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楚楚
农民专业合作社独有的特点,使它拥有天然的益贫性,是发挥农民脱贫攻坚主体作用的良好平台,有利推动农村可持续反贫困。黑龙江省安达市任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2月,入社土地共3028亩,入社农户146户。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任丰合作社现已形成以种植合作社为主体,以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金鑫粮食加工、任丰小杂粮作坊、任丰酒坊、信达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鲜食玉米加工仓储等为从属地位的复合型经营主体。2019年,合作社收入共计410万元,入社农户亩均收益增加400余元。合作社通过市扶贫办牵头带动贫困户200户,被评为“农民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笔者基于对安达市任丰合作社的个案分析,对农民合作社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客观益贫性进行了研究。
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经营性收入。合作社所在的任民镇耕地类型以旱田为主,主要种植玉米,平均亩产1200斤。近年来,玉米的平均收购价格约0.6-0.7元/斤,2016年更是低到了0.33元/斤,农户经营性收入比较低。经过多方论证,任丰合作社开始规划建设“千亩青贮玉米种植基地”,当年青贮玉米销售额就高达120余万元,亩均收入高出种植普通玉米约400元。2017年,任丰合作社决定建立“千亩鲜食玉米基地”,选取非转基因种子、施用生物肥,使得鲜食玉米每亩销售额能达到1900元左右,高附加值的农作物为合作社带来了极高的经济效益。通过“农民合作社+产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贫困农户的经营性收入得到了大幅提高。
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根据以往经验,贫困农户多是利用农闲时间外出务工,就业岗位不固定、收入来源和体量变化大,再加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不很理想,不利于贫困农户脱贫。2017年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千亩鲜食玉米基地”由于技术限制,需要进行人工采摘,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良好平台。按每亩增收100元计算,可为贫困农户增收10万元左右。同时,任丰合作社还通过种植、养殖、农机及其他二三产业安置剩余劳动力36人,年支付薪金108万元。除常驻用工外,临时用工每年约600余人次,合作社每年支付临时用工费6万余元。任丰合作社为贫困农户提供了大量本地务工的机会,节约了农户的外出成本、拓宽了农户的增收渠道、降低了农户的收入风险,为增加贫困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土地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合作社成立之初,为适应合作社规模化经营的需要,主动参与到乡镇土地流转工作当中,采取换地、拼地以期达到土地连片。2012年,任民村农户个人流转耕地价格为100元/亩,入社后保底就可分得240元/亩,并且承诺国家其他的惠农补贴归农户所有。对于有土地流转需求的贫困农户来说,与合作社进行合作,增加财产性收入,风险低、收益高。
技术扶贫。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农业离不开科学技术。通览贫困农户的农业生产实践,多是依赖传统种植经验,“靠天吃饭”,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弱。2017年,任丰合作社在农村农业局的扶持之下,联合有一定蔬菜瓜果种植经验的入社农户,开启了“农转蔬”种植模式。合作社技术人员免费给予农户技术指导,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对于提高任丰合作社社员乃至任民镇农户的蔬菜瓜果种植水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域整体种植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于区域贫困农户种植技术水平的提高有正向的外部作用,有助于贫困农户改善种植方式、提高单产水平,极大地提高了其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农业长期稳定增收。
信息扶贫。2016年,由于玉米临时收储制度的取消,当年玉米价格滑至谷底,普通农户亩均收入300-400元。而合作社的青贮玉米亩均收入则高达1000余元,极大的收入差距验证了任丰合作社“粮转饲”的正确性。相比于个体小农户,合作社对市场行情走向的把控性更强,更容易与领域内专家或其他信息来源方直接沟通,调整种植结构、改善经营方式,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贫困农民增收。
“权利贫困”,主要指失去或被剥夺享受人类发展基本福利的机会和选择性。近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开始由“救济式”“区域性”的外部输血扶贫转变,更加重视贫困户在脱贫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合作社生在基层、深入农民,为贫困户通过合作寻求出路搭建了有机平台,使扶贫资源能够真正聚焦于贫困农户,提高扶贫效率。任丰合作社社员自愿入社,退出自由。入社即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给了贫困户“用脚投票”的权利,使贫困农户的利益诉求得到尊重和保障。他们会自发地调动自身的内生作用,以期获取更高的利润。
任丰合作社社员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均由合作社统一提供,在销售上也由合作社统一签订供货单。另外,任丰合作社还依据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筹措资金400万元组建任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购置大型农机具。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社,增强了对上下游市场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同样享有合作社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并且无需支付较高费用。这都使得贫困农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地位大大提高,从而为解决贫困农户的权利贫困问题、实现贫困农户的可持续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任丰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并不专门聚焦于贫困户的脱贫问题,但出于多方考量,同样出台了一些具有明显针对性和倾向性的扶贫举措。任丰合作社认定特困户具有双重身份,除了享受合作社的正常收益外,同样可以享有其他权益。即在享受合作社客观益贫性绩效外溢的同时,合作社又为特困户脱贫提供了主观益贫路径。
2016年,合作社通过与镇党委、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将任民村33户61人特困农民在种植合作社的收益一次性折资,4.55亩即折资10000元,并将折资款以股金的形式入股养殖合作社。这样一来,特困农民每年就能从养殖合作社获得分红,10000元即可分得红利1500元,回报率为15%。并且承诺社员股金不贬值,到期就返还本金。
通过合作社与特困户之间的产权联结,特困户的财产性收入获得了大幅度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合作社承诺以上扶贫举措具有长期性,并不随着脱贫攻坚战役的收官而结束。其次,特困户通过折资入股,能够参与到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和组织发展当中,并因此获益。这极大地提高了特困户在脱贫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深化了特困户对脱贫工作的参与程度,更有利于特困户表达自己脱贫的多样化需求,从而使脱贫工作更加快、准、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