114.73 万羽。
近年来,本市畜禽养殖总量逐年下降,但养殖规模化率呈逐年提高趋势。据统计,2013-2017 年,生猪年出栏从243.81 万头减至114.48 万头,奶牛年存栏从5.93 万头减至3.73 万头,蛋鸡年存栏从299.08 万羽减至183.52 万羽, 肉鸡年出栏从2105.76 万羽减至1114.73 万羽。
2013-2017 年,本市生猪年出栏千头以上规模饲养比重从69.6%递增至84.7%;蛋鸡年存栏万羽以上规模饲养比重从66.9%递增至92.7%;肉鸡年出栏5 万羽以上规模饲养比重50.5%递增至73.1%;奶牛均为规模化养殖,存栏均在100 头以上。
据调查,本市规划保留的245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实施沼气工程的23 家,全粪还田的86 家,污水纳管的7 家,其他场基本采用固粪制成有机肥+液粪发酵就近还田的模式。
一是全粪还田模式。养殖产生的畜禽粪污不作干湿分离,全部进入氧化塘,经3-6 个月发酵后,根据农作物生长需求喷灌还田。本市松江区猪粮型家庭农场采用的就是全粪还田模式。每个种养结合家庭农场配套1000m3沉淀氧化池一座和100-150 亩基本农田,生猪养殖大棚年出栏生猪1000-1500头,产生的粪尿由田间发酵池曝氧发酵4-6 个月后就近还田。该模式主要优势在于配套设施运行成本低,操作管理相对简单;局限性主要在于适合中小规模养殖场,且养殖就近区域必须配备农田资源。
二是制作有机肥模式。养殖产生的畜禽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固粪送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液粪在氧化塘充分发酵后作为液态肥还田。本市所有禽场、羊场和大部分猪场、奶牛场采用这种模式。该模式主要优势在于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相对简单,固粪直接由有机肥加工企业制作有机肥或自制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液肥直接配套氧化塘发酵后还田;不足之处在于周边农田资源问题,氧化塘液肥还田利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是沼气工程模式。养殖产生的畜禽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固粪送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液粪进入发酵罐,最终生成沼气、沼液、沼渣后分别利用。该模式在本市主要分为单点沼气工程和片区沼气工程两类。本市部分区和光明集团近年新建的中等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多采用单点沼气工程模式,通过在场内单独配套建设沼气工程设备,实现资源化利用。本市崇明区对生猪养殖户采用片区沼气工程模式,通过第三方公司,开展以行政村为单元,针对小规模养殖户畜禽粪污集中收集、集中发酵处理、沼气集中供气和沼渣沼液生态还田的片区沼气工程。该模式主要优势在于将畜禽粪尿为原料,发酵沼气供养殖场发电和场区供暖,沼液作为液肥实施还田,沼渣制作成有机肥或烘干成垫料回用,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其不足在于一次性设施投入成本、运行维护费用较高,粪污处理需要由专业公司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且沼液还田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污水纳管模式。养殖产生固体粪便送有机肥厂加工成有机肥还田,粪尿污水经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排放的模式。金山区部分畜禽养殖场因周边没有足够的粪污消纳地,采取委托第三方开展污水纳管排放的模式。该模式主要优势在于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可以彻底解决养殖污水的出路问题,有利于周边水环境的改善;不足之处在于处理设施一次性投资和委托处理运行成本相对较高。
五是其他模式。本市个别养殖场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上也采取了一些其他模式,如光明集团一些养殖场采用了达标排放、垫料回用和中水回用等技术,市农科院猪场采取了生物发酵床模式处理畜禽粪污等。
本市制定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2015-2040 年)》,指导本市农业部门以种养结合为主要途径,将畜牧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同时积极开展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户和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截至2018 年9 月,本市共关闭不规范养殖场户2720 家,规划不保留养殖场797 家。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保护要求,一方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确定1 亩地年均承载3 头出栏标准猪,远高于国内1 亩地年均承载10 头出栏标准猪的水平;另一方面,从严确定适合开展种养结合的基本农田,将禁养区内、集建区旁的基本农田和散小田块予以剔除,最终确定本市域内规划管控畜禽的养殖量为年出栏200 万头标准猪。
根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本市印发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上海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成立了上海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工作,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十二五”期间,本市印发了《上海市“十二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完成了88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并通过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2016 年以来,又累计投入财政资金约2 亿元,开展了14 个畜牧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30 个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改造项目、3 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各类项目的实施,本市规模化养殖场基本配备了畜禽粪污处理的设施设备,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自2014 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农业和环保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开展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通过执法倒逼环境面貌差、污染治理不到位的养殖场加快实施退养调整或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调研组对近年来环保部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梳理。结果显示,2014-2017 年畜禽养殖业环境违法查处力度和罚款数额呈递增趋势。2014 年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33 起,罚款金额近300 万元,到2017年,本市环保部门共查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40 起,罚款金额近1400 万元。
本市畜牧业的发展一直受到资源和环境的硬约束,导致畜禽粪便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没有做到种养结合妥善利用,产生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大规模化肥的使用,原来的有机肥变成了被嫌弃的粪污。而专业化分工的发展,搞养殖的不种地、搞种地的不养殖,客观阻断了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通道。调研发现,本市除松江猪粮型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外,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和周边农田的种植业都是分离的,甚至包括最有条件实现种养结合的光明集团,因其本市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农田分属于不同的子公司,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即使养殖场通过租赁、协议还田等方式解决粪便出路,还存在养殖场周边农田承载量不足、种植业施肥季节性等问题。另外本市种植业发展缺乏对区域内畜禽粪便统筹利用的考虑,种植业主为增加产量而大量使用化肥,既造成规模养殖场粪便缺少回田渠道,也加大了环境污染的双重风险。
畜禽养殖臭气主要来源于畜禽粪便、污水、垫料等发酵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甲硫醇等恶臭物质。本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较高,养殖密度大,畜禽养殖产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大而集中,如不及时妥善处理,臭气容易成倍增长,将污染养殖场及周围空气,并可能导致养殖场与周围群众关系紧张,进而引发社会矛盾。本市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2019 年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标准值为50,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标准值为20。
调研组对本市粪污治理的几种模式进行分析,其中污水纳管和达标排放模式是用工业化思路去处理农业问题,成本太高。沼气工程能够较好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但一次性投资500 多万元的设备和每年40 多万元的运维费用,一般养殖企业无法承受。生态还田包括采用全粪还田和制作有机肥+还田模式,是国内外普遍认可的处理模式,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少,而且操作简便、运行稳定。但还田过程中存在施用不便、污染环境等隐患,且生态还田往往需要配备较大面积的附属设施,如发酵池和储存池等。而本市现行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 亩”,根本无法满足当前环保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的需求。
据调研,2018 年本市发放肥料许可的商品有机肥供应企业43 家,实际应用固体粪作为原料的有36 家。目前本市仅少数养殖场有环评资质可自行开办有机肥加工厂,享受每吨200 元的补贴。大部分养殖场因无环评资质,无法自行开办有机肥厂。其中一些养殖场只能将固体粪交由第三方有机肥加工企业,按照有机肥加工行业标准进行处理,但本市近几年对商品有机肥供应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水分、pH 值等不符合商品有机肥推广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养殖场自行建设了有机肥加工设施,自制有机肥后实施还田,一些养殖场粪便经发酵后直接施用农田,这两者粪肥加工管理尚未纳入肥料管理体系,有机肥品质不一,一旦处理不当,其成分及潜在的有害物质对农作物品质和土壤环境很有可能产生影响。
综合当前现状,总的来看,我们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畜牧生产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为导向,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动种养结合为突破口,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结构,着力培育畜牧业和种植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动能,保护和改善本市农业生态环境。具体有以下建议:
源头减量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将大大降低末端污染物的治理难度,同时缓解饲料利用效率不高引发的环境影响问题。一是利用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保专项等政策资金,全面推进养殖场基础设施改造和臭气等污染物处理工艺提升,大力推广养殖业节水减排技术和设施,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畜禽降温等养殖业用水效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水总量;鼓励养殖场应用臭气减排、收集处理等新工艺、新技术,避免养殖场臭气影响周边环境。二是积极推广应用低蛋白饲料、生物发酵饲料、无抗环保饲料、绿色饲料添加剂等新型绿色产品和疫病净化技术,降低重金属添加和兽用药物使用,提高饲料转换率和畜禽生产效率,从源头减少畜禽粪尿、臭气产生量和有害物质残留量。
绿色发展是畜牧业转型升级、环境友好的客观要求,事关畜产品有效供给、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本市各区和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养殖业布局规划,按照布局合理、生态高效、环境可承载的要求,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要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统筹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避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采取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简单化方式。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引导畜禽养殖场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议各区和有关部门根据基本农田划定情况,统筹和调整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腾出的土地指标,适当布点和新建畜禽养殖场,推动种养结合,促进绿色发展。
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是打通从养殖场粪污到种植地粪肥使用的“最后一公里”。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问题,关键是要推动商品有机肥产业化发展。市级层面要综合考虑原料来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准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现有有机肥财政补贴政策,对原料收储运营主体、施用主体给予奖补。国家考核各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考核指标中明确提出,“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并在其考核赋分依据中明确“落实用地政策方面,省级国土部门需印发文件,明确要求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建议本市规土等部门抓紧修订《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积造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
环境保护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产业发展必须遵循的规律。本市要充分发挥市、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委、环保等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切实履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统筹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各环节,实现畜禽粪污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生态化。要加大生态环保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引导养殖场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养殖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要强化公众监督和信访联动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对畜禽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对不规范畜禽养殖实行“零容忍”,坚持以执法为主要手段开展整治。要围绕生猪、奶牛等主要畜种,树立一批粪污综合利用的典型标杆,加强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