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涛
摘 要:国立中央大学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全国最高学府,也是当时国内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其中,体育系乃是中等以上学校体育师资的摇篮,在系主任吴蕴瑞的带领下,全系上下始终坚持以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为师资培养指导思想,努力构建充实、合理的师资培养课程体系,积极推行专家讲学、赛事磨练、实习试教相结合的师资培养强化模式。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以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完备的课程体系和丰富的实践活动,为民国后期体育师资培养的质量提升和国民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国当前大学体育院系的改革发展和体育师资的培养提供了有益镜鉴。
关键词:国立中央大学;民国后期;师资培养;体育系
国立中央大学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全国最高学府,也是当时国内师资培养的基地和摇篮。在其辉煌的21年办学历程中,总共培养出8914名毕业生[1],其中很大一部分成为了各个学科的教授、教师,为中国的教育、文化和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估量的重要贡献。本文旨在探讨国立中央大学的师资培养理念、实践及其成就,但囿于篇幅,仅以其下设几十个学系之一——体育系为中心,进行全面、深入地考察,以期管窥国立中央大学师资培养的整体面貌和历史贡献。
一、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发展概况
1916年,为满足全国各地对体育师资的需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以下简称“南高师”)创设体育专修科,“为我国正规培养中等以上体育专业人材之高等院校的首创”[2]。1921年,南高师并入国立东南大学,其后,三年制的体育专修科改为四年制的体育系。1927年,国立东南大学与江苏省内9所专科以上学校合并,翌年正式定名为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也随之改为体育科,仍为四年制,隶属教育学院。1938年,奉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令,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改为师范学院,体育科再次更名为体育系,学制为五年。1943年,师范学院又增设二年制的体育专修科,以应对体育系毕业生不敷分配的局面。自此,体育系与体育专修科二者并存,直至1952年院系调整。在1928-1949年这二十余年间,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①始终肩负着我国体育师资培养的重任,以其先进的教育理念、完备的课程体系和丰富的实践活动不断向教育领域输送优秀体育师资,为民国后期国民体育事业向现代化迈进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二、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师资培养
(一)以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引领师资培养
20世纪初,当中国体育界尚被日本军国民体育思想占据主流之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的伍德(T.D.Wood)、古利克(L.H.Gulick)和赫塞林顿(C.W.Hetherington)等教授即已提出以“新体育”为名的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后来,经由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主任威廉姆斯(J.F.Williams)的发展,形成了一整套主导美国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学校体育发展的自然主义体育理论。最早将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导入中国的,是美国基督教青年会派来的体育干事麦克乐(C.H.McCloy)②。而系统传播并切实践行该思想的,则是留学期间师从威廉士教授、归国后出任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主任的吴蕴瑞。作为中国现代体育事业的奠基人,吴蕴瑞不仅通过著书立说使自然主义体育思想渐为国人所知,更将该思想作为培育体育师资的指导思想,使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成为民国后期体育师资的摇篮。
1.体育教师应为促进学生身心和谐而健全自身品格修养
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强调身心一元,主张体育不仅要促进人的机体发育和体质增强,同时,还要对人的心智成熟和道德完善有所贡献,并最终实现人的身心和谐、德智体全面发展。而中国当时所流行的却是以身心二元为基础的“体育为纯粹身体之活动”的思想。[3]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误解,吴蕴瑞批评道:“所谓‘身体之教育者,即传统的二元之遗毒,亦即以人之身体视为解剖台上尸体之见解也。吾人既知凡屬教育即不能分之为人之何部分之教育,因人系一整个的机体不能解剖式的划分之也,同时吾人既知人之机体为生动的,且有无穷之适应、无穷之机能,非一静止纯物质之机器,则吾人之所谓体育者乃为人之整个的机体之教育。”[4]基于上述认识,他进一步指出:“体育教师之责任,轻于发达儿童之身体,重于培养儿童之品格,又贵乎能本身作则,感化儿童。”[5]只有“教师明体育之真谛,训练管理得法”,才能“收陶冶之效”,反之,则会使学生“养成欺骗、虚伪、自私等恶德”。[6]
在吴蕴瑞的规划和带领下,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将兼顾青少年身体锻炼和品格发展作为未来体育教师的重要职责,并为此而强调体育系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自身修养的完善。吴蕴瑞认为,从“德性、魄力、锐敏眼光、策略、热心、忠实、有精神、热烈、公开等”方面对体育系学生进行培养,与向他们传授“知识、经验及技术”等同等重要。[7]与吴蕴瑞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同在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任教的方万邦。他也认为:“体育教师在体育活动中,一举一动莫不以身作则;设若自身缺乏健全的修养,即不能肩起这道德人格教育的重任。”[8]所以,作为未来体育师资骨干力量的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学生,平时除了进行各种身体训练外,更致力于形成自身的健全品格。
2.体育教师应为体育的科学化而兼顾科学、原理和技术
自然主义体育以形成“合自然性”的身体锻炼体系、使人按照自身天性和需要获得发展为目的。欲使体育具有“合自然性”的特点,则需要对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科学研究。吴蕴瑞自身的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便是建立在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基础之上的。他在为学生讲授体育原理、运动学和体育教学法等课程时,也无时无刻不在应用各种科学。同样,他也希望中国未来的体育教师能够在其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借助各种科学之力,以实现体育的科学化作为自己矢志不渝的追求。在他看来,那些有违此道的体育教师,只会在工作中“迂回曲折,耗费精力,效力毫无,甚之背道而驰,愈走愈远,有误教育前途不浅”[9]。更为可怕的是,这些将体育视作各种技术而非科学,甚至认为“研究体育,只练运动可矣,无须应用科学”[10]的人,在当时的中国体育界尚不在少数。
当然,造成上述不利局面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以往的体育师资培养课程本身。诚如方万邦所指出的,很多大学体育系科及体育专科学校的课程太过偏狭,只重视方法与技术,“而疏忽原理与科学”[11]。那些“只长一技一能的运动员,竟充作体育教师与领袖者比比皆是。故我国的师资训练,较诸体育先进的国家均觉相差太远。这就是我国体育落后的主要原因!”[12]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状况,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体育委员会主席段锡朋,在1937年4月召开的新一届体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特别强调:“如何能使体育达到科学化是现在最大的问题。”[13]基于自身的认识和国家的总体要求,同时也是培养更好的体育师资的客观需要,吴蕴瑞、方万邦及其他同事共同致力于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实现体育科学化、服务国民体育事业为目的的师资培养课程体系。
(二)以充实、合理的课程保障师资培养
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体育督学郝更生曾经指出,为了使青少年达到体育课程标准中所订立的目标,体育教师“非有宏伟深厚的修养不可”;为了达到这种修养,则“非打破已往狭义竞赛技能锻炼,而易以广义的体育陶冶不可”。[14]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广义的体育陶冶呢?当然,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多方面的,不过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要有完善的课程体系作为保障,否则一切皆是空谈。当时中国的体育教师,“差不多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出身于私立体育学校的”,但“私立学校因为种种关系,一切设施,当然不能尽如人意”。[15]这其中也包括课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偏于技术”,无法“使学理与技术并重”等。[16]而反观同时期的欧美各国,其“体育人才训练机关都趋向于设置于大学内”[17]。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学不仅是专业训练机构,同时也是学术研究机构,具备开设各种课程所需的良好设备和师资,可以为全面提升体育人才的综合素养提供有利条件。
国立中央大学是民国后期学科门类最多、学术水平最高的综合性大学之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发展势头甚至已经赶超国立北京大学。而置身于八个学院、三十余个学系之中的体育系,真可谓得天独厚,占尽资源,因此,在体育师资培养方面,向来被看作是其他公私立体育院校的领跑者。为了达成“培养各级学校体育师资以发展国民体育”的办学目标[18],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专家学者们着实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精心地谋划和踏实地努力,尤其在课程设置上更是力求充实、合理,使其有助于对未来的体育教师进行“广义的体育陶冶”。
如前所述,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修业年限为四年,1938年后改为五年。在这四年或五年的时间里,除“术科”必须学满四年外,其他各科均按照课程性质和类别进行编排。总的原则是,先学习党义、国文、数学、英文、化学、生物、物理等所有院系共同学习的文化课程,再进行更为重要的专业课的学习。所有课程分为必修、选修两种类型,其中以必修课居多,但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都开设若干门选修课程,用以拓展体育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
根据1932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体育师资培养课程应包括“体育课程本身及其关系之学科”,其中,生物学科应占19%,教育学科应占15%,体育理论学科应占20%,术科应占21%,文化学科及选修学科应占25%。[19]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各类课程的数量占比并非与上述标准完全趋同,而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设置和调整。[20][21][22]具体详见表1。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一方面,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设置基本符合《国民体育实施方案》的规定;另一方面,为了使自身的课程体系逐步充实和合理,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也在不断付出努力。
首先,在教育和体育理论等学科领域增设一些课程,以期更好地达到夯实专业基础、实施广义陶养的目的。基于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编排以兼顾文化、科学、原理和技术为原则,在体育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训练的同时,还进行文化课程及生物学、教育学等基本理论的学习。但在最初之时,无论是教育学科课程,还是体育理论学科课程,都相对较少,很难对体育系学生施以全面的培养。
据1929年《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体育科简章》所示,第一、二学年开设的公共必修文化课程有9门,比体育理论学科和与之关系密切的教育学科都多。教育学科课程仅有教育统计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通论3门(教育社会学和教育哲学为选修),且明显偏于理论层面,缺乏对实践指导性更强的学科;体育理论学科课程有体育原理及体育史、体育管理及行政、体育教学法、体育建筑及设备、运动评判法、运动测验和童子军等七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理论和实践,但作为培养体育师资最为核心的一类课程,显然还是不够全面。
1933年,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出台了新的课程标准。除了修正原有公共必修文化课程只重“自然”而忽视“人文”和“社会”的问题,在原有基础上增设伦理学和社会学,以提升未来体育教师的道德水准,以及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并将学校教育与社会实际相联系的能力外,还作出了两方面的重要调整:一是在原有的教育理论课程基础上,增设中等教育原理及实施、英文教育书报选读、普通教学法、教育行政、健康教育等课程,使之能够更为全面地培育未来体育教师的教育素养和教学、管理实践能力;二是在原有的体育理论课程基础上,增设人体机动学、田径赛原理、民众体育和国术研究等课程,使此类课程原有的欠缺得到了较好地弥补,使未來体育教师的体育理论素养变得更为宽厚,以便更好地为国民体育事业服务。
其次,不断对必修课和选修课数量进行调整,使整个课程体系变得更为灵活,也更为合理。最初的做法是将部分必修课改为选修或将某些课程直接撤销。 1929年时,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课程数量相对较少,选修课也只有2门。至1933年,选修课数量已达10门,有的还连续几个学年开设。1934年选修课数量进一步增加到14门,占全部课程的四分之一。此时,早年的一些必修课,如德文、化学、物理、中等教育、体育问题等,都已变成选修课。同时,还有一些公共必修课和选修课被撤销,如数学、教育哲学和小学教育等。之所以进行这样的调整,其目的是使课程体系变得更加灵活多样,并尽量避免公共必修课和不必要的选修课占用过多时间,而影响对体育理论学科、生物学科及更为重要的教育理论的学习。而事实上,这种因公共必修课程太多而排挤其他学科课程的现象很难真正消除。1941年时,吴蕴瑞仍然认为,体育系“共同必修科目太多排挤体育学科”,“此师范学院学生之所以多想转文、理、法各院也”。[23]
尽管公共必修课不宜过多,但专业必修课则不应减少。其实,在体育理论学科课程必须重点加强学习这一观点上,吴蕴瑞基本上是前后一致的。1929年,他在介绍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时指出,体育系学生“于术科之外,尤需注意于学科,对于体育本身科学,如原理方面、教学方面、生理方面、组织行政方面、建筑设备方面,固应研究”[24]。而十余年后,在对五年制师范学院的种种缺点进行批评时,吴蕴瑞仍然认为:“人体机动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史、健康检查、体育建筑与设备,均为体育专业训练之重要科目。”[25]因此,对于当时将上述五种体育理论学科和生物学科课程或由必修改为选修,或与其他学科合并的做法,吴蕴瑞十分不满。在他看来,选修就意味着极其重要的专业课程变得可学可不学,而裁并则会导致体育建筑与设备和体育行政两门课程的内容皆被削减,这样一来,便使得体育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学习远不如前。后来,除健康检查外,其他四门课程重又改为必修,直至1948年时仍是如此。[26]
由此可见,在培养体育师资的课程设置方面,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最为重视的是课程是否充实、合理,足以确保对体育系学生实施“广义的体育陶冶”。而充实并不意味著没有淘汰,在课程调整过程中,有的从必修课程中被移除,有的则被直接撤销,不再学习;合理也不意味着越灵活越好,课程设置应以对体育系学生扎实的专业培养为前提。不过,再好的课程体系也无法独立支撑优秀体育师资的培养,还需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
(三)以讲座、竞赛、试教强化师资培养
“讲座、竞赛、试教相结合”是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培养体育师资的一大特色。“讲座”是指聘请本校或外校体育专家为本系学生作学术报告;“竞赛”是指鼓励本系学生积极参加各种体育赛事;“试教”是指安排本系学生根据自身所学内容进行实习教学。
1.将专家讲座作为开阔体育系学生学术视野的宝贵资源
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虽为国内体育院系之翘楚,系内教师众多,其中也不乏名师、专家,但为了使体育系学生能够具有更为广阔的学术视野,能够更多地了解国内外体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仍然不定期地聘请学有所长、经验丰富的校外专家前来讲学。例如,早年留学欧洲、获法国医学博士,“于中西体育及体育与生理之关系,均有研究”的褚宜民,即曾受邀为体育系学生讲解体育新义,并对自己发明的新仪器进行演示和说明。[27]他的演讲和演示,深受关心体育及民族健康问题的体育系学生欢迎。再如,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毕业生陈柏青,在由欧洲、日本考察体育回国后,也被请回母校为体育系三十多名师生讲演《欧洲各国体育最近之实况》。[28]在演讲中,他告诫体育系学生:“体育的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个人身心的健康,体育既是教育的一部分,必须帮助教育,使其发生伟大的效果。”[29]此番言论对于在座的体育系学生而言,实在是一种莫大的鼓舞。
除了不定期聘请校外专家作报告外,本系教师也经常在授课之余对学生进行精彩、生动地演讲。德籍教授葛乐汉(Kleinhons)在约满回国之前,仍将自己的专业所长无私地奉献给体育系学生。在一个多小时的体操演讲过程中,葛氏在讲解“体操训练之目的、种类及编制方法”的同时,还伴有“动作之示范”。[30]当日听讲者甚众,皆受益匪浅。与此同时,国立中央大学教育学院还定期组织各系教授进行系统的公开学术讲座。以1934和1935年两个学年为例,前一个学年由教育、心理两系教授主讲,共举行17次,每次听众均有数百人之多;后一个学年由体育系和卫生教育科教授主讲,共举行6次,讲演题目分别为:《体育与健康教育之区别及今后小学体育问题》(吴蕴瑞)、《小学卫生设计》(彭达谋)、《列强青年体育训练之实效及中国今后应有之动向》(称登科)、《学校卫生的障碍》(陈美瑜)、《小学生畸形之识别与其补救之方法》(吴澂)、《教育与民族保健制度》(朱章赓)。[31]这些讲演扩大了体育系学生的眼界,也使他们更为关心青少年及整个民族的健康和教育问题。
2.将体育竞赛作为磨练体育系学生专业技能的真实战场
如果说专家学术讲座可以进一步增进体育系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教育热情,那么,各种体育竞赛则可以更加快速且有效地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向来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并以此作为培养体育师资、强化专业技能的重要手段。体育系学生参加的竞赛主要有两类:一是校际间的体育竞赛,二是校内组织的体育竞赛。校际间的竞赛主要是在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和国内其他大学体育院系之间举行,因关乎学校荣誉而更受重视。如1934年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学生代表本校参加江汉大学组织的全能运动和越野赛跑锦标赛,为此,体育系特地将安排学生赴实验学校实习教学一事推迟数周进行。[32]为了更好地组织学生参加校际间的竞赛,体育系还专门指定了各个代表队的指导教师,如吴德懋为排球、网球、篮球代表队的指导,包朗为田径及足球代表队的指导,高仰乔为体育系女生对外竞赛事宜的负责人。[33]同时也为各代表队提供便利条件,如规定学校的第六网球场“为本校网球队选手之用,务请其他同学注意”等。[34]
与校际间竞赛相比,校内组织的竞赛则相对较多,如“季陶杯”足球锦标赛、“治中杯”排球赛、“世杰杯”篮球赛、全能运动、越野赛跑[35],以及院际间的竞赛,如院际足球赛、院际篮球赛[36]、院际排球赛[37]等。这些竞赛均由体育系教师袁宗泽等人负责筹划,体育系学生和其他各院系学生共同参与。通过参加各种竞赛,体育系学生不仅进一步磨练了自身的专业技能,也使作为未来体育教师所需具备的责任心、忍耐力、进取精神和高尚人格等得到了培养。
3.将实习试教作为增进体育系学生教学经验的有效途径
要成为合格的体育教师,除了要有理论素养、专业技能、高尚人格和体育精神之外,还应积累一定的教学经验。为此,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在师资培养上极为重视实习试教,凡是“有可使学生实习之机会,从未轻易放过,必设法利用而后已”[38]。例如,国立中央大学实验学校举行篮球比赛之际,便是体育系学生实践“运动裁判”的绝佳时机。实验学校中学部和小学部的篮球裁判,多由体育系学生担任。在1934年11月举行的实验学校小学部篮球比赛中,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共选派18名学生分任裁判员和检察员。[39]
当然,最有助于体育系学生积累教学经验的还是临近毕业前的教学实习。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有着规范的实习制度,每年都按部就班地组織四年级学生进行试教,偶尔也会基于实际需要作出一些细微调整,如“感于毕业同学教学经验之太少,特将试教时期加长”[40]等。试教时间为一年,形式分为两种:一是对实验学校中小学生的试教,一是对本系同学的试教。实验学校的试教,包括“早操及各班体育功课”。早操方面,“中学部每周由男同学二人合任,小学部则由女同学一人独任”;各班体育课方面,先是“以每人每周专任某班为原则”[41],后又改为“以每人担任一级连续教授两周为一循环”[42]。与此同时,体育系学生还必须轮流对本系各年级同学教授术科,“目的在增加各生教学经验,以期毕业后服务时应付裕如”[43]。可以说,通过长达一年的两种形式的实习试教,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学生可以积累不少教学经验,为他们日后从事体育教师职业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历史贡献
(一)推动体育师资培养目标向高层次迈进
近代中国的学校体育发端于洋务时期的新式学堂,随着各级学堂的迅速发展和规模扩大,则形成了对体育师资的巨大需求。与此同时,带有明显“日式”倾向的《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又为体育师资培养机构的建立奠定了制度基础。最初创办的是一些以培养“日式”体操教师为主的短期体操专修科,各省的省城师范学堂也开设“五个月毕业之体操专修科”,“以养成小学体操教习”。[44]尽管这些机构学习年限较短、课程不够规范、带有速成性质,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体育师资奇缺的状况,更开创了以专门机构培养体育师资的先河。
后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实用主义教育思想逐渐在中国盛行。在此期间,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也开始传入中国,并导致了体育师资培养上的重要变化,即体育师资培养向规范化、高层次目标迈进。随着“壬戌学制”将“日式”的“体操”改为“美式”的“体育”,我国体育师资培养也愈加“美式”化。在课程内容上,一方面废除兵操,代之以田径、球类和游戏等项目的训练,另一方面加强对与体育相关的心理学、生理学和教学法的研究;在办学形式上,首先是体育师范学校纷纷建立,南、北高师相继成立体育科;继而是部分体育专门学校或科系并入综合大学教育学院或师范学院,由综合大学培养体育师资的新模式开始出现。
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便是值此背景跃上历史舞台的。在吴蕴瑞、张信孚、吴德懋、江良规等人的带领下,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积极倡导自然主义体育思想,以培养学、理、德、技兼备的中等以上体育师资为己任。为了实现培养中高层次体育人才的目标,他们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课程体系,注重普通学科知识和专业理论基础,并对讲座、竞赛和试教等教学活动形式进行有效组织和相互结合,使体育系学生得到了较为充分地培养和诸多方面的锻炼。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上述举措,不仅为其他体育师资培养院校改革提升提供可资参照的经验③,更引领着民国后期体育师资培养不断向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的目标迈进④。
(二)加快体育师资培养过程的科学化进程
民国时期存在着两种有关体育问题的争论:一是“土体育”与“洋体育”之争,二是“体育军事化”与“体育教育化”之争。前者争论的焦点在于体育应该满足国家需要,还是适应学生个性;后者争论的焦点在于体育应该进行军事训练,还是关照身心健康。两种争论归结到一起,即“社会”的体育与“自然”的体育之争。社会体育论者关注体育的外部功能,主张体育应服务于文化独立和民族生存;自然体育论者强调体育的内在价值,认为体育的本质是自然活动和基本训练。
自然体育论者大多属于自然主义体育流派,其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便是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主任吴蕴瑞。源于美国的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带有明显的人文性,并且是一脉相承的。从杜威到威廉姆斯再到麦克乐,始终倡导对学生主体和个性的尊重,以学生兴趣和经验为前提,将体育视为学生生活的一部分。在美国学者思想的基础上,吴蕴瑞强调,欲对学生进行自然体育教育,作为教育者的体育教师则必须以具备相关学科的科学理论基础为前提,并进一步主张体育学科的学术化和科学化。在他看来,“讲运动方法,教学方法以及体育原理等,无处不思应用科学”[45]。而“惟有体育学术化一法”,才能“供我以科学之方法,指我以光明之正道”。[46]
据此,吴蕴瑞十分重视物理学、解剖学、生理学、心理学、生物学,以及哲学、社会学、算学等学科对体育教育和师资培养的应用价值,并颇有见地地指出:“凡百学问事业,墨守经验与陈法者,决难进步,移植于科学基础之上,新理乃可层出不穷而效能乃得增进。”[47]于是,在吴蕴瑞的带领下,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全力构建了一种从内容到形式全部彰显科学性的体育师资培养模式。通过这样一种模式,不仅造就了一批兼具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的中高层次的体育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加快了民国后期体育师资培养的科学化进程。尽管“传统国术”和“军事体育”在我国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体育界仍有一定的影响力,但不可否认的是,以科学性和人文性为突出特点的自然体育教育始终占据着主流并不断完善发展。
(三)确保体育师资培养成果的优质化输出
在民国后期的二十多年时间里,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培养的体育师资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其人才培养的质量却无疑是其他体育师资培养院校所无法比肩的。这种只有北师大体育系可与之相提并论的“领袖”地位的确立,与南高师体育专修科和国立东南大学体育系时期奠定下的基础有莫大关系。先后担任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主任的吴蕴瑞、吴德懋二人,分别是南高师体育专修科第一届毕业生和国立东南大学体育系第五届毕业生;曾经任职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的吴澂、蔡绍逵、金兆钧、吴邦伟、王子鹤、袁宗泽、赵秉恒、陈柏青、程登科等人,也分别毕业于南高师体育专修科(第一、二、三、四届)和国立东南大学体育系(第五届)。[48]由此可见,培养高质量体育师资乃是从南高师到国立东南大学再到国立中央大学一贯追求的目标。
由于具有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实且合理的课程体系,以及“三位一体”的课外培养模式,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在为民国体育界输出师资人才方面的贡献,与前两个阶段相比毫无逊色。一方面,它同样为自身培养了许多优秀师资,如周铭璋、徐恕忠、江良规、邹仁海、徐镳、杨永灿、周月英、龚家鹿、杨纯福、吴之仁、刘汉明、许鸣寰、董蔷英、方新、牛炳镒、段奇瑶、许汉文、邵泽良、黄希真等[49];另一方面,它也为同时期的其他中高等院校体育系输送师资,如1934年毕业的钟季卿曾任成都体育专科学校代理校长[50];1935年毕业的俞晋祥、吴寿祺和周孟乔曾分别担任上海东亚体育专修科主任[51],国立湖南大学体育系主任[52]和湖北省立教育学院体育专修科主任[53];1936年毕业的葛衢康曾任蓝田国立师范学院体育教师[54];1938年毕业的陶德悦曾任国立重庆大学体育专修科教师[55];1939年毕业的胡钧升曾任上海市立体育专科学校教师[56];1940年毕业的李价民曾任福建省立师范学校体育科主任等[57]。还有辗转民国多所大学体育系、对当时国内体育师资培养作出重要贡献者,如1932年毕业,先后担任国立武汉大学、国立浙江大学、国立中正大学、国立暨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私立江南大学体育教师的陈陵[58],以及1935年毕业,先后担任私立大夏大学、私立沪江大学、国立中央大学体育教师的杨永灿等[59]。
据笔者统计,从1927年到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共培养四年制本科毕业生181人(不包括二年制和三年制体育专修科的毕业生),而上述在各个体育专科学校和大学体育系任教者即为26人,约占总人数的14%。余下86%的毕业生中,担任其他各类中等学校教师、主任或校长者更是大有人在,不胜枚举。这些由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培养的中等或高等院校的体育教师们,有的著书立说,颇有理论建树;有的驰骋赛场,成绩令人瞩目;也有的潜心教学,培养子弟无数。由此可见,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一直致力于优质师资培养成果的输出,这不仅对其自身发展有所促进,更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时整个体育教师教育事业的进步。
目前,我国大学体育院系在培养体育师资方面的改革仍在继续,反观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在几十年前留下的经验,对于当下的改革或多或少会有所助益。
注释:
①為了叙述统一,以下皆称“国立中央大学体育系”,不再作“体育系”与“体育科”的区分,但不包括“体育专修科”。
②曾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体育专修科主任、国立东南大学体育系主任。
③如1935年成立的广东省立体育专科学校即以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开设以培养中学和高校体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的“专科班”。课程设置包括体育原理、体育概论、体育问题研究、体育行政、体育教学法、体育场建筑学、解剖学、运动卫生学、运动心理学、英语、以及田径、体操、器械操、韵律操、篮球、排球、武术、军事体育、民众体育等。(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广东省志·体育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第835页)
④20世纪三四十年代,我国又先后成立了多个综合大学体育系、科,如国立四川大学体育系(1931年)、私立冯庸大学体育系(1932年)、私立大夏大学体育专修科(1935年)、国立重庆大学体育专修科(1936年)、国立中山大学体育系(1945年)等。(王其慧、李宁编《中国体育史》,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1984年出版,第199-200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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