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坤
摘要:文章以大珠三角洲工业区为例,在对工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简单介绍的基础上,结合工业区情况和第三方治理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例如,由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希望能给相关人员以启发,使日后类似工作的开展,拥有可供参考的资料。
关键词:环境污染;大珠三角洲;第三方治理;制造工业区
前言:
全面深化改革所涉及重大决定,便有为生态环境提供市场化保护,为第三方治理的推进助力。在此背景下,以广东为代表的诸多地区,均以自身情况为依据,对可使第三方质量得到推进的政策或文件进行了制定,旨在为日后的深入探索提供参考。由此可见,围绕第三方治理现存问题和取得成效展开讨论,具有极为突出的现实价值。
一、研究背景
(一)区域介绍
大珠三角洲是由广东、澳门和香港构成的区域。在大珠三角洲工业区内,以电镀和五金为主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对其进行划分,则可得到电镀线路板、铝氧化、印染水洗和皮革加工等方向,其中,占有比重最大的为电镀线路板企业。在以制造工业为主体的区域,电镀企业的存在,是导致超标排放污水、漏排和偷排的情况难以彻底杜绝的原因,如何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现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这也是下文研究的主要方向[1]。
(二)治理情况
以企业所表现出特点为依据,可对从事污染治理工作的第三方企业,做如下划分:第一类,水泥、电力等能耗较大的传统企业,此类企业通常为国企;第二类,造纸、电子制造等企业,此类企业往往在工业区聚集,工业区是否有管委会存在,则会给企业发展带来直接影响;第三类,布局较为分散的小中型企业。不同企业用于污染治理的方案,通常存在不同侧重点,工作人员应对多方因素加以考虑,确保所选用方案可发挥出应有作用。
本文所讨论大珠三角洲的工业区,主要从事电镀线路板的制作与加工,以佛山顺德为例,现已形成规模的电镀城有两个,由于尚未对管委会进行设置,因此,该工业区需要企业以市场为依托,对满足自身诉求的第三方企业加以确定,通过长期合作的方式,达到第三方治理的目的。而第三方企业所提供服务普遍较多,例如,环境咨询、环保设施建设与环境监测。针对第三方运营废水处理设施展开调查,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一方面,该工业区现有企业中,自行运营企业数量明显多于委托第三方公司的企业数量。对近三年超标企业与企业总数的比值进行分析,则能够明显的看出,自行运营超标率均大于第三方运营出现超标的比例,当然,这并不代表第三方运营没有超标情况存在,这点需要工作人员尤为注意,除此之外,即便以监测数为参照值,自行运营仍有超过第三方运行的超标率。由于第三方企业出现的时间较短,缺少积攒研发力量的时间,因此,研发力量薄弱和技术储备匮乏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电镀废水或类似工业治理项目而言,第三方企业的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在此背景下,各企业纷纷选择改造废水处理设施,通过优化与升级的方式,确保处理工艺潜在不足得到有效弥补,由此而带来的积极影响,便是企业拥有更为理想的管理水平及操作条件。另外,经过长期的改造,多数企业均已摸索出了符合自身情况的达标方法,考虑到第三方企业可能偷排废水,且该费用需要己方支付,因此,有一定比例的企业表现出了“不愿委托给第三方企业”的意愿。在对服务合同进行签订时,工作人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便是“如何将排污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向环境服务公司进行转移”。现有法律无法为第三方治理提供支持,关于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尚未做出明确规定,这也是双方无法快速解决争议问题的主要原因。久而久之,将有部分企业有目的性的忽略需要履行义务的内容,一旦上述情况出现,不仅环保工作量会大幅增加,监管工作也会因此而变得更为复杂。
另一方面,广东省环保厅于2015年出台了以“对环境监测进行社会化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深圳、东莞及佛山是省级试点,仅对国控企业监测与执法监测内容保密,其他监测结果均面向公众开放。本文所讨论工业区现有检测机构数量较多,截止到目前,相关人员已对检测机构的名录进行了初步审核,并对有承担一般检测能力的机构数量加以确定,剩余机构没有顺利通过审核及评估的原因,主要是将实验室业务置于主体地位,从而忽略了采集环境样品及后续环节的重要性[2]。对第三方监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可知,第三方监测内容,通常以废水、废气和有机挥发物为主,其中,废水的监测周期为月,废气和有机挥发物的监测周期为年。在该工业区内的全部企业,均选择以市场为依托,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找寻,将相关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负责,而记录监测结果的报告,通常由收录在名录中的机构负责,这也使报告质量得到了一定保证。即便如此,仍有以下问题存在,工作人员应对此引起重视:其一,废气塔高度不符合现场情况;其二,报告标注厂界位置不符合现场情况;其三,对污染物浓度进行记录的单位不正确。另外,由于第三方机构的职责是为企业服务,因此,部分数据模糊的情况无法避免,这也会给后续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
二、第三方治理方案与策略探究
研究表明,无论是持续加大的监管力度,越来越高的违法成本,还是不同于往日的产业政策,均使工业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而开征环保税所带来积极影响,主要是对企业驱动力进行激发,使其花费更多精力及时间,用来为生态环境提供保护。
(一)结合地区现状,调整治理模式
在切入领域不同的情况下,对第三方治理适用模式进行引入,通常可以得出侧重点不同的结论。如果切入领域为环境基础设施,以下内容需要引起重视:其一,对政府、社会资本主导采取委托运营和特许经营方式持鼓励态度,确保城市垃圾与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例如,近几年得到大力推广的PPP;其二,对事业单位现行管理模式加以调整,确保其朝着强调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前进;其三,将分散运营模式打破,不再将项目视为唯一单位,通过打捆的方式,确保第三方治理被引入,在整体设计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模块建设与一体运营。如果切入领域为企业污染治理,那么,工作人员就应当对侧重点做如下调整:一方面,仍然通過打捆的方式,对第三方进行引入,使集中治理目标拥有实现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要求企业以自身情况为依据,在合同管理、委托治理及委托运营等方式中,对可被用来对第三方治理进行引入的方式加以选择,为日后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提供支持[3]。如果切入领域强调政府的主体地位,并将政府视为责任主体,那么,以绩效合同为依据,对第三方治理进行引入,应当被视为首选方案。
(二)对原有管理模式进行调整
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将社会投资交由企业运营,成为第三方治理依托的核心架构。这里的政府主导,强调由政府带头,对管理园区运营的管委会进行成立,该管委会成员来自三个领域,分别是企业人员、环保部门人员及审批部门人员。与此同时,借助第三方企业的力量,确保环境服务拥有理想的集中性与综合性,将治理效果视为对优秀企业进行筛选的核心标准,不仅国企和私企能够参与竞争,合资企业及联合体,同样可以参与竞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满足长期合作条件的设计公司,确保项目涵盖工程均可得到顺利开展,例如,废气治理与污泥处理等。
(三)确保政府职能可得到充分发挥
上文所提及环保税的征收原则,主要可被概括为三点,分别是“多排污多征税”、“少排污少征税”和“不排污不征税”。在环保税逐步推广的当下,企业所追求目标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表现为:将确保无环保违法风险存在作为前提,酌情减少环保税的缴纳金额,为自身经济收益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方企业负责为工业与政府监管搭建沟通桥梁,通过系统解决环境问题的方式,在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的基础上,使企业获得所需服务[4]。这里提到的服务,主要针对咨询及环境治理。
待上述环节告一段落,工作人员可将重心转向对现有政策加以研究的方面,通过充分发挥财政出资及政府采购优势的方式,在税收优惠的助力下,确定可使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达成良好合作关系的模式。例如,大珠三角洲便以第三方治理为切入点,结合自身特点,对一系列可使环境问题工作得到推动的政策进行提出:首先,将使用资金的方式,由早期的补建设转变为补营运,并使前补助转变为后奖励。以绩效为立足点,对补贴机制进行建立,在对绩效目标加以设置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考核力度的方式,确保绩效考核对资金监管所具有带动作用可得到充分发挥。其次,将环境金融产品纳入创新计划,使环境治理拥有可长期提供支持的资金,避免出现资金不足,工作被迫停摆的情况。最后,赋予信贷服务全新的内涵,对收费权、排污权等贷款业务的开展持鼓励态度,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形成以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为基础的质押贷款模式。
(四)其他有效策略
1.加大管理力度
对第三方管理引起重视,通过对现有管理办法加以完善的方式,将污染治理责任落实到各个企业,确保排污企业能够按照法律与合同内容,对相应责任进行承担,在此过程中,排污企业可经由付费合同,将治理责任向第三方转移。
在对上述工作加以落实时,主要有两方面内容要引起重视:其一,以环境服务标准为基础,通过细化现有标准的方式,使环境服务做到有法可依,为按绩效付费模式的推广助力;其二,确定合同范本,由排污企业联合服务公司,根据自身责任细化合同条款,确保任意条款均有相应的责任主体,在对委托事项加以明确的基础上,按部就班的展开制约、监督和边界治理等工作。
2.增加支付途径
调查表明,在第三方治理方面,相关企业存在的担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排污企业而言,其担忧的问题为“第三方机构是否能保证治理成果”,而对第三方机构来说,排污企业对资金的支付时限,通常是影响治理成果的主要原因。要想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第三方制度进行引入很有必要,这与支付宝的原则相近:先由排污企业向第三方账户支付治理污染所用资金,再由第三方账户以治理成果为依据,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相应费用,确保双方权益均可得到有力保障[5]。
3.调整园区规划
以环保产业、电镀园区的发展规划为依据,科学设定准入门槛,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集聚平台,在统一管理和协调处理的基础上,从集聚效应出发,对环境治理与产业前进方向进行探索,掌握切实可行的思路及模式,真正做到全面转型兼顾高端发展。另外,为建设工作开展助力的理念,通常可被概括为科技支撑、生态治理、行业标准和环保转型,工作人员应以上述理念为指导,在调整企业布局的基础上,为生态园区的综合治理做铺垫。事实证明,只有对大珠三角洲现有发展基础与环境加以把握,借鉴其他地区或国家的成功案例,综合考虑相关政策及规划,对生态园区进行建设,才能使环境污染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结论:
由上文所叙述内容可知,以电镀线路板为主导产业的大珠三角洲工业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面临着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这与企业发展存在密切联系。要想使问题得到解决,将污染治理工作交由第三方企业负责是首选方案,这样做能够避免能力不足导致问题出现的情况,确保企业既拥有长效发展机制,又可将自身给环境所带来影响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何予川,王明娅,王明仕,等.中国降尘重金属的污染及空间分布特征[J].生态环境学报,2018,27(12):2258-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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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虎寬,张宝华,宋德华.工业区对市区环境质量影响分析及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07):267-268.
[5]李伟娜.产业集聚变迁中的环境技术效率——以鲁尔工业区为例[J].企业技术开发,2016,35(0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