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切实摸清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实底,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水平。经严格清查,福建省地方储备粮和在闽中央事权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福建省委、省政府认真组织推进大清查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省、市、县三级均成立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统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动员会议召开后,福建省立即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迅速贯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部署推进举措。认真总结福州、厦门试点经验,制定全省大清查实施方案、质量检查实施方案、自查督导方案等工作措施,为扎实推进大清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及时拨付大清查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全省举办大清查师资培训28 期,受训人数达2000 多人,为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政府向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达大清查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并将大清查工作作为2019 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要求,认真自查、严格普查、全程督导。全省组织 29 个普查工作组,抽调241 名检查人员,对纳入清查范围的420 个承储库点3420 个货位进行逐一检查。为提高大清查透明度和公信力,还邀请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粮食经营大户等参与督导检查。在数据最后审核阶段,集中各设区市大清查人员对普查数据进行逐库点、逐货位审核、汇编,在自查自审的基础上,各设区市之间交叉审核,据实纠正错误数据,确保不重、不漏,真实准确。
福建省把问题整改贯穿大清查全过程,在自查、普查的基础上,先后两次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再抽查,并两次紧急召开设区市粮储局长、普查组长参加的调度会,通报问题,分析原因,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立即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大清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