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宾
摘 要:当前,消防工作在保证社会安全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本文首先指出了我国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接着提出了合理的应对策略,希望对有关部门制订消防监督检查决策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消防监督检查;模式;改革
二十世纪中期,我国有关部门针对消防监督工作制订了法律法规,提出我国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消防机关负责,要及时结合实际消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在时代的快速更新过程中,我国社会改革进入重要阶段,现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与时代发展出现了一定的冲突,其制约着我国当前消防工作的顺利实施,而且在社会整体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不和谐的内容,所以有关部门必须要尽快采取有关措施,改革现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一、我国现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二十世纪中期,我国经济运行进入增速阶段,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大量社会资源流失,同时引发大量社会安全隐患,由于此时我国经济建设还处于发展时期,还不具备丰富的建设经验,所以此时期我国火灾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集中于企业仓库方面,这是由于企业仓库中保存着大量危险物品[1]。自此时期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可以发现,我国消防部门已经意识到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进入二十一世经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迅猛,经济总量快速提升,对消防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时消防工作坚持“管理者负责”的做法,要求企业负责人承担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有关人员已经意识到预防火灾的重要性。由于此时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因此为了保护我国经济发展成果,消防部门必须要及时采取有关措施,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力争通过消防监督检查将火灾消除于萌芽状态。
二、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模式中存在的不足
1.挫伤了企业参与的主动性
当前,消防部门结合监督管理人员的实际数量,将不同环境、不同地区内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与检查职责分别分配给相应的工作人员。因此有的企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认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督与检查具备相应的专业消防部门来负责,本身不需要参与消防监督与检查,过于依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甚至有的企业领导认为企业内部的消防工作由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本身不需担心,因此企业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过于懈怠,导致企业在预防火灾方面存在着走形式、摆过场等问题[2]。
2.不具备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由于消防部门中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所以工作人员不能针对管理范围内的每一家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要想短时期内形成完善的消防监督管理网络面临着诸多困难,因此严重制约着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还需及时创新,采取各种措施促使企业内部工作人员高度关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配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器械。将企业作为消防监督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力争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这是需要引起当前消防管理部门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3]。
3.企业不重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由于消防管理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不能对辖区内全部企业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所以不能完全掌握全部企业内部的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要想准确控制每一家企业的消防安全存在着诸多困难。导致大量企业内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企业内部根本不设置消防管理部门,只在上级检查时临时指定几名消防工作人员。这些做法均会产生大量火灾隐患,而且一旦操作失误则可能引发各種大型火灾。由于不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不具备坚实的消防应对知识,所以企业人员在突然发生火灾时,不但不能及时上报,而且也不会操作灭火工具,甚至有的员工还不懂得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上述各种原因的影响下,火灾会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极有可能产生人员伤亡,对社会的安全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改革消防监督检查模式的措施
1.基本思路
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职能务必要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势相适应,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经济总量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必须要改革,将数量有限的消防工作人员集中在一起,逐步淘汰定点检查的管理方法,而实行在社会各界有力监督的情况下定向抽查的措施,力争短时期内形成由政府主导、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4]。
2.监督检查的抽查方法
要与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整体形势相协调,尽快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门,在消防重点部门数量不断增多的情况下,消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必然扩大,社会整体控制能力将有所增强。第一,结合当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前提下制订抽查方案,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并面向社会公开;第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支持各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将业务工作推向社会各界;第三,行业主管部门首先要对下属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也可支持社会各单位开展自查,然后公安消防部门再对其进行检查,最后将检查结果面向社会各界及时公开,可借助新闻媒体的作用,严格监督有关企业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逐步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5]。
3.改革专项整治行动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来说,在过去较长时期内曾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共同致力于地下工程、高层建设、公众聚集场所等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而且针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达了强制拆除的命令,如易燃可燃性装修材料。但必须要注意的是,针对室内墙壁或顶棚在装修过程中使用易燃可燃性材料的面临居于10%以下的,而且室内设置有相对开放的、与外界相通的窗户的场所,或者在室内提前配置有火灾自动报警器与自动喷水等灭火设备的、不用于歌舞等娱乐用途的场所、室内面积居于1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或者会议厅或观众厅等场所容纳人数居于800人以下的,则不适用于强行拆除措施。但这些场所同时也使用了一定数量的可燃易燃性装修材料,是发生火灾的重要安全隐患,因此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要求其尽量减少可燃易燃性装修材料的使用,同时在整改范围内添加这些单位场所。
4.严格依据最新标准进行处理
由于在过去较长时期内进行室内装修时遵循原有规范,因此一定数量的建筑物必然会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在对原有消防规范进行修订与更改以后,这些建筑物则与新制订的消防规范出现了冲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才能尽快消防火灾安全隐患。假如上述各类场所不认可扩建或改建等,也可依据实际情况对现有建筑不进行整改,但必须要与上述各个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引入完善的消防安全预防方法,切实保障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凡与原有消防规范要求相一致的,即使与当前实行的消防规范要求相矛盾,那么在上述单位没有进行扩建或改建、装修等前提下,可以保留现状,但要对上述各个单位提出警告,鼓励其制订改造计划,同时引入合理的安全预防手段。
5.完善当前消防法律法规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要与当前我国实际发展形势相契合,依据现有条件结合当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改革。在完善当前消防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不得与民主立法、公开立法相冲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与消防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制订。随着时代的快速更新,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不断涌现新问题新矛盾,所以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务必要在短时间内完成重新修订的工作。可在人大的支持下创建专业消防法律法规管理部门,针对当前实行的涉及消防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修改与完善。再有,消防法律法规管理部门与立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流,遇到特殊问题时可邀请专业立法工作人员予以协助。不同省市要结合自身现实情况制订落实消防技术的有关细则,同时上报国家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6.简化消防监督部门的职能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的消防监督部门存在着权责混乱、机构人员设置不清的问题,所以可应用下面方法对消防监督部门进行精简,第一,将当前实行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方法进一步压缩为“二级”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当前实行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措施是在公安部指导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制度的方式,消防管理部门主要针对市、区一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派出所针对市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负有消防监督检查的任务。“二级”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则是市级消防监督管理的任务交给县级消防部门负责,市级消防管理部门只负责本单位内部消防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应用这种管理模式,可以防止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管理一个部门的问题发生,能够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加快单位运行效率。第二,改革消防行政许可。消防部门承担着监督检查被许可人涉及的建筑消防情况的责任,可将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将监督检查的任务交给一个部门完成,防止出现重复检查的现象,有利于压缩费用支出。第三,消防监督部门的微观管理可改革为宏观管理的模式。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情况,科学使用法律管理措施、行政管理手段与经济管理方法,根据社会性消防规则选择最为合理的消防监督措施,能夠保障社会消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达到防止发生火灾的目的。
7.合理使用社会专业技术力量
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全国不同地区经济建设均取得了突出成就,民用建筑建设规模、高度、数量等不断上升,制订的各类标准不断提高,同时出现了大量需要改造的旧建筑,而与建筑相配套的各类设施品种复杂,出现了大量智能化、专业化设备,不同系统间的联系性有效增强,因此出现了一定数量的专业化消防安全技术问题,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可忽视的是,当前实行的消防行政管理模式与经济发展相脱节,暴露出消防专业化技术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不足,严重影响了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与时代发展相衔接,可在最短时间内引入市场机制,全面发挥社会各界专业技术力量的优势,将消防安全技术咨询业务推向社会,与消防主管部门一道共同完成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结语
大量实践表明,企业一旦发生火灾,则会为企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引发大量社会不安全因素,并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在预防火灾、发现火灾隐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落实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异常关键。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不得脱离经济建设,务必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形势相协调。我国当前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已经进一步细化,消防工作必将在不远的将来实现社会化,所以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的改革进行深入探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庭山.防火监督检查中的问题与对策[J]. 山东工业技术. 2019(14)
[2] 张振兴.新时期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探讨[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20(10)
[3] 陈欢.新时期安全评估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的作用[J]. 消防界(电子版). 2020(02)
[4] 宁雷.消防监督检查问题探析[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9(30)
[5] 高玉宝.消防监督检查问题研究[J]. 东方企业文化.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