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林 茹 鑫
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基层监管责任,金湖县在淮安市率先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职责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界定属地监管主体。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并重,形成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村(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工作格局,通过明晰监管主体,形成家家有责、各负其责的监管局面。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明确专业性和危险性较强的行业由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实施行业监管,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 不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但与开发区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与该生产经营单位税收分成的镇(街道)和该生产经营单位所在镇(街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税收与其他镇(街道)分成的,其他镇(街道)必须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
压实各级领导责任。 逐层压实领导责任,逐个明确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所属部门挂钩联系生产经营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村(居)负责人、网格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和群众优势,突出城乡网格化管理优势,从基层组织从业人员、新闻媒体、第三方社会化组织三个方面同向发力,构建安全生产层级式监督网,全面加强社会监督。
《意见》结合工作中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梳理了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监管范围和工作职责,首次对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制度化形式进行明确。
明确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主要职责。 包括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编制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排除,符合立案条件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职责。
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包括落实本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办公场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格化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工作,组织发动群众查找问题隐患、举报违法行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时,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等职责。
强化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意见》要求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应当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人员、日常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日常监管所需的设施装备。 金湖县委县政府要求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只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不参与其他分工,其考核参照镇街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待遇,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10人。 基层组织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会党(总)支部书记兼任,并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履职考核机制。 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要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细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坚持隐患排查网格化管理,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镇(街道)、驻金农场以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开发区以划定的片区为基本单元, 形成立体化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等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管理。 今年,该县已公开招录300多名网格员,其中安全生产工作也是网格员的日常工作之一,纳入年终和平时考核。 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完善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注重发动基层群众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鲜明导向。
加强氛围营造,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意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镇(街道)、开发区、驻金农场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纳入宣传范畴。 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