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强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州 350003)
发展现代农业,振兴乡村经济,需要高素质农民[1]。高素质农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是广大农民中的优秀代表,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民,对福建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实现农民全面发展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编写的《2019 年全国高素质农民发展报告》认为,各地高素质农民的数量和增长速度存在地区差距,性别比例地区间有明显差异,经济发达地区高素质农民年龄相对较大[2]。曾一春[3]认为,应当整合城乡两种资源,构建农民终身教育体系。刘天金[4]认为,发展农民终身教育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治本之策。郭智奇[5]认为,应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探索建立适合农民的职业教育方式方法,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章玉松[6]认为,从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看,扶持是弱项,也是培育工作的难点和痛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王宇雄[7]认为,高素质农民离村后,应在税收、土地利用、贷款、技术等方面创造优惠条件给回乡创业的农民。杜爽[8]认为,要把构建培训农民长效机制,作为加快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的现实途径。冯春欢等[9]认为,可以学习借鉴荷兰经验,加强政策导向,鼓励新生农民踊跃参与。王惠英等[10]认为,应探索农民职称申报评聘工作,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和乡土拔尖人才信息库。随着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不断投入,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不断创新,培育质量不断提升,整体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存在培育供求不相适应、产学矛盾、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分析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具体发展状况,笔者跟踪调查2015—2018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总量、性别比例、年龄结构、文化程度等数据,并以此为基础,结合福建实际剖析高素质农民发展的制约因素,探索适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新方式方法和扶持措施。笔者以农业农村部统计的农村实用人才数据为主要样本,分析福建省高素质农民总体情况。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群体,分析福建省高素质农民中不同群体的基本情况,旨在反映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发展状况,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更有效途径,促进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
1.1.1 总量持续增加福建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截至2018 年底,福建省高素质农民总量为410535人(图1),总量位居全国第14位。与2017年相比,2018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总量增长7.38%,增幅位居全国第15位。福建省高素质农民总量持续增加,农民素质能力显著提高,为稳住三农基本盘、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1.1.2 男性占比较大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以男性为主,其中男性占比高达91.66%,女性占比仅为8.34%。结合2016—2017年数据[11-12]发现,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男女比例一直相对稳定(图2)。据统计,2018 年全国高素质农民的男女比例为2.92:1,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男女比例为10.99:1,男性占比在全国高居第二,仅次于青海93.81%,男性占绝对多数。
1.1.3 年龄以40 岁及以下为主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以40 岁及以下年龄段为主,其中40 岁及以下占40.01%,41~50岁占34.28%,51岁及以上占25.71%(图3)。40 岁及以下年龄段人数占比相比较2016 年的38.60%提高了1.41 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靠前,位居全国第6位。51岁及以上年龄段人数占比相比较2016年的27.29%降低了1.58 个百分点。2018 年全国高素质农民以41~50岁年龄段为主(图4),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年轻群体数量较多。近些年,随着福建省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农业产业效益逐步提升,农村对年轻劳动力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增强,高素质农民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
1.1.4 文化程度逐年提高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5.67%,相较2015 年的4.13%[13]、2016 年的4.30%、2017 年的4.30%,呈现出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72.98%,相比较2015 年的74.93%、2016 年的74.66%、2017 年的74.63%,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图5)。福建省全面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高素质农民文化水平逐年提高,培育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福建省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章节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即合作社理事长)等重点群体的发展情况。
1.2.1 家庭农场经营者
(1)女性成为重要群体。2018年福建省家庭农场经营者以男性为主,其中男性占84.00%,女性占16.00%。与2018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统计结果(图2)相比,家庭农场经营者中女性占比明显较高,女性已成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重要群体。
(2)以41~50 岁年龄段为主。2018 年福建省家庭农场经营者以41~50岁年龄段为主,其中40岁及以下占24.00%,41~50 岁占49.00%,51 岁及以上占27.00%(图6)。与2018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统计结果相比发现,发展成为家庭农场经营者需要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或经验积累。
(3)文化程度相对较高。2018年福建省家庭农场经营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1.00%,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占36.0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43.00%。与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统计结果(图5)相比发现,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程度明显较高。
(4)主要来自本地居民。2018年福建省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来自本乡本土,其中来自本乡占85.00%,本村占69.00%,本县外乡占11.00%,本省外县占4.00%,来自外省为零。福建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家庭承包农户在原有承包地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以增加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从本地户籍的农民中产生。
1.2.2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1)男性占绝对多数。2018年福建省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简称国家示范社)理事长以男性为主,其中男性占92.00%,女性占8.00%。国家示范社理事长的男女比例和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男女比例相似,男性占比都达90%以上,男性占绝对多数。
(2)以40岁以上年龄为主。2018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理事长以40 岁以上年龄为主,平均年龄达48.04岁,其中40 岁及以下年龄段人数占20.00%,41~50 岁占40.00%,51岁及以上占40.00%,没有30岁以下年龄的国家示范社理事长。与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统计结果(图3)相比,发现国家示范社理事长的年龄相对较大。
(3)以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主。2018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理事长学历以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主,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64.00%,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占24.0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12.00%。与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统计结果(图5)相比,发现国家示范社理事长的文化程度明显较高。
(4)身份来源以农民为主。2018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理事长身份来源以农民为主,其中来自农民占84.00%,村干部占4.00%,企业人员占4.00%,其他人员占8.00%。福建省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大力培育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发展方兴未艾。
(5)经营发展水平有待提升。2018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的社均经营收入为1640.26 万元,高于全国水平;社均盈余为191.41 万元,低于全国水平(图7);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的经营发展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6)创办产后加工实体的比例较高。2018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中拥有注册商标比例为52.00%,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比例为48.00%,创办产后加工实体比例为32.00%(图8)。拥有注册商标、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创办产后加工实体的比例均高于全国,尤其是福建省国家示范社创办产后加工实体的比例较高,位居全国第5位。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是伴随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趋势[14]。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受过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不足5%[15]。据统计,2018 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的文化程度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达72.98%,科技文化素质整体偏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对高素质农民的要求必将不断提高,高素质农民的培育需求迫切且巨大。现有的教育培训力度与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16],亟需构建一个连贯、协调、高效的高素质农民终身学习体系。
高素质农民培育主要采取讲座、广播、电视等授课形式,进行单向的传输教学。农民缺少主体意识[17],更多地只是被动地接收知识,缺乏双向、互动式、参与式交流。不同生产经营类别农民的培训需求是不同的,新型经营主体之间例如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培训需求也不同[18]。目前的培育方式、课程内容和农民自身特点、农业生产实际往往不相适应,难以满足他们真正的生产生活需求。
“互联网+现代农业”使农民在生产生活方面广泛受益,同时增加了高素质农民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19]。当前高素质农民培育仍然主要采取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进行面对面、短时间集中授课培训,他们的学习经常被死板地固定在一起,缺乏开放性和灵活性。农业生产周期长且富有多样性,导致农业生产和培育学习的时间有时会产生矛盾,影响培育质量和效果。
近些年,国家颁布了多项惠农政策,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很多农民对此的知晓率较低,导致政策普及不到位[20]。高素质农民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土地、资金问题[21],迫切需要各级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如2018 年福建省国家示范社社均获得财政扶持资金7.85万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33万元。
高素质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大力构建“一主多元”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格局。农广校体系作为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应当切实发挥好主渠道主阵地作用[22],通过加强与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等机构对接,共同建立教学基地,联合培养高素质农民。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建设实训基地,为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借鉴、实践等服务;加强与妇联、科协、共青团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共建共享、协同合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开放运行的高素质农民终身学习体系。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服务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参与式、自助式、流动式培训[23]。利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地建设田间课堂,在农村田间地头让农民现场参与讲解、示范、操作和答疑等活动,因人施教。重点围绕发展县域主导特色产业,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了解他们的培育需求,真正遴选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参加培训,并根据需求按产业类型分别组建培训班。针对农村居住地分散特点,组建县乡两级流动培训服务队,利用赶集或走村入户等形式,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培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全面提升培育的质量和效果。
遵循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教育培训规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充分依托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选聘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训师资,开展线下教学。打破时间空间限制,紧跟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步伐,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一些课程搬上云端,建设“空中云课堂”。如河南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采取“12 天+30 学时”线下线上融合培训试点[24],实现“农学结合、工学交替”,参训学员反映良好。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在线学习和在线服务试点,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线上培育,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
高素质农民活跃在乡村各领域,成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应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扶持力度,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如江苏昆山市为保障农民利益制定扶持政策[25],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他们生产创业积极性,促进更多高素质农民脱颖而出。制定和完善高素质农民认定实施细则,鼓励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探索在农村从事技术服务人员和能工巧匠申报农民职称,培育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农民,为福建省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