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稳步健康发展,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体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服务、创建示范典型等多种举措来实现。河北省唐山市多年来致力于流转体系规范化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有力措施,确保了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有序,推动了全市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创建了市、县、乡、村四级管理服务体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注重实效,全力推动土地流转体系建设。唐山把推动土地流转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2008年在全省成立第一家市级土地流转中心后,2009年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体系的意见》,整市推进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体系建设工作,共建成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211个,市、县成立土地流转中心,乡(镇)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站,村级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建立机制,确保土地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唐山始终坚持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和监管并重,确保全市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出台土地流转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成为全省首部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工作制度。制定了《唐山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流程》和流程图,指导县、乡严格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信息报送、发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登记备案、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推广制式土地流转合同及流转委托书,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落实流转合同乡村两级备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规范化建设,唐山把流转合同乡、村两级备案并录入省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作为申报农业项目的必要条件,引导项目实施主体规范用地。四是强化土地流转服务。为提升土地流转机构制度建设和硬件水平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服务示范单位活动,选取丰润、丰南、迁西、乐亭4个县(区),打造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样板,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流转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为土地流转工作的稳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五有”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县、乡两级建立统一、规范的“一站式”办公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市级投入130多万元,为县、乡土地流转机构购置办公设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督促县(市、区)加强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夯实土地流转基础。指导各级土地流转机构主动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指导等服务,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五是严格土地流转监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土地流转监管,确保土地流转不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土地流转监管工作进行严密部署。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发展现代种养业的同时,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面积上限控制、分级备案、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和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等制度,逐级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
开发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网络化管理,为全市土地流转搭建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发挥信息平台作用,让流转双方第一时间了解土地流转政策、供求信息、典型经验等内容,畅通土地流转渠道推动土地流转信息化上水平。同时,积极推广应用省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目前全市19个县(市、区)已全部使用省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录入流转(含50亩以上)合同5.30万份,涉及耕地面积42.11万亩,占土地规模流转面积的40.9%。二是畅通网络数据传输渠道。专门设计了土地流转报表,组织各级土地流转机构通过信息平台按时上报土地流转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分析、通报全市土地流转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目前,总访问量86万人次。
加大扶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出台奖补政策。主动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工作新形势,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鼓励和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鼓励各县(市、区)重点扶持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品一标”农业,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培树土地流转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2010年以来,已先后评出86个土地流转先进典型,培育土地规范流转示范点84个,落实奖励资金100多万元。大力表彰先进县(市、区)政府、先进乡(镇)政府、先进个人和先进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积极推广典型经验。通过政策措施推动,带动了全市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创新,放活土地经营权。
一是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模式。自2016年开始,唐山市创造性地开展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每年在全市培育1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起草了《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管理制度及股权证示范文本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流转体系的指导作用,加大培育力度,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 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内部各项制度,积极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目前全市已培育26个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2018年启动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全市打造10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点,目前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在成为引领土地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二是稳步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证颁证工作。出台了《唐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和《唐山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依托唐山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信息系统,研发了土地流转证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流转证管理和抵押登记管理功能,为有贷款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证书打印和抵押登记服务,对土地流转证颁证和抵押登记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证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奠定基础。
强化宣传,营造流转良好氛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编发《土地流转工作》简报、印发宣传资料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和典型经验。通过报纸、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联合省农业厅摄制专题片,联合唐山广播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大力进行宣传;通过唐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发布土地流转指南、供求信息、政策法规、典型经验等,目前总访问量达到74万多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组织各地利用各种媒体及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示范点的入股模式、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等亮点经验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近年来,先后组织全市范围的土地流转培训班6次,培训各级业务人员超过2000人次;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培训班130余期,培训各级干部和农民5.8万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土地流转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