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郭晓峰
今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划。《意见》要求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我国社会医保制度改革二十多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已经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较为缓慢,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有待加强。
商业健康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必要补充。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医疗技术进步,凝聚了高新科技和研发专利的新药、新器材、新技术层出不穷,价格昂贵;另一方面,群众对高品质治疗条件的需求不断提升,以基本医保为主的社会医疗保险受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多数参保人在补贴和缴费能力上的限制,保障水平难以短期大幅提升,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就需要引导群众合理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优势,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但我国当前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却面临着盈利能力不稳定、可持续性差、群众认可度低等诸多问题。一方面,医疗就诊率较高,商业健康险难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在商保公司和参保人没有找到利益平衡点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商保公司不积极、参保人员不认可的局面;另一方面,医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医疗知识不对称导致商业健康险很难控制费用风险,这也是商保公司一直对费用补偿型健康险产品开发和推广持谨慎态度的重要原因。
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议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合理发展。一要引导商业健康保险理赔设置适当的起付标准,提高产品理赔门槛,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保大病”作用,防止出现商业健康保险因门槛过低、过度保障引发医疗浪费,进而击垮社会医疗保险运行体系的情况。另外,适当提高产品起付标准也能够有效保证商保公司盈利率,这也是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要提供便利的购买商业保险的途径,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手机App等经办界面,设置商业健康保险购买界面,提高商业健康保险购买的便捷性。三要建立与商业健康保险的数据共享机制,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报销数据,减少参保人员商业健康保险报销材料,提升服务效率。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增强社会医疗保险“保基本、保大病”、商业健康保险“保大病、提待遇”的多层次保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