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出台并实施的租赁准则在承租人、出租人以及特殊事项处理等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进而会对企业财务管理实务造成影响。本文就该问题展开分析,有利于强化相关人员对新租赁准则的了解,使其快速掌握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内容,对于新旧准则的顺利过渡以及企业租赁业务的后续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新租赁准则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
一、引言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外上市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及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他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的实施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也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财务信息。与现行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主要在多个方面发生了核心变化。新准则的变化,势必会对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实务造成影响。本文全面分析新准则实施对集团企业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影响,并从多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第一,对租赁识别、分拆及合并等内容予以完善。为了全面实现国际趋同,为集团企业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已识别资产”“控制”等概念引入了新准则中,重新厘清了租赁准确识别问题,并就合同分拆、合并及对价分摊等问题予以规范,降低了租赁与服务在会计处理方面产生的差异。
第二,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两者会计处理迥异带来的实务问题得以解决。同时,采用单一模型,即除选择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与短期租赁以外,承租人按照新准则规定需要同时进行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租赁发生变更、可变租赁付款额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也进一步完善。
第三,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得以改进。“注重交易实质”原则在新租赁准则中被进一步强调,可能导致租赁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其他判断迹象等内容增加,有关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的规定更加细化和原则化。同时,增加了出租人为经销商或生产商时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规定,重新调整了转租赁分类和会计处理。
第四,调整了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对于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转让是否满足销售的条件,新租赁准则重新对资产转让属于销售与不属于销售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实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有效衔接。
第五,承租人的后续计量发生变化。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发生时,承租人需要重新评估是否行使续租选择权、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
第六,有关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完善。承租人方面,对于财报列示的使用权资产、现金流出、折旧与利息、租赁负债以及其他信息,新租赁准则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完善,实现与会计处理模型变化相适应。出租人方面,出租人经营租赁收入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融资租赁销售损益、融资收益、对保留租赁资产相关权利进行风险管理等情况均纳入披露范围。
三、新租赁准则对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实务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是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保持持续全面趋同的重要成果。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主要产生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影响:
第一,对集团企业利润表的影响。对于经营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与折旧费用,新租赁准则提出了明确的核算要求。由于集团企业在财务管理实务中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利息费用的后续核算,部分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计提,即本金与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在各个会计期间都需要予以偿还,本金的不断偿还使得各期折旧额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整体费用呈现不断减少的趋势。
第二,对集团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要求,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计提折旧,不作为本单位资产在报表中反映。而对经营租赁的租金,一般计入当期费用进入当期损益。原有租赁准则规定在表内确认經营租赁业务,而新租赁准则下,集团企业财务报表内资产和负债的规模会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增加得到同时改变(使用权资产为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相关费用的总和),主要表现为资产负债率上升,所有者权益小幅下降,最终削弱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集团的投融资受到影响。
第三,对集团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筹资活动的现金支出中计入偿还租赁负债的现金流,进而对集团企业整体现金流产生影响。同时,新租赁准则规定,集团企业需要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具体分析租赁期内的利息费用需要计入的科目,利息费用的计入会减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增加融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所以也会进一步对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需要注意的是,集团企业整体的现金流量并不会发生变化,但如果集团企业资产总额中的融资资产占比较高,则会对整体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呈现出较强的弹性与活力,有利于集团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对集团企业重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新租赁准则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的改进扩大了集团企业的资产总额,显著提升了其资产负债率水平和产权比率,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以及资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也受到较大影响。同时,按照新租赁准则对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如果集团企业的经营租赁占比较大,会大幅提升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也表明集团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债务融资能力受到明显的影响。
第五,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和租赁资产的折旧费用被纳入核算范围,意味着集团企业息税前利润将会增加。但从整个租赁周期看,使用权资产各期计提的折旧相同,而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逐渐降低,因此息税前利润在租赁初期将处于较高水平,租赁资产的计提也会大幅提升其摊销前利润以及息税折旧。这两个指标反映出集团企业的现金流量以及盈利能力,会获得投资者的重点关注。
第六,对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影响。由于承租人会计核算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统一采用使用权资产模型,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所得税法规定是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处理的,这样会进一步增加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复杂程度。
四、基于新租赁准则的企业财务管理应对策略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增加了集团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但也会加大资产管理难度,增加经营风险。集团企业需采取措施降低新准则实施的不良影响,维持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
(一)对新准则的实施影响提前作出评估
集团企业的相关人员需要提前学习,全面评估新准则实施造成的影响,及时调整发展战略。这一点对于拥有大量表外租赁业务的企业而言尤为关键。实务中,集团公司必须开展专业人才培养,聘任拥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从事租赁业务的核算与管理工作,并就新准则实施预期带来的不良影响制定积极的应对方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缩短租赁期,增加租赁次数,保证现金流量
为降低财务报表受经营租赁方面的不良影响,集团企业需要在新准则实施的过渡期内减少经营租赁,降低资产配置中经营租赁的比例,设置有利的租赁条款,如多设置短期、多次的租赁合同,确保集团企业将来一定时期内的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动。同时,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指标,现金流的充足能够使经营租赁造成的高产权比率、高资产负债率情况得以缓解,降低信用评级风险。为此,集团企业需要充分规划现金流量的充裕性以及资金周转情况,拥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平稳顺遂地渡过过渡期。
(三)新设置专门负责租赁的子公司
新租赁准则将经营租赁业务产生的租赁负债与资产价值同时添加在了资产负债表中,不再仅仅将经营租赁资本化。为降低由此引发的财务指标方面的不良影响,集团企业可以设置子公司专门负责租赁业务,子公司与集团企业之间签订内部短期租赁合同,由子公司集中管理租赁活动产生的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在财务报表方面,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编制的財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作者单位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房方(1985—),女,江苏新沂人,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电算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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